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
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42,3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1,195,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1,195,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3,585,000股。
公司已于2022年6月10日完成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公司总股本由42,390,000股增加至63,58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2,390,000元增加至63,585,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序号 | 原内容条款号 | 原条款 | 现修订为 |
1 | 第六条 |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9万元。 |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58.5000万元。 |
2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4,23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39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公司股份总数为6,358.5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358.50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章程(2022年8月)。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