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1、经审核,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12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5.62元/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41元/股。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核查,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153,700股,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24,073,2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事项。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