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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润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7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9,873,33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56元。截至2022年7月26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9,873,33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7,329,087.0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7,869,187.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9,459,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200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

项目备案文号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32,494.7132,494.71常开管投备〔2021〕57号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 10,927.1410,927.14常开管投备〔2021〕56号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7,524.147,524.14海行审备〔2021〕300号合计50,945.9950,945.9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它方式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后若有剩余,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并且在使用该等资金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同时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用途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国民 赵 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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