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6号)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931,021,605股已于2022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3,103,405,351股增加至4,034,426,95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103,405,351元增加至人民币4,034,426,956元。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03,405,351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34,426,956元。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03,405,351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34,426,956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保持不变。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