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26楼第一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世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9人,代表股份1,947,518,726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71.923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936,265,7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5074%。
3.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11,252,9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156%。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27人,代表股份94,499,1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899%。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运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420,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49%;反对9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4,400,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7%;反对9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韩雯律师、刘璐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