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刘杰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1人缺席。董事刘杰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该董事不是公司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存权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期的议案》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对原综合授信协议进行续期: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签署的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协议于2022年4月到期,公司拟对原综合授信协议进行续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三年期,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买方保理等。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署的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协议于2022年8月到期,公司拟对原综合授信协议进行续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一年期。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商票及贴现、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综合成本不超过同业市场水平,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灵活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会计师为公司全权代表,具体办理后续相关融资事宜。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是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存权、赵杰、荣君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