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
原条款 | 新条款 |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特定对象调研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特定对象调研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