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
原条款 | 新条款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