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麦格米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2年8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2年8月)

原条款新条款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公司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并负第二条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公司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
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管理部门;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并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管理部门;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尚未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定期报告内容; (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七)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
(八)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九)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一)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二)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三)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四)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减资的计划以及其他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的计划; (十五)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六)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三)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十四)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十五)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七)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十八)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九)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案; (二十)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二十一)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二十二)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二十三)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二十四)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二十五)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十六)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十七)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十八)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九)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二十)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二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十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条 公司应当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信息,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号码等相关信息。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应当按照本制度附件一格式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并在内幕第七条 公司应当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信息,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号码等相关信息。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应当按照本制度附件一格式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并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
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备。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包括:姓名、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股东代码、联系手机、通讯地址、所属单位、与上市公司关系、职务、关系人、关系类型、知情日期、知情地点、知情方式、知情阶段、知情内容、登记人信息、登记时间等信息。 知情时间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知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知情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的,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视情况分阶段披露提示性公告;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附件二),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内容,并督促筹划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进行本条本款所列重大事项的,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的同时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易所报备。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包括:姓名、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股东代码、联系手机、通讯地址、所属单位、与上市公司关系、职务、关系人、关系类型、知情日期、知情地点、知情方式、知情阶段、知情内容、登记人信息、登记时间等信息。 知情时间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知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知情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公司进行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重大事项的,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视情况分阶段披露提示性公告;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附件二),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内容,并督促筹划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进行本条本款所列重大事项的,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九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被收购; (二)重大资产重组; (三)证券发行; (四)合并、分立; (五)股份回购; (六)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七)高比例送转股份; (八)股权激励草案、员工持股计划; (九)重大投资、重大对外合作或者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经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应当结合本条第一款所列示的具体情形,合理确定本次应当报备的内第九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包括但不限于: (一)重大资产重组; (二)高比例送转股份; (三)导致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权益变动; (四)要约收购; (五)证券发行; (六)合并、分立、分拆上市; (七)股份回购; (八)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九)股权激励草案、员工持股计划; (十)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经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应当结合本条第一款所列示的具体情形,合理确定本次应当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及其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的要求,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的要求,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附件三: 鉴于甲方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乙方作为担任甲方职务或参与甲方经营活动或从事甲方相关业务时,在甲方信息公开披露前,有机会知悉甲方该等内幕信息,而成为甲方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现就甲方内幕信息保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附件三: 鉴于甲方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乙方作为担任甲方职务或参与甲方经营活动或从事甲方相关业务时,在甲方信息公开披露前,有机会知悉甲方该等内幕信息,而成为甲方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现就甲方内幕信息保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附件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本次向贵单位/个人提供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贵单位/个人属于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对知悉的内幕信息保密。现将有关保密义务及责任告知如下:附件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本次向贵单位/个人提供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贵单位/个人属于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对知悉的内幕信息保密。现将有关保密义务及责任告知如下: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