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交易遵循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伟建、孙群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