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池文茂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列席3人。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更能有效发挥该规则的作用,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制定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