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 □否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0,692,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好利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72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不适用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昊德 | 蒋淼静 | ||
办公地址 | 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 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 ||
电话 | 0592-7276981 | 0592-7276981 |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hollyfuse.com | securities@hollyfuse.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19,357,102.26 | 106,081,197.56 | 12.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061,088.83 | 10,611,952.71 | 51.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156,306.85 | 9,336,624.49 | -1.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484.56 | 288,803.96 | -95.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08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08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7% | 2.52% | 1.0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52,788,663.90 | 519,993,699.54 | 6.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54,854,932.78 | 441,885,294.21 | 2.94%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64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4.52% | 32,046,000.00 | 0.00 | 质押 | 31,228,310.00 | |
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18% | 11,999,904.00 | 0.00 | 质押 | 7,965,139.00 | |
王翔宇 | 境内自然人 | 6.43% | 8,404,512.00 | 0.00 | |||
汤奇青 | 境内自然人 | 5.47% | 7,148,771.00 | 5,361,579.00 | |||
孙剑波 | 境内自然人 | 5.27% | 6,883,268.00 | 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47% | 4,534,896.00 | 0.00 | |||
林明清 | 境内自然人 | 2.01% | 2,626,400.00 | 0.00 | |||
李坤 | 境内自然人 | 1.39% | 1,821,085.00 | 0.00 | |||
孙洪波 | 境内自然人 | 1.20% | 1,567,188.00 | 0.00 | |||
上海方圆 | 其他 | 1.00% | 1,311,800.00 | 0.00 |
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17号私募投资基金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汤奇青与旭昇投资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且汤奇青间接持有旭昇投资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两名股东与其他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股东孙剑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538,000股,通过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45,268股,实际合计持有6,883,268股; 2.股东李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21,085股,实际合计持有1,821,085股; 3.股东孙洪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567,188股,实际合计持有1,567,188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六节“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