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2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惠伦晶体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