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送达至每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逸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记录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6)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合理、规范的使用及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集中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8)。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