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共 2 页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人数为3人)。董事沈智杰先生、独立董事方先丽女士、张慧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景晓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 2 页,共 2 页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