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8日上午10点,在湖南省长沙市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七人,其中董事长邓伟明先生、董事陶吴先生、葛新宇先生及独立董事刘芳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邓伟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公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