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2-132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江丰电子 | 股票代码 | 30066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蒋云霞 | 施雨虹 | ||
电话 | 0574-58122405 | 0574-58122405 | ||
办公地址 | 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安山路 | 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安山路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kfmic.com | investor@kfmic.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086,294,255.53 | 723,341,918.15 | 5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5,373,188.11 | 60,635,889.26 | 156.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3,199,108.33 | 40,214,451.79 | 181.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0,383,108.35 | 28,206,058.62 | -243.1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27 | 148.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27 | 148.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34% | 5.50% | 3.8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954,073,884.15 | 2,901,436,340.37 | 36.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66,178,209.53 | 1,456,712,178.89 | 28.11%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7,43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姚力军 | 境内自然人 | 23.88% | 56,059,842 | 42,058,169 | 质押 | 25,287,200注1 |
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9% | 11,487,303 | 8,615,477 | 质押 | 4,960,000注2 |
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5% | 8,340,641 | 6,255,481 | ||
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5% | 5,508,099 | 602,814 | ||
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5% | 5,508,076 | 748,863 | ||
谢立新 | 境内自然人 | 1.50% | 3,513,372 |
张辉阳 | 境内自然人 | 1.31% | 3,077,054 | 2,307,790 | 质押 | 3,076,554 |
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9% | 3,023,093 | 2,267,320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 | 其他 | 1.09% | 2,551,72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90% | 2,111,039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姚力军先生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分别持有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4%、0.95%的出资份额,同时担任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辉阳先生为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与张辉阳先生控制的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绿河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同创普润(上海)机电高科技有限公司,姚力军先生与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宁波江丰生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姚力军先生控制的宁波融创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宁波傲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姚力军先生与其控制的宁波甬丰融鑫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宁波共创联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谢立新先生与姚力军先生投资的宁波海邦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宁波达新半导体有限公司,谢立新先生投资的杭州沣华云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杭州海邦沣华数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4,574,523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8,340,641股;公司股东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023,093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023,093股。 |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姚力军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5,287,200股,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3月31日、5月2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注2:截至本报告期末,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960,000股,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1日、3月28日、3月31日分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以及《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江丰转债 | 123123 | 2021年08月12日 | 2027年08月11日 | 51,603.98 | 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20%、第四年为1.80%、第五年为2.50%、第六年为3.00%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资产负债率 | 52.82% | 49.48% |
流动比率 | 1.91 | 1.77 |
速动比率 | 1.24 | 1.07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8.22 | 6.4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11,319.91 | 4,021.45 |
利息保障倍数 | 6.61 | 4.35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31 | 1.51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8.83% | 24.54% |
三、重要事项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1-139)等相关公告。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30)等相关公告。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等相关公告。
2022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84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同时,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申报文件。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2〕02007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将财务数据更新至2022年第一季度,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复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5)等相关公告。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95)等相关公告。
2022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2022年6月2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20131 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复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等相关公告。
2022年8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7)。
公司本次发行主要是在浙江余姚及海宁建设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金属靶材生产线,进一步扩大公司集成电路用高纯铝靶材、高纯钛靶材及环件、高纯钽靶材及环件、高纯铜靶材及环件、铜阳极等主要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加快完善公司生产制造基地布局,有利于公司以本地化的生产制造基地和现有客户的合作为基础,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半导体芯片生产厂客户,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