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内容作出相应修改。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内容 | 修订方式 | 修订后内容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修订、部分新增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企业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实行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队伍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订及备案的最终情况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