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7日上午9点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7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龙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募投项目“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