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金岭南: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2-095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金岭南股票代码00006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建民刘渝华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3-26楼深圳市福田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3-26楼
电话0755-828393630755-82839363
电子信箱dsh@nonfemet.com.cndsh@nonfemet.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5,816,904,990.9720,116,312,951.4078.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48,838,302.37662,648,985.7728.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21,855,287.95622,245,093.2732.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90,678,822.46839,512,375.82-41.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1921.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0.152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9%2.08%增加4.01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0,149,992,251.9027,604,131,314.009.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289,724,194.8813,249,589,237.497.8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6,03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4.87%1,303,420,036.00质押143,887,001.00
中铜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76%65,834,3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01%37,778,468.00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88%32,894,73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3%31,076,265.00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82%30,653,662.00质押15,000,000.00
蔡玉栋境内自然人0.54%20,240,747.00
嘉实资本-中铜投资有限公司-嘉实资本汇铜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43%15,909,119.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2%12,093,817.00
刘炜境内自然人0.27%10,15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第六大股东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中铜投资有限公司与第四大股东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本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元)利率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金转债1270202020年07月20日2026年07月19日302,279.49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50.86%50.14%
流动比率1.26581.2039
速动比率0.93440.8826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9.0100008.20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2,185.5362,224.51
EBITDA全部债务比9.339.34
利息保障倍数6.826.12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3.886.33
贷款偿还率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

三、重要事项

1、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中金岭南(香港)矿业有限公司增资2020年9月2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募投项目稳步推进,同意将项目投资总额20.91亿元以人民币向中金岭南(香港)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矿业”)增资,其中包括募集

资金17.30亿元。香港矿业使用募集资金10.38亿元向佩利雅公司增资并通过佩利雅公司以资本金形式投入到多米尼加矿业公司迈蒙矿年产200万吨采选工程项目建设,使用募集资金6.92亿元以及自有资金3.61亿元对多米尼加矿业公司以借款方式投入到该募投项目。本期公司共对香港矿业支付增资款人民币760,300,000.00元,香港矿业对佩利雅公司支付增资款5,406,470.00美元。

2、关于公司参与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方圆系企业破产重整竞价遴选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东营”)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东营鲁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的竞价遴选事项,按照竞争性和谨慎性原则进行报价,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处理相关事宜。2022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方圆等20家公司管理人发来的《中选通知书》,确认公司成为方圆等20家公司重整投资人。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

重整方案及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a)投资范围。本次重整投资范围为方圆有色等20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范围内除不收购资产外的全部资产。

(b)重整模式。本次重整主要采取“存续式-吸收合并重整”的模式:由4家公司合并成立新鲁方金属(暂定名)。由东营鲁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方金属”)吸收合并方圆有色、东营方泰金属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和山东方圆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保留鲁方金属的法人主体资格,成为新鲁方金属,作为中金岭南重要铜冶炼平台。现金出资收购东营方圆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铜业”)等15家公司的全部股权。我司在东营设立中金资产(暂定名),由我司100%控股,收购方圆铜业等15家公司剥离负债、不收购资产后的100%股权。

(c)评估及估值情况。我司聘请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四家主业资产的资产评估估值为75.13亿元,十六家非主业资产的资产评估价值为11.35亿元。针对重整方案中我司收购资产范围,我司聘请的财务顾问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

司对我司收购资产范围估值66.59亿元,其中四家主业资产估值为60.53亿元,十五家非主业资产估值为6.06亿元。

(d)出资情况。我司本次出资金额共计36.05亿元,由两部分构成:新鲁方金属四家公司收购资产的估值为60.53亿元,在综合考量新鲁方金属未来经营现金流、承债能力等因素后,按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优先受偿部分的50%债权金额作留债安排(留债主体为新鲁方金属,留债金额暂定为15亿元,留债分期清偿的期限为3年),我司通过中金东营出资29.99亿元现金,取得65.87%的新鲁方金属股权。最终持股比例将根据新鲁方金属最终留债金额确定。剩余股权由转股债权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圆铜业等十五家公司收购资产的估值为6.06亿元,我司通过中金资产出资6.06亿元,取得方圆铜业等十五家公司剥离负债、不收购资产后的100%股权。

(e)支付安排。第一期投资款:法院裁定批准方圆有色等20家公司重整计划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5亿元(我司累计已支付1亿元共同作为第一期投资款)。第二期投资款:法院裁定批准方圆有色等20家公司重整计划之日起90日内,向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11亿元。第三期投资款:完成第二期投资款支付且完成协议第5.1至5.11款约定内容后15日内向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至投资款的90%。第四期投资款:股权交割日后15日内向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剩余投资款。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债权人表决通过,并还需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2022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