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1%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纽诺金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5%以上股东纽诺金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诺金通”)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00%的股份。
公司收到纽诺金通出具的《告知函》,自前次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截至8月26日,纽诺金通合计累计减持2,440,126股,股份变动累计达到1.1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份减持累计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纽诺金通有限公司 | ||||
住 所 | 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6113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7月14日-2022年8月26日 | ||||
股票简称 | 海晨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873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44.0126 | 1.15% |
合 计 | 244.0126 | 1.1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345.0670 | 11.09% | 2,101.0544 | 9.9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45.0670 | 11.09% | 2,101.0544 | 9.9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 否□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纽诺金通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的股份。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注:以上涉及减持比例及本次变动占总股本比例均以剔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
量后的总股本计算。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1,942,000股,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为211,391,334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纽诺金通关于减持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达1%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