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对华熙生物调整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健康产业园项目”)规划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62,556股,发行价格为47.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859.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64.0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895.4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原计划实施周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 40,066.90 | 41,120.59 | 2023年6月 |
2 | 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 | 110,692.43 | 102,954.29 | 2022年4月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原计划实施周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3 | 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 | 74,136.11 | 37,847.02 | 2023年第二季度 |
合计 | 224,895.44 | 181,921.89 | - |
注:以上原计划实施周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调整后日期。
三、本次调整健康产业园项目规划的具体情况
(一)健康产业园项目原规划情况
健康产业园项目拟于济南市高新区新建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车间、功能性护肤品车间、立体库、配套设施及辅助设施等,以扩大公司透明质酸终端产品的产能,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
健康产业园项目建成后原计划每年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产品规格 | 产品名称 | 设计产能 |
医疗终端产品 | 1、医疗针剂产品 | 10,000万支/年 |
2、医用次抛原液 | 6,000万支/年 | |
3、玻璃酸钠滴眼液 | 5,000万支/年 | |
4、医用敷料 | 2,700万件/年 | |
5、医用透明质酸润滑剂 | 2,000万支/年 | |
6、玻璃酸钠原液 | 1,000万瓶/年 | |
护肤品 | 1、透明质酸次抛类产品(原液、膏霜、乳液等) | 5亿支/年 |
2、飞机瓶(原液、膏霜、乳液等) | 1亿支/年 | |
3、面膜 | 1亿片/年 | |
4、水乳膏霜 | 5,000万支/年 | |
5、洗眼液 | 500万支/年 | |
6、喷雾 | 2,000万瓶/年 | |
7、彩妆粉单元 | 2,000万瓶/年 | |
8、口红 | 2,000万支/年 |
(二)健康产业园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健康产业园项目正在按规划进行建设,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车间、功能性护肤品车间、立体库等已完成主体建设,生产设备等处于招标采购或设备安装阶段,公司已向健康产业园项目投入资金37,847.02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
(三)调整健康产业园项目规划的情况
、产能规划变更情况
(1)医疗终端产品
根据产品市场需求评估、产品注册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计划调减部分产品产能,拟取消医用次抛原液、玻璃酸钠滴眼液、医用透明质酸润滑剂产线;新增喷剂、无菌海绵、中试车间、有源医疗器械产线。
(2)护肤品
根据产品市场需求评估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取消飞机瓶(原液、膏霜、乳液等)、洗眼液、喷雾、彩妆粉单元、口红产线,新增西林瓶产线。
(3)食品
随着透明质酸钠开始应用于普通食品,公司业务结构已正式升级为原料、医疗终端、功能性护肤品及功能性食品的“四轮驱动”模式,相应增加食品产线规划。
变更后,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如下:
产品规格 | 产品名称 | 变更后设计产能 |
医疗终端产品 | 1、医疗针剂产品 | 3,000万支/年 |
2、医用敷料 | 1,100万件/年 | |
3、西林瓶 | 1,000万瓶/年 | |
4、喷剂 | 500万瓶/年 | |
5、无菌海绵 | 300万片/年 | |
6、中试车间 | 100万支/年 | |
7、有源医疗器械 | 1,400台/年 | |
护肤品 | 1、透明质酸次抛类产品(原液、乳液等) | 5亿支/年 |
产品规格 | 产品名称 | 变更后设计产能 |
2、面膜 | 1.05亿片/年 | |
3、水乳膏霜 | 8,000万支/年 | |
4、西林瓶 | 500万瓶/年 | |
食品 | 1、软胶囊 | 25,000万粒/年 |
2、硬胶囊 | 25,000万粒/年 | |
3、片剂 | 25,000万片/年 | |
4、粉剂 | 10,000万包/年 | |
5、口服液 | 1,500万瓶/年 |
、投资额变更情况
根据变更后的产能规划及智能化工厂建设要求,公司设备购置费及智能化工厂相关管理系统费有所增加,变更后的计划投资金额如下,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 | 原计划投资金额 | 变更后计划投资金额 |
1 | 工程费用 | ||
1.1 | 建筑工程费 | 47,897.57 | 47,897.57 |
1.2 | 设备购置费 | 64,316.00 | 64,557.00 |
1.3 | 安装工程费 | 24,878.00 | 24,878.00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2.1 | 技术咨询费用 | 940.00 | 940.00 |
2.2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1,762.55 | 1,762.55 |
2.3 | 其他工程建设费用 | 4,341.38 | 4,341.38 |
2.4 | 土地使用费 | 6,210.00 | 6,210.00 |
2.5 | 软件系统费 | 0.00 | 1,483.00 |
3 | 预备费 | 7,517.00 | 7,517.00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6,816.00 | 6,816.00 |
合计 | 164,678.50 | 166,402.50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2020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健康产业园项目计划为2023年第二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本次调整健康产业园项目规划后,健康产业园项目实施进度不变,预计各产线仍可于2023年第二季度竣工试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产能规划的各产品在试产合格后仍需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方可正式投产,其中药品还需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预计护肤品、食品及医疗器械产线将于试产合格后短期内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正式投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时间相对较长,预计将于试产合格后1年左右取得认证及许可,正式投产。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健康产业园项目规划的调整,不涉及土建工程变更,是公司根据产品市场评估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审慎作出,有利于公司贴近市场发展趋势,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造成资产闲置或浪费,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健康产业园项目部分产能规划进行调整并增加相应投资总额。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调整,不涉及土建工程变更,是公司根据产品市场评估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审慎作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不会对公
司当前和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同意《关于调整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调整,不涉及土建工程变更,是公司根据产品市场评估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审慎作出,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关于调整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议案》,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划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华熙生物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划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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