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2年1月颁布实施)的要求,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结合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怿
注册资本:人民币22亿元。财务公司出资比例如下(截至2022年6月末):
股东名称 | 所属行业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
1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环保设备等 | 74.625% |
2 | 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 | 批发业 | 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等 | 8% |
3 |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等 | 5% |
4 | 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批发业 | 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等 | 4.75% |
股东名称 | 所属行业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
5 |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机电一体化产品、设备的设计、生产等 | 2.625% |
6 | 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汽轮机及辅机,燃气轮机及辅机,工矿备件等的制造和销售 | 1.25% |
7 |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汽轮发电机、交直流电机及相关产品零部件、电力电容器等的制造和销售 | 1.25% |
8 |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电站锅炉,化工锅炉,核电设备,工业锅炉,特种锅炉等的制造和销售 | 1.25% |
9 | 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电站汽轮和辅机、锅炉辅机、电站阀门、水处理设备、工况配件等的设计、制造、销售 | 1.25%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382室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普通类资格,但仅限于从事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和人民币外汇掉期三种外汇衍生产品的代客交易业务、交易币种限定为美
元、欧元、英镑、日元及港币五种货币)。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编码:L0040H23100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48198F。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良好。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以及财务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组织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高级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激励约束等治理运行机制。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决策支持和指导作用,进一步保证了财务公司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内控手册,设立了风险合规部和稽核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财务公司全面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审阅财务公司风险状况报告,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并向董事会汇报。
(三)控制活动
1、结算及资金管理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项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规程》、《成员单位账户管理操作规程》、《成员单位存款操作规程》、《网上金融服务系统操作规程》、《印
章管理办法》、《外部密钥管理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存款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资金结算方面,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成员单位登陆资金结算系统提交指令,关键要素无法进行修改,保障成员单位提交的业务指令的完整性。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的处理设立了顺序递进、责权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结算岗位以双职、双责为基础作为第一道防线,岗位角色授权为第二道防线,稽核部的全面监督为第三道防线。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审批授权制度,根据业务种类、金额大小、风险级别确定结算不同岗位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资金结算系统支持网上对账功能,支持成员单位账目的即时查询与核对。
2、信贷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授权管理办法》、《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客户和交易对手主体信用评级操作规程》、《人民币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操作规程》、《人民币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企业征信管理操作规程》、《委托贷款操作规程》、《银团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电子
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抵押担保操作规程》、《贷款承诺类业务操作规程》、《信贷业务存续期管理办法》等制度规章,建立了涵盖信贷业务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财务公司严守监管合规底线,参考监管最新要求,致力于通过系统开发运用不断提升信贷风险管理水平。财务公司陆续开发评级模型、BI数据仓分析,同业授信管理模块,将信贷业务、信贷风险分析与信息科技有效结合,通过大数据及现代化技术有效监测、评估信贷风险,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合理判断依据,严格控制财务公司整体信用风险水平。
(1)授信
财务公司每年对年度授信进行总量控制和结构管理。财务公司每年根据成员单位的融资需求及财务公司资金状况,根据《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确立授信规模和授信范围,确保授信总量合理,结构均衡。成员单位授信审批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原则,并需经财务公司信贷业务评审委员会、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方可生效。
(2)自营贷款
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开展自营贷款业务,自营贷款发放切实执行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规范开展。自营贷款审批严格遵守前中后台分离原则,信贷业务经信贷业务部发起并完成尽职调查后,报风险合规部进行风险审查,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放款。根据成员单位不同风险水平,对自营贷款要求信
用、抵押、质押等不同担保方式,并通过项目资金封闭管理、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等资金管理手段控制风险。
(3)票据业务
财务公司开展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业务。票据承兑业务严控信用风险:一是对出票人做出全方位评估,客观评价出票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二是审查票据真实性;三是根据出票人的信用级别要求一定的担保措施。票据贴现业务严控操作风险:一是严审票据要素和真伪,注重查询工作;二是严审贴现人资格,确保票据交易真实合理;三是严格贴现操作流程,确保系统操作及业务审批合法合规。
(4)担保业务
财务公司将担保视同风险资产进行管理,担保业务根据监管机构指标要求进行总量控制,对外担保一般根据企业的资信情况予以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均由贷审会集体审批,确保对外担保业务稳妥安全办理。
(5)中间业务
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不代垫资金,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资金风险。委托贷款业务必须先存后贷,如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财务公司不承担偿还本息责任。财务顾问业务坚持独立性,不在财务顾问服务中作融资承诺,不出具虚假报告,不支持违法违规要求。
3、投资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投资计划操作规程》、
《有价证券投资交易对手准入操作规程》、《金融同业授信工作操作规程》、《基金投资业务操作规程》、《资管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投资业务投后管理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建立了涵盖投资业务投前、投中、投后全流程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参考监管最新要求,并适应投资业务发展需要,通过系统开发运用不断提升投资风险管理水平。财务公司建有并不断优化金融资产管理系统,具备投资业务审批、资金划拨审批、交易对手控制、业务交易记录、产品估值、财务核算、报表查询等功能。系统已实现场内投资业务审批全覆盖,并通过数据接口直接获取券商和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数据等举措,有效降低业务操作风险。
4、结售汇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包括代客结售汇和自身结售汇,财务公司制定了《外币兑换业务管理办法》、《即期外币兑换业务操作规程》、《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操作规程》、《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风险敞口及授权管理操作规程》、《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风险报告操作规程》、《外币兑换业务风险管理操作规程》、《外汇衍生产品交易风险控制流程、风险模型及量化管理指标》等制度,用以规范结售汇业务的日常操作。
财务公司外汇业务部受理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完成日常外汇即期、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应的系统操作,对结售汇业务开展的合规性负责;公司金融部负责成员单位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授信管理;风险
合规部将结售汇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负责监控各类结售汇业务是否在限额内开展,并及时提出风险提示,负责对结售汇业务中需要签署的协议合同进行合同评审;财务结算部负责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和资金清算,承担外汇交易系统中清算员职责;信息管理部承担外汇交易系统中管理员职责,负责外币兑换业务相关系统的管理、维护,保证相关信息系统的安全、高效运作,负责维护财务公司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汇管理局等系统的专线连接。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信息系统运维操作规程》、《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等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财务公司主要的业务系统有核心业务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各信息系统功能完善,运行稳定,各软、硬件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5、审计监督
财务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部),稽核部在董事会领导下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以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
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经审阅财务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报表,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561.63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80.28亿元,净资产人民币81.36亿元;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17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3.0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48亿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人民币
473.97亿元,向上海电气集团内成员单位发放贷款余额人民币207.17亿元(含贴现人民币3.86亿元)。
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等规定,截至2022年6月末,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具体如下:
指标名称 | 监管要求 | 2022年6月30日 |
资本充足率 | ≥10.5% | 23.79% |
不良资产率 | ≤4% | 0 |
不良贷款率 | ≤5% | 0 |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 ≤20% | 0.05% |
流动性比例 | ≥25% | 96.26% |
拆入资金比例 | ≤100% | 0 |
四、公司及关联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22.68亿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68.25亿元。其中,存款余额为所有币种折人民币,包含活期、协定及定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1.29亿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8.92亿元。其中,存款余额为所有币种折人民币,包含活期、协定及定期。根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方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判断,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严格按照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令〔2006〕第8号)的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与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