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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加加食品股票代码00265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亚梅姜小娟
办公地址湖南省宁乡县经济开发区三环路与谐园路交汇处湖南省宁乡县经济开发区三环路与谐园路交汇处
电话0731-818202610731-81820262
电子信箱dm@jiajiagroup.comdm@jiajiagroup.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943,223,224.12841,983,823.441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153,899.1919,080,189.30-8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172,003.5814,002,790.39-115.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018,899.6588,768,225.29-94.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30.017-82.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30.017-82.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2%0.71%-0.5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949,907,921.443,021,738,752.66-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633,413,659.812,649,602,837.14-0.6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7,99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79%216,419,2000质押216,000,000
冻结216,419,200
杨振境内自然人10.22%117,777,6530质押116,840,000
冻结117,777,653
杨子江境内自然人7.16%82,440,0000质押82,440,000
冻结82,440,000
肖赛平境内自然人6.13%70,560,0000质押70,560,000
冻结70,560,000
许磊境内自然人0.80%9,160,000.000
许喆境内自然人0.75%8,610,000.000
钟幸华境内自然人0.48%5,569,182.000
广发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广发原驰·加加食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41%4,698,950.000
洪强境内自然人0.39%4,498,400.000
钟育坤境内自然人0.33%3,818,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控股股东卓越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肖赛平、杨子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形。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洪强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278,100股外,还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20,300股,实际合计持有4,498,400股。公司股东钟育坤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818,000股,实际合计持有3,818,0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并购基金朴和基金对外投资进展

2018年1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成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朴和资本共同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签署相关协议。朴和基金于2018年2月6日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2019年12月,朴和基金进行合伙人变更,将普通合伙人由湖南朴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淳信宏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信宏图”),朴和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淳信宏图,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2020年5月19日朴和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202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并购基金合伙协议主要条款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淳信宏图重新签订《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实际出资1亿元。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1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朴和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对外投资进展变化。

2、并购基金合兴基金的对外投资进展

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入伙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合兴基金”),占合兴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99.9950%。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合兴基金签订补充协议。鉴于合兴基金经营期限将于2021年2月28日到期,且其在管项目尚需时间实现全部退出,需对有限合伙的经营期限进行延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间接参股上市公司:

1)合兴基金出资2900万元入伙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华天明”)占嘉华天明认缴出资总额的27.6190%。嘉华天明持有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比食品”)1302万股,持股比例为5.25%。公司间接持有巴比食品约1.4499%的股份。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间接参股公司拟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本报告期,因直接持股方嘉华天明减持,2022年4月18日公司收到合兴基金关于巴比食品的投资项目回收款19,271,098.08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回项目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2022年8月11日,因直接持股方嘉华天明减持取得股票销售收入,且取得巴比食品2021年度分红现金收入,合兴基金对巴比食品项目的投资事宜进行了分配。本次分配可获得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共计:

15,137,857.56元(税前),其中本金为9,727,451.92元,收益为5,410,405.64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回项目投资款及获得投资收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巴比食品项目投资本金共计28,998,550元,投资收益共计5,410,405.64元。

2)合兴基金通过外汇SPV企业进行资金出境,出资269万美元投资了China Consumable GoodsInvestment Corporation(以下简称“China Consumable”),持股比例约为17.93%。2015年11月26日,China Consumable出资1500万美元投资了YiFangDa PP I Feeder LP(以下简称“易方达基金”),持股比例约为11.5385%。易方达基金出资12999.9996万美元投资了DIDI项目,持有DIDI项目473.9993万股A-17系列优先股,占DIDI项目发行前股份比例约为0.81%。公司作为合兴基金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合兴基金间接出资至易方达基金,从而间接持有DIDI项目的相应权益。北京时间2021年6月30日,公司间接参股的DIDI项目正式在纽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DIDI”,发行价定为14美元/ADS,共计发行3.168亿股ADS。本公司间接持有DIDI项目的股份,该股份自DIDI项目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投资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产生实质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实际影响以审计报告结论为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间接参股公司美股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3)。

本报告期,2022年6月,经公司查询获悉,DIDI项目在美股退市,美国东部时间 2022年6月10日,为其在纽交所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官方通告,DIDI项目在完成退市后,其股份会转移到 OTC(Over-the-Counter,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交易代码为“DIDIY”。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间接参股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3、战略合作解除

公司与深圳中顺易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易”),于2020年5月19日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双方并未就具体合作事项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2022年1月24日,公司与中顺易经友好协商,就双方战略合作事项共同签署了《合同解除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暨签署合同解除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4、公司相关诉讼事项

2021年3月17日公司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起诉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选资本”)(案号:(2021)京02民初173号),诉请判令优选资本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加加食品的经济损失和市场声誉损失。该案定于2021年5月7日开庭。2021年4月6日,优选资本提出《管辖异议申请书》,请求该案移送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2021年5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案号:(2021)京02民初173号,裁定:驳回优选资本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18日,优选资本就上述裁定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民事裁定书,改判该案移送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二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京02民初173号】,判决:一、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1.8亿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4日起至2021年7月17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标准计算);二、驳回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4,031元,由加加食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42,287元(已交纳),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11,74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至本院)。

2022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二中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因不服北京二中院(2021)京02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2022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2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共计质押公司股份216,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9.78%,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216,419,200股全部冻结;实际控制人杨振共计质押公司股份116,84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9.20%,占公司总股本的10.1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117,777,653股全部冻结;杨子江先生共计质押公司股份82,44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7.1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82,440,000股全部冻结;肖赛平女士共计质押公司股份70,5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6.1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70,560,000股全部冻结。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情况。

6、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加加JLC2,期权代码:037200,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4,65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5,200万股的4.04%。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随后的36个月内按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数量:3,721万份,首次授予人数:

129名,首次授权日:2021年11月12日,行权价格:4.95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

详见2021年11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2022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7、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8.4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2021年12月28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03);2022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2022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2022-015、2022-016、2022-017、2022-031、2022-036、2022-038、2022-040)等相关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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