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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好:关于核销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长期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制度等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查询了工商档案,发现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涉及的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9月被吊销。公司将上述其他权益工具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余额为200万元。

二、本次核销部分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制度等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由于已过诉讼时效,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及无需支付的其他应付款予以核销。本次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共5项,合计人民币1,373,825.28元;核销无需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共7项,合计人民币501,110.56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减值,对公司本期损益及净资产均无影响。核销的其他应付款将使公司本期利润增加50.11万元。

本次核销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吴琼洁、卞欢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制度等规定,本次核销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符合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后公司本期利润增加50.11万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核销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议案》,监事会对此事项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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