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9日表决方式:通讯方式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1年8月19日,电子邮件。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琛敏女士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充分审议、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