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形。《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独立董事:鲍航、关东捷、李健
2022年8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 航
关东捷
李 健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