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2-133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丰电子”)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7月9日证监许可[2021]2356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6.50万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6,5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049,693.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450,306.60元,已于2021年8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① | 115,322,938.27 | |
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② | 816,996.11 |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转回③ | - |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④ | - | |
使用总额⑤ | 20,694,353.00 | |
其中:2022年1-6月使用 | 其中: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建设项目 | 7,436,253.00 |
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 13,258,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
募投资金专项账户期末结余金额⑤=①+②+③-④-⑤ | 结余总额 | 95,445,581.38 |
结项销户补充流动资金划转 | - | |
账户结余金额 | 95,445,581.38 | |
其中:农业银行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广东江丰) | 38,946,414.01 | |
中国银行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武汉江丰) | 56,205,518.61 | |
中国银行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 293,648.7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应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每笔募集资金的支出,首先需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财务总监审核,最后由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各方审核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付款;审核事项超过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东江丰”)、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江丰”)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账户状态 | 存储余额 (人民币元) |
广东江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城东支行 | 39-615001040010394 | 正常 | 38,946,414.01 |
武汉江丰 | 中国银行余姚塑料城支行 | 361080010047 | 正常 | 56,205,518.61 |
公司 | 中国银行余姚塑料城支行 | 358480009268 | 正常 | 293,648.76 |
合计 | 95,445,581.3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2年上半年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8日止,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60,898,184.0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21年9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60,898,180.80元。
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52号)。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898,180.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9月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广东江丰于2021年9月1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武汉江丰于2021年11月18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2021年11月23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上半年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2年上半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8月2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表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6月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1,65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69.44 | |||||||
募集资金净额 | 50,645.0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326.3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注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 否 | 11,925.96 | 11,925.96 | 743.63 | 6,091.10 | 51.07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 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 否 | 24,619.12 | 24,619.12 | 1,325.81 | 4,135.30 | 16.80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104.92 | 14,099.95 | 14,099.9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1,650.00 | 50,645.03 | 2,069.44 | 24,326.35 | 48.03 | |||||
超募资金投向 |
1.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2.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51,650.00 | 50,645.03 | 2,069.44 | 24,326.35 | 48.0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2022年上半年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1年8月18日止,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60,898,184.0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21年9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60,898,180.80元。 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52号《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021年9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898,180.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9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广东江丰 |
于2021年9月1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武汉江丰于2021年11月18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2021年11月23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措施,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存放也产生了部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投资金结余9,544.56万元,其中广东江丰债券募集资金专户3,894.64万元,武汉江丰债券募集资金专户5,620.55万元,江丰电子债券募集资金专户29.36万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发行费用的影响。[注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