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 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2-058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14元/股调整为6.04元/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授予日确定为2021年10月18日,按6.1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授予1,40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项
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375,131,7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7,513,170.60元。2022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4月29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6.14元/股﹣0.1元/股= 6.04元/股。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14元/股调整为6.04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14元/股调整为6.04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14元/股调整为6.04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