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2-060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08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08月29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鹏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2)。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关于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3)。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