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5 证券简称:华星创业 公告编号:2022-059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于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8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激励对象之一朱东成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兆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需要回避表决。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500号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计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上议案第1-6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500号9楼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2年9月9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人: 张艳 虞佳丽
联系电话:(0571)87208518联系传真:(0571)87208517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500号9楼邮编:310052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提请各位董事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50025
2.投票简称:华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 √ |
案》 | |||||
11.00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签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2、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