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山东路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2022年8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8月29日)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证券管理部是董事会决议落实日常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负责收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决议承办部门、承办单位(以下简称“责任主体”)的信息沟通,决议落实情况的资料审核,其它与决议落实管理相关的工作。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具体承办,并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及时报告有关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董事会的决策部署。

董事会决议的落实采取任务归口、责任到人的方式,责任主体要明确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完成期限,认真按时完成。

董事会决议落实具体流程如下:

(一)任务分工。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后,由证券管理部负责在指定媒体上披露董事会决议,责任主体需及时关注董事会决议披露情况并负责具体落实执行。

(二)决议承办。责任主体分主办部门、主办单位及协办部门、协办单位。责任主体在董事会决议披露后,应及时认真按照决议办理相关事项。涉及两个部门、两个单位及以上的承办事项,以承担主要工作的部门、单位为主办部门、主办单位,其他部门、单位为协办部门、协办单位,主办部门、主办单位须负责协调有关承办事项,牵头落实承办事项。对明确完成时限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完成的,或决议执行时的条件与做出决议时的条件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必要时,由董事长提议召开董事会,履行调整、变更相关决议的审批程序。

(三)进度反馈。责任主体应按照分阶段报送的原则及时将决议落实事项进展情况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报送至证券管理部,证券管理部每半年对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对于董事提出质询意见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应及时进行解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一步核实情况,及时反馈。

董事会决议落实的检查重点为决议事项是否按计划执行。

董事会决议落实的跟踪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日常跟踪和专项报告等方式。

日常跟踪主要包括:

(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管理部根据责任主体对具体承办事项的反馈,掌握董事会决议执行的进展情况,监督是否按计划完成。

(二)如有必要时,董事会可就相关决议事项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和检查指导。

第十条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经理层须及时向董事会作出专项报告:

(一)决议事项的执行环境出现重大变化,或执行方向与董事会决策出现较大偏差时;

(二)决议事项执行遇到较大困难和风险,继续执行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隐患时;

(三)董事会提出关注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决议事项责任主体应实事求是地报告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情况,客观反映有关问题和风险,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

董事会对会议决议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评估,评估意见由证券管理部向责任主体进行传达。

经理层及责任主体应认真分析董事会关于决议执行情况的评估及反馈意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执行能力,增强执行效果。

因故意或过失对决议执行不力、反馈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予以责任追究。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并参照修订后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亦同。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