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公司监事梁大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未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梁大军先生、蔡思维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涛先生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经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梁大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梁大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梁大军先生简历梁大军先生,男,出生于 1971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河南省金鸳鸯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广州花都安达纸品制造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广州市畅恒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武汉市嘉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3月受聘于公司,历任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事行政经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广东生产基地行政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
梁大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梁大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