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76 公司简称:诺泰生物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五、“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童梓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东海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诺泰生物、公司、本公司 | 指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诺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澳赛诺/杭州澳赛诺 | 指 | 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医药技术公司 | 指 | 公司子公司杭州诺泰澳赛诺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诺通 | 指 | 公司子公司杭州诺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诺澳 | 指 | 公司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新博思 | 指 |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现参股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华贝药业 | 指 | 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诺泰投资 | 指 | 公司股东连云港诺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吉利德(Gilead) | 指 | Gilead Sciences,公司客户,包括Gilead Alberta Ulc、Gilead Sciences Inc和Gilead Sciences Ireland Uc,总部位于美国的生物制药公司 |
硕腾(Zoetis) | 指 | 全球最大的宠物和家畜用药品和疫苗制造商 |
CMO/CDMO | 指 | Contract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或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定制研发生产机构,主要为跨国制药企业及生物技术公司提供临床新药工艺开发和制备,以及已上市药物工艺优化和规模化生产服务的机构 |
CRO | 指 |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定制研发机构,主要为制药企业及生物技术公司提供临床前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等服务的机构 |
CMC | 指 | Chemistry,Manufacturing,and Controls,化学成分生产和控制,主要指新药研发过程中生产工艺、杂质研究、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等药学研究资料的收集及控制工作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中国目前执行的是GMP标准 |
医药中间体 | 指 | 原料药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中间物质,属于医药精细学品,生产不需要药品生产许可证 |
原料药 | 指 | 活性药物成份,由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但病人无法直接服用的物质,一般再经过添加辅料、加工,制成可直接使用的制剂 |
制剂 | 指 | 制剂是根据药典或药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为适应诊断、治疗或预防的需要而制成的药物应用形式的具体品种 |
创新药 | 指 | Innovator Drug、New Drug,经过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等全部或者部分研发过程得到的药品,该药品一般在研发阶段即申请化合物、适应症等专利,在通过新药申请获得批准则可上市销售 |
仿制药 | 指 | Generic Drug,又称通用名药,以有效成分的化学名命名的,是创新药的仿制品,在药学指标和治疗效果上与创新药完全等价的药品,一般需等创新药专利保护期到期后才能在市场上销售 |
临床阶段 | 指 | 与商业化阶段相对应,新药获批前的研究开发阶段 |
商业化阶段 | 指 | 与新药临床阶段相对应的,药物正式获批上市后的阶段 |
FDA | 指 |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NMPA/国家药监局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曾用名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 |
CDE | 指 | Centre for Drug Evaluation,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负责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受理和技术审评、负责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技术审评等的单位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管理层 | 指 | 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诺泰生物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Sinopep-Allsino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inope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童梓权 |
公司注册地址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浦路2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01室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121 |
公司网址 | www.sinopep.cn |
电子信箱 | ir@sinopep.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婷 | 吴乐尔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01室 | 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01室 |
电话 | 0571-86297893 | 0571-86297893 |
传真 | 0571-86298631 | 0571-86298631 |
电子信箱 | ir@sinopep.com | ir@sinopep.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诺泰生物 | 688076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68,300,406.36 | 309,003,487.50 | -13.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833,587.68 | 51,417,973.86 | -3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433,014.46 | 46,802,382.32 | -75.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08,397.00 | 86,589,089.55 | -116.8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15,372,283.75 | 1,811,382,762.95 | 0.22 |
总资产 | 2,304,683,410.66 | 2,126,905,940.12 | 8.3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30 | -4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30 | -46.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28 | -82.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1 | 4.62 | 减少2.7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3 | 4.21 | 减少3.5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35 | 10.74 | 增加2.6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3.17%,主要受疫情影响及产品结构调整导致出口产品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2、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2.25%,主要系一方面受疫情影响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另一方面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同比有所增加。
3、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75.57%,主要系本期净利润下降及处置新博思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所致。
4、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6.87%,主要系本期收回货款减少所
致。
5、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6.67%,主要系本期净利润下降所致。
6、 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2.14%,主要系本期扣非后净利润下降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353,706.04 | 第十节、七、68/73/75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366,781.18 | 第十节、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8,130.02 | 第十节、七、68/7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0,467.44 | 第十节、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1,581.59 | 第十节、七、6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74,314.3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24,843.86 | |
合计 | 23,400,573.22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一家聚焦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进行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在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到制剂的各个领域,公司积极进行产品研发和业务拓展,逐步形
成了以定制类产品及技术服务业务为主要收入来源、自主选择产品业务收入及占比快速增长的发展格局。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公司从事的业务属于“4.1 生物医药产业”,其中公司的定制类产品及技术服务业务属于“4.1.6生物医药服务”,公司凭借在工艺研发方面的技术优势,能够提供创新性的合成路线设计开发、工艺优化、中试放大、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研发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有生产能力,提供从实验室级到吨级的定制生产服务,以帮助制药公司提高研发效率、改进生产工艺并最终降低药品研发和生产成本;公司的自主选择产品业务属于“4.1.3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公司的多肽原料药面向全球市场,建立了符合国际法规市场标准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多肽原料药已销往美国、欧洲、印度、韩国等海外市场,支持下游制剂厂商进行研发或注册申报;同时,公司凭借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成本优势,积极进行原料药-制剂在国内的注册申报,涵盖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抗病毒等多个治疗领域。其中苯甲酸阿格列汀片和注射用胸腺法新均已获得国家药品批准文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二)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定制类产品业务和自主选择产品业务,其中定制类产品业务包括CDMO业务、CMO业务和CRO业务;自主选择产品是指公司围绕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肿瘤等疾病治疗方向,以多肽药物为主、小分子化药为辅,具体包含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产品。
1.定制类产品及技术服务
公司的定制类产品及技术服务业务涵盖CDMO业务、CMO业务及CRO业务三个部分。
1.1 CDMO业务
公司的CDMO业务主要为全球创新药企提供创新药高级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的定制研发+定制生产服务,服务于创新药从临床I、II、III期到药品成功获批上市后的各个阶段,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和完备的技术体系,通过解决创新药研发过程中的技术瓶颈、生产工艺路径优化及放大生产等难题,为创新药企提供高效率、高质量、低成本、大规模且绿色环保的中间体或原料药生产服务。至今已累计服务300余个项目,其中包括美国吉利德的重磅抗艾滋病新药Biktarvy、美国因赛特重磅创新药Ruxolitinib、前沿生物的多肽类抗艾滋病新药艾博韦泰等知名产品,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1.2 CMO业务
CMO业务目前由公司连云港工厂进行实施,主要服务于临床后期及商业化阶段的业务,是公司业务收入中逐渐成长的一部分。公司凭借符合国际法规市场标准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EHS体系、多肽药物和小分子化药的合成与规模化大生产核心技术、先进的生产设备、设施,为客户提供符合下游制剂生产要求的原料药供应服务。公司这类客户包括硕腾公司和前沿生物等。
1.3 CRO业务
CRO业务由公司参股公司新博思实施,公司的CRO服务以药学研究为主(包括原料药工艺开发、制剂处方工艺开发、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等),同时兼顾注册申报服务(如注册申报资料撰写等)。近年来,公司技术服务与转让业务涉及的项目主要包括阿托伐他汀钙片项目、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项目、阿普思特原料药及制剂技术转让项目、诺氟沙星原料药药学研究项目、艾考糊精及腹膜透析液药学研究项目、氟维司群注射液药学研究项目等。2022年6月29日,公司完成新博思45%股权的转让,转让完成后,新博思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2.自主选择产品
公司自主选择产品,是指公司围绕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肿瘤等疾病治疗方向,以多肽药物为主、以小分子化药为辅,自主选择具有较高技术壁垒和良好市场前景的仿制药,积极组织研发、生产、注册申报和销售。从业务类型来看,分为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制剂产品。
2.1 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
原料药是药品研发生产的关键环节,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公司自主选择的多个原料药品种的生产工艺已较为成熟,原料药已CDE登记备案或美国FDA进行DMF/VMF备案登记,包括比伐芦定、依替巴肽、胸腺法新、利拉鲁肽、醋酸兰瑞肽、醋酸奥曲肽、醋酸西曲瑞克等多个潜力品种,产品管线较为丰富。其中比伐芦定、依替巴肽、兰瑞肽等原料药品种已通过支持下游制剂产
品国内外上市,带来了一定的收入和利润体量。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等品种也正处于或准备与下游客户制剂进行关联审评,未来放量可期。
2.2 制剂业务
制剂业务目前在公司收入占比较小,公司以原料药为抓手,积极推进特色品种的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工作。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多个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品种的布局,涵盖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抗病毒等多个治疗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注射用胸腺法新、苯甲酸阿格列汀片、依替巴肽注射液、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等4个药品已取得注册批件,注射用比伐芦定、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正在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围绕高级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的生产工艺研究(包括合成路线设计、工艺条件选择、起始原料和试剂选择、工艺优化与中试放大、杂质分析、三废处理等),以及制剂剂型和处方工艺研究、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等药学基础研究,结合多肽药物与小分子化药的不同特点,解决了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研发及合成生产过程中的一系列全球性技术难题,建立了多肽规模化生产技术平台、手性药物技术平台、绿色工艺技术平台、制剂给药技术平台、多肽类新药研发技术平台等五大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平台,掌握了一系列技术难度大、进入门槛高的核心技术,并广泛应用于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相关核心技术均为公司现有研发团队自主研发取得。各项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平台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及优势 |
多肽规模化生产技术平台 | 固-液相结合的多肽合成技术 | 公司利用多年的固相合成技术积累,结合小分子化药液相合成技术,成功开发出多项多肽固液合成技术,解决了快速高效合成困难序列、困难肽段和杂质谱复杂等技术难题。具体包括:(1)在多肽序列中,选择最优的短肽片段,开发多肽药物的最优合成策略,在利用小分子化药液相合成技术进行短肽片段合成后,再应用于固相合成,解决了快速高效合成困难序列和困难肽段等技术难题,并避开了合成中的多个杂质形成和副反应的发生,从而极大的减少了副反应产物,提高了收率和合成效率;(2)成功开发了一系列伪辅二肽(Psuedoproline)和酯二肽(depsi-petide)类短肽片段的规模化大生产液相合成技术,基于这类片段应用的固相合成策略成功地解决了多肽合成中由于β折叠导致的困难合成;此外,对其他短肽片段,公司亦开发了相应的规模化大生产的液相合成技术;(3)成功开发了多肽结构中带有侧链的液相合成和与主链的对接技术,解决了带有侧链的多肽药物合成中需要多次重复进行固相合成的难题,大幅提高了合成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4)多维度替代法合成技术,在常规氨基酸树脂合成的基础上,对天然及非天然氨基酸进行结构分析、调整侧链保护剂,并以此为基础完成对合成原辅料投料顺序、反应时间、投料量及投料频率的摸索,开发了多维度替代法合成多肽树脂及多肽产品的技术,达到收率高、成本低、活性好、质量高的目标;(5)假稀释协同修饰技术。通过对假稀释效应反应机理和多肽修饰技术的深入研究,提高了对多肽前体修饰的成功率,解决了固、液相与假稀释效应相结合进行多肽修饰合成的技术难题。 |
多肽规模化生产关键参数控制技术 | 公司采用高分辨质谱分析系统Q-Exactive,将高性能四极杆的母离子选择性与高分辨Orbitrap检测技术相结合,搭配ESI源、Vanquish UPLC系统和PEAKS软件,可提供全扫、选择离子扫描、平行反应监测、数据依赖的二级扫描等多种扫描模式。公司将Q Exactive、UPLC-MS测序及分子量测定技术运用在多肽大生产的环节控制中,提高了长链多肽大生产的质量控制。国内将此技术应用于多肽药物生产控 |
制,尤其是运用于大生产的企业相对较少。 | ||
反相串联色谱创新性应用技术 | 公司将串联色谱应用理念引入单根间歇色谱应用中,结合运用多重梯度洗脱以提高反相色谱条件对产品中杂质的去除能力。公司采用高压制备液相系统,将单一柱子的柱床高度装填到远高于统柱床的高度(传统标准柱床高度为:250mm),结合多重梯度洗脱,实现一根单一间歇色谱上对样品的高性能分离。 | |
控制多肽药物比表面积的纳米缓释微粉制备技术 | 药物纳米控释系统作为新的药物载运系统被广泛研究,特别是在靶向和定位给药、黏膜吸收给药、皮下给药、基因治疗和蛋白多肽控释等领域,公司将纳米化技术应用于了多肽药物比表面积的控制,并用于兰瑞肽的研发及大生产。 | |
基于精准控制的手性药物技术平台 | 过渡金属络合物的均相催化不对称合成技术 | 绿色化、功能化、精准化是合成化学的发展趋势,催化则是实现上述目标的最有效途径。在多样性的精细化学品合成中,均相催化具有明显优势,特别是在不对称合成领域均相催化过程,在药物合成中应用尤为广泛。传统的不对称合成是在对称的起始反应物中引入不对称因素或与非对称试剂反应,这需要消耗化学剂量的手性辅助试剂,而不对称催化反应则是通过使用催化剂量级的手性原始物质来立体选择性地生产大量手性特征的产物。它的反应条件温和,立体选择性好,对于生产大量手性化合物是经济、实用的最佳技术。公司经过长期研究,已开发出多项基于手性二胺配体的均相催化技术。基于手性二胺钌、镍系列的催化剂具有制备成本低、稳定性高、配体易回收等应用优势。公司通过在配体的设计合成、立体选择性的优化、反应条件优化、产物手性纯度测定等一系列环节的深入研究,掌握了该类催化剂的相关技术,该项技术难度大,其在实验室小试规模的应用也具有极大的难度,能成功用于大规模生产的企业更少。 |
用于手性化合物合成的固定化酶催化技术 | 传统的酶催化反应尽管具有高度的专一性,能用于合成手性药物及中间体,但难以回收、成本较高。酶的固定化技术已经成为酶应用领域中的一个主要研究方向。经固定化的酶与游离酶相比具有稳定性高、回收方便、易于控制、可反复使用、成本低廉等优点,更适宜用于医药中间体的规模化生产,产业化运用前景非常广阔,尤其是在手性醇、手性胺、手性非天然氨基酸等关键医药中间体的合成中。固定化生物酶催化技术的应用,解决了传统工艺中所得产品手性纯度低、反应路线长和收率低的缺点,具有高效率、低成本和绿色环保的特点。公司掌握了脂 肪水解酶 (lipase)和羰基还原酶(ketoredutase)等具有广泛适应性的生物酶固定化技术,成功解决了酶的循环利用和反应产物分离提纯等技术难点,不仅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而且以生物酶催化剂替代传统合成方式也从源头减少了污染和能耗。经过人工修饰获得的固定化酶具有更高的活性、更强的稳定性和更长的生命周期;固定化酶催化反应技术,可大幅提高生物催化剂的半衰期,并可实现手性化合物的连续规模化生产。 | |
复杂不对称手性药物开发和质量控制技术 | 公司熟练掌握不对称手性药物开发和质量控制技术,将该项技术应用于复杂化合物,特别是多手性中心药物生产过程中。该技术包括利用金属催化剂、手性试剂诱导技术、手性调节控制技术等手段合成手性药物;采用手性拆分、精细过程控制下精制等技术进行手性药物的提纯;采用键合光学活性单体的硅胶或其它聚合物的固定相分离分析手性药物。 | |
基于本质安全的绿色工艺技术平台 | 基于叠缩合成技术的原料药绿色工艺技术 | 药物叠缩合成技术是近几年国内外绿色工艺研究的热点,具有高效、安全、绿色环保、技术门槛高等特点。叠缩合成技术将未经纯化后处理的粗产物直接投入下步反应,免除多步纯化过程。不仅降低设备占用率和人力成本,还减少人员暴露和产品损失。因而,叠缩合成技术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生产安全性。同时,叠缩合成技术省略 |
了不必要的纯化过程,最终通过常规的处理方式进行提纯。溶剂使用、“三废”排放大幅减少,从而实现绿色生产的目的。由于将多步反应作为一个系统进行处理,反应副产物产生累积,并在反应过程中转化形成成份繁多、结构复杂的各类杂质。通过一步精制通常难以提供符合药品要求的高品质。公司通过对化学反应机理的深刻理解,基于QbD的理念,运用风险管理工具,综合利用高分辨质谱分析系统Q-Exactive,LC-MS,GC-MS,HPLC等先进仪器,解决叠缩合成技术中的关键参数设置、过程控制、质量控制、药用高品质等重大问题,实现绿色安全的原料药生产。 | |
规模化生产中高选择性金属化反应的应用技术 | 传统的在芳香和杂环化合物上引入新取代基的一般方法是亲电的付克(Friedal-Crafts)反应或其它类亲电/亲核类取代反应,然而由于这些反应对化合物活性的要求较高以及存在反应选择性低等缺点,使得传统的亲电/亲核取代反应在制备多官能化化合物的应用受到极大限制,同时这类反应往往会产生大量废水,导致在规模化生产时的应用受到极大的限制。金属化定向反应使得高选择性合成杂环和芳香化合物变得更为容易。高选择性金属化反应技术在合成医药中间体和其它精细化工产品中应用范围广泛。经过长期研究和实践,公司对多项反应参数和条件进行了深入研究,成功掌握了多项基于主族金属元素锂和镁的金属化反应技术。这类反应试剂廉价易得,反应条件温和,反应的选择性高,且废水排放低,但对反应环境和无水条件要求极高,在实验室规模及大生产过程中,对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要求较高。 |
利用分子蒸馏和精馏的大规模分离纯化技术 | 相当多的精细化工和医药中间体,具有高沸点、低热稳定性等特点,或在常温下为液体,因此难于分离纯化。对于高沸点、热敏及易氧化物料的分离,分子蒸馏提供了最佳分离方法,其在远低于物料沸点的温度下操作,物料停留时间短,且装置内部真空度高,在很低的压强下进行分离操作,物料不易氧化,受损分离程度更高,进而可将常规不易分离的物质进行分离。基于对分子蒸馏和精馏理论的深刻理解,公司建立了多套分子蒸馏和精馏装置,掌握了一整套对热敏感的高沸点物质和难分离物质的纯化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司多个项目的大规模生产。 |
高压氨化反应技术 | 有机化合物通过氨解反应,可以有效地转化为各类具有不同官能团的精细化工产品。液氨是一种廉价易得的氨解反应原料,但由于它在常温常压下为气体,其安全有效的利用和反应条件控制是规模化生产中需要解决的重要技术问题。公司经过多年实验室研究和放大生产实践,成功地开发了一套高压液氨反应和回收系统。该系统采用的技术主要包括吸收和压缩相结合的技术,低压精馏、低温除水、压缩冷凝的“三低一压”技术,以及液氨罐自动降温及泄露报警综合处理系统自动化技术,具有安全系数大、节能环保、反应条件易控制等特点。 |
连续流反应技术 | 连续性反应有着独特的反应热力学和动力学机理,与传统间歇式反应相比,其具有很高的工艺生产安全性/可控性,能大幅度提高产品收率并降低药物生产成本、减少三废排放和能耗,且具有自动化程度高、设备占地面积小等诸多优点,因此,连续性反应技术正逐渐显现出在制药领域的巨大优势。公司目前已对传统条件下较难控制的一系列反应,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开发出了连续性硝化反应、连续低温反应、连续高温裂解/环合反应、连续萃取等中试和放大工艺。 |
有机炔类化合物大规模合成技术 | 炔烃是分子中含有碳碳三键的碳氢化合物的总称,是一种不饱和的碳氢化合物。在有机化学中,炔基是一种非常有用的功能性基团,其广泛的存在于各类天然产物、药物分子的结构之中,例如高效抗肿瘤 |
抗生素Calicheamicin的结构中就包含有炔的结构单元。炔类化合物还可以通过官能团转换,作为一类具有多重反应性的高级中间体用于多种药物分之的合成中。因此,开发规模化生产炔类化合物的合成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应用价值。公司将主族元素金属有机合成技术和低温反应技术相结合,开发出了以廉价易得的酮类化合物为原料,一锅法大规模生产炔类化合物的规模化生产技术,与常规反应技术相比,大大缩短了生产周期,降低了生产成本和提高了产品质量。 | ||
基于精准高效的制剂给药技术平台 | 多肽药物及小分子药物缓控释技术 | 药物控释系统在靶向和定位给药、黏膜吸收给药、基因治疗和蛋白多肽控释等领域被广泛应用。运载多肽和蛋白类药物的纳米控释系统可以帮助多肽类药物做到定量、匀速的释放有效药物成分,进而更好的发挥疗效。公司掌握了控制多肽药物比表面积的纳米缓释技术。 |
原辅料粉体工程及控制技术 | 原辅料晶癖对制剂加工性能和溶出度均有重要影响,进而影响药物体内的溶出和吸收。公司利用电子显微镜(SEM)、体视显微镜等对原辅料的晶癖进行研究,筛选出最佳的药用晶癖,并运用到多个制剂产品中,体外溶出更好,有利于人体吸收,质量更稳定可控。药物的不同晶型在外观、溶解度、溶出度、生物有效性等方面可能存在显著不同,从而影响药物的稳定性、生物利用度及疗效,近年来引起制药界的广泛关注。公司借助智能溶出试验仪等多种先进设备对药物晶型进行筛选和优化,选择稳定性好、溶出性能佳的药用晶型。原料药的粉体特征对制剂的溶出度和生物利用度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公司利用气流微粉化粉碎设备、马尔文激光粒度仪、粉体流动性测试仪器等对粉体粒度、流动性特征进行调节和监控,开发出符合制剂粉体学特性需求的原料药,大大提高了药物体内外的溶出能力。 | |
多肽药物制剂生产及无菌保障技术 | 冷冻干燥是在低温降压条件下将热不稳定性或在水溶液中不稳定性药物制成溶液预冻成固体然后不经液态直接升华挥除溶剂的一种干燥方法,主要包括预冻、一次升华、解吸附干燥、压力升等生产步骤。公司拥有多个多肽制剂产品成熟的冻干技术开发经验,所制备的冻干品长期稳定、并易重新复水而恢复活性。公司对产品配液、灌装全流程百级洁净控制。包含非终端灭菌注射液及冻干剂型。 | |
多肽制剂相容性研究技术 | 公司结合注射剂产品与生产线接触材质、包装系统、一次性给药系统以及配伍相容性研究的经验,建立了基于包材相容性预研究和元素杂质分析检测的风险评估系统(包括AAS、ICP-MS、ICP-OES、SEM、GC-MS、LC-MS等),在早期开发阶段即为制剂提供相容性信息提示,以便于制剂合理配制生产线和过滤系统、合理选择直接接触药液的包材以及一次性给药系统,科学合理的避免了不相容或申报发补风险,实现了制剂的高效精准开发。 | |
基于QbD的制剂高效开发技术 | 该技术突破了以往通过经验解决工艺问题或大量试验试错实现制剂开发的目的,通过对制剂过程动量传递、热量传递和质量传递的研究,结合风险评估、DoE工具,利用统计学工具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实现过程和结果的最优化。基于此技术,公司开发了一种高效混合制粒技术,解决了制剂过程中混合制粒可控性差、混合效率低、小规格制剂混合均匀度差等技术难题。该技术不仅解决了混合过程中的传质和流体流动问题,还简化工艺过程、缩短了操作时间,大大降低了设备占用率,提高了生产效率。 | |
多肽类新药研发技术平台 | GLP-1/GIP/GCG受体单靶点和多靶点激动剂降糖减肥药 | GLP-1受体是近年来糖尿病治疗领域中最热门的靶点之一,全球糖尿病药物巨头如诺和诺德、礼来、赛诺菲、阿斯利康、葛兰素史克等纷纷针对该靶点布局了一个或数个创新药,并已有司美格鲁肽、利拉鲁肽、度拉糖肽、艾塞那肽等多个GLP-1受体激动剂上市,并形成了百亿级美元的销售规模,这些药物在降糖、减重、心血管获益、患者使用依从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等方面展开了差异化的竞争。 |
(1)GLP-1单靶点降糖和减肥药 公司在已知多肽化合物序列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序列结构研究构效关系,增强化合物对靶点的相互作用,以提高化合物的专一性和药效;同时,通过修饰和改造,引入与血清白蛋白有较强结合的特定结构的侧链,增强化合物在体内的稳定性,从而提高药物的半衰期,达到长效化降糖和减肥效果。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GLP-1受体激动剂抗糖尿病和减肥一类新药已取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自愿披露关于公司创新药SPN0103-009注射液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2)GLP-1/GIP/GCG多靶点降糖和减肥药 目前已上市的GLP-1受体激动剂仅利用单一的作用机制用于血糖控制,礼来、诺和诺德等全球糖尿病药物巨头已开始布局多靶点受体激动剂,并已有多个药物进入了临床阶段,这类药物通过嵌合肽或耦合肽的方式合成了GLP-1/GIP、GLP-1/GCG、GLP-1/GIP/GCG的多靶点激动剂,通过融合Glucagon、GLP-1、GIP的多肽序列,达到同时结合多个受体的效果,从而达到更佳的降糖和减重效果。比如礼来公司研发的GLP-1/GIP双靶点激动剂tirzepatide作为治疗2型糖尿病和肥胖症的创新药已处于临床III期,从已有数据结果来看,其在降糖、减重方面的临床效果较单纯的GLP-1激动剂类药物更加优秀,另外一项针对tirzepatide作为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炎(NASH)的二期临床研究也取得了令人鼓舞的结果。在GIP/GLP-1双靶点方面,公司已设计并筛选出了多个具有GIP和GLP-1双激动作用的化合物,这些化合物对GIP和GLP-1受体具有平衡的共激动剂活性和对胰高血糖素和GLP-2受体的选择性,低免疫原性潜力和支持每周一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同时,公司的研究重点也从单纯降低血糖水平扩展到治疗肥胖症和非酒精性脂肪肝(NASH)等疾病。在GLP-1/GCG双靶点方面,公司在艾塞那肽的基础上,用Glucagon对其进行位点置换,设计并筛选出具有GLP-1/GCG双靶点激动活性的艾塞那肽衍生序列,在保持降糖及减重活性的前提下,显著延长其体内作用时间,达到长效化效果。公司自主研发的GLP-1/GIP双靶点创新药SPN007已完成活性和药效的实验室评估工作,该化合物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局正式授权 | |
多肽靶向抗肿瘤药物 | 常规化疗药物对癌细胞没有选择性,常常会导致严重的副作用,肿瘤靶向的偶联药物已成为近年来抗肿瘤药物的重点研究领域之一。靶向偶联抗肿瘤药物由疗效明确的药物与具有肿瘤靶向的高分子载体偶联而成,该类药物的显著特点是能将药物最大限度地运送到靶区,使药物在靶区浓集直接作用于病变组织,延长药物作用时间,减少用药量和药物的毒副作用。在该领域,目前最成熟的技术是抗体偶联药物技术,已有多个类似药物被批准临床。单克隆抗体作为载体具有靶向特异性高、亲和力强、稳定性好等优点,但单克隆抗体的分子量很大,难以透过毛细管内皮层和穿过肿瘤细胞外间隙到达实体瘤的深部,而且单克隆抗体可以被网状内皮系统非特异性的摄取,因此使用单克隆抗体靶向药物偶联剂会导致相应的肝脏和骨毒性。此外,单克隆抗体的制备很有挑战性,大规模生产高质量的单克隆抗体有较大难度,直接导致了抗体药物的价格昂贵。多肽的分子量较小,在人体内存在很多自然的多肽,这些多肽容易被代谢和从体内清除,无明显副作用,而且多肽一般没有免疫原性,也不能穿过血脑屏障,且经过改造修饰后的多肽也会较为稳定,这些经过修饰和改造后的长效多肽能够用作有效的药物载体。通过化学结构优化,目前的多肽靶向分 |
子可以达到和单克隆抗体相当的靶蛋白亲和能力;多肽类靶向药物不仅可作用于细胞表面的膜蛋白受体,还可以用于靶向细胞内原来难以靶向用药的蛋白-蛋白作用,拓宽了与疾病相关的药物靶点范围,使原来难以成药的靶点成为新药研发的靶点。多肽靶向药物大部分可以通过化学合成方法制备,在药物筛选过程中可以通过化学修饰改进药物候选物的亲和力、溶解性、药代动力学性质(稳定性)、毒性等,支持快速研发。同时,作为靶向分子,多肽分子相对于单克隆抗体,分子量小数十倍,由于其体积较小,使多肽分子能更为快速和完整的穿透肿瘤组织,提高了抗癌效果,减小了暴露于血管里而可能引起的相关毒副作用。由于多肽分子的高特异性、高亲和力和肿瘤渗透性等优点,多肽载体靶向药物被誉为新一代的靶向特异性抗肿瘤药物之一。2018年1月,美国FDA 批准了第一个多肽靶向抗肿瘤药Lutathera,该创新药由法国Advanced AcceleratorApplications公司开发,是多肽与放射性核素偶联,靶向生长抑素,用于治疗生长抑素受体阳性的胃肠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其既可以治疗,还能成像,用来监测和指导治疗过程。因此,公司计划积极推进多肽靶向抗肿瘤药物的研发。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原料药及制剂的注册申报。原料药方面,奥曲肽关联的下游制剂厂家已取得醋酸奥曲肽注射液一次性评价补充批件,奥曲肽原料药完成美国FDA补充资料回复提交,准备欧盟CEP、沙特的注册申报工作;启动依替巴肽原料药在中国、美国的生产场地变更;氟维司群通过美国FDA的DMF技术审评和欧洲EDQM认证,并取得欧盟CEP证书。制剂方面,磷酸奥司他韦胶囊(75mg)取得CDE的药品注册证书,具备国内上市销售条件;注射用比伐卢定根据CDE的发补要求,完成对含量、过量灌装等补充研究;复方匹可硫酸钠颗粒完成三批工艺验证,正在准备CDE申报资料,计划四季度提交国内注册申报。
在创新药研发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GLP-1受体激动剂抗糖尿病和减肥一类多肽新药取得临床试验通知书。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 | 1 | 93 | 32 |
实用新型专利 | 24 | 24 | ||
外观设计专利 | ||||
软件著作权 | ||||
其他 | ||||
合计 | 1 | 1 | 117 | 56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3,462,572.05 | 31,150,413.61 | 7.42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2,348,735.57 | 2,049,742.61 | 14.59 |
研发投入合计 | 35,811,307.62 | 33,200,156.22 | 7.8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35 | 10.74 | 增加2.6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6.56 | 6.17 | 增加0.3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多肽降糖和减肥新药项目 | 60,783.00 | 470.80 | 1,613.10 | 临床前申报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糖尿病和减肥 |
2 | 司美格鲁肽 | 2,350.00 | 91.96 | 1,773.42 | 稳定性研究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达到同类产品技术水平 | 糖尿病和减肥 |
3 | AXN—157 | 4,000.00 | 346.67 | 1,322.35 | 小试阶段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抗焦虑 |
4 | 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 | 1,068.40 | 78.29 | 951.75 | 注册申报阶段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达到同类产品技术水平 | 降血压 |
5 |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 | 1,008.30 | 96.99 | 497.58 | 预BE阶段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达到同类产品技术水平 | 抗病毒 |
6 | 依帕司他原料药 | 698.00 | 47.20 | 671.81 | 注册申报阶段 | 通过关联技术评审 | 达到同类产品技术水平 | 糖尿病并发症 |
7 | 复方匹克硫酸钠颗粒 | 730.00 | 40.38 | 492.92 | 注册申报阶段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达到同类产品技术水平 | 清肠 |
8 | 去氨加压素原料药 | 496.00 | 49.11 | 323.77 | 稳定性研究 | 通过关联技术评审 | 达到同类产品 | 中枢性尿崩症 |
技术水平 | ||||||||
9 | 利拉鲁肽注射液 | 1,802.00 | 249.10 | 951.02 | 稳定性研究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达到同类产品技术水平 | 糖尿病和减肥 |
10 | 注射用比伐芦定 | 2,000.00 | 209.82 | 1,094.07 | 注册申报阶段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达到同类产品技术水平 | 抗凝血 |
合计 | / | 74,935.70 | 1,680.32 | 9,691.79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95 | 17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74 | 17.36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965.46 | 1,575.9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0.08 | 9.27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6 | 3.08 |
硕士 | 32 | 16.41 |
本科 | 121 | 62.05 |
专科及以下 | 36 | 18.46 |
合计 | 195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5 | 43.5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94 | 48.2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0 | 5.1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2.05 |
60岁及以上 | 2 | 1.03 |
合计 | 195 | 100.00 |
注:上述研发人员包含新博思的员工。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经过10余年发展与积淀,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组建了一支以海归博士为主的核心技术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深厚的研发积累和丰富的国内外知名科研单位和制药企业研发
管理经验。在人才团队、核心技术、质量体系、客户资源、产能储备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1.国际化的管理、研发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实力雄厚
公司的核心团队拥有丰富的国际大型跨国药企的经营管理和研发经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梓权曾长期任职于葛兰素史克制药公司、辉瑞制药公司,具有丰富的跨国制药公司医药全产业链研发工作和管理经验;公司副董事长金富强博士具有多年新药研发、管理经验,曾先后在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杜邦公司研究院、百时美施贵宝等国内外知名机构任职;董事兼副总经理施国强博士为中科院“百人计划”实施首年首批14位入选者之一,学术背景深厚;副总经理姜建军博士拥有25年多肽研发生产管理经验,曾在美国雅培公司、American PeptideCompany、CS Bio、双成药业等多家公司任职。此外,公司组建了一支由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等知名专家领衔的高素质、国际化、多学科交叉的高水平研发团队。
2.重视研发投入,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上半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35%,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完备的技术体系,能够快速高效的完成各种复杂高难度化合物的生产工艺研究,尤其是在手性药物合成等世界新药研发的前沿领域建立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在小分子化药领域较强的技术优势为公司赢得了众多全球知名创新药企的认可,也能给公司产品提供较高的毛利率。公司的技术投入不断转化为成果,截至2022年6月底,公司共拥有5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2项(主要涉及化合物的化学合成方法),实用新型专利24项。
3.符合国际、国内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EHS体系
公司坚持国际化战略,按照国际法规市场标准建立了覆盖产品生命周期的全面系统、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和EHS,并多次通过中国、美国的GMP检查、客户的现场审计。EHS管理能力同样是跨国制药企业甄选稳定供应商的重要标准之一,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跨国制药公司对上游绿色供应链的要求建立了一整套基于国际最佳实践的EHS管理体系。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和EHS体系符合国际法规市场标准,并多次通过了国内外知名制药公司的现场审计,具备较强的全球竞争力。
4.优质客户资源,来自海外、国内大型制药公司
公司业务面向全球市场,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和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的制药公司客户建立了长期与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粘性强。公司CDMO业务的客户主要包括美国因赛特(Incyte)、美国吉利德(Gilead)、德国勃林格殷格翰(BoehringerIngelheim)、美国福泰制药(Vertex)、前沿生物、硕腾(Zoetis)等国内外知名创新药企,服务了包括Biktarvy、Ruxolitinib、艾博韦泰等一大批知名创新药项目。公司自主开发的原料药已销往韩国大熊制药(Daewoong)、印度西普拉(Cipla)、印度卡迪拉(Cadila)、印度Orbicular制药、以色列梯瓦制药(Teva)、印度雷迪博士实验室(Dr.Reddy)、普利制药、齐鲁制药、健友股份等国内外知名制药公司。
5.产品储备丰富,多个产品有望逐步放量
在CDMO方面,公司CDMO项目储备丰富,服务于创新药从临床I、II、III期到药品成功获批上市后的各个阶段。随着创新药研发的不断推进以及进入商业化阶段,客户对中间体的需求量不断增长。
在自主选择产品-制剂领域,公司已布局的制剂产品有7种,其中苯甲酸阿格列汀片、注射用胸腺法新、依替巴肽注射液、磷酸奥司他韦胶囊已取得国家药监局核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另有3个产品已提交CDE注册申报。公司多肽制剂在研及获批项目均为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品种,在产能和质量上更加自主可控,成本更具优势。随着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政策持续深化,将会给公司自主研发的制剂品种带来采购放量增长。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30.04万元。其中,定制类产品与服务收入15,292.43万元,自主选择产品收入11,341.9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95.71万元。公司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3.3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43.3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工作如下:
(1)完善BD体系和团队建设,增强CDMO业务竞争力
上半年度,公司新增加4名BD人员,均具有丰富的BD经验和客户资源,公司现已形成覆盖美国、欧洲、中国的BD组织体系搭建,逐步开展系统化、模块化的市场拓展。一方面,系统化的改善公司客户结构,积极开发全球大型制药公司的业务,并与国内优秀的制药公司开展战略合作,筛选评估创新项目,挖掘潜在的项目机会;另一方面强化公司BD、研发、生产的内部沟通协调,加强项目信息的筛查与管理,完善销售激励机制,争取更多新的客户订单。上半年度,市场拓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与多个新客户建立商务联系,开展商务沟通,多肽CDMO业务新开发了3个客户。
(2)加快推进研发进度,部分产品取得积极进展
在定制产品与服务方面,完成了多个新项目的工艺研发及放大生产,对于存量的重点项目进行工艺二次优化,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公司加速推进新技术平台的建设,在生物催化、光化学、连续流等技术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部分技术在产品中的应用已实现初次工艺放大。
在自主选择产品方面,积极推进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及注册申报工作。原料药方面,奥曲肽关联的下游制剂厂家已取得醋酸奥曲肽注射液一次性评价补充批件,奥曲肽原料药完成美国FDA补充资料回复提交,准备欧盟CEP、沙特的注册申报工作;完成比伐芦定原料药变更生产车间的登记备案并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完成氟维司群API登记备案发补;启动依替巴肽原料药在中国、美国的生产场地变更;氟维司群通过美国FDA的DMF技术审评和欧洲EDQM认证,并取得欧盟CEP证书。制剂方面,磷酸奥司他韦胶囊(75mg)取得CDE的药品注册证书,并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具备国内上市销售条件;注射用比伐芦定根据CDE的发补要求,完成对含量、过量灌装等补充研究;复方匹可硫酸钠颗粒完成三批工艺验证,正在准备CDE申报资料,计划四季度提交国内注册申报。
在创新药研发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GLP-1受体激动剂抗糖尿病和减肥一类多肽新药取得临床试验通知书。
(3)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工程建设
公司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建德工厂方面,二期项目其中一个GMP生产车间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另一个GMP生产车间完成厂房建设结顶,根据GMP审核要求,持续完善体系文件并开展公司员工的GMP管理培训,为二期项目投产后的GMP项目生产奠定基础。连云港工厂方面,完成100亩的北厂区的规划、设计,综合办公楼、宿舍食堂楼等投入使用,完成101车间扩建项目,制定质检楼装修、消防水池、202车间包装线改造、多肽中试车间改造方案。
(4)布局寡核苷酸业务,剥离新博思
为进一步拓展CDMO业务内容,基于全球寡核苷酸药物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发展潜力大,公司于今年7月注册成立杭州诺泰诺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寡核苷酸项目的研发、中试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小核酸核心团队的组建,并已开展研发工作。此外,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进一步聚焦公司核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45%股权以人民币1,3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众成医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博思的股权比例为15%,新博思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5)完成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团队换届选举,激发组织活力
上半年度,公司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的换届选举。在维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稳定的前提下,选举童梓权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以加快公司国际化的步伐,激发组织活力。
(6)推进降本增效,提高经营效益
为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公司持续CDMO的商业化项目全过程精细化运营管理,通过供应商转入与价格谈判、工艺过程污水的处理、生产过程的精细化管理等手段降低采购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风险
1. 报告期内,公司定制类产品收入中有部分来自于商业化阶段项目,商业化阶段项目存在单个产品收入大的特点,若发生公司服务的创新药退市或被大规模召回、药品终端市场需求下滑或不达预期等重大变化,公司相应产品的销售将出现大幅下滑。
2. 对于公司自主研发的制剂,在取得注册批件后,公司制剂产品的销售收入还受公司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的商业化推广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3. 公司原料药销售收入受客户制剂的研发及注册申报进程,以及获批上市后的商业化推广情况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 公司是一家聚焦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进行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药品(包括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具有技术难度大、研发周期长、前期投入高、审批周期不确定等特点,从研究开发到商业化的各个环节均面临一定研发风险,如关键技术难点无法突破、临床研究失败、无法通过监管部门的审评审批等,如果公司的药品未能开发成功,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在CDMO业务中,公司需为客户所需的各种复杂高难度化合物进行合成路线的设计、工艺优化、中试放大、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对公司的研发实力、技术体系和研发经验要求较高,公司存在研发失败、研发成果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或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风险。
2.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司专利、科研项目等主要参与人。尽管公司已推出多层次、多样化的激励机制与管理层、核心技术团队进行深度绑定,若因上述人员离职产生技术人员流失,则会对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以及现有知识产权的保密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 定制产品研发生产与技术服务方面,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布局或专项进入该行业,进一步加剧了国内定制产品与服务行业的竞争,这对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研究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目前规模与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差距较大,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加剧,若未来公司在定制类产品方面的服务链条不能及时得到完善,以及在药物研发各个细分领域的服务能力不能得到提升,将对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2. 自主选择产品方面,近年来,受到国家医保价格谈判的推行等政策和措施的影响,部分药品的终端招标采购价格逐渐下降,各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未来上市药品可能面临药品降价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的产品收入构成一定的潜在负面影响。此外,公司的原料药的销售一方面受到下游集采降价的影响,另一方面也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3. 医药行业是受国家严格监管的行业,当前,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制订和不断完善。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的出台或调整将对医药行业的市场供求关系、经营模式、企业的产品选择和商业化策略、产品价格等产生深远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医药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不能持续保持市场竞争力,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境外的营业收入占比较高,而公司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等外币定价和结算,因此,人民币兑美元等外币的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出现剧烈波动,公司将可能产生汇兑损失,同时汇率波动也会影响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环保风险
医药制造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及其他污染物,若处理不当,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部分原材料、半成品或产成品是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对生产操作的要求较高,如果在装卸、搬运、贮存及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或维护措施不到
位,可能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虽然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跨国制药公司对上游绿色供应链的要求建立了一整套基于国际最佳实践的EHS管理体系,但是仍然存在因设施设备故障、工艺不完善、生产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意外环保、安全事故的风险。同时,新《环境保护法》等越来越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企业执行的环保标准也将更高更严格,公司可能存在环保设施、排放治理等方面支出增加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30.04万元,同比下降13.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483.36万元,同比下降32.25%,报告期末总资产230,468.34万元,同比增长
8.36%,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81,537.23万元,同比增长0.2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68,300,406.36 | 309,003,487.50 | -13.17 |
营业成本 | 126,959,299.21 | 135,147,779.88 | -6.06 |
销售费用 | 18,342,628.58 | 7,158,557.11 | 156.23 |
管理费用 | 74,207,011.10 | 66,243,128.45 | 12.02 |
财务费用 | -3,763,012.90 | 5,913,740.72 | -163.63 |
研发费用 | 33,462,572.05 | 31,150,413.61 | 7.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08,397.00 | 86,589,089.55 | -116.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086,294.07 | -348,015,033.8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434,613.19 | 526,709,703.33 | -60.8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3.17%,主要受疫情影响及产品结构调整导致出口产品销售收入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随着营业收入的下降,营业成本也随之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56.23%,主要系市场推广费用及员工薪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02%,主要系管理人员薪酬及折旧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63.63%,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42%,主要系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6.87%,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货款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系2021年购买理财产品在本期到期收回。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股票筹集募集资金较多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规划,本报告期内出售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45%的股权,产生投资收益18,576,373.48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46,622,365.49 | 23.72 | 591,876,051.03 | 27.83 | -7.6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000,000.00 | 1.43 | 87,132,277.22 | 4.10 | -62.13 | 主要系2021年购买的理财产品在本期内到期收回 |
应收账款 | 175,100,093.90 | 7.60 | 139,375,014.20 | 6.55 | 25.63 | 主要系本期客户信用期内尚未回款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8,080,932.35 | 0.35 | 1,048,143.36 | 0.05 | 670.98 | 主要系出售新博思股权款期末未收回 |
存货 | 287,882,712.10 | 12.49 | 250,816,027.41 | 11.79 | 14.78 | 主要系本期备货增加 |
预付账款 | 13,354,491.91 | 0.58 | 6,223,692.16 | 0.29 | 114.58 | 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3,425,503.27 | 0.58 | 23,638,934.28 | 1.11 | -43.12 | 主要系本期存量留底增值税退税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4,500,000.00 | 1.93 | / | / | / | 主要系本期对华贝的投资及新博思股权出售剩余股权部分 |
固定资产 | 714,475,595.39 | 31.00 | 664,591,841.42 | 31.25 | 7.51 | 主要系本期杭州澳赛诺二期丙类仓库及诺澳购买房屋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87,779,336.51 | 3.81 | 34,854,329.86 | 1.64 | 151.85 | 主要系公司待安装设备 |
及杭州澳赛诺二期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2,339,422.81 | 0.10 | 7,107,624.99 | 0.33 | -67.09 | 主要系新博思的使用权资产期末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无形资产 | 101,269,709.65 | 4.39 | 88,574,836.98 | 4.16 | 14.33 | 主要系本期诺澳购买土地增加所致 |
商誉 | 156,336,178.69 | 6.78 | 160,919,545.02 | 7.57 | -2.85 | 主要系本期出售新博思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371,129.69 | 1.01 | 16,634,178.34 | 0.78 | 40.50 | 主要系本期可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4,332,423.01 | 3.66 | 34,464,499.22 | 1.62 | 144.69 | 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300,352,717.11 | 13.03 | 77,274,866.38 | 3.63 | 288.68 | 主要系本期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28,908,828.78 | 1.25 | 51,209,193.46 | 2.41 | -43.55 | 主要系2021年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本期内到期解付所致 |
应付账款 | 86,541,762.75 | 3.76 | 76,919,527.44 | 3.62 | 12.51 | 主要系本期末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3,008,953.36 | 0.13 | 26,170,173.81 | 1.23 | -88.50 | 主要系2021年预收的货款在本期内确认收入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359,568.63 | 0.15 | 1,861,552.56 | 0.09 | 80.47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押金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07,065.82 | 0.01 | 3,109,527.46 | 0.15 | -96.56 | 主要系2021年背书的非“6+9”银行承兑汇票在本期内到 |
期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828,833.75 | 票据及其他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 | / |
无形资产 | - | / |
合计 | 13,828,833.75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
公司于2022年6月出资4,000万元参股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1%。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该项投资,因此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
应收款项融资 | 26,000.00 | - | -26,00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7,132,277.22 | 33,000,000.00 | -54,132,277.22 | 1,004,689.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44,500,000.00 | 44,500,000.00 | - |
合计 | 87,158,277.22 | 77,500,000.00 | -9,658,277.22 | 1,004,689.08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29日,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45%股权以人民币1,3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众成医药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博思的股权比例为15%,新博思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203,000,000.00 | 695,072,890.62 | 533,431,321.44 | 93,022,921.46 | -11,905,060.19 |
杭州诺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2,000,000.00 | 235,381.02 | -24,125,082.41 | - | -5,355,514.52 |
杭州诺泰澳赛诺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42,000,000.00 | 50,584,352.80 | 34,519,571.19 | 48,273,197.40 | 36,891,958.83 |
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0,000.00 | 104,983,317.48 | 97,139,370.62 | - | -2,860,629.38 |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2,000,000.00 | 24,268,265.93 | -11,298,298.22 | 6,365,838.20 | -9,862,981.36 |
注:
1、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受疫情影响及产品结构调整导致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均有所下降。
2、杭州诺泰澳赛诺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1-6月份向母公司转化前期研发成果,在本期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带来净利润增长。
3、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
4、2022年6月29日,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45%股权以人民币1,3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众成医药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博思的股权比例为15%,新博思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月17日 | www.sse.com.cn,《诺泰生物: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 2022年1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18日 | www.sse.com.cn,《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 2022年5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25日 | www.sse.com.cn,《诺泰生物: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 2022年5月26日 | 逐项审议以下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赵德毅、赵德中、潘余明、金富强、施国强、童梓权、姜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徐强国、高集馥、曲峰、胡文言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刘标、秦熙萍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20日 | www.sse.com.cn,《诺泰生物: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 2022年6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3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童梓权 | 董事长 | 选举 |
童梓权 | 总经理 | 聘任 |
金富强 | 副董事长 | 选举 |
姜晏 | 董事 | 选举 |
秦熙萍 | 监事 | 选举 |
赵德毅 | 董事长 | 离任 |
赵德中 | 副董事长 | 离任 |
凌明圣 | 董事 | 离任 |
吕品 | 监事 | 离任 |
罗金文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丁建圣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王万青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朱伟英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赵德毅、赵德中、潘余明、金富强、施国强、童梓权、姜晏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徐强国、高集馥、曲峰、胡文言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童梓权为公司董事长,金富强为公司副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凌明圣因任期届满离任,董事赵德毅不再担任董事长,董事赵德中不再担任副董事长。
2、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刘标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秦熙萍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孙美禄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吕品因任期届满离任。
3、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聘任童梓权为公司总经理,施国强、姜建军、谷海涛为公司副总经理,徐东海为公司财务总监,郭婷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原总经理金富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总经理。
4、公司副总经理罗金文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于2022年1月29日从公司离职。
5、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丁建圣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于2022年2月19日从公司离职。
6、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对外转让新博思45%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博思股权比例降至15%;核心技术人员王万青及朱伟英为新博思员工,在本次股权转让后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通常包括公司技术、研发负责人、研发部门主要成员、主要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主要技术标准的起草者等。公司主要综合考虑其专业背景、科研能力、对公司科研贡献等方面,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认定,具体如下:
①具有相当的学历背景和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拥有与公司CDMO业务、多肽原料药及制剂研发相关的职业经历和研发经验;
②任职期间主导或参与完成公司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带领研发团队完成多项知识产权申请及重大科研项目的执行;
③对公司的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研发方向等的发展战略规划能产生重大影响,是公司技术发展方向的决策者或引领者;
④对公司技术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目前在公司的技术研发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担任重要职务。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被列入连云港市水、大气、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子公司澳赛诺被列入杭州市水环境、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具体污染物包括:
COD、SS、氨氮、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甲苯、甲醛、甲醇、乙酸乙酯、氯化氢、二氧化硫和粉尘等。公司不断加大资金和设备等方面的投入,优化产品生产工艺,主要污染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基地均设立了专门的 EHS 部门,负责公司生产过程中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相关事宜,并制订了完善的 EHS 管理制度和体系,对重要环境影响因素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
公司位于江苏连云港和浙江建德的生产基地均合法拥有排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持证单位 | 证书号 | 发证机构 | 主要排污种类 | 有效期限 |
1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913207006871974358001P |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 废气、废水、土壤 | 2025.12.21 |
2 | 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3301007966847342001P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 废气、废水 | 2025.12.17 |
连云港生产基地排污信息如下:
排放标准限值: 化学需氧量:5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非甲烷总烃:60mg/m?
排放类别 | 监测时间 | 废水排放量(m3)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总磷 | |||
废水 | 浓度(mg/L) | 排放量(kg) | 浓度(mg/L) | 排放量(kg) | 浓度(mg/L) | 排放量(kg) |
1月 | 3459.83 | 116.2 | 540.7 | 19.41 | 76.3 | 0.16 | 0.6 | |
2月 | 3340.40 | 81.3 | 252.3 | 6.92 | 20.9 | 0.15 | 0.5 | |
3月 | 1869.58 | 72.0 | 355.6 | 8.25 | 15.7 | 1.72 | 1.6 | |
4月 | 2580.88 | 104.1 | 225.0 | 6.59 | 12.1 | 1.40 | 2.6 | |
5月 | 4522.20 | 95.8 | 436.8 | 8.98 | 39.5 | 0.71 | 3.3 | |
6月 | 6084.20 | 98.5 | 642.7 | 20.07 | 139.7 | 0.98 | 6.7 | |
废气 | 监测时间 | 废气排放量(m3) | 非甲烷总烃 | 含氧量 (%) | 烟气流速 (m/s) | 烟气湿度 (%) | 烟气压力 (KPa) | |
浓度(mg/m3) | 排放量(kg) | |||||||
1月 | 6441807.2 | 18.201 | 0.0 | 20.8 | 8.51 | 5.4 | 0.017 | |
2月 | 4731401.2 | 41.301 | 0.0 | 19.1 | 6.92 | 5.0 | 0.018 | |
3月 | 7094874.7 | 25.972 | 0.0 | 11.9 | 9.37 | 4.4 | -0.000 | |
4月 | 6662807.4 | 50.700 | 0.0 | 7.6 | 9.09 | 4.3 | -0.012 | |
5月 | 5452542.0 | 58.844 | 0.0 | 6.0 | 7.20 | 4.4 | -0.020 | |
6月 | 5458002.8 | 46.037 | 0.0 | 5.4 | 8.72 | 5.0 | -0.036 |
建德生产基地排污信息如下:
排放 类别 | 排放口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情况 | 执行标准 | ||
类型 | 编号 | 浓度(mg/L) | 半年排放量 (t) | 浓度(mg/L) | ||
废水 | 间接排放口 | DW001 | pH值 | 7.37 | / | 6-9 |
COD | 96.88 | 1.536 | 500 | |||
氨氮 | 0.638 | 0.154 | 35 | |||
总磷 | 1.20 | 0.0154 | 8.0 | |||
总氮 | 10.4 | 0.461 | 40 | |||
石油类 | 0.864 | 0.0308 | 20 | |||
SS | 14.835 | 0.3075 | 400 | |||
动植物油 | 0.325 | 0.0308 | 100 | |||
BOD5 | 34.65 | 0.3075 | 300 | |||
硫化物 | 0.101 | 0.0308 | 1.0 | |||
甲苯 | ND | 0.00307 | 0.5 | |||
挥发酚 | ND | 0.0154 | 2.0 |
AOX | 0.063 | 0.0308 | 8.0 | |||
色度 | 4 | / | 80 | |||
废气 | 主要 排放口 | DA011 | 二氯甲烷 | 0.464 | 0.0217 | 20 |
环氧氯丙烷 | 0.46 | 0.0263 | 2.0 | |||
总挥发性有机物 | 9.46 | 0.519 | 100 | |||
苯系物 | 4.75 | 0.245 | 20 | |||
氨(氨气) | 0.903 | 0.0540 | 5 | |||
臭气浓度 | 208 | / | 500 | |||
二甲基甲酰胺(DMF) | 1.11 | 0.116 | 20 | |||
甲醛 | 0.274 | 0.0258 | 1.0 | |||
甲醇 | 3.65 | 0.186 | 10 | |||
氯化氢 | 1.422 | 0.0922 | 5 | |||
乙腈 | 0.319 | 0.0206 | 10 | |||
非甲烷总烃 | 7.82 | 0.478 | 60 | |||
二氧化硫 | 30.575 | 0.202 | 100 | |||
氮氧化物 | 53.325 | 0.759 | 200 | |||
乙酸乙酯 | 1.94 | 0.00746 | 20 | |||
挥发性有机物 | 5.34 | 0.0999 | 100 | |||
硫化氢 | 0.218 | 0.0463 | 5 | |||
四氢呋喃 | 1.21 | 0.0295 | 20 | |||
颗粒物 | 3.85 | 0.133 | 10 | |||
主要 排放口 | DA012 | 铅及其化合物 | 0.0483 | 0.00045 | 0.5 | |
镉及其化合物 | 0.0000475 | 0.000024 | 0.05 | |||
汞及其化合物 | 0.00188 | 0.000003 | 0.05 | |||
氮氧化物 | 82.76 | 1.807 | 300 | |||
一氧化碳 | 16 | 0.0870 | 100 | |||
氯化氢 | 14.78 | 0.476 | 60 | |||
铬及其化合物 | 0.0439 | 0.00051 | 0.5 | |||
铊及其化合物 | 0.0003 | 0.000011 | 0.05 | |||
二氧化硫 | 36.58 | 0.520 | 100 | |||
砷及其化合物 | 0.00197 | 0.000043 | 0.5 | |||
锡、锑、铜、 | 0.0209 | 0.00025 | 2.0 |
锰、镍、钴及其化合物 | |||||||
颗粒物 | 9.93 | 0.170 | 30 | ||||
氟化氢 | 4.0 | 0.00322 | 0.0967 | ||||
一般 排放口合计 | DA017-DA025 | 非甲烷总烃 | / | 5.38 | 60 | ||
氯化氢 | / | 0.259 | 5 | ||||
氨 | / | 0.0258 | 5 | ||||
二氯甲烷 | / | 0.00015 | 20 | ||||
噪声 | 厂界 | 东侧#1 | 昼(Leq dB) | 64.3 | / | 55~65 | |
夜(Leq dB) | 54.5 | / | 55~65 | ||||
南侧#2 | 昼(Leq dB) | 64.0 | / | 55~65 | |||
夜(Leq dB) | 53.4 | / | 55~65 | ||||
西侧#3 | 昼(Leq dB) | 64.7 | / | 55~65 | |||
夜(Leq dB) | 53.4 | / | 55~65 | ||||
北侧#4 | 昼(Leq dB) | 64.1 | / | 55~65 | |||
夜(Leq dB) | 52.3 | / | 55~65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连云港生产基地
公司有组织废气以工艺废气为主,工艺废气以有机废气为主,少量酸废气,废气非连续排放;生产线以车间为单位分布,废气的产生源分散,废气量较大。主要污染物为氨、乙酸乙酯、甲醇、甲苯、乙酸以及乙醇等,公司根据生产车间布置情况对工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车间产生污水分类处理,201 车间及 202 车间设置一个低浓度废水集水池,其余车间设置一个高浓度集水池、一个高盐集水池、一个低浓度集水池对废水进行预处理后经污水管道送公司污水站处理。公司现有污水站日处理能力为 800m3/d 的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的具体工艺为:
“蒸发析盐+旋转蒸发+调节+铁碳微电解中和+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兼氧池+MBBR+MBR”,废水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连云港生产基地现有 618 平方米危险固废仓库,液态危险废物使用塑料桶进行存储,固态危废使用吨袋存储。塑料桶和塑料袋防渗性能良好,并且不会因温度的变化而显著软化、催化或增加其渗透性。固废仓库由专业人员操作,单独收集和贮运,严格按照《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转移运输、处置。
2.2 建德生产基地
建德生产基地各车间生产过程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收集经管道输送至废气处理设备RTO,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外环境。相关设备运行管理程序:SOP-HSE-070/02_废气蓄热式氧化装置标准操作程序。
建德生产基地废水在高浓废水采用蒸馏预处理的基础上,综合废水采用微电解+水解酸化+一级MBBR+二级MBBR + MBR处理工艺进行处理。相关设施运行管理程序:SOP-HSE-030/07_废水处理标准操作程序。
建德生产基地设有气液焚烧炉及危废仓库作为危废治理、暂存设施,均已完成建设及验收,目前正常运行。运行管理程序:SOP-HSE-075/01_液体(气)焚烧炉标准操作程序、SMP-HSE-057/06_危险废物标准管理程序。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基地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过相应环保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雨水达标后排入附近水体,对周围水体影响不大。公司对噪声源分别采取消声、吸音、加隔声罩、厂房隔声等措施,厂区内种植具有良好吸声降噪的绿色植物。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全部委托处理处置,零排放。
连云港生产基地已建成运行项目均获得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并已取得环保批复( 连开环复(2013)2 号、连环审(2013)68 号、连开环复(2016)31 号、连开环复(2016)80号、连开环复(2016)84 号、连开环复(2017)41 号、连开环复(2019)25 号、连开环复(2019)31 号、连开环复(2021)47号、连开审批复(2022)20号)。
建德生产基地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一期项目、中试车间及丙类仓库项目环评已获批复,已完成验收及公示,审批文号:杭环委批【2018】2号、杭环建批【2020】A022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连云港生产基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于 2020 年 12 月 17日取得了专家评审意见,并在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 320707-2020-045-H。
建德生产基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0年6月19日取得了专家评审意见,并于2020年6月28日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备案,备案号330182-2020-27-M。2022年6月23日,建德生产基地举行了罐区一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演练,并在相关平台完成披露申报。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纲》(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合成工业类制药》(HJ883-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HJ858.1-2017),制订了废水、废气、噪声等相关污染物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监测方案执行落实。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连环行罚字〔2022〕23 号),公司因污水排口排放的废水中总氮超过《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浓度限制,被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人民币29万元。事件发生后,公司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了系统检查,进行了及时的修正和提高,完成了整改,并按时缴纳罚款。后续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与监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诺泰澳赛诺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非重点排污单位,无独立建设防污染设施,已依据杭州海创园入园规范,每年支付相关费用使用由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建设的防污染设施。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连云港生产基地积极做好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积极落实省、市大气办要求,主动对涉及VOCs车间采取错峰生产、减产等措施,切实减少污染天气时污染物排放,对罐区实行技术改造,增加尾气冷凝回收装置,切实减少废气排放量。
建德生产基地积极响应政府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同时针对公司产废情况,邀请第三方公司进行固废核查,出具固废核查报告。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连云港生产基地通过深冷机组使用低毒冷媒 LM-9D 冰河冷媒、增加变频器等方式减少碳排放。更换使用高效电电动机、提高离心泵、压缩机等重点用电设备的效率。
建德生产基地通过将所有照明灯具更换为节能灯泡,制定空调使用制度、使用新型制冷剂等措施减少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赵德毅、赵德中 | 附注1 | 2021年5月20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诺泰投资、伏隆贸易、鹏亭贸易 | 附注2 | 2021年5月20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五星生物、上将管理、宇信管理、睿信管理、潘婕 | 附注3 | 2021年5月20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股董监高兼核心技术人员谷海涛、刘标 | 附注4 | 2021年5月20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股董监高(非核心技术人员)凌明圣、孙美禄、徐东海、郭婷 | 附注5 | 2021年5月20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股核心技术人员(非董监高)张建兴、王万青、赵呈青、朱伟英、丁建圣 | 附注6 | 2021年5月20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诺澳管理、泰澳管理 | 附注7 | 2021年5月20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已出具承诺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 | 附注8 | 2021年5月20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潘婕、胡朝红、童引南、柏科化学、芳杰化工 | 附注9 | 2021年5月20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宇信管理、睿信管理 | 附注10 | 2022年5月20日起24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金富强 | 附注11 | 2021年5月20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五星生物、上将管理 | 附注12 | 2022年5月20日起24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潘余明 | 附注13 | 2021年5月20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柏科化学 | 附注14 | 2021年5月20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张建兴 | 附注15 | 2021年5月20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诺泰生物及诺泰生物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16 | 2021年5月20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诺泰生物 | 附注17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赵德毅、赵德中 | 附注18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19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诺泰生物及诺泰生物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20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诺泰生物 | 附注21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赵德毅、赵德中 | 附注22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诺泰生物 | 附注23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24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附注25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诺泰生物 | 附注26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德毅、赵德中及其控制的持有诺泰生物股票的企业诺泰投资、伏隆贸易、鹏亭贸易
附注27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德毅、赵德中及其控制的持有诺泰生物股票的企业诺泰投资、伏隆贸易、鹏亭贸易
附注28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诺泰生物 | 附注29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诺泰生物 | 附注30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附注31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32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附注1:实际控制人赵德毅、赵德中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诺泰生物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的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
诺泰生物股票的发行价;诺泰生物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诺泰生物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4.在本人任职期间或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附注2:诺泰投资、伏隆贸易、鹏亭贸易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诺泰生物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的2年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3.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公司股票。4.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不会协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任何方式违规减持公司股份。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附注3:五星生物、上将管理、宇信管理、睿信管理、潘婕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诺泰生物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票。3.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不会协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任何方式违规减持公司股份。
4.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本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5.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企业/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附注4:持股董监高兼核心技术人员谷海涛、刘标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诺泰生物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的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
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4.在本人担任诺泰生物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或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作为诺泰生物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6.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附注5:持股董监高(非核心技术人员)凌明圣、孙美禄、徐东海、郭婷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诺泰生物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及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的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诺泰生物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4.在本人担任诺泰生物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或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
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附注6:持股核心技术人员(非董监高)张建兴、王万青、赵呈青、朱伟英、丁建圣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诺泰生物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3.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附注7:诺澳管理、泰澳管理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企业不在诺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转让股份。自诺泰生物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附注8:已出具承诺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除已出具承诺函的股东需按照承诺情况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外,公司其他股东需根据《公司法》第141 条规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附注9:潘婕、胡朝红、童引南、柏科化学、芳杰化工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诺泰生物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为本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诺泰生物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诺泰生物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附注10:宇信管理、睿信管理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的2年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2.在金富强担任诺泰生物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或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金富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企业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3.因金富强为诺泰生物的核心技术人员,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企业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附注11:金富强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诺泰生物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的2年内,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3.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方可减持公司股份。4.在本人担
任诺泰生物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或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及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作为诺泰生物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6.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如本人及本人近亲属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附注12:五星生物、上将管理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的2年内,潘余明、潘枝、潘叶通过本企业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当其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潘余明、潘枝、潘叶通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2.在潘余明担任诺泰生物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或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潘余明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潘余明、潘枝、潘叶通过本企业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潘余明、潘枝、潘叶通过本企业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潘余明、潘枝、潘叶通过本企业持有的公司的股份。附注13:潘余明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诺泰生物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的2年内,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3.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方可减持公司股份。4.在本人担任诺泰生物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或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及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6.如本人及本人近亲属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建德市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德市上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附注14:柏科化学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诺泰生物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张建兴离职后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自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企业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附注15:张建兴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诺泰生物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自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控制的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控制的企业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3.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控制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4.如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控制的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控制的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近亲属及控制的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附注16:诺泰生物及诺泰生物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具体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1.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
2.如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至股价稳定措施尚未正式实施前,公司股票出现某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该自然年度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1.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迫使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
为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第二选择为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若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间,出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则视为公司已完成该自然年度稳定股价的义务。
(三)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票,回购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回购资金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前述限制条件内终止实施该次回购股票:1.通过实施回购股票,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该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或者注销。
(四)实施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1.启动程序(1)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2)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2.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实际控制
人及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公司不得为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且增持股票的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50%且不超过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前述限制条件内终止实施该次回购股票:(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若在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90日内,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薪酬总额的30%。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该自然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已经达到各自于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薪酬总额的50%;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如果诺泰生物、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则公司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可以不再继续实施。公司承诺:在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六)约束措施1.诺泰生物自愿接受主管机关对其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2.若诺泰生物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以其从公司获得的上年度的现金分红为限,扣减其在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现金分红。3.若有诺泰生物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以其从公司获得的上个年度的税后现金薪酬的50%为限,从当年及以后年度公司应付其薪酬中予以扣留并归公司所有。4.诺泰生物应及时对稳定股价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5.诺泰生物未来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附注17:诺泰生物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①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阶段,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以合法方式回购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新股发行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②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应相应调整)。(3)如中国证监会认定诺泰生物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赔偿投资损失,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或进行回购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附注18:实际控制人赵德毅、赵德中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1.诺泰生物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中国证监会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诺泰生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回购在诺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本公司已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如有)。3.如中国证监会认定诺泰生物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赔偿投资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附注19: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1.诺泰生物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诺泰生物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 如果中国证监会认定诺泰生物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附注20:诺泰生物及诺泰生物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1.若上述回购新股以及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诺泰生物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诺泰生物、诺泰生物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回购新股以及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2.诺泰生物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其在前述事实认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其享有的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3.诺泰生物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其在前述事实认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通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所获得的薪酬(或津贴)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附注21:诺泰生物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附注22:实际控制人赵德毅、赵德中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附注23:诺泰生物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如未能履行,将及时公告未履行的事实和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公司将向本公司全体股东道歉,同时基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附注2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诺泰生物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不会动用诺泰生物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诺泰生物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诺泰生物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诺泰生物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诺泰生物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将严格履行诺泰生物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诺泰生物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诺泰生物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7.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诺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附注25: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赵德毅、赵德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 如果其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附注26:诺泰生物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情况”之“(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若公司未能执行的,承诺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公司承诺:1.将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发公告的方式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 若因公司未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导致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注2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德毅、赵德中及其控制的持有诺泰生物股票的企业诺泰投资、伏隆贸易、鹏亭贸易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持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诺泰生物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诺泰生物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为诺泰生物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帮助);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诺泰生物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2. 如诺泰生物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不与诺泰生物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诺泰生物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诺泰生物的竞争:(1)停止与诺泰生物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诺泰生物来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 如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诺泰生物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诺泰生物,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诺泰生物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诺泰生物。4.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诺泰生物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5. 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作为诺泰生物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间接持有诺泰生物股份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附注2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德毅、赵德中及其控制的持有诺泰生物股票的企业诺泰投资、伏隆贸易、鹏亭贸易关于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
1.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及与诺泰生物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诺泰生物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诺泰生物的资金或其他资产。3.尽量减少与诺泰生物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诺泰生物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4.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诺泰生物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诺泰生物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5.本人/本企业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诺泰生物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附注29:诺泰生物专项承诺
1.本公司直接及间接股东(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集合竞价方式入股的除外)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除通过定增取得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南京东南巨石价值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证券服务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附注30:诺泰生物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项公开承诺。若未能履行相关 承诺,公司除应当按照相关承诺内容接受约束外,另自愿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 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 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该等承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 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该等承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 如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本公司将暂扣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和/或薪酬,直至其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附注3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德毅、赵德中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承诺: 1.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并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事项为止。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附注3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项公开承诺。若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本人除应当按照相关承诺内容接受约束外,另自愿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公司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或投资者的权益,该等承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和/或薪酬,同时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5.违反承诺情节严重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2021年三季度报告中部分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导致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2022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关于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2】008号文),对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徐东海予以监管警示。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22-3-22 | 2022-3-22 | 2023-3-21 | 连带责任担保 | 主债务金额20,000,000 | 无 | 否 | 否 | 不适用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0,00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0,000,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80,000,000 | 2022-5-17 | 2022-5-17 | 2023-5-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8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80,000,0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00,00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51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0,000,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0,000,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 2022年6月29日,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给浙江众成医药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博思的股权比例为15%,新博思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发 | 829,817,941.50 | 725,162,993.16 | 550,000,000.00 | 762,629,380.06 | 229,083,055.41 | 30.04 | 54,222,820.72 | 7.11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 否 | 首发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19,620,941.30 | 79.75% | 2020年3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13,349,951.70(注1) | 否 | 节余金额31,248,425.61元,主要系项目工程 |
审计结束,项目整体完工。 | |||||||||||||
106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 | 否 | 首发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 - | 2022年6月 | 否 | 否 | 注2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首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3,693,850.00 | 3.69 | 2022年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 | 否 | 首发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5,768,264.11 | 31.54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首发 | 不适用 | 212,629,380.06 | 90,00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上表中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注2:“106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 实施进度与公司原料药终端市场的销售规模、生产需求直接相关。此项目主要用于利拉鲁肽、索玛鲁肽为主的多肽原料药大规模的生产扩建,以提高公司多肽原料药的生产能力。公司多肽原料药的生产需求受下游制剂注册进度及终端销售的影响,出于对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节奏与生产需求合理匹配的考量,项目进度有所延期。公司基于外部竞争环境的变化,拟进一步提高生产车间的智能化、先进性,车间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密闭投料的综合车间,项目采用设备将采购国外进口设备,设备交货期有所延长,从而导致整个项目实施周期有所延长。综上,经过公司通过综合评估,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原因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 | 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 |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原计划通过在公司原厂区内新建研发中心实施募投项目,一方面考虑到从新建到投入使用尚须较长时间,另一方面,公司随着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亟需购置土地及建筑物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前期已通过公开竞拍购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因此,公司将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由自建的方式,调整为对已竞拍获得土地上的一座办公综合楼进行改造的方式进行,不仅可以节省投入时间成本,尽快促使募投项目投产见效,而且也可以满足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需求,以更好回报投资者。除上述变更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主体、实现目的、实施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 该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9日和2022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累计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5月26日,公司提前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5)。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2022年5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6月2日,公司在上述期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32亿元滚动购买理财,且全部理财产品已赎回。
2022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自上述决议通过后,公司在上述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95亿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8),该议案并经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4,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5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2)。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7,489,288 | 78.57 | -99,025,007 | -99,025,007 | 68,464,281 | 32.1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000,000 | 0.47 | -1,000,000 | -1,000,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66,489,288 | 78.10 | -98,025,007 | -98,025,007 | 68,464,281 | 32.12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7,364,532 | -65,728,251 | -65,728,251 | 41,636,281 | 19.5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9,124,756 | -32,296,756 | -32,296,756 | 26,828,000 | 12.58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5,694,512 | 21.43 | 99,025,007 | 99,025,007 | 144,719,519 | 67.8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5,694,512 | 21.43 | 99,025,007 | 99,025,007 | 144,719,519 | 67.8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13,183,800 | 100.00 | 0 | 0 | 213,183,8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98,407,607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连云港诺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20,000,000 | 0 | 0 | 20,000,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5-20 |
合伙) | ||||||
赵德毅 | 13,414,000 | 0 | 0 | 13,414,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5-20 |
赵德中 | 13,414,000 | 0 | 0 | 13,414,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5-20 |
杭州伏隆贸易有限公司 | 9,506,919 | 0 | 0 | 9,506,919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5-20 |
杭州鹏亭贸易有限公司 | 9,506,919 | 0 | 0 | 9,506,919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5-20 |
建德市诺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8,000 | 0 | 0 | 968,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5-20 |
南京蓝天投资有限公司 | 2,569,043 | 0 | 0 | 2,569,043 | 保荐机构跟投限售 | 2023-5-20 |
建德市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314,700 | 10,314,7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建德市宇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8,903,022 | 8,903,022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建德市上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8,809,794 | 8,809,794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方东晖 | 7,500,000 | 7,50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吉林敖东创新产业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278,000 | 5,278,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650,000 | 4,65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3,703,700 | 3,703,7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南京巨石创业投资 | 3,700,000 | 3,70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 | 2022-5-20 |
有限公司-南京东南巨石价值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限售 | |||||
建德市睿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599,990 | 3,599,99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赵坚 | 3,500,000 | 3,50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浙江元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200,000 | 3,20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杭州芳杰化工有限公司 | 2,936,500 | 2,936,5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潘婕 | 2,348,906 | 2,348,906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江苏沿海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850,000 | 1,85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杜焕达 | 1,327,700 | 1,327,7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其他股东 | 21,455,700 | 21,455,7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5-20 |
中信证券诺泰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329,595 | 5,329,595 | 0 | 0 | 公司员工跟投限售 | 2022-5-20 |
合计 | 167,786,488 | 98,407,607 | 0 | 69,378,881 | / | / |
注:截至报告期末,南京蓝天有限公司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通过转融通方式将所持限售股借出914,600股。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44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连云港诺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0,000,000 | 9.38 | 20,000,000 | 20,000,000 | 无 | 0 | 其他 |
赵德毅 | 0 | 13,414,000 | 6.29 | 13,414,000 | 13,414,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赵德中 | 0 | 13,414,000 | 6.29 | 13,414,000 | 13,414,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建德市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0 | 10,314,700 | 4.84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杭州伏隆贸易有限公司 | 0 | 9,506,919 | 4.46 | 9,506,919 | 9,506,919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杭州鹏亭贸易有限公司 | 0 | 9,506,919 | 4.46 | 9,506,919 | 9,506,919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建德市宇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0 | 8,903,022 | 4.18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建德市上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0 | 8,809,794 | 4.13 | 0 | 0 | 质押 | 8,809,79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方东晖 | -300,000 | 7,200,000 | 3.38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吉林敖东创新产业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5,278,000 | 2.4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建德市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31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14,700 | ||||||||
建德市宇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8,903,022 | 人民币普通股 | 8,903,022 | ||||||||
建德市上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8,809,794 | 人民币普通股 | 8,809,794 | ||||||||
方东晖 | 7,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00,000 | ||||||||
吉林敖东创新产业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27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78,000 | ||||||||
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50,000 |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3,70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03,700 | ||||||||
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东南巨石价值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00,000 | ||||||||
建德市睿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599,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99,990 | ||||||||
浙江元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赵德毅、赵德中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两人系兄弟关系,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2.连云港诺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伏隆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鹏亭贸易有限公司由赵德毅、赵德中共同控制。 3.建德市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建德市上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4.建德市宇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建德市睿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连云港诺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 | 2024-5-20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赵德毅 | 13,414,000 | 2024-5-20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赵德中 | 13,414,000 | 2024-5-20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杭州伏隆贸易有限公司 | 9,506,919 | 2024-5-20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杭州鹏亭贸易有限公司 | 9,506,919 | 2024-5-20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南京蓝天投资有限公司 | 2,569,043 | 2023-5-20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7 | 建德市诺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8,000 | 2024-5-20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赵德毅、赵德中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两人系兄弟关系,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2.连云港诺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伏隆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鹏亭贸易有限公司由赵德毅、赵德中共同控制。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朱伟英 | 核心技术人员 | 80,000 | 76,000 | -4,000 | 个人资金需求 |
丁建圣 | 核心技术人员 | 80,000 | 87,700 | +7,700 | 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朱伟英、丁建圣已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详见本报告第四节之“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赵德毅、赵德中,职工代表监事孙美禄,副总经理谷海涛,财务总监徐东海,董事会秘书郭婷,核心技术人员赵呈青通过诺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2、董事赵德毅、赵德中通过鹏亭贸易和伏隆贸易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3、董事潘余明通过五星生物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4、董事凌明圣(任期届满已离任)通过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江苏省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5、核心技术人员张建兴通过上海柏科日用化学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46,622,365.49 | 591,876,051.0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3,000,000.00 | 87,132,277.22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964,754.40 | |
应收账款 | 七、5 | 175,100,093.90 | 139,375,014.2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6,000.00 | |
预付款项 | 七、7 | 13,354,491.91 | 6,223,692.1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8,080,932.35 | 1,048,143.3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87,882,712.10 | 250,816,027.4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3,425,503.27 | 23,638,934.28 |
流动资产合计 | 1,077,466,099.02 | 1,104,100,894.0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44,5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714,475,595.39 | 664,591,841.42 |
在建工程 | 七、22 | 87,779,336.51 | 34,854,329.8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339,422.81 | 7,107,624.99 |
无形资产 | 七、26 | 101,269,709.65 | 88,574,836.98 |
开发支出 | 七、27 | 7,272,501.52 | 9,219,585.93 |
商誉 | 七、28 | 156,336,178.69 | 160,919,545.0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5,541,014.37 | 6,438,604.3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3,371,129.69 | 16,634,178.3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84,332,423.01 | 34,464,499.2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27,217,311.64 | 1,022,805,046.06 | |
资产总计 | 2,304,683,410.66 | 2,126,905,940.1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00,352,717.11 | 77,274,866.3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595,696.88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8,908,828.78 | 51,209,193.46 |
应付账款 | 七、36 | 86,541,762.75 | 76,919,527.4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008,953.36 | 26,170,173.8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9,278,841.61 | 29,442,315.12 |
应交税费 | 七、40 | 4,819,559.23 | 5,772,394.0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359,568.63 | 1,861,552.5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048,173.03 | 3,635,946.8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07,065.82 | 3,109,527.46 |
流动负债合计 | 449,021,167.20 | 275,395,497.1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738,725.12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2,424,313.70 | 21,740,084.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865,646.01 | 4,263,139.8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289,959.71 | 42,741,949.17 | |
负债合计 | 489,311,126.91 | 318,137,446.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13,183,800.00 | 213,183,8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318,761,728.22 | 1,318,180,928.2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2,753,203.32 | 2,200,500.20 |
盈余公积 | 七、59 | 11,517,460.44 | 11,517,460.4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69,156,091.77 | 266,300,074.0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15,372,283.75 | 1,811,382,762.95 | |
少数股东权益 | -2,614,269.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15,372,283.75 | 1,808,768,493.7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04,683,410.66 | 2,126,905,940.12 |
公司负责人:童梓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海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东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60,158,954.32 | 553,736,895.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964,754.4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49,135,514.69 | 92,704,603.36 |
应收款项融资 | 26,000.00 | ||
预付款项 | 14,049,365.65 | 11,649,131.9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96,771,647.74 | 96,058,400.0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3,729,017.90 | 121,758,517.0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9,319.23 | 18,871,015.39 |
流动资产合计 | 886,993,819.53 | 898,769,318.1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587,624,000.00 | 512,843,2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4,5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45,043,556.92 | 348,181,440.14 | |
在建工程 | 32,274,965.80 | 6,963,198.0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8,512,228.75 | 40,371,932.74 | |
开发支出 | 6,271,086.02 | 12,643,690.40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619,788.24 | 4,987,515.8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988,398.67 | 9,215,630.5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000,220.72 | 30,158,499.1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30,834,245.12 | 965,365,106.79 | |
资产总计 | 2,017,828,064.65 | 1,864,134,424.9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65,316,328.23 | 66,662,072.7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222,895.78 | 51,209,193.46 | |
应付账款 | 78,108,576.17 | 48,713,439.1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433,477.36 | 542,290.54 | |
应付职工薪酬 | 5,713,076.06 | 7,697,478.06 | |
应交税费 | 996,370.09 | 641,575.26 | |
其他应付款 | 2,838,688.40 | 1,469,589.2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7,065.82 | 3,109,453.88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4,736,477.91 | 180,045,092.3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19,132,500.00 | 19,23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132,500.00 | 33,230,000.00 | |
负债合计 | 397,868,977.91 | 213,275,092.3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13,183,800.00 | 213,183,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23,081,728.22 | 1,322,500,928.2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517,460.44 | 11,517,460.44 | |
未分配利润 | 72,176,098.08 | 103,657,143.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19,959,086.74 | 1,650,859,332.6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17,828,064.65 | 1,864,134,424.92 |
公司负责人:童梓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海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东海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268,300,406.36 | 309,003,487.50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68,300,406.36 | 309,003,487.5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3,780,267.06 | 247,654,960.0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26,959,299.21 | 135,147,779.8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571,769.02 | 2,041,340.25 |
销售费用 | 七、63 | 18,342,628.58 | 7,158,557.11 |
管理费用 | 七、64 | 74,207,011.10 | 66,243,128.45 |
研发费用 | 七、65 | 33,462,572.05 | 31,150,413.61 |
财务费用 | 七、66 | -3,763,012.90 | 5,913,740.72 |
其中:利息费用 | 3,229,552.67 | 4,638,256.29 | |
利息收入 | 4,425,714.94 | 761,348.4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468,362.77 | 5,245,859.2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9,408,227.60 | 364,521.1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703,724.1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591,649.78 | 1,647,981.0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1,762,689.99 | -8,243,429.1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0,000.0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358,665.80 | 60,363,459.8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32,984.08 | 92,229.2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826,118.96 | 403,556.5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965,530.92 | 60,052,132.5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7,017,361.32 | 10,711,954.1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982,892.24 | 49,340,178.3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982,892.24 | 49,340,178.3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833,587.68 | 51,417,973.8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50,695.44 | -2,077,795.5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1,982,892.24 | 49,340,178.3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833,587.68 | 51,417,973.8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50,695.44 | -2,077,795.5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3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3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童梓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海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东海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79,299,222.00 | 116,212,220.5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90,521,328.77 | 55,540,528.68 |
税金及附加 | 1,087,078.06 | 782,062.34 | |
销售费用 | 15,275,733.54 | 4,829,346.98 | |
管理费用 | 32,094,420.47 | 29,592,266.23 | |
研发费用 | 32,568,539.62 | 5,044,538.98 | |
财务费用 | -3,921,682.97 | 2,253,153.02 | |
其中:利息费用 | 2,470,583.43 | 2,847,696.16 | |
利息收入 | 5,646,399.01 | 1,307,305.49 | |
加:其他收益 | 2,519,476.31 | 1,775,471.1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7,499,282.1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02,189.74 | 313,873.2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159,584.99 | -3,988,770.8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67,776.09 | 16,270,897.86 | |
加:营业外收入 | 301,449.07 | 11,077.25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9,917.02 | 83,465.6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76,244.04 | 16,198,509.44 | |
减:所得税费用 | -2,772,768.17 | 2,082,765.2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6,524.13 | 14,115,744.1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6,524.13 | 14,115,744.1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96,524.13 | 14,115,744.1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童梓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海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东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7,458,060.00 | 326,615,290.5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661,846.53 | 19,578,084.1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850,424.69 | 23,981,138.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970,331.22 | 370,174,513.3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6,697,320.61 | 164,436,595.9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0,479,629.24 | 76,451,968.5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255,037.38 | 16,190,068.2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2,146,740.99 | 26,506,790.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6,578,728.22 | 283,585,423.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08,397.00 | 86,589,089.5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52,000,000.00 | 9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56,104.12 | 364,521.1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618,779.7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8,474,883.85 | 90,364,521.1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5,561,177.92 | 72,379,555.0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8,000,000.00 | 366,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3,561,177.92 | 438,379,555.0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086,294.07 | -348,015,033.8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62,629,380.0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3,990,000.00 | 115,517,121.0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3,990,000.00 | 878,146,501.1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400,000.00 | 308,428,864.4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086,285.69 | 4,960,556.3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69,101.12 | 38,047,377.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555,386.81 | 351,436,797.8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434,613.19 | 526,709,703.3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88,070.16 | -486,103.4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572,007.72 | 264,797,655.5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545,199,125.27 | 68,070,990.9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532,627,117.55 | 332,868,646.49 |
公司负责人:童梓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海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东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2,668,588.92 | 108,488,519.6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248,295.56 | 8,655,494.7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8,398,154.75 | 42,146,764.4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8,315,039.23 | 159,290,778.8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393,482.76 | 87,785,067.2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922,108.34 | 24,281,218.6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25,898.09 | 1,624,110.4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6,685,551.80 | 41,189,268.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2,427,040.99 | 154,879,664.3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87,998.24 | 4,411,114.4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9,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0,717.8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7,800,000.00 | 30,660,109.5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7,100,717.82 | 30,660,109.5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8,006,167.97 | 26,566,766.0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6,000,000.00 | 252,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0,830,000.00 | 23,468,534.2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4,836,167.97 | 302,035,300.3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735,450.15 | -271,375,190.7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12,629,380.0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8,190,000.00 | 89,817,121.0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8,190,000.00 | 702,446,501.1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5,228,912.5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578,369.18 | 2,647,493.8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034,183.8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578,369.18 | 193,910,590.2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611,630.82 | 508,535,910.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4,459.95 | 134,427.7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151,361.14 | 241,706,262.3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7,246,457.50 | 39,665,401.6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0,095,096.36 | 281,371,664.03 |
公司负责人:童梓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海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东海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3,183,800.00 | 1,318,180,928.22 | 2,200,500.20 | 11,517,460.44 | 266,300,074.09 | 1,811,382,762.95 | -2,614,269.17 | 1,808,768,493.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3,183,800.00 | 1,318,180,928.22 | 2,200,500.20 | 11,517,460.44 | 266,300,074.09 | 1,811,382,762.95 | -2,614,269.17 | 1,808,768,493.7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0,800.00 | 552,703.12 | 2,856,017.68 | 3,989,520.80 | 2,614,269.17 | 6,603,789.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833,587.68 | 34,833,587.68 | -2,850,695.44 | 31,982,892.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0,800.00 | 580,800.00 | 5,464,964.61 | 6,045,764.6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464,964.61 | 5,464,964.6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80,800.00 | 580,800.00 | 580,8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977,570.00 | -31,977,570.00 | -31,977,57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977,570.00 | -31,977,570.00 | -31,977,57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 |
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52,703.12 | 552,703.12 | 552,703.12 | ||||||||||||
1.本期提取 | 1,653,668.82 | 1,653,668.82 | 1,653,668.82 | ||||||||||||
2.本期使用 | 1,100,965.70 | 1,100,965.70 | 1,100,965.7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3,183,800.00 | 1,318,761,728.22 | 2,753,203.32 | 11,517,460.44 | 269,156,091.77 | 1,815,372,283.75 | 1,815,372,283.75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9,887,850.00 | 641,026,955.06 | 2,231,747.27 | 160,197,432.99 | 963,343,985.32 | 2,680,895.96 | 966,024,881.2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9,887,850.00 | 641,026,955.06 | 2,231,747.27 | 160,197,432.99 | 963,343,985.32 | 2,680,895.96 | 966,024,881.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295,950.00 | 674,671,623.16 | 1,260,577.89 | 51,417,973.86 | 780,646,124.91 | -1,376,875.54 | 779,269,249.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417,973.86 | 51,417,973.86 | -2,077,795.54 | 49,340,178.32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3,295,950.00 | 674,671,623.16 | 727,967,573.16 | 700,920.00 | 728,668,493.1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3,295,950.00 | 671,867,043.16 | 725,162,993.16 | 725,162,993.1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04,580.00 | 2,804,580.00 | 700,920.00 | 3,505,5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 |
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260,577.89 | 1,260,577.89 | 1,260,577.89 | ||||||||||||
1.本期提取 | 1,498,051.95 | 1,498,051.95 | 1,498,051.95 | ||||||||||||
2.本期使用 | 237,474.06 | 237,474.06 | 237,474.06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3,183,800.00 | 1,315,698,578.22 | 1,260,577.89 | 2,231,747.27 | 211,615,406.85 | 1,743,990,110.23 | 1,304,020.42 | 1,745,294,130.65 |
公司负责人:童梓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海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东海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3,183,800.00 | 1,322,500,928.22 | 11,517,460.44 | 103,657,143.95 | 1,650,859,332.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3,183,800.00 | 1,322,500,928.22 | 11,517,460.44 | 103,657,143.95 | 1,650,859,332.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0,800.00 | -31,481,045.87 | -30,900,245.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6,524.13 | 496,524.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0,800.00 | 580,8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80,800.00 | 580,8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977,570.00 | -31,977,57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977,570.00 | -31,977,57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3,183,800.00 | 1,323,081,728.22 | 11,517,460.44 | 72,176,098.08 | 1,619,959,086.74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9,887,850.00 | 644,061,935.06 | 2,231,747.27 | 20,085,725.41 | 826,267,257.7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9,887,850.00 | 644,061,935.06 | 2,231,747.27 | 20,085,725.41 | 826,267,257.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295,950.00 | 675,372,543.16 | 14,115,744.17 | 742,784,237.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115,744.17 | 14,115,744.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3,295,950.00 | 675,372,543.16 | 728,668,493.1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3,295,950.00 | 671,867,043.16 | 725,162,993.1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505,500.00 | 3,505,5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3,183,800.00 | 1,319,434,478.22 | 2,231,747.27 | 34,201,469.58 | 1,569,051,495.07 |
公司负责人:童梓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海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东海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江苏诺泰制药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06871974358”的营业执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本为人民币213,183,800.00元。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交易。公司属于医药生物行业。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原料药、片剂、硬胶囊剂、保健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均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制药技术、生物技术的研发;医药中间体、多肽中间体的生产(药品、保健品、食品、饲料等涉及专项审批的产品除外);精细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财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8月 29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赛诺”)、杭州诺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诺通”)、杭州诺泰澳赛诺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技术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诺澳”)4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认为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三十八)“收入”的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的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确定为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其会计处理如下: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根据本附注(三十八)收入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1)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的评价依据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4)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各类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
资其公允价值与实际利率下账面价值形成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包括利息费用 ) 计入当期损益。
(2)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参见本附注金融资产减值)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指定
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抵消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3)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7、金融工具减值
(1)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1)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对应收款项减值详见“本附注五之十二应收款项”部分
2)除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对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指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指本公司通过比较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据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公司考虑的违约风险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如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违约风险的界定标准,与本公司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财务限制条款等其他定性指标。
3)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的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4)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8、金融资产的核销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核销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9、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
(1)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及相关条件,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本公司将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备规定特征的可回售工具,或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划分为权益工具。
除上述之外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2)相关处理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根据本附注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和本附注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处理。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包含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成分,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含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差额部分,确认为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理由 | 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该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 | 除已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比例。 |
组合2 | 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 |
1至2年 | 1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理由 | 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该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 |
组合1 | 除已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比例。 |
组合2 | 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 |
1至2年 | 1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分类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在产品、劳务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月末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在产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采取领用时一次摊销的办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
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五、(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
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10-20 | 5% | 4.75%-9.50%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4 | 5% | 23.7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3-5 | 5% | 19.00%-31.67% |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上表所示。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①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②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③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
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
软件 | 3-10年 | 直线法 | 根据预期受益期限 |
非专利技术 | 10年 | 直线法 | 根据预期受益期限 |
专利技术 | 5-10年 | 直线法 | 根据预期受益期限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确定。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取得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批件》(或完成生物等效性试验与临床试验平台备案)之后至获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之前所从事的支出在符合上述开发阶段资本化的条件时予以资本化;针对部分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注射剂,在取得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时予以资本化。
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本公司在取得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批件》(或完成生物等效性试验与临床试验平台备案)
之前所从事的工作为研究阶段;取得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批件》(或完成生物等效性试验与临床试验平台备案)之后至获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之前所从事的工作为开发阶段。本公司将开发阶段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予以资本化,计入内部研发项目资本化成本。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资产主要指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
1、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孰高确定。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长期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本公司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考虑销售协议价格,其次如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以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本公司在确定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①其现金流量分别根据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以及最终处置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测算,主要依据公司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以及预测期之后年份的合理增长率为基础进行最佳估计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充分考虑历史经验数据及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等确定。②其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日与预测期间相同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2、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相应减值资产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每年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①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损失;②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包括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部分,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公允价值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配。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色谱填料等。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各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3年 |
色谱填料 | 3年 |
供汽入网费 | 3年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会计处理: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根据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制定章程或办法等,将是否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或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①设定提存计划按照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②设定受益计划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为:本公司将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折合为离职时点的终值;之后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会计处理: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会计处理:根据职工薪酬的性质参照上述会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
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销售医药中间体、医药原料药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签收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报关单和提单(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医药定制研发服务等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为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1、租赁合同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进行如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1)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2)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4、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3)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准则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按照租赁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
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租赁变更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租人应当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出租人应当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13%、9%、6%、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 | 5% |
注: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额。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澳赛诺 | 15% |
杭州诺通 | 20% |
医药技术公司 | 20% |
杭州诺澳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193200456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2019年11月至2022年11月。故本公司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杭州澳赛诺于2020年12月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3004522,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故杭州澳赛诺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0,068.84 | 41,703.76 |
银行存款 | 532,597,048.71 | 545,157,421.51 |
其他货币资金 | 13,828,833.75 | 44,383,076.57 |
应收存款利息 | 166,414.19 | 2,293,849.19 |
合计 | 546,622,365.49 | 591,876,051.0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2,277.22 | |
其中: | ||
衍生金融资产 | 132,277.22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3,000,000.00 | 87,000,000.00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理财产品 | 33,000,000.00 | 87,000,000.00 |
合计 | 33,000,000.00 | 87,132,277.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3,964,754.4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 | 3,964,754.4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80,321,681.35 |
1至2年 | 4,216,107.36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84,537,788.7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4,537,788.71 | 100.00 | 9,437,694.81 | 5.11 | 175,100,093.90 | 146,710,541.26 | 100.00 | 7,335,527.06 | 5.00 | 139,375,014.20 |
其中: | ||||||||||
组合一 | 184,537,788.71 | 100.00 | 9,437,694.81 | 5.11 | 175,100,093.90 | 146,710,541.26 | 100.00 | 7,335,527.06 | 5.00 | 139,375,014.20 |
合计 | 184,537,788.71 | / | 9,437,694.81 | / | 175,100,093.90 | 146,710,541.26 | / | 7,335,527.06 | / | 139,375,014.2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0,321,681.35 | 9,016,084.07 | 5.00 |
1-2年 | 4,216,107.36 | 421,610.74 | 10.00 |
合计 | 184,537,788.71 | 9,437,694.8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7,335,527.06 | 2,157,702.75 | 55,535.00 | 9,437,694.81 | ||
合计 | 7,335,527.06 | 2,157,702.75 | 55,535.00 | 9,437,694.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注:其他变动是杭州新博思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85,659,018.1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46.42%,相应计提的坏帐准备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4,492,950.91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0.00 | 26,000.00 |
合计 | 0.00 | 26,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26,000.00 | -26,000.00 | 0.00 | 0.00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054,124.59 | 90.26 | 6,027,895.47 | 96.85 |
1至2年 | 1,250,768.65 | 9.37 | 187,918.02 | 3.02 |
2至3年 | 3,498.67 | 0.03 | 6,078.67 | 0.10 |
3年以上 | 46,100.00 | 0.35 | 1,800.00 | 0.03 |
合计 | 13,354,491.91 | 100.00 | 6,223,692.1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6月30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合计余额为4,628,305.84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的34.6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080,932.35 | 1,048,143.36 |
合计 | 8,080,932.35 | 1,048,143.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8,410,415.70 |
1至2年 | 93,659.65 |
2至3年 | 13,487.50 |
3年以上 | 141,92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8,659,482.85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和保证金 | 383,806.55 | 473,395.35 |
备用金及其他 | 33,412.00 | |
代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 775,676.30 | 800,489.60 |
应收股权出售款 | 7,500,000.00 | |
合计 | 8,659,482.85 | 1,307,296.95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59,153.59 | 259,153.59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33,947.03 | 433,947.0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14,550.12 | 114,550.12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578,550.50 | 578,550.5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59,153.59 | 433,947.03 | 114,550.12 | 578,550.50 | ||
合计 | 259,153.59 | 433,947.03 | 114,550.12 | 578,550.5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应收股权出售款 | 7,500,000.00 | 1年以内 | 86.61 | 375,000.00 |
第二名 | 押金和保证金 | 176,517.15 | 1-2年、2-3年、3年以上 | 2.04 | 136,163.72 |
第三名 | 押金和保证金 | 50,000.00 | 1年以内 | 0.58 | 2,500.00 |
第四名 | 押金和保证金 | 42,506.40 | 1年以内 | 0.49 | 2,125.32 |
第五名 | 押金和保证金 | 36,560.00 | 1-2年 | 0.42 | 3,656.00 |
合计 | / | 7,805,583.55 | / | 90.14 | 519,445.04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0,504,266.59 | 4,070,095.87 | 46,434,170.72 | 46,253,970.23 | 3,584,481.39 | 42,669,488.84 |
在产品 | 72,386,705.72 | 2,884,661.70 | 69,502,044.02 | 54,022,260.09 | 1,509,591.65 | 52,512,668.44 |
库存商品 | 194,136,954.78 | 22,520,191.64 | 171,616,763.14 | 155,643,110.21 | 17,085,778.92 | 138,557,331.29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劳务成本 | 329,734.22 | 329,734.22 | 17,076,538.84 | 17,076,538.84 | ||
合计 | 317,357,661.31 | 29,474,949.21 | 287,882,712.10 | 272,995,879.37 | 22,179,851.96 | 250,816,027.4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584,481.39 | 724,257.41 | 175,301.04 | 63,341.89 | 4,070,095.87 | |
在产品 | 1,509,591.65 | 1,381,556.58 | 6,486.53 | 2,884,661.70 | ||
库存商品 | 17,085,778.92 | 9,656,876.00 | 4,202,931.30 | 19,531.98 | 22,520,191.6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2,179,851.96 | 11,762,689.99 | 4,384,718.87 | 82,873.87 | 29,474,949.2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9,979,757.15 | 21,785,373.91 |
预交所得税 | 2,578,828.34 | 712,630.14 |
年度检修费 | 1,140,930.23 | |
租金物业及其他 | 866,917.78 | |
合计 | 13,425,503.27 | 23,638,934.2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 | 0.00 |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0.00 |
合计 | 44,500,000.00 | 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司持有对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 |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司持有对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14,475,595.39 | 664,591,841.4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714,475,595.39 | 664,591,841.42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6,082,377.64 | 488,636,487.38 | 6,801,005.74 | 33,560,327.22 | 905,080,197.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221,791.58 | 18,780,496.87 | 4,203.54 | 1,509,399.91 | 97,515,891.90 |
(1)购置 | 54,397,742.32 | 10,166,120.72 | 4,203.54 | 1,005,195.70 | 65,573,262.28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824,049.26 | 8,614,376.15 | - | 504,204.21 | 31,942,629.62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6,604,586.28 | 982,078.00 | 5,861,263.35 | 13,447,927.63 |
(1)处置或报废 | - | 710,363.92 | 248,300.00 | 28,155.29 | 986,819.21 |
(2)合并范围减少 | 5,894,222.36 | 733,778.00 | 5,833,108.06 | 12,461,108.42 | |
4.期末余额 | 453,304,169.22 | 500,812,397.97 | 5,823,131.28 | 29,208,463.78 | 989,148,162.2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6,919,922.36 | 148,434,365.49 | 5,217,095.70 | 19,916,973.01 | 240,488,356.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14,504.42 | 30,315,619.65 | 579,131.95 | 1,614,344.01 | 42,923,600.03 |
(1)计提 | 10,414,504.42 | 30,315,619.65 | 579,131.95 | 1,614,344.01 | 42,923,600.0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3,371,880.57 | 803,478.86 | 4,564,030.30 | 8,739,389.73 |
(1)处置或报废 | - | 566,864.23 | 147,428.12 | 27,119.46 | 741,411.81 |
(2)合并范围减少 | - | 2,805,016.34 | 656,050.74 | 4,536,910.84 | 7,997,977.92 |
4.期末余额 | 77,334,426.78 | 175,378,104.57 | 4,992,748.79 | 16,967,286.72 | 274,672,566.8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5,969,742.44 | 325,434,293.40 | 830,382.49 | 12,241,177.06 | 714,475,595.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9,162,455.28 | 340,202,121.89 | 1,583,910.04 | 13,643,354.21 | 664,591,841.4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杭州澳赛诺生产车间及仓库等 | 130,119,923.37 | 正在办理中 |
公司危废仓库 | 1,847,019.65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2,798,261.38 | 30,118,971.33 |
工程物资 | 14,981,075.13 | 4,735,358.53 |
合计 | 87,779,336.51 | 34,854,329.86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72,798,261.38 | 72,798,261.38 | 30,118,971.33 | 30,118,971.33 | ||
合计 | 72,798,261.38 | 72,798,261.38 | 30,118,971.33 | 30,118,971.3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杭州澳赛诺新厂区二期工程 | 170,000,000.00 | 22,522,296.60 | 47,703,105.83 | 25,275,385.46 | 44,950,016.97 | 41.31 | 41.31 | - | - | - | 自有资金 | |
诺泰多肽研发中心 | 40,000,000.00 | 2,288,058.40 | 12,350,356.60 | 14,638,415.00 | 36.60 | 36.60 | - | - | - | 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 | ||
诺泰车间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 28,000,000.00 | 2,777,167.48 | 827,007.30 | 275,481.60 | 3,328,693.18 | 66.10 | 66.10 | - | - | - | 自有资金 |
待安装设备 | 1,988,787.38 | 13,553,168.28 | 6,391,762.56 | 9,150,193.10 | - | - | - | 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 | ||||
零星工程 | 542,661.47 | 188,281.66 | 730,943.13 | - | - | -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238,000,000.00 | 30,118,971.33 | 74,621,919.67 | 31,942,629.62 | 72,798,261.38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14,981,075.13 | 14,981,075.13 | 4,735,358.53 | 4,735,358.53 | ||
合计 | 14,981,075.13 | 14,981,075.13 | 4,735,358.53 | 4,735,358.53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240,075.43 | 10,240,075.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29,870.86 | 5,329,870.86 |
(1)合并范围减少 | 5,329,870.86 | 5,329,870.86 |
4.期末余额 | 4,910,204.57 | 4,910,204.5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132,450.44 | 3,132,450.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94,379.06 | 1,394,379.06 |
(1)计提 | 1,394,379.06 | 1,394,379.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56,047.74 | 1,956,047.74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减少 | 1,956,047.74 | 1,956,047.74 |
4.期末余额 | 2,570,781.76 | 2,570,781.7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39,422.81 | 2,339,422.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7,107,624.99 | 7,107,624.99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非专利技术 | 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0,581,689.13 | 2,621,474.88 | 17,951,313.37 | 35,808,271.63 | 126,962,749.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592,542.20 | 59,405.94 | 34,452.83 | 4,295,819.98 | 17,982,220.95 | |
(1)购置 | 13,592,542.20 | 59,405.94 | 34,452.83 | 13,686,400.97 | ||
(2)内部研发 | 4,295,819.98 | 4,295,819.9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09,000.00 | 3,309,000.00 | ||||
(1)处置 | ||||||
22)合并范围减少 | 3,309,000.00 | 3,309,000.00 | ||||
4.期末余额 | 84,174,231.33 | 2,680,880.82 | 17,985,766.20 | 36,795,091.61 | 141,635,969.9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361,455.09 | 1,363,610.98 | 10,704,119.86 | 16,958,726.10 | 38,387,912.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1,219.24 | 195,964.31 | 493,751.89 | 2,448,571.18 | 4,019,506.62 | |
(1)计提 | 881,219.24 | 195,964.31 | 493,751.89 | 2,448,571.18 | 4,019,506.6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41,158.34 | 2,041,158.34 | ||||
(1)处置 | ||||||
2(2)合并范围减少 | 2,041,158.34 | 2,041,158.34 |
4.期末余额 | 10,242,674.33 | 1,559,575.29 | 11,197,871.75 | 17,366,138.94 | 40,366,260.3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3,931,557.00 | 1,121,305.53 | 6,787,894.45 | 19,428,952.67 | 101,269,709.6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1,220,234.04 | 1,257,863.90 | 7,247,193.51 | 18,849,545.53 | 88,574,836.9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0.3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奥司他韦胶囊 | 5,187,756.94 | -891,936.96 | 4,295,819.98 | 0.00 | ||||
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 | 3,786,003.74 | 1,414,421.82 | 5,200,425.56 | |||||
注射用比伐芦定 | 245,825.25 | 1,826,250.71 | 2,072,075.96 | |||||
合计 | 9,219,585.93 | 2,348,735.57 | 4,295,819.98 | 7,272,501.52 |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6,336,178.69 | 156,336,178.69 | ||||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5,862,866.33 | 5,862,866.33 | 0.00 | |||
合计 | 162,199,045.02 | 5,862,866.33 | 156,336,178.6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279,500.00 | 1,279,500.00 | 0.00 | |||
合计 | 1,279,500.00 | 1,279,500.00 | 0.0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及其他 | 2,037,047.83 | 414,084.90 | 165,712.88 | 1,457,250.05 | |
色谱填料及相关物料 | 4,248,651.27 | 1,440,265.48 | 1,666,314.51 | 4,022,602.24 | |
供汽入网费 | 152,905.20 | 91,743.12 | 61,162.08 | ||
合计 | 6,438,604.30 | 1,440,265.48 | 2,172,142.53 | 165,712.88 | 5,541,014.37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9,026,875.50 | 5,854,031.33 | 29,208,330.92 | 4,381,249.6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6,448,012.66 | 5,467,201.90 | 36,058,197.31 | 5,408,729.59 |
可抵扣亏损 | 43,864,185.36 | 6,579,627.80 | 10,748,446.01 | 1,612,266.90 |
预提费用 | 2,865,760.85 | 429,864.13 | 2,879,547.97 | 431,932.20 |
递延收益/长期应收款 | 33,007,000.00 | 4,951,050.00 | 32,000,000.00 | 4,800,000.00 |
公允价值变动 | 595,696.88 | 89,354.53 | ||
合计 | 155,807,531.25 | 23,371,129.69 | 110,894,522.21 | 16,634,178.3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5,770,973.40 | 3,865,646.01 | 28,288,655.29 | 4,243,298.29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32,277.22 | 19,841.58 | ||
合计 | 25,770,973.40 | 3,865,646.01 | 28,420,932.51 | 4,263,139.8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52,945.06 | 146,413.00 |
可抵扣亏损 | 56,172,891.70 | 121,953,677.49 |
合计 | 56,325,836.76 | 122,100,090.4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6,111,605.11 | 21,924,796.47 | |
2025年 | 13,071,312.72 | 40,814,852.25 | |
2026年 | 27,408,643.73 | 27,408,643.73 | |
2027年 | 9,581,330.14 | ||
2029年 | - | 3,950,327.47 | |
2030年 | - | 8,357,648.13 | |
2031年 | - | 19,497,409.44 | |
合计 | 56,172,891.70 | 121,953,677.4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84,332,423.01 | 84,332,423.01 | 34,464,499.22 | 34,464,499.22 | ||
合计 | 84,332,423.01 | 84,332,423.01 | 34,464,499.22 | 34,464,499.22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9,742,277.62 | 10,612,793.61 |
信用借款 | 270,610,439.49 | 10,011,611.11 |
抵押+保证借款 | 56,650,461.66 | |
合计 | 300,352,717.11 | 77,274,866.3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595,696.88 | 595,696.88 | ||
其中: |
合计 | 595,696.88 | 595,696.88 |
其他说明:
主要系外汇远期结售汇产品公允价值估值变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8,908,828.78 | 51,209,193.46 |
合计 | 28,908,828.78 | 51,209,193.4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5,492,124.98 | 21,149,787.61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39,780,719.12 | 46,733,760.54 |
应付费用款 | 31,268,918.65 | 9,035,979.29 |
合计 | 86,541,762.75 | 76,919,527.4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3,008,953.36 | 26,170,173.81 |
合计 | 3,008,953.36 | 26,170,173.8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9,036,068.60 | 78,307,095.32 | 88,462,987.75 | 18,880,176.1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06,246.52 | 4,729,502.24 | 4,737,083.32 | 398,665.44 |
三、辞退福利 | 20,100.00 | 20,100.00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9,442,315.12 | 83,056,697.56 | 93,220,171.07 | 19,278,841.6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8,512,677.76 | 67,089,567.54 | 77,496,068.34 | 18,106,176.96 |
二、职工福利费 | - | 4,223,035.53 | 4,223,035.53 | - |
三、社会保险费 | 300,988.23 | 2,856,897.67 | 2,873,858.90 | 284,027.0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86,909.22 | 2,508,525.30 | 2,535,965.73 | 259,468.79 |
工伤保险费 | 13,547.01 | 199,785.90 | 188,774.70 | 24,558.21 |
生育保险费 | 532.00 | 148,586.47 | 149,118.47 | - |
四、住房公积金 | - | 3,006,654.00 | 3,006,654.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2,402.61 | 1,130,940.58 | 863,370.98 | 489,972.2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9,036,068.60 | 78,307,095.32 | 88,462,987.75 | 18,880,176.1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92,272.68 | 4,581,524.76 | 4,588,106.16 | 385,691.28 |
2、失业保险费 | 13,973.84 | 147,977.48 | 148,977.16 | 12,974.16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06,246.52 | 4,729,502.24 | 4,737,083.32 | 398,665.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22,970.28 | 1,836,990.52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1,629.90 | |
个人所得税 | 635,017.71 | 257,084.7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75,758.39 | 414,346.68 |
印花税 | 22,466.00 | 115,443.80 |
教育费附加 | 975,758.40 | 414,346.68 |
土地使用税 | 549,339.30 | 968,532.29 |
房产税 | 1,116,619.25 | 1,763,800.22 |
综合基金 | 1,665.12 | |
车船使用税 | 184.00 | |
合计 | 4,819,559.23 | 5,772,394.0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359,568.63 | 1,861,552.56 |
合计 | 3,359,568.63 | 1,861,552.56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670,552.70 | 1,554,895.00 |
其他零星款项 | 689,015.93 | 306,657.56 |
合计 | 3,359,568.63 | 1,861,552.5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048,173.03 | 3,635,946.89 |
合计 | 2,048,173.03 | 3,635,946.89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已背书未到期的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 | 3,064,530.00 | |
待转销项税额 | 107,065.82 | 44,997.46 |
合计 | 107,065.82 | 3,109,527.4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0.00 | 2,783,298.08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0.00 | -44,572.96 |
合计 | 0.00 | 2,738,725.1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合计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4,000,000.00 | 0.00 | 0.00 | 14,000,000.00 | |
合计 | 14,000,000.00 | 0.00 | 0.00 | 14,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2021年度,公司收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2020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4,000,000.00元,用于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购置相关项目设备,并配套公用工程、安全环保及消防等设施,设置多肽原料药工艺研究室、多肽高端制剂研究室、质量检测及研究室、注册申报室以及科技情报室等。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1,740,084.18 | 1,060,000.00 | 375,770.48 | 22,424,313.70 | |
合计 | 21,740,084.18 | 1,060,000.00 | 375,770.48 | 22,424,313.7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澳赛诺老厂区搬迁补助 | 1,863,705.25 | 124,404.06 | 1,739,301.19 | 与资产相关 | |||
医药特色产业发展切块奖补资金 | 810,000.00 | 67,500.00 | 74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海创园政府补助项目 | 646,378.93 | 100,866.42 | 545,512.51 | 与资产相关 | |||
诺泰二期工程 | 420,000.00 | 30,000.00 | 3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医药产业基地奖励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新制造业计划专项资金(技术改造 | 1,060,000.00 | 53,000.00 | 1,00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项目和“未来工厂项目”)的补助 | |||||||
合计 | 21,740,084.18 | 1,060,000.00 | 375,770.48 | 22,424,313.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13,183,800.00 | 213,183,8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01,762,528.22 | 1,301,762,528.22 | ||
其他资本公积 | 16,418,400.00 | 580,800.00 | 16,999,200.00 |
合计 | 1,318,180,928.22 | 580,800.00 | 1,318,761,728.2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股份支付导致资本公积增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200,500.20 | 1,653,668.82 | 1,100,965.70 | 2,753,203.32 |
合计 | 2,200,500.20 | 1,653,668.82 | 1,100,965.70 | 2,753,203.3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获取由浙江省应急管理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根据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1,517,460.44 | 11,517,460.4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1,517,460.44 | 11,517,460.4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6,300,074.09 | 160,197,432.9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66,300,074.09 | 160,197,432.9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833,587.68 | 115,388,354.2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285,713.17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1,977,57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9,156,091.77 | 266,300,074.0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6,343,271.39 | 125,453,182.62 | 308,589,064.52 | 134,925,686.57 |
其他业务 | 1,957,134.97 | 1,506,116.59 | 414,422.98 | 222,093.31 |
合计 | 268,300,406.36 | 126,959,299.21 | 309,003,487.50 | 135,147,779.8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44,157.61 | 12,665.03 |
教育费附加 | 1,147,431.70 | 11,336.01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501,491.61 | 1,301,310.61 |
土地使用税 | 679,485.59 | 579,483.12 |
车船使用税 | 146.67 | |
印花税 | 97,111.10 | 130,842.54 |
环保税 | 2,091.41 | 5,556.27 |
合计 | 4,571,769.02 | 2,041,340.2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佣金及市场推广费 | 13,768,187.04 | 3,911,697.05 |
工资薪酬 | 3,412,120.49 | 1,550,579.78 |
广告宣传费 | 5,100.00 | 462,012.00 |
业务招待费 | 331,721.40 | 65,625.42 |
样品费 | 203,384.13 | 186,169.30 |
股份支付 | 22,800.00 | 34,200.00 |
保险费 | 533,381.02 | 368,055.85 |
其他 | 65,934.50 | 580,217.71 |
合计 | 18,342,628.58 | 7,158,557.11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31,301,880.83 | 23,874,596.06 |
折旧费 | 9,501,867.17 | 7,632,029.11 |
环境污染防治费 | 3,961,311.24 | 6,006,663.33 |
业务招待费 | 2,738,624.51 | 5,524,047.73 |
股份支付 | 259,800.00 | 2,472,480.00 |
咨询、服务费 | 5,259,905.64 | 3,725,895.22 |
无形资产摊销费 | 3,256,696.99 | 3,106,289.4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费 | 3,338,545.91 | 1,303,857.46 |
安全专项资金 | 1,230,622.65 | 1,556,131.36 |
房租、物业及水电费 | 1,819,406.67 | 1,431,832.10 |
维修费 | 3,485,822.91 | 2,291,520.82 |
办公费 | 1,287,888.30 | 849,432.77 |
检测费 | 1,145,655.98 | |
汽车费 | 305,875.21 | 387,400.87 |
差旅费 | 383,659.64 | 346,323.68 |
其他费用 | 4,929,447.45 | 5,734,628.49 |
合计 | 74,207,011.10 | 66,243,128.45 |
其他说明:
注:检测费去年同期计入其他费用。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226,862.51 | 15,759,323.28 |
研发领料 | 3,786,662.03 | 3,700,211.30 |
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 3,174,386.58 | 2,491,976.92 |
技术服务费 | 3,841,376.52 | 4,061,879.58 |
股份支付 | 178,200.00 | 673,633.76 |
其他费用 | 3,255,084.41 | 4,463,388.77 |
合计 | 33,462,572.05 | 31,150,413.6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229,552.67 | 4,638,256.29 |
利息收入 | -4,425,714.94 | -761,348.48 |
手续费 | 74,851.08 | 80,868.11 |
汇兑损益 | -2,641,701.71 | 1,955,964.80 |
合计 | -3,763,012.90 | 5,913,740.7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366,781.18 | 5,166,515.61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01,581.59 | 79,343.65 |
合计 | 7,468,362.77 | 5,245,859.26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8,576,373.4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831,854.12 | 364,521.18 |
合计 | 19,408,227.60 | 364,521.18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2,834.96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76,559.06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703,724.1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57,702.75 | 1,508,602.2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33,947.03 | 139,378.7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591,649.78 | 1,647,981.01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762,689.99 | -8,243,429.1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1,762,689.99 | -8,243,429.12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0,000.00 | |
合计 | 2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款收入 | 14,650.00 | 500.00 | 14,650.00 |
其他 | 418,334.08 | 91,729.29 | 418,334.08 |
合计 | 432,984.08 | 92,229.29 | 432,984.0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42,667.44 | 93,421.53 | 242,667.4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42,667.44 | 93,421.53 | 242,667.44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其他 | 1,563,451.52 | 290,135.06 | 1,563,451.52 |
合计 | 1,826,118.96 | 403,556.59 | 1,826,118.9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794,248.70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017,361.32 | 917,705.49 |
合计 | -7,017,361.32 | 10,711,954.1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4,965,530.9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744,829.6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90,759.2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448,956.0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40,809.7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15,310.46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7,429,493.47 |
所得税费用 | -7,017,361.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6,553,149.94 | 761,348.48 |
政府补助 | 8,111,916.50 | 17,208,759.86 |
保证金及其他往来 | 4,680,596.05 | 5,996,625.79 |
其他 | 504,762.20 | 14,404.50 |
合计 | 19,850,424.69 | 23,981,138.6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956,171.90 | 17,290,361.71 |
经营性费用支出 | 37,661,785.28 | 6,738,186.99 |
往来款及其他 | 2,453,932.73 | 2,397,374.16 |
银行手续费 | 74,851.08 | 80,868.11 |
合计 | 42,146,740.99 | 26,506,790.9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IPO上市发行费用 | 0.00 | 36,034,183.80 |
使用权资产租金 | 2,069,101.12 | 2,013,193.20 |
合计 | 2,069,101.12 | 38,047,377.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净利润 | 31,982,892.24 | 49,340,178.3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762,689.99 | 8,243,429.12 |
信用减值损失 | 2,591,649.78 | -1,647,981.0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2,923,600.03 | 35,863,049.5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394,379.06 | 873,833.30 |
无形资产摊销 | 4,019,506.62 | 4,145,326.1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172,142.53 | 2,025,165.2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000.0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2,667.44 | 93,421.5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3,724.1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87,850.96 | 6,594,221.0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408,227.60 | -364,521.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736,951.35 | 1,156,977.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97,493.86 | -239,271.9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746,500.81 | -31,297,651.0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000,836.89 | 29,797,701.6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60,289.24 | -21,500,288.54 |
其他 | 580,800.00 | 3,505,50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08,397.00 | 86,589,089.5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32,627,117.55 | 332,868,646.4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45,199,125.27 | 68,070,990.9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572,007.72 | 264,797,655.5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6,000,000.00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81,220.27 |
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 | 381,220.27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5,618,779.73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32,627,117.55 | 545,199,125.27 |
其中:库存现金 | 30,068.84 | 41,703.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32,597,048.71 | 545,157,421.5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2,627,117.55 | 545,199,125.2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828,833.75 | 票据及其他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13,828,833.75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2,108,200.47 |
其中:美元 | 314,122.31 | 6.7114 | 2,108,200.47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40,936,234.84 |
其中:美元 | 6,099,507.53 | 6.7114 | 40,936,234.84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4,338,650.91 |
其中:美元 | 646,459.89 | 6.7114 | 4,338,650.91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专家工作站(B类)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认定通过及专家科研经费 | |||
知识产权补助款 | 73,000.00 | 其他收益 | 73,000.00 |
余杭区科技局-企业奖励和项目补助 | 529,118.00 | 其他收益 | 529,118.00 |
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 | 9,000.00 | 其他收益 | 9,000.00 |
医药产业发展项目补贴-多功能车间等(二期工程)技改项目 | 600,000.00 | 递延收益 | 30,000.00 |
研发增量补助 | 158,000.00 | 其他收益 | 158,000.00 |
循环经济款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7,924.44 | 其他收益 | 7,924.44 |
特派员补助款 | 71,133.01 | 其他收益 | 71,133.01 |
特联网补助款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收到中小企业纾困款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省海外工程师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企业赴外省招聘补助 | 1,5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 |
连云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工代训补贴 | 284,000.00 | 其他收益 | 284,000.00 |
连云港市劳动就业管理处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代发过渡户稳岗返还 | 223,524.00 | 其他收益 | 223,524.00 |
开发区外贸转型基地奖励(连开财【2022】3号) | 470,000.00 | 其他收益 | 470,000.00 |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人社付知识更新工程资助款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2022年新制造业计划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和“未来工厂项目”)的补助 | 1,060,000.00 | 递延收益 | 53,000.00 |
建德人才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149,096.75 | 其他收益 | 149,096.75 |
减免2021年土地使用税(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七条) | 838,386.00 | 其他收益 | 838,386.00 |
杭州市余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41,258.43 | 其他收益 | 41,258.43 |
海创园政府补助项目-资产项目 | 1,270,963.79 | 递延收益 | 114,781.62 |
海创园政府补助项目 | 1,051,154.87 | 其他收益 | 1,051,154.87 |
服务业补助款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博士后新建站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澳赛诺老厂区搬迁补助 | 2,236,472.65 | 递延收益 | 124,404.06 |
2021年市级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奖补资金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2021年市花果山英才计划第一批区级配套资金 | 517,500.00 | 其他收益 | 517,500.00 |
2021年市“花果山英才计划”第二批市级配套资金 | 750,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0 |
2020年市花果山英才计划第二批区级配套资金 | 52,500.00 | 其他收益 | 52,500.00 |
2020年度第二批成果科115引智款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17年度医药特色产业发展切块奖补资金 | 1,350,000.00 | 递延收益 | 67,500.00 |
合计 | 13,494,531.94 | 7,366,781.18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3,500,000.00 | 45.00 | 出售 | 2022年6月29日 | 股权交割 | 18,281,116.99 | 15.00 | -1,593,705.66 | 4,500,000.00 | 6,093,705.66 | 公司将剩余股权确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00%。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建德市 | 建德市 | 医药制造业 | 100 | 企业合并 | |
杭州诺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杭州诺泰澳赛诺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权益工具投资-理财产品 | 33,000,000.00 | 33,000,000.00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4,500,000.00 | 44,5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7,500,000.00 | 77,50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595,696.88 | 595,696.8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595,696.88 | 595,696.88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595,696.88 | 595,696.88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595,696.88 | 595,696.8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银行提供的市值重估通知书提供的相关市值确定。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上年年末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对于持有的应收票据,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不适用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不适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赵德毅、赵德中其他说明: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赵德毅、赵德中 | 实际控制人 | 25.88% | 30.89% |
报告期末赵德毅直接持有公司6.2922%的股份、赵德中直接持有公司6.2922%的股份,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2.5844%的股份;赵德毅持有连云港诺通企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通管理”)96%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诺通管理持有诺泰投资75%出资额,赵德中持有诺泰投资2.58%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诺泰投资持有公司9.3816%股份,赵德毅与赵德中二人通过诺通管理、诺泰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公司6.9968%股份,并通过控制诺通管理、诺泰投资而控制公司9.3816%股份;赵德毅、赵德中分别持有伏隆贸易35.29%股权、分别持有鹏亭贸易35.29%股权,伏隆贸易、鹏亭贸易分别持有公司4.4595%股份,赵德毅与赵德中二人通过伏隆贸易、鹏亭贸易间接持有公司6.2950%股份,并通过控制伏隆贸易、鹏亭贸易而控制公司8.9190%股份。综上,赵德毅与赵德中二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5.8762%股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0.8850%股份。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杭州芳杰化工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杭州伏隆贸易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杭州鹏亭贸易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杭州毅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恒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建德市诚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子公司高管控制企业 |
建德市睿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建德市上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建德市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建德市宇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金富强 | 董事、总经理 |
连云港德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连云港诺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 |
潘婕 | 股东 |
潘余明 | 董事 |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戚月霞 | 赵德毅配偶 |
赵学平 | 赵德中配偶 |
中毅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2-3-22 | 2023-3-21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赵德毅、赵德中、金富强、潘余明 | 22,140,000.00 | 2018/12/27 | 2022/1/11 | 是 |
赵德毅 | 140,000,000.00 | 2019/1/22 | 2022/1/22 | 是 |
赵德毅 | 10,000,000.00 | 2019/3/21 | 2022/3/21 | 是 |
赵学平、戚月霞、赵德中、赵德毅 | 10,000,000.00 | 2019/12/24 | 2022/12/20 | 是 |
赵德毅,戚月霞,赵德中,赵学平 | 20,000,000.00 | 2019/12/24 | 2022/12/20 | 是 |
赵德毅、戚月霞 | 5,000,000.00 | 2020/5/9 | 2023/5/8 | 是 |
赵德毅 | 5,000,000.00 | 2020/6/15 | 2022/6/14 | 是 |
赵德中 | 5,000,000.00 | 2020/6/15 | 2022/6/14 | 是 |
赵德毅 | 10,000,000.00 | 2020/6/15 | 2022/6/14 | 是 |
赵德中 | 10,000,000.00 | 2020/6/15 | 2022/6/14 | 是 |
赵德毅 | 35,000,000.00 | 2020/6/15 | 2022/6/14 | 是 |
赵德中 | 35,000,000.00 | 2020/6/15 | 2022/6/14 | 是 |
赵德毅、戚月霞、赵德中、赵学平 | 31,752,000.00 | 2020/2/22 | 2022/8/27 | 是 |
赵德毅、赵德中 | 33,000,000.00 | 2020/8/20 | 2025/8/19 | 是 |
赵德毅、赵德中 | 100,000,000.00 | 2021/4/1 | 2022/9/30 | 否 |
赵德毅 | 50,000,000.00 | 2022/5/9 | 2022/11/8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15.24 | 295.2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销售商品 |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080,000.00 | 54,000.00 | ||
销售商品 | 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714,160.00 | 335,708.00 | ||
技术服务 | 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200,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技术服务 | 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459,371.65 |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4,846,7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580,800.00 |
其他说明
注:2019 年 5 月,根据公司 2018 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通过建德市诺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的 59 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公司股东恒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96.80 万股公司股份以 5.4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建德市诺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建德市诺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由股权激励对象认购。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被授予对象自授予日起自愿服务期为3年,3年后所授股票解锁,故公司根据员工的实际入股价格与股票的公允价格之间的差额结合授予份额确认股权激励费用总金额为5,227,200.00元,并在剩余服务期限内进行摊销,股票的公允价格参考公司同时期引进第三方投资机构的估值。本期发生额确认营业成本120,000.00元、销售费用22,800.00元、管理费用259,800.00元、研发费用178,200.00元,同时确认资本公积580,800.00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公司签订《授信协议》,给予了公司8,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2年04月20日至2023年04月19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德毅、赵德中为公司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在上述担保项下存在短期借款本金71,983,897.00元。
(2)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给予了公司5,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7日,由澳赛诺、赵德毅为公司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在上述担保项下存在短期借款本金4,690,000.00元。
(3)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22年03月22日至2023年3月21日期间为子公司新博思最高额2,000.00万元的融资债权本金提供担保,借款到期日为2022年9月21日。
(4)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22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17日期间为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最高额8,000.00万元的融资债权本金提供担保。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述担保项下存在短期借款本金2,500.00万元,到期日为2023年05月26日。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期末,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52,990,545.34 |
1至2年 | 4,216,107.36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57,206,652.7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7,206,652.70 | 100.00 | 8,071,138.01 | 5.13 | 149,135,514.69 | 97,549,481.50 | 100.00 | 4,844,878.14 | 4.97 | 92,704,603.36 |
其中: | ||||||||||
组合一 | 157,206,652.67 | 100.00 | 8,071,138.01 | 5.13 | 149,135,514.66 | 96,897,562.79 | 99.33 | 4,844,878.14 | 5.00 | 92,052,684.65 |
组合二 | 0.03 | - | - | 0.03 | 651,918.71 | 0.67 | - | - | 651,918.71 |
合计 | 157,206,652.70 | / | 8,071,138.01 | / | 149,135,514.69 | 97,549,481.50 | / | 4,844,878.14 | / | 92,704,603.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2,990,545.31 | 7,649,527.27 | 5.00 |
1-2年 | 4,216,107.36 | 421,610.74 | 10.00 |
合计 | 157,206,652.67 | 8,071,138.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844,878.14 | 3,226,259.87 | 8,071,138.01 | |||
合计 | 4,844,878.14 | 3,226,259.87 | 8,071,138.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85,659,018.18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54.49%,相应计提的坏帐准备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4,492,950.91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6,771,647.74 | 96,058,400.02 |
合计 | 96,771,647.74 | 96,058,400.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86,235,009.19 |
1至2年 | 9,493,200.00 |
2至3年 | 1,446,400.00 |
3年以上 | 13,39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7,187,999.19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暂借款 | 89,176,180.14 | 95,580,000.00 |
押金和保证金 | 30,790.00 | 38,090.00 |
代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 481,029.05 | 447,319.60 |
应收股权出售款 | 7,500,000.00 | |
其他 | 33,412.00 | |
合计 | 97,187,999.19 | 96,098,821.60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40,421.58 | 40,421.58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75,929.87 | 375,929.8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416,351.45 | 416,351.4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40,421.58 | 375,929.87 | 416,351.45 | |||
合计 | 40,421.58 | 375,929.87 | 416,351.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暂借款 | 50,000,000.00 | 1年以内 | 51.45 | - |
第二名 | 暂借款 | 22,980,000.0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23.64 | - |
第三名 | 暂借款 | 8,63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8.88 | - |
第四名 | 应收股权出售款 | 7,500,000.00 | 1年以内 | 7.72 | 375,000.00 |
第五名 | 暂借款 | 7,000,000.00 | 1年以内 | 7.20 | - |
合计 | / | 96,110,000.00 | / | 98.89 | 375,000.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87,624,000.00 | 587,624,000.00 | 512,843,200.00 | 512,843,2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87,624,000.00 | 587,624,000.00 | 512,843,200.00 | 512,843,2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杭州澳赛诺 | 433,043,200.00 | 580,800.00 | - | 433,624,000.00 | - | - |
医药技术 | 42,000,000.00 | - | - | 42,000,000.00 | - | - |
杭州诺通 | 12,000,000.00 | - | - | 12,000,000.00 | - | - |
杭州新博思 | 25,800,000.00 | - | 25,800,000.00 | - | - | - |
杭州诺澳 | -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 | - |
合计 | 512,843,200.00 | 100,580,800.00 | 25,800,000.00 | 587,624,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9,000,155.36 | 90,379,826.69 | 116,091,324.51 | 55,350,230.69 |
其他业务 | 299,066.64 | 141,502.08 | 120,896.00 | 190,297.99 |
合计 | 179,299,222.00 | 90,521,328.77 | 116,212,220.51 | 55,540,528.6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8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300,717.82 | |
合计 | -7,499,282.18 | 0.0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353,706.04 | 第十节、七、68/73/75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366,781.18 | 第十节、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8,130.02 | 第十节、七、68/7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0,467.44 | 第十节、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1,581.59 | 第十节、七、6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74,314.3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24,843.86 | |
合计 | 23,400,573.2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1 | 0.16 | 0.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63 | 0.05 | 0.0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童梓权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