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32 公司简称:浙江新能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迪萍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及摘要;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浙江新能 | 指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浙能集团 | 指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新能发展 | 指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浙能资本 | 指 |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北海公司 | 指 |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华光潭公司 | 指 | 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江苏双创公司 | 指 | 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清能发展 | 指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金田铜业 | 指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国家发改委 | 指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可再生能源 | 指 | 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 |
上网电量 | 指 | 在一段特定期间向当地电网公司销售的电量 |
上网电价 | 指 | 国家发改委制定电网公司对电站并网发电电量的收购价格(含税) |
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 | 指 | 电的功率单位,指发电机组在额定情况下单位 时 间 内 能 发 出 来 的 电 量 ,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
千瓦时(KWh) | 指 | 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1度=1千瓦时 |
可再生能源补贴 | 指 |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享受到的电价补贴 |
集中式光伏电站 | 指 | 发出电力在高压侧并网的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直接升压并网,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 |
地面光伏电站 | 指 | 光伏发电系统架设在地面的光伏电站形式 |
EPC | 指 |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
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浙江新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Provincial New Energy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hejiang Provincial New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荣辉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利 | 张利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 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
电话 | 0571-86664353 | 0571-86664353 |
传真 | 0571-87901229 | 0571-87901229 |
电子信箱 | ZJNEPE@163.com | ZJNEPE@163.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住所由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20 |
公司网址 | 无 |
电子信箱 | ZJNEPE@163.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住所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江新能 | 600032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李婉璐女士和陈淑绵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将承接原保荐机构财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持续督导工作。详见2022年4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2,508,220,288.56 | 1,387,889,048.59 | 1,319,098,314.11 | 80.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3,153,475.76 | 252,958,012.32 | 223,384,605.77 | 174.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2,897,371.67 | 244,050,743.69 | 214,477,337.14 | 101.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8,040,704.27 | 273,027,342.40 | 273,027,342.40 | 239.9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605,009,425.21 | 7,911,855,949.45 | 7,709,168,254.15 | 8.76 |
总资产 | 46,963,802,835.90 | 41,564,134,252.77 | 41,284,901,546.69 | 12.9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13 | 0.12 | 153.8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13 | 0.11 | 84.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39 | 3.72 | 3.29 | 增加4.6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97 | 3.59 | 3.16 | 增加2.3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新增风电、光伏项目投产发电及水电项目资产收购,总装机容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提升了相应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增加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以及净资产收益率。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238.5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25,818.2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705,146.43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598,120.97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800,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3,507,554.57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79,267,262.0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4,266.9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284,235.6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80,585.8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52,953.42 | |
合计 | 200,256,104.09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主要政策
2022年1月28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2022年3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2022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为稳步推进结构转型。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2022 年 3 月 22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有:能源综合生产力达到 46 亿吨标煤以上;单位 GDP 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 18%;单位GDP 能耗降低 13.5%;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达到 39%;非化石能源消费达到 20%;电气化率达到 30%;灵活性调节电源占比达到 34%;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 3%-5%。
2022 年 5 月 30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实现到 2030 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2022年6月1日,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正式发布,《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紧紧围绕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设置了4个方面的主要目标。一是总量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二是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三是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四是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在2022年上半年,各省市地区相继发布“十四五能源规划”,锚定本省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装机增量。
2.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2022年1-5月,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4,281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1%;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达1.06万亿千瓦时;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建项目超2亿千瓦,项目储备比较充足;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99.4%、风电平均利用率95.6%、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7.4%。(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6月份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会)
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1.8亿千瓦,同比增长14.8%,占总装机比重为48.2%,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绿色低碳转型效果继续显现。分类型看,水电4.0亿千瓦;并网风电3.4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3.16亿千瓦、海上风电2,666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3.4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2.1亿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1.3亿千瓦,光热发电57万千瓦。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20.3%,全口径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2.2%和29.8%。(中电联发布《2022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截至2022年6月底,公司控股企业95家(不含分公司),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432.81万千瓦,其中水电113.22 万千瓦、光伏190.97万千瓦、风电128.62万千瓦,当年新增投产控股装机容量53.4万千瓦。
公司始终秉承“激水、追风、逐光”的产业发展观,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以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开发、建设营运为核心定位,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 电站区位优势
公司的新能源之路从浙江走向全国的能源富集省份,从“中国水电第一市”浙江丽水,到阳光充足的甘肃、宁夏,到风能资源丰富的新疆、青海和沿海地区,项目遍布全国各地。目前公司下属水电、海上风电主要位于浙江省和江苏省,该区域属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电力需求旺盛且消纳能力较好,海上风电项目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公司下属光伏电站、陆上风电主要位于西北 新疆、甘肃、青海和宁夏等省区,是我国太阳能和风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光伏和陆上风电资源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二)开发、运营及管理优势
公司通过近20年的开发和投资,在水电、光伏及风电行业都具备较强的电站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能力和丰富经验。公司形成了高效的管控体系和管理理念针对新能源项目小、远、散的特点,采用精简高效的区域事业部制管理模式,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公司培养和锻炼了一支优秀的经营和生产管理队伍,拥有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和成本控制能力,保障了项目实施的高效与安全,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保持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三)多业协同优势
当前公司“风光水”三大产业协同发展格局已正式形成。从季节要素来看,风能资源与水能资源的季节分布恰好互补;从地域要素来看,光能资源的区域性与水能资源互补;公司水电站所处流域枯水季是公司风电多发的季节;在雨季,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减少,水电则是发电高峰期。三大产业协同发展为公司经营效益的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企业文化优势
近年来,公司秉承“激水、追风、逐光”的产业发展观,全体员工充分发挥“四千精神”,凝聚起了强劲的发展动力和合力,克服了疫情、抢装潮、组件涨价等因素带来的重重考验,创造了优异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成果。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资质,融资成本优势明显,坚持走市场化道路,配套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五)专业化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始终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坚定走专业化道路,汇聚了大批具有交叉学科背景、丰富行业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形成了公司独特的人才优势。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持续投入,注重通过不间断的内部轮岗培训和定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复合型人才和专业岗位人才,不断提高员工综合技能和专业技能。近年来,公司吸引了一批优质高校毕业生的加入,人才优势不断积累和提升。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围绕项目开发、生产安全和经营管理三大中心任务,抢抓机遇,凝心聚力谋发展、保安全、稳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聚焦生产管理,经营成果平稳增长
公司始终守牢安全“第一红线”,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做好各电站日常运维、技改检修等工作,不断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各项目生产安全稳定,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报告期内,公司控股的发电项目发电量合计43.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24%;上网电量合计42.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41%;实现营业收入250,822.03万元,同比增长80.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15.35万元,同比增长174.02%。
报告期内电量情况(万千瓦时)
发电量 | 上网电量 | ||
板块地区 | 类型 | 2022年1-6月 | 2022年1-6月 |
华东 | 风电 | 76,226.88 | 73,669.23 |
水电 | 116,232.71 | 115,024.47 | |
光伏 | 22,300.48 | 21,448.79 | |
西南 | 风电 | ||
水电 | 46,807.51 | 45,788.08 | |
光伏 | |||
西北 | 风电 | 49,592.30 | 43,980.51 |
水电 | |||
光伏 | 109,689.96 | 107,659.87 | |
华北 | 风电 | ||
水电 | |||
光伏 | 3,657.02 | 3572.95 | |
华中 | 风电 | ||
水电 | |||
光伏 | 49.01 | 44.34 | |
东北 | 风电 | 14,553.25 | 14,228.65 |
水电 | |||
光伏 | |||
合计 | 439,109.12 | 425,416.89 |
(二)围绕发展目标,项目开发稳步推进
公司围绕“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构建并举”发展方针,全力推进项目开发。公司紧盯在建项目进度目标,积极推进台州1号3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新增建成装机约10万千瓦,收购装机约40万千瓦。此外,公司以现有产业布局为依托,集中优势资源力量,广开合作方式和渠道,聚焦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省内聚焦“风光倍增计划”,省外瞄准风光电项目规模化、基地化开发,全力以赴为公司发展储备资源。
(三)加强资本运作,融资渠道多元拓展
公司致力于构建多市场、多平台、多渠道融资体系,合理降低财务成本,确保资金充足稳定。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和资本市场融资优势,集中力量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夯实基础;启动减持钱江水利股份的工作,通过集中竞价减持部分钱江水利股票,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经营效益;组合运用多种融资方式,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508,220,288.56 | 1,387,889,048.59 | 80.72 |
营业成本 | 974,743,984.47 | 580,564,049.97 | 67.90 |
管理费用 | 84,115,879.97 | 55,489,141.59 | 51.59 |
财务费用 | 577,905,812.29 | 317,059,532.16 | 82.27 |
研发费用 | 1,402,170.87 | 940,425.32 | 49.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8,040,704.27 | 273,027,342.40 | 239.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7,309,658.64 | -1,484,208,752.96 | 97.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7,411,893.83 | 1,271,672,832.83 | 75.1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新增风电、光伏项目投产发电及水电项目资产收购增加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新增风电、光伏项目投产发电及水电项目资产收购增加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新增风电、光伏项目投产发电及水电项目资产收购对应管理人员增加,相应管理费用增长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新增风电、光伏项目投产发电及水电项目资产收购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增加,相应利息费用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略有增加,变动金额不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新增风电、光伏项目投产发电及水电项目资产收购,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较大增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支付四川沙湾电站和四川长柏电站资产收购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四川沙湾和四川长柏等项目公司对应增加的借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水电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2021年9月新收购沙湾水电站、长柏水电站使水电装机容量提升导致经营业绩相应提升。
本期风力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投资的嘉兴风电项目,东台双创项目本期创造效益以及本期收购亚洲新能源公司、青海华益公司产生效益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42,953,243.48 | 0.09 | 29,276,858.31 | 0.07 | 46.71 | 本期收到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6,537,390,967.41 | 13.92 | 4,672,013,709.21 | 11.24 | 39.93 | 新收购项目和投产项目增加的营业收入对应增加应收账款 |
预付款项 | 18,853,672.54 | 0.04 | 13,460,763.05 | 0.03 | 40.06 | 预付服务费、保险费 |
其他流动资产 | 219,570,283.98 | 0.47 | 338,901,982.08 | 0.82 | -35.21 | 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减少 |
使用权资产 | 224,704,305.39 | 0.48 | 111,659,692.06 | 0.27 | 101.24 | 新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等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2,625,989.31 | 0.22 | 75,843,357.39 | 0.18 | 35.31 | 本期新增的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对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短期借款 | 3,116,193,455.20 | 6.64 | 5,051,716,314.14 | 12.15 | -38.31 | 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
应交税费 | 277,715,190.56 | 0.59 | 116,844,397.30 | 0.28 | 137.68 | 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对应应交所得税增长 |
其他应付款 | 836,140,840.91 | 1.78 | 2,719,449,095.14 | 6.54 | -69.25 | 本期支付上年度沙湾长柏水电站款项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0,000.00 | 0.01 | 874,150.91 | 0.00 | 243.19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 |
长期借款 | 20,251,274,409.61 | 43.12 | 14,216,358,243.62 | 34.20 | 42.45 | 新增项目对应的长期借款增加 |
租赁负债 | 168,552,987.41 | 0.36 | 73,265,502.58 | 0.18 | 130.06 | 新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等对应应付租赁款 |
长期应付款 | 3,877,086,623 | 8.26 | 2,094,514,915.57 | 5.04 | 85.11 | 本期新增融资租赁款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5,173,609.06 | 0.37 | 71,033,515.68 | 0.17 | 146.61 | 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5,335,900,026.46元用于借款质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质押。
截至2022年6月30日,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6,827,055,241.18元用于借款抵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月取得亚洲新能源公司100%股权;
2)2022年3月,浙江新能和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新设立青海青发公司,其中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对青海华拓公司、青海华恒公司、青海华益公司、青海华俊公司持有的股权作为出资对价,出资完成后,青海华拓公司、青海华恒公司、青海华益公司作为青海青发公司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2022年4月取得远景绥滨公司95%的股权;
4)2022年5月取得常山浙能电力公司100%的股权(其中包括常山浙能电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山浙能光伏公司);
5)2022年5月取得建德浙光公司100%的股权;
6)2022年6月取得取得镇江领翌新能源公司100%的股权(其中包括镇江领翌新能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丹阳领跑新能源公司和丹阳领航新能源公司);
7)2022年6月,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 4 家公司共同组建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其中浙江新能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2.1亿元,占股 10.5%。
8)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与浙能电力、浙能普华共同出资设立专项基金,并以此作为投资主体参与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
9)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其中绿能电力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6.63亿元,占股51%。
10)2022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绿能电力与浙能电力共同对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增资2.68亿元,其中,绿能电力按持股比例25%增资0.67亿元。
2022年1-6月份,分别设立子公司克拉玛依浙能公司、双鸭山浙能新能源公司、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博乐浙能公司、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公司、秦皇岛抚宁浙能公司、浙能绿能(磐安)公司、浙能富阳公司。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与浙能电力、浙能普华共同出资设立专项基金,并以此作为投资主体参与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
2、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海发投共同设立青海青发公司。青海青发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2,560万元,其中公司以持有的青海浙能90%股权作价和40,292.98万元现金合计出资52,306万元,占股51%;青海发投以持有的青海华拓、青海华恒、青海华益各100%股权和青海华俊50%股权作价出资50,254万元,占股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3、2022年6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白马湖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 4 家公司共同组建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2.1 亿元,占股 1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白马湖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其中绿能电力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6.63亿元,占股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5、2022年4月,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绿能电力与浙能电力共同对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增资2.68亿元,其中,绿能电力按持股比例25%增资0.6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39,499,241.37 | 32,238,669.62 | 7,260,571.75 | |
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 | 36,235,369.46 | 36,235,369.46 |
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323,552.85 | 69,192,388.05 | ||
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676,692.50 | 676,692.50 | ||
合计 | 175,603,691.38 | 138,343,119.63 | 37,260,571.75 | 0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减持钱江水利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减持所持有的钱江水利股份总数不超过3,529.96万股,实施期限为自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所属的会计年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处理相关处置事宜。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开始减持钱江水利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减持部分钱江水利股票,并按要求做好减持期间信息披露工作,截至6月30日,公司减持计划股份数量已经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择机减持钱江水利股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公司出售钱江水利股票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经营效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70,200.00 | 405,697.30 | 224,132.54 | 24,458.09 |
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6,170.00 | 45,247.24 | 22,766.44 | 1,926.64 |
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96,000.00 | 517,141.65 | 120,808.44 | 5,934.99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19,836.81 | 1,443,223.24 | 405,167.37 | 14,182.74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35,300.00 | 665,134.79 | 273,801.22 | 12,046.00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18,561.00 | 261,267.00 | 180,565.60 | 7,635.11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72,000.00 | 233,496.28 | 206,537.54 | 24,792.39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84,000.00 | 141,330.33 | 108,756.82 | 7,548.30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上网电价变动风险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电力市场正在加快建设,各省电力交易规则正在逐步出台,发电企业参与电力交易的比例也将逐步提高。随着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电力交易程度的加大,各项目公司未来上网电价水平存在变动风险,并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可再生能源补贴风险
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国家对可再生能源行业在政策、法规及激励措施等方面的支持,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目前公司的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余额较大,受此影响会降低公司资产流动性。
3、弃光、弃风限电风险
公司目前运营的光伏电站和陆上风电项目主要位于我国西北地区,虽然西北地区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但是电力需求有限,兼有电网远距离输送能力有限等不利因素,西北地区一直存在弃光、弃风的现象。近年来,西北地区弃光、弃风限电形势虽有所缓解,但短期内难以得到彻底解决。未来如果风光电项目规模的增加与电网输送能力和电量消纳能力的矛盾得不到改善,则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不可抗力风险
自然条件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财产和盈利存在因自然条件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遭受损失的可能,如地震、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可能破坏发电设施,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并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旱灾、雪灾、冰灾、洪灾、沙尘暴等严重异常气象灾害不仅可能破坏公司的发电设施,而且也会对公司利用水、风、光等自然资源发电带来不利影响。
新冠疫情也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影响。疫情对在建项目可能造成延期开工、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以及推迟投产等影响,导致在建项目利润贡献减小或滞后;对营运项目产生电力消纳能力下降、备品备件供应不及时等影响,会影响营运项目的发电量。就目前情况来看,疫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有限,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若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或今后出现其他公共性突发事件,均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构成负面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13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4月14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16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5月17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7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6月8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张敏娜 | 总经济师 | 离任 |
张敏娜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敏娜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敏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敏娜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济师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投入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中,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公司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滩坑水库组织开展了水生生物放流工作,将2万尾香鱼幼苗和250条大鲵苗种增殖放流至千峡湖。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公司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平湖海域开展了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大黄鱼601.92万尾、三疣梭子蟹2,531.9万只、海蜇 34,420.8万尾。
3、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公司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平湖王盘山附近海域等相关放流海域分3个批次,累计放流海蜇、三疣梭子蟹和大黄鱼共计12,261万单位。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水电和风力发电业务,专注于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的开发建设与运营。为积极响应国家“2030 年碳达峰、2060 年碳中和”的目标,切实履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责任,公司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实际行动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439,109.12万千瓦时,按火力发电标煤消耗量计算,相当于节约标煤132.8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50.67万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要求,2022年,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与松阳县新兴镇内孟村开启了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切实履行国企的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向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献礼。
(一)聚合力,打造乡村党建和红色旅游示范点
公司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孟村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内孟村“孟子故里”、浙江省“文明村”、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示范村”等文化优势,深入挖掘红色资源,积极打造乡村党建和红色旅游示范点。
今年2月初,公司帮扶工作组在内孟村首次提出了打造红色旅游的理念,将新兴镇传统民宿、古法造纸等特色文化资源融入其中。一方面邀请公司所属北海水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进村现场指导,提出宝贵意见;另一方面组织帮扶工作组和新兴镇党委赶赴青田,实地学习考察党建教育基地,积累成功经验。经帮扶工作组与新兴镇党委多次讨论研究和设计规划,5月初,编制完成了《内孟村党建示范点规划方案》。接下来,将根据方案内容,稳步推进乡村党建和红色旅游示范点建设,力争早日为新兴镇内孟村增收。
(二)重产业,积极寻找光伏项目投资机会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内孟村2022年集体经济收入和经营性收入达到预期目标,公司充分发挥新能源产业优势,组织帮扶工作组与新兴镇、国土部门、村干部多次实地勘察,科学评估当地自然条件,积极寻找适合地面光伏发电项目的地块和资源。目前,公司初步拟定投资400万元,优先用于投资开发光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截至2022年6月底,余姚和嘉兴两个“飞地”产业园项目分别获得收益2.5万元和1.42万元,共计3.92万元,为村集体经济带来了稳定的收益。
(三)强组织,以政治保障引领共建带富
公司党委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公司党委所属谢村源水电党支部与内孟村党支部签订支部共建协议书,通过党组织共建、党建成果共享,实现村集体共富。上半年,公司党委所属谢村源水电党支部与松阳县新兴镇机关党支部、新兴镇小学集团学校党支部和内孟村党支部,开展了以“镇村校企同种一棵树,支部联建共创大花园”为主题的植树活动和“喜迎二十大,做好身边事,全民清洁行动”的志愿者活动,为美丽乡村播植新绿,为乡村环境清洁提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谢村源水电党支部还向村党支部赠送十九届六中全会相关学习辅导用书等,积极宣传党中央和上级的最新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共建村党员干部“政治三力”,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四)助关爱,持续帮扶民生改善
帮扶工作组和村两委干部继续执行探访关爱制度,严格落实每月走访一对一联系结对的低收入农户,及时掌握他们的实时动态,针对其最关心和最急切的问题,开展精准帮扶,办实事,解难题。
春节前夕,帮扶工作组实地走访慰问结对村低收入农户7户,送上节日的慰问和祝福。2022年初,公司所属谢村源水电公司继续与结对村低收入人员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增加他们的长期稳定的收入。此外,该公司也在其它零星工作中优先聘用内孟村村民,以增加村民经济收入,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力量。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注一 | 注一 | 注一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注二 | 注二 | 注二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注三 | 注三 | 注三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注四 | 注四 | 注四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注五、注六 | 注五、注六 | 注五、注六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注七 | 注七 | 注七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注八 | 注八 | 注八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注九 | 注九 | 注九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注十 | 注十 | 注十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注十一 | 注十一 | 注十一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 其他 | 注十二 | 注十二 | 注十二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注十三 | 注十三 | 注十三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注十四 | 注十四 | 注十四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一: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浙能集团出具了《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对于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其中承诺相关的内容如下:
1、关于解决集中式光伏电站同业竞争的专项承诺。就特定光伏资产,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下属企业以公允价格向浙江新能转让其所持有的集中式光伏资产:(1)如该集中式光伏资产系在原规划火力发电项目用地上实施,项目用地永久性的不再用于火力发电项目的开发;(2)如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系由火力发电企业投资建造,运营主体原列入电力发展规划中的火力发电储备项目永久性消失;(3)资产转让不会导致现有或将来可预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任一情形:①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纳入补贴项目清单,转让后不会导致补贴被取消;②该集中式光伏发电资产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到期或国家政策取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③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有权部门书面确认,变更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投资主体不会导致该项目无法享受或无法按照原有标准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
2、关于解决其他问题的专项承诺。关于本公司下属企业浙能资本持有的三峡新能源4.99%股权,本公司承诺:①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未对三峡新能源委派董事、高管、财务人员等,也未参与三峡新能源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②在三峡新能源上市(含中国境外上市)及限售期届满后,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促使浙能资本择机减持三峡新能源的股票。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持续性承诺。(1)本公司确定浙江新能作为本公司控制的经营中国境内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除生物质发电业务以外的可再生能源业务整合的唯一平台。(2)除本声明与承诺中“关于解决集中式光伏电站同业竞争的专项承诺”、“关于解决其他问题的专项承诺”所述内容之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没有在中国境内从事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单独或与第三方,从事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支持第三方从事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出于投资目的而购买、持有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上市公司不超过5%的权益,或因其他公司债权债务重组原因使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不超过5%的权益的情形,不适用于第(2)条的承诺。(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从第三方获得了与浙江新能或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满足国家关于开发主体资格、条件等要求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促使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浙江新能,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浙江新能。(5)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第三方获得的竞争性新业务投资机会,在浙江新能部分或全部放弃投资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可作为财务投资者参与投资,该投资行为不适用于第(2)条的承诺;同时,本公司承诺:①上述投资均为财务投资,本公司不对竞争性新业务的经营实体构成重大影响或控制;②在浙江新能参与投资竞争性新业务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竞争性新业务最终经营实体中的权益占比不超过30%,且促使相关投资主体在最终经营实体内部决策机构决策过程中与浙江新能采取一致行动;③在浙江新能不参与投资竞争性新业务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对竞争性新业务最终经营实体中的权益占比不超过5%。(6)如出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与浙江新能或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竞争的业务相关权益之情形,本公司承诺给予浙江新能选择权,即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国家关于开发主体资格、条件等要求的前提下,浙江新能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多次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所持有的竞争性业务中相关权益,或由浙江新能选择(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权益。(7)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若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权益的,本公司将向浙江新能提供优先受让权,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浙江新能提供优先受让权。
4、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的承诺。本公司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维护浙江新能独立性,强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行水平,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切实保障浙江新能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其他。上述承诺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且为不可撤销承诺,至本公司不再为浙江新能的控股股东或浙江新能发行上市后的股份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时失效。注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浙能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浙江新能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浙江新能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浙江新能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参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新能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浙江新能及浙江新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浙江新能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件;4、保证将依照浙江新能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本公司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保证不损害浙江新能的合法权益;5、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浙江新能造成的损失。
注三:股份锁定承诺
浙能集团和新能发展承诺:1、自浙江新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浙江新能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浙江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相应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浙江新能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首发上市时浙江新能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若浙江新能在本次首发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3、浙江新能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浙江新能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浙江新能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浙江新能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浙江新能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浙江新能,则浙江新能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浙江新能所有。
注四:股份限售的承诺
浙能集团和新能发展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企业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在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在相关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浙江新能股份不超过本企业于本次上市时持有浙江新能股份(不包括本企业在浙江新能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25%。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浙江新能股份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新能股份(不包括本企业在浙江新能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25%。
5、减持股份的期限。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浙江新能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浙江新能,并由浙江新能及时予以公告,自浙江新能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浙江新能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遵守届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企业进行减持行为时,本企业亦将遵守本企业届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注五:浙能集团、新能发展承诺:1、本公司将尽力协助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占用的土地及附着建筑物取得不动产权证;2、本公司将尽力确保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办理上述权证期间持续、稳定的使用上述土地及附着建筑物;3、若因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房屋或土地瑕疵而导致浙江新能产生损失,本公司将及时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协调磋商,在最大程度上支持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避免或控制损害继续扩大,本公司将按照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比例对浙江新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
注六:浙能集团、新能发展承诺:1、本公司将尽力推动和协助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租赁的房产、屋顶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及决策、授权、批准等文件,确保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继续使用相关房产、屋顶;2、本公司承诺,若因上述租赁瑕疵导致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比例对浙江新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注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1)增强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和收购力度。在丰富业务的同时,公司将在有效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经营模式,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增收降本提效,全面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并通过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2、浙能集团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会越权干预浙江新能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或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浙江新能利益;(2)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浙江新能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浙江新能作出新的承诺或措施,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议案中所述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切实履行公司制订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八:浙能集团、新能发展承诺:如果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自其设立之日起至发行上市日期间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纳情况或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而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被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员工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本公司将按本公司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比例向浙江新能进行补偿,使浙江新能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注九: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条件
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自公司披露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事项的,则相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自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日起,公司和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应依照本预案采取相应的行为,并依照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具体方案(如有),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原则
股价稳定措施的确定及其实施应坚持以下原则:(1)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2)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3)不应导致公司、相关参与方违反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范性的文件的规定;(4)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合法合规;(5)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3、具体措施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可以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采取一项或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可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公司可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或业绩路演等投资者沟通活动,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具体增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控股股东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80%,增持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3)公司回购股票:如控股股东明确告知公司其无增持计划或未如期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的,则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履行关于股票回购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且回购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回购股份相关
程序。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上述措施实施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相关股份回购的内部决策程序履行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10%,增持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5)其他: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之后实施。
4、终止情形
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
5、约束措施
(1)如控股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实际履行的,且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公司将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实施相应股价稳定措施;(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注十: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确认,本公司本次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加上股票发行上市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本公司在本次首发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前述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若因本公司本次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4)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浙能集团承诺
控股股东浙能集团承诺如下:
(1)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本公司确认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购回已转让股份的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浙江新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定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在该方案取得有权机构批准(如需要)后依法实施。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价格按照市场情况确定,但每股购回价格将不低于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需购回的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的股份将包括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相关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浙江新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者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因此触发浙江新能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义务、责任的,或者触发浙江新能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义务、责任的,本公司保证在浙江新能股东大会上对于上述回购、赔偿有关的议案投赞成票,并将依法督促浙江新能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关义务和承担相关责任。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浙江新能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浙江新能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注十一: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如本公司非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时履行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本公司将:(1)在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由本公司与相关投资者协商
确定,或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确定,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确定。本声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持股5%以上股东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浙能集团、新能发展作为持有浙江新能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本公司若未能履行对外作出的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未履行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1)通过浙江新能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浙江新能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浙江新能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浙江新能股东大会审议;(4)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5)将暂不领取在浙江新能处获得的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声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人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浙江新能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浙江新能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十二: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出具了如下专项承诺: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4、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5、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注十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及本人的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7、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十四:控股股东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控股股东浙能集团就确保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因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而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特承诺如下:1、本公司承诺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或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金额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余额 |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 | |
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4至5年 | 违约 | 41,360,000 | 0 | 0 | 41,360,000 | 41,360,000 | ||||
合计 | / | / | / | 41,360,000 | 41,360,000 | 41,360,000 | /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35%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公司对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的资金往来款系因历史上为解决钱江水利上市后的资产置换形成的代垫款。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律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新能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和《浙江新能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公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披露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关联交易数额。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与浙能电力、浙能普华共同出资设立专项基金,并以此作为投资主体参与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 | 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
公司控股子公司绿能电力与浙能电力共同对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增资2.68亿元,其中,绿能电力按持股比例25%增资0.67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华龙注册资本将由2亿元增加到4.68亿元,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不变。 | 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
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 4 家公司共同组建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2.1 亿元,占股 10.5%。 | 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白马湖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按51%、29%、15%、5%的股比在富阳合资设立了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其中绿能电力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66,300万元,占股51%。 | 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41,306,402.90 | -2,051,042.90 | 39,255,000.00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335,267,155.94 | -7,794,066.32 | 327,473,089.62 | |||
合计 | 376,573,558.84 | -9,845,469.22 | 366,728,089.62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正常经营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无 | 0.3%-2.1% | 342,019.41 | 1,893,708.78 | 1,858,407.81 | 377,320.38 |
合计 | / | / | / | 342,019.41 | 1,893,708.78 | 1,858,407.81 | 377,320.38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3.70%-4.9% | 292,945 | 23,802 | 15,839 | 300,908 | |
合计 | / | / | / | 292,945 | 23,802 | 15,839 | 300,908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贷款 | 811,269.78 | 300,908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 | 2021-9-29 | 2021年9月起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与浙源海洋渔业科技(嵊泗)有限公司签订的《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暨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基地项目水产养殖棚承包租赁合同》项下产生的其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应收租金及其他款项,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权益作为反担保物向浙江新能提供以本集团作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反担保质押 | 是 | 参股股东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3,676,654.06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总额(A+B) | 23,676,654.06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28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为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20%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0.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8年。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RHZL 2021-102-0619-ZSZH】《融资租赁合同》、【RHZL-2021-108-0620-ZSZH】国内保理业务协议-1、【RHZL-2021-108-0620-ZSZH-1】国内保理业务协议-2、【RHZL-2021-108-0620-ZSZH-2】国内保理业务协议-3和【RHZL-2021-108-0620-ZSZH-3】国内保理业务协议-4项下的实际投放本金的20%以及该部分本金相应的利息、税金等款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与浙源海洋渔业科技(嵊泗)有限公司签订的《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暨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基地项目水产养殖棚承包租赁合同》项下产生的其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应收租金及其他款项,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权益作为反担保物向本集团提供以本集团作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反担保质押,该反担保质押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本集团向《融资租赁合同》或任一《国内保理业务协议》项下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三年。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对2022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127,421,325.18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2022年1-6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元)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30,166,738.59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745,413.41 |
合计 | 127,421,325.18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27,421,325.18元,导致公司2022年1-6月利润总额减少127,421,325.18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系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中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的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对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及方法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性。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2,38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0 | 1,440,000,000 | 69.23 | 1,440,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0 | 432,000,000 | 20.77 | 432,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刘佳玉 | -245,700 | 4,128,000 | 0.2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52,100 | 2,235,000 | 0.11 | 0 | 无 | 0 | 其他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9,600 | 1,827,600 | 0.09 | 0 | 无 | 0 | 其他 |
李莉娜 | 990,000 | 990,000 | 0.0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缪雅萍 | 762,700 | 762,700 | 0.0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蔡洪旭 | 668,900 | 668,900 | 0.0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杨黎 | 642,100 | 642,100 | 0.0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 615,645 | 623,845 | 0.03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刘佳玉 | 4,12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28,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2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5,000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82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7,600 | ||||
李莉娜 | 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0,000 | ||||
缪雅萍 | 76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2,700 |
蔡洪旭 | 66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8,900 |
杨黎 | 64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2,100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 623,845 | 人民币普通股 | 623,845 |
林美建 | 59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8,600 |
戴玉奇 | 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2024年5月27日 | 0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2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432,000,000 | 2024年5月27日 | 0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67,198,494.46 | 3,835,379,676.17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2,953,243.48 | 29,276,858.31 | |
应收账款 | 6,537,390,967.41 | 4,672,013,709.21 | |
应收款项融资 | 39,499,241.37 | 32,238,669.62 | |
预付款项 | 18,853,672.54 | 13,460,763.0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5,280,223.64 | 83,871,772.7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0,594,068.87 | 50,293,198.07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765,766.79 | 7,753,746.60 | |
合同资产 | 475,000.00 | 475,000.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9,570,283.98 | 338,901,982.0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030,986,893.67 | 9,013,372,177.7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39,545,776.14 | 2,676,661,269.3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6,109,187.25 | 106,109,187.25 | |
投资性房地产 | 789,495.84 | 826,794.86 | |
固定资产 | 30,517,008,628.91 | 27,548,515,384.56 | |
在建工程 | 442,662,358.28 | 587,835,900.2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4,704,305.39 | 111,659,692.06 | |
无形资产 | 330,024,232.01 | 264,489,013.8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78,095,876.73 | 78,095,876.73 | |
长期待摊费用 | 6,703,150.21 | 7,052,575.8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2,625,989.31 | 75,843,357.3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54,546,942.16 | 1,093,673,022.8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932,815,942.23 | 32,550,762,075.00 | |
资产总计 | 46,963,802,835.90 | 41,564,134,252.7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16,193,455.20 | 5,051,716,314.1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785,077,229.73 | 2,008,313,636.01 | |
预收款项 | 2,434,387.15 | 2,459,387.15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937,531.11 | 50,010,745.88 | |
应交税费 | 277,715,190.56 | 116,844,397.30 | |
其他应付款 | 836,140,840.91 | 2,719,449,095.1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63,515,266.05 | 160,464,703.96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31,709,781.84 | 2,614,946,616.78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0,000.00 | 874,150.91 | |
流动负债合计 | 8,089,208,416.50 | 12,564,614,343.3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0,251,274,409.61 | 14,216,358,243.62 | |
应付债券 | 297,903,116.99 | 297,721,883.3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8,552,987.41 | 73,265,502.58 | |
长期应付款 | 3,877,086,623.00 | 2,094,514,915.5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9,703,060.46 | 40,636,344.4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5,173,609.06 | 71,033,515.6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809,693,806.53 | 16,793,530,405.20 | |
负债合计 | 32,898,902,223.03 | 29,358,144,748.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80,000,000.00 | 2,08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199,455,309.33 | 4,199,455,309.3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9,067.92 | 69,067.9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8,169,972.18 | 98,169,972.1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227,315,075.78 | 1,534,161,600.0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605,009,425.21 | 7,911,855,949.45 | |
少数股东权益 | 5,459,891,187.66 | 4,294,133,554.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064,900,612.87 | 12,205,989,504.2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6,963,802,835.90 | 41,564,134,252.77 |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56,893,631.95 | 1,525,266,360.7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3,771,249.13 | 23,287,850.1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163,229.40 | 95,812.20 | |
其他应收款 | 218,658,679.51 | 207,966,889.6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10,850,068.87 | 206,549,198.07 | |
存货 | 545,681.52 | 450,258.6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54,500,000.00 | 173,5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477,727,361.12 | 817,569,524.4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343,259,832.63 | 2,748,136,695.81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249,000,000.00 | 1,034,95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675,604,586.58 | 8,330,227,483.0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3,192,096.20 | 103,192,096.2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3,162,321.37 | 66,088,833.68 | |
在建工程 | 133,654.25 | 131,338.2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1,371.35 | 75,081.21 | |
无形资产 | 8,010,230.60 | 8,338,897.9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36,048.66 | 768,761.9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38,853,756.68 | 858,071,298.3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668,744,065.69 | 10,401,843,790.56 | |
资产总计 | 16,012,003,898.32 | 13,149,980,486.3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03,219,444.46 | 3,073,407,875.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255,608.40 | 3,050,167.7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645,466.05 | 23,963,518.25 | |
应交税费 | 16,997,104.99 | 9,327,277.64 | |
其他应付款 | 347,525,335.65 | 365,117,608.3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52,226,862.80 | 326,125,624.4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939,869,822.35 | 3,800,992,071.3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359,907,314.10 | 1,944,405,022.04 | |
应付债券 | 297,903,116.99 | 297,721,883.3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65.6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57,812,096.69 | 2,242,126,905.34 | |
负债合计 | 8,597,681,919.04 | 6,043,118,976.7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80,000,000.00 | 2,08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147,047,383.51 | 4,147,047,383.5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9,067.92 | 69,067.9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9,029,867.89 | 89,029,867.89 | |
未分配利润 | 1,098,175,659.96 | 790,715,190.3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414,321,979.28 | 7,106,861,509.6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012,003,898.32 | 13,149,980,486.37 |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508,220,288.56 | 1,387,889,048.59 | |
其中:营业收入 | 2,508,220,288.56 | 1,387,889,048.59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64,402,882.10 | 970,693,517.81 | |
其中:营业成本 | 974,743,984.47 | 580,564,049.97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6,235,034.50 | 16,640,368.77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84,115,879.97 | 55,489,141.59 | |
研发费用 | 1,402,170.87 | 940,425.32 | |
财务费用 | 577,905,812.29 | 317,059,532.16 | |
其中:利息费用 | 585,754,855.98 | 320,505,324.22 | |
利息收入 | 8,828,546.78 | 4,529,964.67 |
加:其他收益 | 4,165,681.16 | 1,854,374.1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3,323,976.22 | 102,417,312.2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8,775,722.59 | 95,636,281.6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08,302.4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7,421,325.18 | -95,895,917.2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48.63 | 0.0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53,890,587.29 | 427,479,602.4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08,209.12 | 1,228,427.37 | |
减:营业外支出 | 86,568.70 | 115,383.8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54,912,227.71 | 428,592,645.9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4,673,865.19 | 49,027,412.9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0,238,362.52 | 379,565,233.0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0,238,362.52 | 379,565,233.0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3,153,475.76 | 252,958,012.3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7,084,886.76 | 126,607,220.7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545.94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545.94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545.9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545.94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40,238,362.52 | 379,559,687.0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93,153,475.76 | 252,952,466.3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7,084,886.76 | 126,607,220.7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1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5,114,487.32 | 30,123,462.70 | |
减:营业成本 | 12,377,449.54 | 15,090,271.67 | |
税金及附加 | 2,591,356.27 | 528,369.88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5,090,848.36 | 18,179,231.97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17,091,538.41 | 65,614,327.6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35,807,579.48 | 124,310,287.32 | |
利息收入 | 19,641,954.51 | 59,414,127.21 | |
加:其他收益 | 1,668,679.74 | 310,953.5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5,594,087.65 | 171,193,142.3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7,656,235.25 | 102,070,958.0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28,412.5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60,503.50 | -190,791.2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7,486,565.63 | 103,852,978.68 | |
加:营业外收入 | 0.1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6,096.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7,460,469.63 | 103,852,978.79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7,460,469.63 | 103,852,978.7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7,460,469.63 | 103,852,978.7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545.94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545.9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545.94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07,460,469.63 | 103,847,432.8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68,160,707.77 | 584,159,959.1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2,362,130.26 | 254,117.1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810,249.93 | 7,084,582.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69,333,087.96 | 591,498,658.4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8,982,058.61 | 84,658,824.4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6,627,895.72 | 82,654,785.4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6,781,755.05 | 121,653,045.5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900,674.31 | 29,504,660.6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1,292,383.69 | 318,471,316.0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8,040,704.27 | 273,027,342.4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8,290,197.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907,397.04 | 2,495,144.5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13,5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543,033.99 | 6,564,657.5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2,740,628.03 | 9,973,352.0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21,812,208.90 | 1,330,934,291.9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000,000.00 | 158,877,706.51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356,600,331.83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637,745.94 | 4,370,106.5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30,050,286.67 | 1,494,182,105.0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7,309,658.64 | -1,484,208,752.9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2,220,200.00 | 704,795,169.81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2,220,2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848,481,486.74 | 3,719,86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7,178,756.17 | 27,764,199.9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57,880,442.91 | 4,452,419,369.7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946,903,463.62 | 2,690,57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88,578,292.88 | 378,095,114.4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0,932,927.04 | 10,356,854.8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94,986,792.58 | 112,081,422.5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30,468,549.08 | 3,180,746,536.9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7,411,893.83 | 1,271,672,832.8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8,142,939.46 | 60,491,422.2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06,608,724.36 | 1,003,023,731.1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34,751,663.82 | 1,063,515,153.40 |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215,024.95 | 14,033,469.9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4,004.8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48,901.48 | 2,262,900.3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163,926.43 | 16,550,375.0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08,444.35 | 566,744.4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011,797.49 | 27,946,168.0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874,131.90 | 7,042,617.3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341,297.37 | 13,306,171.3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335,671.11 | 48,861,701.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171,744.68 | -32,311,326.2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8,290,197.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545,810.34 | 11,495,144.5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33,348,796.28 | 703,730,916.2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51,184,803.62 | 715,226,060.8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9,306.02 | 82,178.1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10,746,600.00 | 517,201,014.0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85,267,389.4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21,235,345.94 | 410,277,319.2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17,538,641.37 | 927,560,511.4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6,353,837.75 | -212,334,450.6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4,795,169.81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875,000,000.00 | 2,11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75,000,000.00 | 2,814,795,169.8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305,075,000.00 | 2,472,2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3,772,146.37 | 125,343,341.0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75,014.3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38,847,146.37 | 2,607,368,355.3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6,152,853.63 | 207,426,814.4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8,372,728.80 | -37,218,962.3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21,872,661.62 | 326,514,422.3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53,499,932.82 | 289,295,459.98 |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80,000,000.00 | 4,199,455,309.33 | 69,067.92 | 98,169,972.18 | 1,534,161,600.02 | 7,911,855,949.45 | 4,294,133,554.81 | 12,205,989,504.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80,000,000.00 | 4,199,455,309.33 | 69,067.92 | 98,169,972.18 | 1,534,161,600.02 | 7,911,855,949.45 | 4,294,133,554.81 | 12,205,989,504.26 | |||||||
三、本期增 | 693,153,475.76 | 693,153,475.76 | 1,165,757,632.85 | 1,858,911,108.61 |
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93,153,475.76 | 693,153,475.76 | 247,084,886.76 | 940,238,362.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26,487,673.13 | 926,487,673.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2,220,200.00 | 352,220,2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额 | |||||||||||||||
4.其他 | 574,267,473.13 | 574,267,473.13 | |||||||||||||
(三)利润分配 | -7,814,927.04 | -7,814,927.0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814,927.04 | -7,814,927.0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 |
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80,000,000.00 | 4,199,455,309.33 | 69,067.92 | 98,169,972.18 | 2,227,315,075.78 | 8,605,009,425.21 | 5,459,891,187.66 | 14,064,900,612.87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72,000,000.00 | 3,719,052,731.90 | 76,309.19 | 80,840,944.45 | 893,844,152.41 | 6,565,814,137.95 | 3,558,947,634.37 | 10,124,761,772.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 | 1,872,000,000.00 | 3,719,052,731.90 | 76,309.19 | 80,840,944.45 | 893,844,152.41 | 6,565,814,137.95 | 3,558,947,634.37 | 10,124,761,772.32 |
额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8,000,000.00 | 480,418,077.06 | -5,545.94 | 252,958,012.32 | 941,370,543.44 | 117,144,078.61 | 1,058,514,622.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2,958,012.32 | 252,958,012.32 | 126,607,220.71 | 379,565,233.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8,000,000.00 | 482,949,415.09 | 690,949,415.09 | -9,463,142.10 | 681,486,272.9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8,000,000.00 | 482,949,415.09 | 690,949,415.09 | -9,463,142.10 | 681,486,272.9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531,338.03 | -5,545.94 | -2,536,883.97 | -2,536,883.9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80,000,000.00 | 4,199,470,808.96 | 70,763.25 | 80,840,944.45 | 1,146,802,164.73 | 7,507,184,681.39 | 3,676,091,712.99 | 11,183,276,394.38 |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80,000,000.00 | 4,147,047,383.51 | 69,067.92 | 89,029,867.89 | 790,715,190.33 | 7,106,861,509.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80,000,000.00 | 4,147,047,383.51 | 69,067.92 | 89,029,867.89 | 790,715,190.33 | 7,106,861,509.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7,460,469.63 | 307,460,469.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7,460,469.63 | 307,460,469.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80,000,000.00 | 4,147,047,383.51 | 69,067.92 | 89,029,867.89 | 1,098,175,659.96 | 7,414,321,979.28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72,000,000.00 | 3,666,644,806.08 | 76,309.19 | 71,700,840.16 | 634,753,940.79 | 6,245,175,896.2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72,000,000.00 | 3,666,644,806.08 | 76,309.19 | 71,700,840.16 | 634,753,940.79 | 6,245,175,896.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8,000,000.00 | 480,418,077.06 | -5,545.94 | 103,852,978.79 | 792,265,509.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3,852,978.79 | 103,852,978.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8,000,000.00 | 482,949,415.09 | 690,949,415.0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8,000,000.00 | 482,949,415.09 | 690,949,415.0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531,338.03 | -5,545.94 | -2,536,883.9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80,000,000.00 | 4,147,062,883.14 | 70,763.25 | 71,700,840.16 | 738,606,919.58 | 7,037,441,406.13 |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浙江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6月16日在该公司基础上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8月1日,经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省水利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复函》(浙财企二字[2002]32号)批准,由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发起设立,并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00262XL。本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200.00万元,股本总数187,200.00万股,其中国有发起人持有187,200.00万股。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2021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8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20,8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08,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4日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332C000250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1年5月25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浙江新能”,证券代码为“600032”。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综合办公室、计划发展部、生产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资产经营部等部门,拥有95家子公司,名称具体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简称 |
1 |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北海公司 |
2 | 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华光潭公司 |
3 | 景宁畲族自治县大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景宁大洋公司 |
4 | 龙泉市岩樟溪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龙泉岩樟溪公司 |
5 | 浙江松阳谢村源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松阳谢村源公司 |
6 | 浙江松阳安民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 松阳安民公司 |
7 | 浙江龙川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龙川公司 |
8 | 浙江浙能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 长兴新能源公司 |
9 | 浙江浙能环亚松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环亚松阳公司 |
10 | 衢州力诺天昱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衢州力诺公司 |
11 | 永修县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永修浙源公司 |
12 | 杭州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杭州浙源公司 |
13 | 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嘉兴风电公司 |
14 | 浙江松阳浙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松阳浙源公司 |
15 | 宁波江北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波江北公司 |
16 | 浙能松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浙能松阳公司 |
17 | 中卫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中卫正泰公司 |
18 | 中卫清银源星太阳能有限责任公司 | 中卫清银公司 |
19 | 金昌帷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金昌帷盛公司 |
20 | 民勤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民勤正泰公司 |
21 | 永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永昌正泰公司 |
22 | 高台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高台正泰公司 |
23 | 嘉峪关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嘉峪关正泰公司 |
24 | 敦煌市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敦煌天润公司 |
25 | 敦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敦煌正泰公司 |
26 | 瓜州县光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瓜州光源公司 |
27 | 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 | 金昌清能公司 |
28 | 宁波杭州湾新区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波杭州湾公司 |
29 | 舟山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舟山浙源公司 |
30 | 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双创公司 |
31 | 东台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东台双创公司 |
32 | 如东锦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锦康新能源公司 |
33 | 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新能企管公司 |
34 | 宁夏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新能源公司 |
35 | 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五家渠新能公司 |
36 | 五家渠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五家渠光伏公司 |
37 | 青海浙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青海浙能公司 |
38 | 大柴旦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大柴旦公司 |
39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清能发展公司 |
40 | 浙江浙能航天氢能技术有限公司 | 氢能技术公司 |
41 | 宁波聚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聚和新能源 |
42 | 宁海聚合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 聚合光伏公司 |
43 | 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 | 瑞旭投资公司 |
44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爱康公司 |
45 | 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昱辉公司 |
46 | 柯坪嘉盛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 柯坪嘉盛公司 |
47 | 苏州慧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苏州慧康公司 |
48 | 湖南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中康公司 |
49 | 无锡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无锡中康公司 |
50 | 丹阳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丹阳中康公司 |
51 | 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宿州新能源公司 |
52 | 内蒙古四子王旗神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四子王旗能源公司 |
53 | 徐州统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徐州新能源公司 |
54 | 泰州中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泰州新能源公司 |
55 | 赣州市南康区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赣州新能源公司 |
56 | 济南统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济南新能源公司 |
57 | 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特克斯太阳能公司 |
58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博州新能源公司 |
59 | 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伊阳能源公司 |
60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聚阳能源公司 |
61 | 九州方园博乐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博乐新能源公司 |
62 | 中机国能龙游新能源有限公司 | 龙游新能源公司 |
63 | 格尔木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格尔木浙新光伏公司 |
64 | 丹阳市光煦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丹阳光煦公司 |
65 | 丹阳市帷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丹阳帷瑞公司 |
66 | 乾安浙新能发电有限公司 | 乾安浙新能公司 |
67 | 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四川沙湾公司 |
68 | 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四川长柏公司 |
69 | 武强县特百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武强特百乐公司 |
70 | 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绿能电力公司 |
71 | 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 | 浙能绿能新能源公司 |
72 | 浙江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嵊泗海上公司 |
73 | 新疆浙能国综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国综公司 |
74 | 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浙能临海海上公司 |
75 | 青海浙新能青发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青发公司 |
76 | 青海华拓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华拓公司 |
77 | 青海华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华恒公司 |
78 | 青海华益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华益公司 |
79 | 亚洲新能源电力(瓜州)有限公司 | 亚洲新能公司/亚洲新能源公司 |
80 | 克拉玛依浙能城投能源有限公司 | 克拉玛依浙能公司 |
81 | 双鸭山浙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双鸭山浙能新能源公司 |
82 | 塔什库尔干浙能国综新能源有限公司 | 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 |
83 | 莎车浙能国综新能源有限公司 | 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 |
84 | 远景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远景绥滨公司 |
85 | 秦皇岛抚宁区浙新能源有限公司 | 秦皇岛抚宁浙能公司 |
86 | 博乐市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博乐浙能公司 |
87 | 建德市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德浙光公司 |
88 | 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公司 |
89 | 浙能绿能(磐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能绿能(磐安)公司 |
90 | 常山浙新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常山浙能电力公司 |
91 | 常山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常山浙能光伏公司 |
92 | 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浙能富阳公司 |
93 | 镇江领翌新能源有限公司 | 镇江领翌新能源公司 |
94 | 丹阳市领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丹阳领航新能源公司 |
95 | 丹阳市领跑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丹阳领跑新能源公司 |
注:序号17至序号27共11家公司,以下统称甘宁光伏公司;本公司之分公司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洞头风力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洞头分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业务性质: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风力发电项目、氢能设备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电力销售。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本公司及下属95家子公司,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本节、23、见本节、29和见本节、38。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1-6月和2022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集团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6)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
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水力发电电费及其他发电基础电费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目录补贴款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未纳入可再生能源目录补贴款应收账款组合4:应收其他发电电费和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资金往来款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集团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0(6))。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0(6))。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资金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和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周转材料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以净额列示,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0(6))。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0(6))。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0(6))。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
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节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30。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5 | 0-3% | 5.00%-2.16%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30 | 0-5% | 20.00%-3.1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 | -- | 16.6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4-10 | -- | 25.00%-10.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满足融资租赁标准的租入固定资产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和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30。
25.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节五、30。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25-50年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 |
海域使用权 | 28年 | 直线法 | 海域使用权 |
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软件 |
其他 | 5年 | 直线法 | 其他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3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0(6)。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本集团电力销售在客户取得上网电量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具体如下:
A、向电力公司的电力销售:根据经电力公司确认的月度实际上网电量按合同上网电价确认电费收入;
B、向用户的电力销售:根据公司、用户签订的协议,根据各方确认的月度实际用电量按合同电价确认收入。
本集团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A、设备销售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产品,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B、安装调试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后获取调试报告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集团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本节五、28。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5万元的租赁。
本集团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 试运行销售)”。企业发生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并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下简称 亏损合同)”。判断亏损合同时,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亏损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解释第15号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固定资产 279,232,706.08 应交税费 114,730.18 未分配利润 202,687,695.30 少数股东权益 76,430,280.60 营业收入 303,865,689.79 营业成本 24,632,983.71 所得税费用 114,730.18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期初净资产 | 279,117,975.90 | -- |
净利润 | -6,659,651.81 | 56,995,934.90 |
期末净资产 | 272,458,324.09 | 56,995,934.90 |
其中:留存收益 | 197,857,766.25 | 29,573,406.55 |
受影响的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少数股东权益 | 74,600,557.84 | 27,422,528.35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额 | 1%、5%、7%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缴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卫正泰公司 | 15 |
中卫清银公司 | 15 |
金昌帷盛公司 | 15 |
民勤正泰公司 | 15 |
永昌正泰公司 | 15 |
高台正泰公司 | 15 |
嘉峪关正泰公司 | 15 |
敦煌天润公司 | 15 |
敦煌正泰公司 | 15 |
瓜州光源公司 | 15 |
金昌清能公司 | 15 |
博乐新能源公司 | 15 |
博州新能源公司 | 15 |
特克斯太阳能公司 | 15 |
伊阳能源公司 | 15 |
四子王旗能源公司 | 15 |
聚阳能源公司 | 15 |
柯坪嘉盛公司 | 15 |
新疆爱康公司 | 15 |
青海昱辉公司 | 15 |
大柴旦公司 | 15 |
五家渠新能公司 | 15 |
五家渠光伏公司 | 15 |
宁夏新能源公司 | 15 |
氢能技术公司 | 15 |
四川沙湾公司 | 15 |
四川长柏公司 | 15 |
克拉玛依浙能公司 | 15 |
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 | 15 |
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 | 15 |
青海华拓公司 | 15 |
青海华益公司 | 15 |
青海华恒公司 | 15 |
亚洲新能公司 | 15 |
博乐浙能公司 | 15 |
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公司 | 15 |
徐州新能源公司 | 20 |
泰州新能源公司 | 20 |
济南新能源公司 | 20 |
赣州新能源公司 | 20 |
苏州慧康公司 | 20 |
湖南中康公司 | 20 |
无锡中康公司 | 20 |
丹阳中康公司 | 20 |
新能企管公司 | 20 |
聚和新能源 | 20 |
杭州浙源公司 | 20 |
丹阳帷瑞公司 | 20 |
丹阳光煦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以上基础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浙江氢能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3001576)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有效期三年。
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
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
十七、八十八、八十九条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以下子公司从事太阳能和风力发电项目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三年免税期 | 三年减半期 |
长兴新能源公司 | 2017.1.1-2019.12.31 | 2020.1.1-2022.12.31 |
环亚松阳公司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衢州力诺公司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永修浙源公司 | 2018.1.1-2020.12.31 | 2021.1.1-2023.12.31 |
杭州浙源公司 | 2018.1.1-2020.12.31 | 2021.1.1-2023.12.31 |
松阳浙源公司 | 2018.1.1-2020.12.31 | 2021.1.1-2023.12.31 |
宁波江北公司 | 2018.1.1-2020.12.31 | 2021.1.1-2023.12.31 |
嘉峪关正泰公司 | 2017.1.1-2019.12.31 | 2020.1.1-2022.12.31 |
瓜州光源公司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宁波杭州湾公司 | 2019.1.1-2021.12.31 | 2022.1.1-2024.12.31 |
舟山浙源公司 | 2019.1.1-2021.12.31 | 2022.1.1-2024.12.31 |
龙游新能源公司 | 2017.1.1-2019.12.31 | 2020.1.1-2022.12.31 |
博乐新能源公司六期项目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伊阳能源公司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丹阳中康公司 | 2017.1.1-2019.12.31 | 2020.1.1-2022.12.31 |
宿州新能源公司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聚阳能源公司二期项目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无锡中康公司 | 2018.1.1-2020.12.31 | 2021.1.1-2023.12.31 |
新疆爱康公司三四期项目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湖南中康公司 | 2018.1.1-2020.12.31 | 2021.1.1-2023.12.31 |
苏州慧康公司 | 2018.1.1-2020.12.31 | 2021.1.1-2023.12.31 |
聚和新能源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聚合光伏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宁夏浙能公司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大柴旦浙能公司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东台双创公司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嘉兴风电公司 | 2021.1.1-2023.12.31 | 2024.1.1-2026.12.31 |
五家渠浙能公司 | 2021.1.1-2023.12.31 | 2024.1.1-2026.12.31 |
五家渠浙新光伏 | 2021.1.1-2023.12.31 | 2024.1.1-2026.12.31 |
青海华拓公司 | 2017.1.1-2019.12.31 | 2020.1.1-2022.12.31 |
青海华益公司 | 2019.1.1-2021.12.31 | 2022.1.1-2024.12.31 |
青海华恒公司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亚洲新能公司 | 2022.1.1-2024.12.31 | 2025.1.1-2027.12.31 |
金昌帷盛公司二期项目 | 2022.1.1-2024.12.31 | 2025.1.1-2027.12.31 |
远景绥滨公司 | 2021.1.1-2023.12.31 | 2024.1.1-2026.12.31 |
克拉玛依浙能公司 | 尚未产生收入 | |
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 | 尚未产生收入 | |
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 | 尚未产生收入 | |
建德浙光公司 | 尚未产生收入 | |
博乐浙能公司 | 尚未产生收入 | |
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公司 | 尚未产生收入 | |
浙能绿能(磐安)公司 | 尚未产生收入 | |
浙能富阳公司 | 尚未产生收入 | |
双鸭山浙能新能源公司 | 尚未产生收入 |
(2)增值税
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对上述政策进行了更新,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②根据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文件,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021年3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对上述期间进行了展期,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3)水资源费
根据2020年7月7日《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落实水资源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浙水财[2020]5号),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浙江省范围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所缴纳的水资源费,一律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根据2021年2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9号)文件,对上述期间进行了展期,执行期限至2021年6月30日。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 -- |
银行存款 | 4,063,804,252.00 | 3,831,969,929.27 |
其中:财务公司存款 | 3,773,203,754.87 | 3,420,194,055.05 |
其他货币资金 | 3,394,242.46 | 3,409,746.90 |
合计 | 4,067,198,494.46 | 3,835,379,676.1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受限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12.31 |
其他货币资金-住房资金 | 3,393,699.13 | 3,393,699.13 |
银行存款 | 29,053,131.51 | 25,377,252.68 |
其中:定期存款应计利息 | -- | -- |
合计 | 32,446,830.64 | 28,770,951.81 |
说明:期末银行存款中3,075,154.28 元系民勤正泰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质押担保受限,20,000,000.00元系松阳谢村源公司定期存款,5,977,977.23元系远景绥滨公司融资租赁监管账户受限。期末,本集团除上述银行存款和存放于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的住房资金外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2,953,243.48 | 29,276,858.31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计 | 42,953,243.48 | 29,276,858.3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2,0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 1,000,000.00 |
合计 | -- | 3,000,0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953,243.48 | 100.00 | -- | -- | 42,953,243.48 | 29,276,858.31 | 100.00 | -- | -- | 29,276,858.31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2,953,243.48 | 100.00 | -- | -- | 42,953,243.48 | 29,276,858.31 | 100.00 | -- | -- | 29,276,858.31 |
合计 | 42,953,243.48 | 100.00 | -- | -- | 42,953,243.48 | 29,276,858.31 | -- | -- | 29,276,858.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42,953,243.48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623,613,956.63 |
1至2年 | 1,809,640,380.05 |
2至3年 | 1,539,936,258.4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005,696,009.10 |
4至5年 | 149,394,055.56 |
5年以上 | 42,863,732.89 |
合计 | 7,171,144,392.6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71,144,392.63 | 100.00 | 633,753,425.22 | 8.84 | 6,537,390,967.41 | 5,120,294,416.88 | 100.00 | 448,280,707.67 | 8.75 | 4,672,013,709.21 |
其中: | ||||||||||
组合1 | 467,216,078.70 | 6.52 | 2,336,080.41 | 0.50 | 464,879,998.29 | 149,063,341.81 | 2.92 | 744,752.46 | 0.50 | 148,318,589.35 |
组合2 | 5,860,817,869.92 | 81.73 | 578,393,839.36 | 9.87 | 5,282,424,030.56 | 4,541,907,279.88 | 88.70 | 419,538,268.81 | 9.24 | 4,122,369,011.07 |
组合3 | 770,186,828.92 | 10.74 | 52,658,887.35 | 6.84 | 717,527,941.57 | 378,436,138.28 | 7.39 | 27,743,248.08 | 7.33 | 350,692,890.20 |
组合4 | 72,923,615.08 | 1.02 | 364,618.10 | 0.50 | 72,558,996.98 | 50,887,656.91 | 0.99 | 254,438.32 | 0.50 | 50,633,218.59 |
合计 | 7,171,144,392.63 | 100.00 | 633,753,425.22 | 8.84 | 6,537,390,967.41 | 5,120,294,416.88 | 100.00 | 448,280,707.67 | 8.75 | 4,672,013,709.2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467,216,078.70 | 2,336,080.41 | 0.50 |
组合2 | 5,860,817,869.92 | 578,393,839.36 | 9.87 |
组合3 | 770,186,828.92 | 52,658,887.35 | 6.84 |
组合4 | 72,923,615.08 | 364,618.10 | 0.50 |
合计 | 7,171,144,392.63 | 633,753,425.22 | 8.8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448,280,707.67 | 130,166,738.59 | 55,305,978.96 | 633,753,425.22 | ||
合计 | 448,280,707.67 | 130,166,738.59 | 55,305,978.96 | 633,753,425.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 2,527,165,963.80 | 35.24 | 247,560,353.33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1,679,829,261.47 | 23.42 | 169,646,237.12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1,083,950,009.76 | 15.12 | 62,245,072.83 |
国网青海省电力有限公司 | 875,182,456.88 | 12.20 | 86,368,478.71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394,303,270.20 | 5.50 | 18,457,785.27 |
合计 | 6,560,430,962.11 | 91.48 | 584,277,927.2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9,499,241.37 | 32,238,669.62 |
应收账款 | -- | -- |
减: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 -- | -- |
合计 | 39,499,241.37 | 32,238,669.6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中本集团不存在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本集团所属部分子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故将该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275,968.12 | 96.94 | 13,007,307.37 | 96.63 |
1至2年 | 314,062.39 | 1.67 | 190,814.47 | 1.42 |
2至3年 | 74,285.16 | 0.39 | 262,500.81 | 1.95 |
3年以上 | 189,356.87 | 1.00 | 140.40 | -- |
合计 | 18,853,672.54 | 100.00 | 13,460,763.0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12,107,326.45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4.22%。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60,594,068.87 | 50,293,198.07 |
其他应收款 | 34,686,154.77 | 33,578,574.66 |
合计 | 95,280,223.64 | 83,871,772.7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8,707,100.70 | 38,707,100.70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246,097.37 | 8,246,097.37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3,340,000.00 | 3,340,000.00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0,300,870.80 | -- |
合计 | 60,594,068.87 | 50,293,198.07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8,707,100.70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246,097.37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合计 | 46,953,198.0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4,710,634.51 |
1至2年 | 13,746,406.35 |
2至3年 | 25,130.30 |
3年以上 | 49,385,740.94 |
合计 | 77,867,912.10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往来款 | 58,841,809.85 | 69,462,326.04 |
保证金和押金 | 16,799,973.61 | 9,323,024.03 |
备用金和其他 | 2,226,128.64 | 720,395.33 |
合计 | 77,867,912.10 | 79,505,745.40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767,170.74 | -- | 44,160,000.00 | 45,927,170.74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54,586.59 | -- | -- | 54,586.59 |
本期转回 | -- | -- | 2,800,000.00 | 2,800,000.00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821,757.33 | -- | 41,360,000.00 | 43,181,757.3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45,927,170.74 | 54,586.59 | 2,800,000.00 | -- | -- | 43,181,757.3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金华市沙畈水库管理处 | 2,800,000.00 | 款项收回 |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 | 资金往来款 | 41,360,000.00 | 5年以上 | 53.00 | 41,360,000.00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债务重组利得 | 15,172,635.08 | 1年以内,1至2年 | 19.00 | 758,631.75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保证金和押金 | 7,300,000.00 | 3至4年 | 9.00 | 365,000.00 |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强县分中心 | 保证金和押金 | 795,000.00 | 1年以内 | 1.00 | 39,750.00 |
特克斯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 保证金和押金 | 712,325.84 | 1至2年 | 1.00 | 35,616.29 |
合计 | 65,339,960.92 | 83.00 | 42,558,998.05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666,498.05 | -- | 2,666,498.05 | 2,659,719.88 | -- | 2,659,719.88 |
周转材料 | 237,450.63 | -- | 237,450.63 | 251,369.30 | -- | 251,369.30 |
发出商品 | 6,861,818.11 | -- | 6,861,818.11 | 4,842,657.42 | -- | 4,842,657.42 |
合计 | 9,765,766.79 | -- | 9,765,766.79 | 7,753,746.60 | -- | 7,753,746.6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500,000.00 | 25,000.00 | 475,000.00 | 500,000.00 | 25,000.00 | 475,000.0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211,555,469.35 | 333,355,695.51 |
预缴所得税 | 4,410,797.47 | 5,306,600.38 |
其他 | 3,604,017.16 | 239,686.19 |
合计 | 219,570,283.98 | 338,901,982.0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621,218,367.71 | -- | -- | 27,806,406.57 | -- | -- | -- | -- | -2,864,005.08 | 646,160,769.20 | -- |
小计 | 621,218,367.71 | -- | -- | 27,806,406.57 | -- | -- | -- | -- | -2,864,005.08 | 646,160,769.20 | -- |
二、联营企业 | |||||||||||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38,595,191.86 | -- | -- | 5,158,581.74 | -- | -- | -1,775,000.00 | -- | -- | 41,978,773.60 | -- |
金华市沙畈二级电站有限公司 | 8,783,428.15 | -- | -- | 600,736.79 | -- | -- | -- | -- | -- | 9,384,164.94 | -- |
泰顺仙居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17,929,004.11 | -- | -- | 3,882,231.45 | -- | -- | -- | -- | -- | 21,811,235.56 | --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50,344,826.37 | -- | -- | 5,755,203.79 | -- | -- | -- | -- | -- | 56,100,030.16 | -- |
云和县石塘水电站 | 24,209,519.01 | -- | -- | 5,873,697.84 | -- | -- | -- | -- | -- | 30,083,216.85 | --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32,779,601.30 | -- | -- | 17,361,086.21 | -- | -- | -- | -- | -- | 250,140,687.51 | --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833,197,998.11 | -- | -140,586,024.95 | -12,310,972.74 | 1,840,893.24 | -29,013,744.74 | -10,300,870.80 | -- | -- | 642,827,278.12 | -- |
浙江景宁惠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3,218,222.38 | -- | -- | 2,130,908.11 | -- | -- | -1,847,973.41 | -- | -- | 13,501,157.08 | -- |
瑞安市高湖水电有限公司 | 1,132,044.64 | -- | -- | 162,732.54 | -- | -- | -- | -- | -- | 1,294,777.18 | --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65,108,774.53 | -- | -- | 11,657,471.64 | -- | -- | -- | -- | -- | 276,766,246.17 | -- |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79,141.57 | -- | -- | 134,076.62 | -- | -- | -- | -- | -- | 1,113,218.19 | --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201,918,861.88 | -- | -- | 27,544,348.17 | -- | -- | -- | -- | -- | 229,463,210.05 | -- |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9,400,466.73 | -- | -- | 32,713.51 | -- | -- | -- | -- | -- | 29,433,180.24 | -- |
浙江衢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38,720,000.00 | -- | -- | -- | -- | -- | -- | -- | -- | 38,720,000.00 | -- |
杭州武强水 | 13,526,826. | -- | -- | 74,332.68 | -- | -- | -1,435,000.00 | -- | -- | 12,166,158.90 | -- |
电实业有限公司 | 22 |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9,779,609.75 | -- | -- | 2,256,657.51 | -- | -- | -- | -- | -- | 52,036,267.26 | --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47,822,428.49 | -- | -- | 7,354,027.99 | -- | -- | -- | -- | -- | 155,176,456.48 | -- |
浙江泰顺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9,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19,000,000.00 | -- |
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 | 68,996,956.52 | -- | -- | 9,165,016.08 | -- | -- | -- | -- | -- | 78,161,972.60 | -- |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 | 60,000,000.00 | -- | -- | -- | -- | -- | -- | 60,000,000.00 | -- | |
青海华俊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72,310,750.22 | -- | 1,916,225.83 | -- | -- | -- | -- | -- | 74,226,976.05 | -- |
小计 | 2,055,442,901.62 | 132,310,750.22 | -140,586,024.95 | 88,749,075.76 | 1,840,893.24 | -29,013,744.74 | -15,358,844.21 | -- | -- | 2,093,385,006.94 | -- |
合计 | 2,676,661,269.33 | 132,310,750.22 | -140,586,024.95 | 116,555,482.33 | 1,840,893.24 | -29,013,744.74 | -15,358,844.21 | -- | -2,864,005.08 | 2,739,545,776.14 | --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债务工具投资 | 135,432,494.75 | 105,432,494.75 |
权益工具投资 | 676,692.50 | 676,692.50 |
合计 | 136,109,187.25 | 106,109,187.25 |
其他说明:
无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07,652.00 | -- | -- | 2,307,652.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1)外购 | -- | -- | -- |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2,307,652.00 | -- | -- | 2,307,652.0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80,857.14 | -- | -- | 1,480,857.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299.02 | -- | -- | 37,299.02 |
(1)计提或摊销 | 37,299.02 | -- | -- | 37,299.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518,156.16 | -- | -- | 1,518,156.1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89,495.84 | -- | -- | 789,495.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826,794.86 | -- | -- | 826,794.8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0,516,895,375.40 | 27,548,515,384.56 |
固定资产清理 | 113,253.51 | -- |
合计 | 30,517,008,628.91 | 27,548,515,384.56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472,605,288.64 | 20,360,060,520.21 | 50,207,383.79 | 169,425,498.67 | 33,052,298,691.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593,171.07 | 3,643,511,254.99 | 1,749,152.48 | 1,442,835.38 | 3,751,296,413.92 |
(1)购置 | 9,916,532.62 | 146,584.02 | 1,067,708.86 | 1,180,083.43 | 12,310,908.93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21,352.81 | 434,186,403.69 | -- | -- | 436,407,756.50 |
(3)企业合并增加 | 92,313,776.21 | 3,209,178,267.28 | 681,443.62 | 262,751.95 | 3,302,436,239.06 |
(4)其他增加 | 141,509.43 | -- | -- | -- | 141,509.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7,353,255.51 | -- | 1,022,349.44 | 8,375,604.95 |
(1)处置或报废 | -- | 7,353,255.51 | -- | 919,267.76 | 8,272,523.27 |
(2)其他减少 | -- | -- | -- | 103,081.68 | 103,081.68 |
4.期末余额 | 12,577,198,459.71 | 23,996,218,519.69 | 51,956,536.27 | 169,845,984.61 | 36,795,219,500.2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80,625,753.92 | 2,589,567,205.28 | 39,087,073.26 | 70,898,869.03 | 5,480,178,901.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0,369,083.74 | 600,544,135.29 | 1,494,002.64 | 9,567,044.85 | 781,974,266.51 |
(1)计提 | 170,369,083.74 | 600,544,135.29 | 1,494,002.64 | 9,567,044.85 | 781,974,266.51 |
(2)其他增加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6,516,027.83 | -- | 917,420.55 | 7,433,448.38 |
(1)处置或报废 | -- | 6,516,027.83 | -- | 913,210.55 | 7,429,238.38 |
(2)其他减少 | -- | -- | -- | 4,210.00 | 4,210.00 |
4.期末余额 | 2,950,994,837.66 | 3,183,595,312.74 | 40,581,075.90 | 79,548,493.33 | 6,254,719,719.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862,600.00 | 19,682,488.45 | 55,642.38 | 3,674.43 | 23,604,405.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3,862,600.00 | 19,682,488.45 | 55,642.38 | 3,674.43 | 23,604,405.26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622,341,022.05 | 20,792,940,718.50 | 11,319,818.00 | 90,293,816.86 | 30,516,895,375.40 |
2.期初账面价值 | 9,688,116,934.72 | 17,750,810,826.48 | 11,064,668.15 | 98,522,955.21 | 27,548,515,384.5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金昌清能公司综合楼及其他 | 2,257,263.13 | 产权办理中 |
洞头分公司生产综合楼 | 1,332,861.08 | 产权办理中 |
宿州新能源公司综合楼 | 2,644,276.17 | 产权办理中 |
嘉兴风电公司综合楼 | 872,577.13 | 产权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本集团用于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6,827,055,241.18元。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113,253.51 | --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42,662,358.28 | 587,835,900.26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442,662,358.28 | 587,835,900.26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江苏竹根沙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 1,985,629.69 | -- | 1,985,629.69 | 985,262.22 | -- | 985,262.22 |
格尔木浙新能光伏项目 | 190,386,240.05 | -- | 190,386,240.05 | 188,423,883.04 | -- | 188,423,883.04 |
丹阳市延陵镇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 263,871,747.44 | -- | 263,871,747.44 |
武强县特百乐3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 65,944,667.97 | -- | 65,944,667.97 |
浙能嘉兴台昇国际广场办公楼项目 | 37,691,587.02 | -- | 37,691,587.02 | 37,323,155.78 | -- | 37,323,155.78 |
浙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松阳分中心 | 11,914,405.00 | -- | 11,914,405.00 | 11,914,405.00 | -- | 11,914,405.00 |
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1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 23,927,075.51 | -- | 23,927,075.51 | -- | -- | -- |
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 | 109,161,203.01 | -- | 109,161,203.01 | -- | -- | -- |
建德公司14.5MWp光伏发电项目 | 36,089,281.90 | -- | 36,089,281.90 | -- | -- | -- |
其他 | 31,506,936.10 | -- | 31,506,936.10 | 19,372,778.81 | -- | 19,372,778.81 |
合计 | 442,662,358.28 | -- | 442,662,358.28 | 587,835,900.26 | 587,835,900.2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格尔木浙新能光伏项目 | 225,131,900.00 | 188,423,883.04 | 1,962,357.01 | -- | -- | 190,386,240.05 | 84.57 | 85.00% | 1,305,939.49 | 886,900.00 | 4.30 | 自筹和贷款 |
丹阳市延陵镇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324,819,633.00 | 263,871,747.44 | 49,255,206.94 | 313,126,954.38 | -- | -- | 100.00 | 100.00% | 2,201,429.14 | 741,001.00 | 4.20 | 自筹和贷款 |
武强县特百乐3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150,600,000.00 | 65,944,667.97 | 55,627,800.61 | 121,572,468.58 | -- | -- | 100.00 | 100.00% | 1,336,092.77 | 428,682.00 | 4.20 | 自筹和贷款 |
浙能嘉兴台昇国际广场办公楼项目 | 44,041,985.90 | 37,323,155.78 | 368,431.24 | -- | -- | 37,691,587.02 | 85.58 | 86.00% | -- | -- | -- | 自筹和贷款 |
浙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松阳分中心 | 31,200,000.00 | 11,914,405.00 | -- | -- | -- | 11,914,405.00 | 38.19 | 38.00% | -- | -- | -- | 自筹和贷款 |
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1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 641,762,300.00 | -- | 23,927,075.51 | -- | -- | 23,927,075.51 | 3.73 | 4.00% | 410,252.76 | 410,252.76 | 3.55 | 自筹和贷款 |
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 | 3,984,937,500.00 | -- | 109,161,203.01 | -- | -- | 109,161,203.01 | 2.74 | 3.00% | 551,833.34 | 551,833.34 | 3.85 | 自筹和贷款 |
建德公司14.5MWp光伏发电项目 | 58,000,000.00 | -- | 36,089,281.90 | -- | -- | 36,089,281.90 | 62.22 | 62.00% | 176,750.00 | 176,750.00 | 3.75 | 自筹和贷款 |
合计 | 5,460,493,318.90 | 567,477,859.23 | 276,391,356.22 | 434,699,422.96 | -- | 409,169,792.49 | 5,982,297.50 | 3,195,419.10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2,922,422.70 | 37,575,770.32 | -- | -- | 120,498,193.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761,678.36 | 4,046,823.27 | 1,200,531.69 | 329,449.70 | 119,338,483.02 |
(1)租入 | 113,603,278.36 | 4,007,302.97 | 1,200,531.69 | 329,449.70 | 119,140,562.72 |
(2)其他增加 | 158,400.00 | 39,520.30 | -- | -- | 197,920.3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96,684,101.06 | 41,622,593.59 | 1,200,531.69 | 329,449.70 | 239,836,676.0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709,756.74 | 3,128,744.22 | -- | -- | 8,838,500.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94,773.12 | 2,371,509.05 | 697,082.92 | 30,504.60 | 6,293,869.69 |
(1)计提 | 3,194,773.12 | 2,371,509.05 | 697,082.92 | 30,504.60 | 6,293,869.6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8,904,529.86 | 5,500,253.27 | 697,082.92 | 30,504.60 | 15,132,370.6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7,779,571.20 | 36,122,340.32 | 503,448.77 | 298,945.10 | 224,704,305.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212,665.96 | 34,447,026.10 | -- | -- | 111,659,692.06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海域使用权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6,820,529.65 | 163,596,675.02 | 29,393,276.59 | 4,003,349.94 | 333,813,831.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82,974.94 | 65,107,261.65 | 653,662.71 | -- | 72,243,899.30 |
(1)购置 | 362,250.30 | 65,107,261.65 | 325,228.92 | -- | 65,794,740.87 |
(2)内部研发 | -- | -- |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6,120,724.64 | -- | 229,562.11 | -- | 6,350,286.75 |
(4)其他 | -- | -- | 98,871.68 | -- | 98,871.6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43,303,504.59 | 228,703,936.67 | 30,046,939.30 | 4,003,349.94 | 406,057,730.5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7,311,031.99 | 19,350,149.70 | 21,908,291.61 | 755,344.04 | 69,324,817.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25,823.94 | 3,497,325.90 | 1,424,039.41 | 161,491.90 | 6,708,681.15 |
(1)计提 | 1,625,823.94 | 3,497,325.90 | 1,424,039.41 | 161,491.90 | 6,708,681.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28,936,855.93 | 22,847,475.60 | 23,332,331.02 | 916,835.94 | 76,033,498.4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4,366,648.66 | 205,856,461.07 | 6,714,608.28 | 3,086,514.00 | 330,024,232.0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9,509,497.66 | 144,246,525.32 | 7,484,984.98 | 3,248,005.90 | 264,489,013.8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洞头分公司土地使用权 | 914,734.27 | 产权办理中 |
宿州新能源公司土地使用权 | 458,144.55 | 产权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本集团用于借款抵押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4,464,405.88元。
27、 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景宁大洋公司 | 2,712,714.54 | -- | -- | -- | -- | 2,712,714.54 |
龙泉岩樟溪公司 | 9,604,637.67 | -- | -- | -- | -- | 9,604,637.67 |
松阳安民公司 | 11,272,476.24 | -- | -- | -- | -- | 11,272,476.24 |
金昌帷盛公司 | 6,083,870.27 | -- | -- | -- | -- | 6,083,870.27 |
民勤正泰公司 | 4,990,118.12 | -- | -- | -- | -- | 4,990,118.12 |
敦煌正泰公司 | 53,365,249.32 | -- | -- | -- | -- | 53,365,249.32 |
瓜州光源公司 | 4,936,130.66 | -- | -- | -- | -- | 4,936,130.66 |
江苏双创公司 | 43,146.60 | -- | -- | -- | -- | 43,146.60 |
合计 | 93,008,343.42 | -- | -- | -- | -- | 93,008,343.42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景宁大洋公司 | 2,712,714.54 | -- | -- | -- | -- | 2,712,714.54 |
敦煌正泰公司 | 5,493,593.08 | -- | -- | -- | -- | 5,493,593.08 |
金昌帷盛公司 | 4,078,114.01 | -- | -- | -- | -- | 4,078,114.01 |
瓜州光源公司 | 2,628,045.06 | -- | -- | -- | -- | 2,628,045.06 |
合计 | 14,912,466.69 | -- | -- | -- | -- | 14,912,466.69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永续期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水电和光伏税前折现率分别为10.21%、10.26%,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景宁大洋公司和民勤正泰公司输电线路建造和改造 | 2,655,528.02 | -- | 74,158.33 | -- | 2,581,369.69 |
民勤正泰公司红沙岗输变电工程 | 1,973,222.23 | -- | 201,424.01 | -- | 1,771,798.22 |
中卫清银公司草原植被恢复费 | 1,343,013.54 | -- | 29,918.64 | -- | 1,313,094.90 |
省属改制退休费用 | 768,761.94 | -- | 32,713.28 | -- | 736,048.66 |
新疆爱康公司治沙工程治沙费用 | 312,050.12 | -- | 11,211.38 | -- | 300,838.74 |
合计 | 7,052,575.85 | -- | 349,425.64 | -- | 6,703,150.2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63,149,344.75 | 91,502,651.06 | 392,811,056.91 | 64,837,742.38 |
可抵扣亏损 | 5,568,417.62 | 844,300.45 | 1,792,548.67 | 268,882.30 |
递延收益引起的暂时性差异 | 2,909,017.12 | 727,254.28 | 3,253,777.76 | 814,197.44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62,110,040.56 | 9,551,783.53 | 64,515,907.32 | 9,922,535.27 |
合计 | 633,736,820.05 | 102,625,989.31 | 462,373,290.66 | 75,843,357.3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818,806,313.48 | 175,173,609.06 | 408,134,594.72 | 71,033,515.68 |
合计 | 818,806,313.48 | 175,173,609.06 | 408,134,594.72 | 71,033,515.6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9,205,734.24 | 70,566,538.45 |
可抵扣亏损 | 164,365,467.71 | 317,894,548.98 |
合计 | 243,571,201.95 | 388,461,087.4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2,975,456.76 | 56,252,376.34 | |
2023年 | 2,184,138.11 | 99,635,419.88 | |
2024年 | 846,548.30 | 846,536.50 | |
2025年 | 53,091,610.37 | 54,890,457.83 | |
2026年 | 105,267,714.17 | 106,269,758.43 | |
合计 | 164,365,467.71 | 317,894,548.9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452,907,672.74 | -- | 452,907,672.74 | 214,947,228.77 | -- | 214,947,228.77 |
待抵扣进项税 | 830,134,691.91 | -- | 830,134,691.91 | 748,918,740.18 | -- | 748,918,740.18 |
项目前期费用 | 70,545,377.51 | -- | 70,545,377.51 | 128,847,853.90 | -- | 128,847,853.90 |
其他 | 959,200.00 | -- | 959,200.00 | 959,200.00 | -- | 959,200.00 |
合计 | 1,354,546,942.16 | -- | 1,354,546,942.16 | 1,093,673,022.85 | -- | 1,093,673,022.85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4,000,000.00 | -- |
信用借款 | 3,108,500,000.00 | 5,046,552,980.00 |
加: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 3,693,455.20 | 5,163,334.14 |
合计 | 3,116,193,455.20 | 5,051,716,314.1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1,547,939,575.41 | 1,783,939,023.84 |
设备款 | 68,573,354.02 | 58,638,749.57 |
土地成本 | 57,707,293.00 | 57,707,293.00 |
委托运行维护费 | 71,002,419.33 | 50,034,614.49 |
货款 | 20,333,440.53 | 25,020,587.97 |
修理费 | 4,235,721.11 | 7,870,300.66 |
其他 | 15,285,426.33 | 25,103,066.48 |
合计 | 1,785,077,229.73 | 2,008,313,636.0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02,815,770.56 | 未结算 |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2,529,600.18 | 未结算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3,082,095.50 | 未结算 |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71,417,053.33 | 未结算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57,707,293.00 | 未结算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33,559,433.95 | 未结算 |
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限公司 | 29,818,220.92 | 未结算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27,246,263.11 | 未结算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7,623,700.94 | 未结算 |
霍尔果斯汉景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未结算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3,138,236.39 | 未结算 |
合计 | 943,937,667.8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款 | 2,434,387.15 | 2,459,387.1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嘉峪关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21,612.34 | 按使用期限摊销结转 |
力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12,774.81 | 按使用期限摊销结转 |
合计 | 2,434,387.1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3,345,092.93 | 78,552,059.31 | 85,866,148.56 | 36,031,003.6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665,652.95 | 14,047,976.58 | 19,807,102.10 | 906,527.43 |
合计 | 50,010,745.88 | 92,600,035.89 | 105,673,250.66 | 36,937,531.1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6,097,712.93 | 55,003,767.13 | 56,598,989.55 | 24,502,490.51 |
二、职工福利费 | -- | 7,155,178.73 | 7,155,178.73 | -- |
三、社会保险费 | 6,269,304.05 | 5,659,391.77 | 11,022,135.48 | 906,560.3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061,535.50 | 5,351,966.68 | 10,534,672.95 | 878,829.23 |
工伤保险费 | 207,768.55 | 307,425.09 | 487,462.53 | 27,731.11 |
四、住房公积金 | 1,179,653.39 | 7,945,747.96 | 8,534,044.96 | 591,356.3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798,422.56 | 2,187,971.53 | 1,955,797.65 | 10,030,596.44 |
六、其他短期薪酬 | -- | 600,002.19 | 600,002.19 | -- |
合计 | 43,345,092.93 | 78,552,059.31 | 85,866,148.56 | 36,031,003.6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389,743.49 | 11,185,833.04 | 17,003,604.84 | 571,971.69 |
2、失业保险费 | 123,565.82 | 256,202.40 | 346,453.17 | 33,315.05 |
3、企业年金缴费 | 152,343.64 | 2,605,941.14 | 2,457,044.09 | 301,240.69 |
合计 | 6,665,652.95 | 14,047,976.58 | 19,807,102.10 | 906,527.4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110,355,052.29 | 49,279,372.48 |
增值税 | 119,495,663.32 | 22,800,385.21 |
水资源费和库区基金 | 24,497,460.32 | 18,643,048.80 |
土地使用税 | 8,775,788.36 | 8,901,731.74 |
耕地占用税 | 7,072,020.20 | 7,072,020.2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84,545.08 | 791,278.87 |
教育费附加 | 1,798,564.53 | 476,540.55 |
地方教育附加 | 1,102,819.69 | 298,829.34 |
其他 | 2,533,276.77 | 8,581,190.11 |
合计 | 277,715,190.56 | 116,844,397.3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163,515,266.05 | 160,464,703.96 |
其他应付款 | 672,625,574.86 | 2,558,984,391.18 |
合计 | 836,140,840.91 | 2,719,449,095.14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63,515,266.05 | 160,464,703.96 |
合计 | 163,515,266.05 | 160,464,703.9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业务合并款 | -- | 1,832,316,504.31 |
往来款 | 388,235,584.55 | 346,707,925.92 |
质保金和保证金 | 270,679,997.04 | 368,894,225.53 |
代扣代缴社保和公积金 | 2,807,258.04 | 2,574,163.47 |
住房资金 | 3,393,699.13 | 3,393,699.13 |
其他 | 7,509,036.10 | 5,097,872.82 |
合计 | 672,625,574.86 | 2,558,984,391.1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27,473,089.62 | 未结算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8,823,655.66 | 未结算 |
合计 | 536,296,745.2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51,732,698.48 | 1,029,647,744.69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41,666.68 | 375,833.33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65,748,514.64 | 1,578,321,243.38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656,794.14 | 5,414,516.06 |
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2,230,107.90 | 1,187,279.32 |
合计 | 2,031,709,781.84 | 2,614,946,616.78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抵押和质押借款 | 619,200,420.74 | 264,142,616.32 |
质押借款 | 797,647,603.67 | 517,541,569.55 |
保证和质押借款 | 47,440,000.00 | 75,813,558.82 |
信用借款 | 369,444,674.07 | 151,750,000.00 |
抵押和质押借款 | 18,000,000.00 | 20,400,000.00 |
合计 | 1,851,732,698.48 | 1,029,647,744.69 |
说明:公司用于抵押、质押的财产详见附注五、8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 163,693,514.64 | 1,574,211,243.38 |
往来款 | 2,055,000.00 | 4,110,000.00 |
合计 | 165,748,514.64 | 1,578,321,243.38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 341,666.68 | 375,833.33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3,000,000.00 | -- |
待转销项税额 | -- | 874,150.91 |
合计 | 3,000,000.00 | 874,150.9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说明:本期集团将3,000,000.00元承兑汇票背书予供应商,由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未到期票据使用权等风险及回报未实质转移,故未终止确认该等应收票据及应付供应商款项。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5,582,085,428.05 | 10,857,883,046.03 |
信用借款 | 5,006,075,829.63 | 1,846,500,000.00 |
保证和质押借款 | 387,270,634.86 | 596,493,382.41 |
抵押和质押借款 | 65,200,000.00 | 75,600,000.00 |
保证、抵押和质押借款 | 1,039,833,690.10 | 1,850,647,614.55 |
保证借款 | ||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24,771,633.35 | 20,069,224.64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51,732,698.48 | 1,029,647,744.6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2,230,107.90 | 1,187,279.32 |
合计 | 20,251,274,409.61 | 14,216,358,243.62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不适用
期末,质押借款,利率区间4.10%~5.145%,保证、抵押和质押借款4.70%~5.39%,信用借款
3.85%~5.50%,保证和质押借款4.90%~5.145%,抵押和质押借款5.635%。
质押借款
单位:元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物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606,560,000.00 | 635,000,000.00 | 滩坑水电站(3*200MW)项目的售电收益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687,400,000.00 | 700,000,000.00 | 滩坑水电站(3*200MW)项目的售电收益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228,000,000.00 | 228,000,000.00 | 浙能长兴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电费收费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115,800,000.00 | 115,800,000.00 | 浙能松阳地面光伏电站工程项目的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 | 964,706,131.10 | 939,206,132.10 | 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50,900,000.00 | 974,800,000.00 | 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支行 | 317,413,379.93 | 112,413,379.93 | 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430,000,000.00 | 470,000,000.00 | 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物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 285,000,000.00 | -- | 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226,166,760.00 | 230,000,000.00 | 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支行 | 51,300,000.00 | 54,400,000.00 | 松阳光伏小康电站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3,000,000.00 | 96,500,000.00 | 浙能宁波金田铜业29.98MWp分布式(一期)和(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售电收益权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7,700,000.00 | 28,100,000.00 | 浙能杭州湾金田新材料分布式光伏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7,630,000.00 | 69,280,000.00 | 舟山中远分布式光伏项目售电收益权按本合同项下贷款占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总额的比例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62,700,000.00 | 581,800,000.00 | 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工商银行之江支行 | 1,149,203,350.00 | 1,150,759,600.00 | 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售电收益权 |
中国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 295,236,000.00 | 300,000,000.00 | 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售电收益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 | 813,485,600.00 | 830,000,000.00 | 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行 | 192,788,000.00 | 200,000,000.00 | 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农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 490,898,339.02 | 500,000,000.00 | 宁夏浙能中卫香山风电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12,180,000.00 | 426,580,000.00 | 五家渠浙能新能源六师北塔山牧场100MW风电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行 | 16,527,868.00 | 16,673,934.00 | 五家渠浙能新能源六师北塔山牧场100MW风电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226,000,000.00 | 206,500,000.00 | 海西华汇大柴旦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售电收益权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750,000.00 | 62,750,000.00 | 宁海成塘22MWp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的部分售电收益权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8,200,000.00 | 143,100,000.00 | 六师北塔牧场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部分售电收益权 |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物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270,520,000.00 | 125,810,000.00 | 民勤红沙岗5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826,500,000.00 | 667,210,000.00 | 永昌县河清滩一期、二期共计2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264,100,000.00 | 272,050,000.00 | 高台县高崖子滩1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136,000,000.00 | 139,650,000.00 | 敦煌3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571,500,000.00 | 581,500,000.00 | 敦煌正泰一期、二期共计1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 524,400,000.00 | -- | 九州博州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共计1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丹阳市帷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540,000.00 | -- | 丹阳市延陵镇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后售电收益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1,110,000,000.00 | -- | 四川省木里河沙湾水电站项目运营所产生的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 1,144,000,000.00 | -- | 四川省木里河沙湾水电站项目运营所产生的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 | 102,000,000.00 | -- | 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1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运营所产生的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 | 5,000,000.00 | -- | 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1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及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1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0 | -- | 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投产后的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 | 盐源县永宁河三级电站运营所产生的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1,000,000.00 | -- | 亚洲新能源电力(瓜州)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投产后的部分售电收益权 |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物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228,500,000.00 | -- | 格尔木市5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530,000,000.00 | -- | 锡铁山流沙坪风电场一期、二期共计99.5兆瓦项目收费权;大柴旦5万千瓦风电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8,480,000.00 | -- | 建德市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的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14.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产后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100,000,000.00 | -- | 尖扎县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保证、抵押和质押借款
单位:元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人抵押物质押物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 | 32,700,000.00 | 37,700,000.00 | 注1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76,433,269.36 | 81,793,527.56 | 注2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337,034,011.47 | 355,581,572.53 | 注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177,166,409.27 | 195,572,514.46 | 注4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 -- | 164,000,000.00 | --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105,000,000.00 | 110,000,000.00 | 注5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105,000,000.00 | 110,000,000.00 | 注6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8,000,000.00 | 12,000,000.00 | 注7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 | 4,000,000.00 | --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56,000,000.00 | 64,000,000.00 | 注8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42,000,000.00 | 48,000,000.00 | 注9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46,500,000.00 | 56,000,000.00 | 注10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54,000,000.00 | 60,000,000.00 | 注11 |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 -- | 552,000,000.00 | -- |
注1:遂昌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龙川公司以其房屋、机器设备和土地进行抵押并以售电收益权进行质押。注2: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中卫正泰公司以其正泰宁夏中卫迎水桥20MWp电站项目售电收费权进行出质及电站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抵押;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清能发展公司分别以其持有中卫正泰公司49%、51%股权进行质押。注3: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8%的股权进行质押;敦煌正泰公司以其甘肃敦煌正泰5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抵押,及其电费收费权进行质押。注4: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清能发展公司分别以其持有高台正泰公司49%、51%股权进行质押;高台正泰公司以甘肃高台县高崖子滩10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售电收费权进行应收账款质押及电站固定资产进行抵押。注5: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瑞旭公司以持有的柯坪嘉盛公司全部股权进行质押;柯坪嘉盛公司以浙江瑞旭阿克苏柯坪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出质,并以浙江瑞旭阿克苏柯坪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项下全部可抵押资产(光伏电站)进行抵押。注6: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青海昱辉公司全部股权进行质押;青海昱辉公司以青海乌兰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并以青海乌兰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二期)项目下的全部可抵押资产进行抵押。注7: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爱康公司以爱康博州精河一期20MW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形成后的资产进行抵押,包括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并以爱康博州精河一期20MW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目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注8: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爱康公司以爱康博州精河三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进行抵押,并以爱康博州精河三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目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注9: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爱康公司以爱康博州精河四期2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进行抵押,并以爱康博州精河四期2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目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注10:新疆聚阳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订项目名称为爱康奇台农场二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借款合同,以爱康奇台农场二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所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并以爱康奇台农场二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设备等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另由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11:新疆聚阳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订项目名称为爱康奇台农场一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借款合同,以爱康奇台农场一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所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并以爱康奇台农场一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设备等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另由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和质押借款
单位:元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人和质押物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92,500,000.00 | 95,000,000.00 | 注1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75,303,539.96 | 79,660,132.76 | 注2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38,000,000.00 | 40,250,000.00 | 注3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 -- | 185,746,548.27 |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人和质押物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 | 96,750,000.00 | 102,220,000.00 | 注4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85,500,000.00 | 94,500,000.00 | 注5 |
注1: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瓜州光源公司以瓜州柳园2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售电收费权进行应收账款质押;2015年,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就甘肃瓜州柳园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提供顾问服务,并向其支付1,580,000.00万元的顾问费。截至2022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92,500,000.00元,应抵消顾问费827,642.53 元,因此,实际借款余额91,672,357.47 元。
注2: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中卫清银公司以其正泰银星能源中卫镇罗镇20WMp电站项目的售电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清能发展公司和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中卫清银公司51%、49%的股权进行质押。
注3: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中卫清银公司以其正泰银星能源中卫东园镇10WMp电站项目售电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清能发展公司和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中卫清银公司51%、49%的股权进行质押。
注4: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嘉峪关正泰公司以电站电费收费权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
注5: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青海昱辉公司以青海乌兰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
抵押和质押借款
单位:元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物和质押物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 | 11,200,000.00 | 13,600,000.00 | 松阳安民公司电站整体资产及其电站电费收费权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54,000,000.00 | 62,000,000.00 | 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在爱康伊犁特克斯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且以电站及资产及综合办公楼抵押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1浙江新能投集ZR001 | 297,903,116.99 | 297,721,883.30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其他 | 期末 余额 |
21浙江新能投集ZR001 | 100.00 | 2021/7/13 | 3年 | 300,000,000.00 | 298,097,716.63 | -- | 6,184,166.68 | 181,233.69 | 6,218,333.33 | -- | 298,244,783.67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75,833.33 | -- | -- | -- | -- | -34,166.65 | 341,666.68 | ||||
合计 | / | / | / | 300,000,000.00 | 297,721,883.30 | 6,184,166.68 | 181,233.69 | 6,218,333.33 | 34,166.65 | 297,903,116.99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80,256,460.18 | 78,680,018.6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703,472.77 | 5,414,516.06 |
合计 | 168,552,987.41 | 73,265,502.58 |
其他说明:
说明:本期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213,028.54元,计入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中。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877,086,623.00 | 2,094,514,915.57 |
专项应付款 | -- | -- |
合计 | 3,877,086,623.00 | 2,094,514,915.57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 3,956,290,202.56 | 3,584,567,775.35 |
海域使用权 | 47,289,935.08 | 46,958,383.60 |
往来借款 | 39,255,000.00 | 41,31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165,748,514.64 | -1,578,321,243.38 |
合计 | 3,877,086,623.00 | 2,094,514,915.57 |
其他说明:
(1)①2017年4月长兴新能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98,56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75,498,012.43元。
②2017年5月长兴新能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56,619,401.8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3,518,712.39元。
(2)2016年4月环亚松阳公司以其太阳能电池组件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5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5,221,240.40元。
(3)①2018年1月衢州力诺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29,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3,691,552.80元。
②2017年1月衢州力诺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0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69,934,334.10元。
(4)2017年12月永修浙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61,538,686.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5,030,655.94元。
(5)2017年12月杭州浙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8,081,160.48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3,899,962.33元。
(6)2019年3月龙游新能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主变等设备作为抵押物,以7,300,000.00元作为借款保证金,同时清能发展公司将其持有的龙游新能源公司90%股权,及龙游新能源公司以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3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19,079,644.47元。
(7)2018年10月博乐新能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作为抵押物,同时以其光伏项目五期、六期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514,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512,166,322.59元。
(8)2018年10月伊阳能源公司以其光伏发电设备作为抵押物,同时以其一期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下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20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99,785,762.32元。
(9)2019年3月四子王旗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作为抵押物,同时清能发展公司将持有的四子王旗能源公司100%股权,及四子王旗公司以其20兆瓦电站的相关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23,6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23,281,546.67元。
(10)①2020年7月东台双创公司以其风力发电机组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24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207,784,123.79元。
②2019年7月东台双创公司向江苏省海洋渔业指挥部和东台市财政局取得海域使用权应支付的海域使用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7,289,935.08元。
(11)2020年7月五家渠浙能公司以其风力发电机组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7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24,953,773.99元。
(12)2020年7月大柴旦浙能公司以其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备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0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8,589,640.92元。
(13)2020年9月金昌清能公司以其光伏发电设备作为抵押物,同时以其对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335,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277,117,955.55元。
(14)2021年8月嘉峪关正泰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21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56,297,711.85元。
(15)2021年9月金昌帷盛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7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51,851,983.57元。
(16)2021年10月格尔木浙新能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37,532,326.4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03,042,316.95元。
(17)2021年丹阳帷瑞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20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62,504,902.79元。
(18)2021年武强特百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8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71,760,214.51元。
(19)2022年3月亚洲新能公司以其风机及设备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459,250,15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58,679,906.83元。
(20)远景绥滨公司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以其风力发电设备及配套设备设施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858,6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853,712,937.86元。
(21)2022年4月青海华恒公司以其多晶硅光伏组件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为113,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14,101,750.00元。
(22)2022年4月青海华拓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为46,05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6,498,987.50元。
(23)2022年4月青海华益公司以其风力发电机组和风电塔筒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为10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58,286,250.00元。
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0,636,344.45 | -- | 933,283.99 | 39,703,060.46 | 财政拨款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北海公司滩坑水电站的防洪库容建设补助 | 35,277,778.19 | -- | -- | 555,555.54 | -- | 34,722,222.65 | 与资产相关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4年水库加固补助资金 | 1,816,000.00 | -- | -- | 227,000.00 | -- | 1,589,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2小水库改造省补助资金 | 633,333.36 | -- | -- | 31,666.67 | -- | 601,666.69 | 与资产相关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1农田水利省补助资金 | 804,444.40 | -- | -- | 50,277.78 | -- | 754,166.62 | 与资产相关 |
松阳谢村源公司线路改迁后期运营补助 | 604,788.50 | -- | -- | 38,784.00 | -- | 566,004.50 | 与资产相关 |
平湖发改局2019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 | 1,500,000.00 | -- | -- | 30,000.00 | -- | 1,47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40,636,344.45 | -- | -- | 933,283.99 | -- | 39,703,060.4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08,000.00 | -- | -- | -- | -- | -- | 208,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045,430,176.70 | -- | -- | 4,045,430,176.70 |
其他资本公积 | 154,025,132.63 | -- | -- | 154,025,132.63 |
合计 | 4,199,455,309.33 | -- | -- | 4,199,455,309.3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9,067.92 | -- | -- | -- | -- | -- | -- | 69,067.92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9,067.92 | -- | -- | -- | -- | -- | -- | 69,067.9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8,169,972.18 | -- | -- | 98,169,972.1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34,161,600.02 | 893,844,152.4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534,161,600.02 | 893,844,152.4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93,153,475.76 | 657,646,475.3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17,329,027.7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27,315,075.78 | 1,534,161,600.0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88,445,453.15 | 963,160,713.43 | 1,377,337,079.91 | 566,454,603.61 |
其他业务 | 19,774,835.41 | 11,583,271.04 | 10,551,968.68 | 14,109,446.36 |
合计 | 2,508,220,288.56 | 974,743,984.47 | 1,387,889,048.59 | 580,564,049.9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收入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水电业务 | 764,785,398.73 | 764,785,398.73 |
光伏业务 | 946,209,218.56 | 946,209,218.56 |
风力业务 | 777,450,835.86 | 777,450,835.86 |
加氢设备业务 | --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地区 | 1,337,125,495.26 | 1,337,125,495.26 |
西北地区 | 964,088,057.18 | 964,088,057.18 |
华北地区 | 18,597,664.07 | 18,597,664.07 |
西南地区 | 128,788,190.87 | 128,788,190.87 |
东北地区 | 39,540,060.93 | 39,540,060.93 |
华中地区 | 305,984.84 | 305,984.84 |
合计 | 2,488,445,453.15 | 2,488,445,453.15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主营业务收入 | 2,488,445,453.15 | 1,377,337,079.91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2,488,445,453.15 | 1,377,337,079.91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 | -- |
合计 | 2,488,445,453.15 | 1,377,337,079.91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土地使用税 | 10,101,357.19 | 9,866,532.63 |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7,805,623.30 | 2,981,572.6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223,435.33 | 2,302,389.56 |
房产税 | 892,381.27 | 485,489.56 |
其他 | 2,212,237.41 | 1,004,384.41 |
合计 | 26,235,034.50 | 16,640,368.77 |
其他说明:
说明: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第十节、六、税项。
63、 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6,784,677.14 | 30,337,143.43 |
折旧摊销费 | 8,164,031.32 | 7,167,339.84 |
中介费 | 3,603,686.98 | 2,991,338.33 |
物业管理费 | 4,649,744.65 | 2,934,178.70 |
办公费 | 1,624,537.73 | 2,310,389.37 |
交通费 | 1,703,750.09 | 1,311,177.94 |
技术支持服务费 | 569,834.88 | 872,970.69 |
业务招待费 | 820,512.38 | 1,716,245.39 |
差旅费 | 2,809,642.95 | 1,267,516.59 |
其他 | 3,385,461.85 | 4,580,841.31 |
合计 | 84,115,879.97 | 55,489,141.5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06,464.10 | 676,588.44 |
材料费 | 5,188.31 | 18,895.57 |
折旧 | 50,403.10 | 10,163.54 |
委外研发 | -- | -- |
其他 | 640,115.36 | 234,777.77 |
合计 | 1,402,170.87 | 940,425.32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总额 | 588,263,441.03 | 439,515,573.85 |
减:利息资本化 | -2,508,585.05 | -119,010,249.63 |
减:利息收入 | -8,828,546.78 | -4,529,964.67 |
手续费及其他 | 979,503.09 | 1,084,172.61 |
合计 | 577,905,812.29 | 317,059,532.16 |
其他说明:
说明:利息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本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3.98%(上期为4.22%)。
67、 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海公司滩坑水电站的防洪库容建设补助 | 555,555.54 | 555,555.54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75,699.96 | 254,004.85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4年水库加固补助资金 | 227,000.00 | 227,000.00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2小水库改造省补助资金 | 31,666.67 | 31,666.67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1农田水利省补助资金 | 50,277.78 | 50,277.78 |
松阳谢村源公司线路改迁后期运营补助 | 38,784.00 |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02,255.81 | 79,796.42 |
宁夏新能源公司招商引资工作奖励 | -- | 560,000.00 |
杭州浙源市补贴 | 354,339.60 | 52,848.10 |
嘉兴风电2019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 | -- | 30,000.00 |
“凤凰行动”计划市级扶持资金 | 1,415,094.34 | -- |
青田县2022年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 | 158,096.99 | -- |
2021年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补助 | 600,000.00 | -- |
2022年杭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补助资金 | 185,000.00 | -- |
其他 | 271,910.47 | 13,224.81 |
合计 | 4,165,681.16 | 1,854,374.17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84、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8,775,722.59 | 102,070,958.0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79,267,262.01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378,903.64 | 346,354.1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股利 | 3,864,466.24 | -- |
其他 | 37,621.74 | -- |
合计 | 333,323,976.22 | 102,417,312.2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1,908,302.44 |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908,302.44 |
合计 | -- | 1,908,302.44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0,166,738.59 | -96,818,252.7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745,413.41 | 922,335.45 |
合计 | -127,421,325.18 | -95,895,917.25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4,848.63 | 0.0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合计 | 12,389.90 | 807,083.82 | 12,389.90 |
政府补助 | -- | 3,2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598,120.97 | -- | 598,120.97 |
无法支付款项 | 50,000.00 | -- | 50,000.00 |
其他 | 447,698.25 | 418,143.55 | 447,698.25 |
合计 | 1,108,209.12 | 1,228,427.37 | 1,108,209.1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 | 3,2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 | 9,994.03 | --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6,921.60 | -- | 6,921.60 |
其他 | 79,647.10 | 105,389.79 | 79,647.10 |
合计 | 86,568.70 | 115,383.82 | 86,568.7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6,589,665.07 | 64,895,404.8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915,799.88 | -15,867,991.94 |
合计 | 114,673,865.19 | 49,027,412.9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54,912,227.7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3,728,056.9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0,535,611.5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997,030.89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33,334,154.7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0,209,495.8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70,615.27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8,562,813.1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038,634.24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224,335.06 |
所得税费用 | 114,673,865.1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留抵税额退回款项 | 28,410,307.86 | -- |
收到的保证金及押金等 | 16,187,265.35 | 538,879.20 |
利息收入 | 8,843,036.11 | 3,669,100.99 |
收回备用金 | 25,200.00 | 80,149.00 |
政府补助 | 3,328,309.50 | 687,239.97 |
其他 | 2,016,131.11 | 2,109,212.99 |
合计 | 58,810,249.93 | 7,084,582.1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化支出 | 38,454,110.70 | 27,156,842.02 |
保证金和押金等 | 46,845,766.18 | 738,199.07 |
支付备用金 | 1,607,758.27 | 488,692.80 |
捐赠支出 | 3,206.00 | 24,055.00 |
其他 | 1,989,833.16 | 1,096,871.73 |
合计 | 88,900,674.31 | 29,504,660.6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的项目前期费 | 100,000,000.00 | -- |
委贷及省筹利息 | -- | -- |
收回定期存款及利息 | -- | 6,163,640.25 |
资金往来款 | 4,581,346.84 | 401,001.60 |
购买日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15.67 |
购建长期资产保证金 | -- | -- |
其他 | 961,687.15 | -- |
合计 | 105,543,033.99 | 6,564,657.5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入定期存款 | 20,000,000.00 | 3,000,000.00 |
项目前期费 | 41,283,841.50 | 277,319.23 |
资金往来款 | -- | 1,092,787.32 |
其他 | 353,904.44 | -- |
合计 | 61,637,745.94 | 4,370,106.55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 217,050,000.00 | -- |
资金往来款 | -- | 18,360,809.92 |
债务重组利息收入 | 4,632,440.08 | -- |
质押担保款 | 35,496,316.09 | 9,403,390.01 |
合计 | 257,178,756.17 | 27,764,199.93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金往来款 | 327,853,823.11 | 11,632,717.26 |
质押担保款 | 9,053,131.51 | 5,086,644.71 |
支付的融资租赁款 | 1,455,224,802.66 | 85,587,046.20 |
证券发行费用 | -- | 9,775,014.34 |
其他 | 2,855,035.30 | -- |
合计 | 1,794,986,792.58 | 112,081,422.5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40,238,362.52 | 379,565,233.0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7,421,325.18 | 95,895,917.2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74,796,384.75 | 451,635,944.3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578,889.17 | -- |
无形资产摊销 | 6,341,107.20 | 2,424,233.0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49,425.64 | 250,309.8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48.63 | -0.0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389.90 | -797,089.7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1,908,302.4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85,754,855.98 | 320,143,518.1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3,323,976.22 | -102,417,312.2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612,856.65 | -12,864,386.5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03,037.63 | -3,003,289.6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12,020.19 | 1,973,067.6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86,170,622.98 | -875,753,467.3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5,298,226.99 | 17,882,967.21 |
其他 | -598,120.97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8,040,704.27 | 273,027,342.4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034,751,663.82 | 1,063,515,153.4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806,608,724.36 | 1,003,023,731.1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8,142,939.46 | 60,491,422.2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85,267,389.41 |
其中:远景绥滨公司 | 579,748,109.58 |
亚洲新能公司 | 5,519,279.83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9,978,241.89 |
其中: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9,978,241.89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781,311,184.31 |
其中:四川沙湾水电站 | 1,603,472,139.20 |
四川长柏水电站 | 177,839,045.11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356,600,331.83 |
其他说明:
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为9,971,356.87元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034,751,663.82 | 3,806,608,724.36 |
其中:库存现金 | --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034,751,663.82 | 3,806,608,724.3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34,751,663.82 | 3,806,608,724.3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2,446,830.64 | 住房资金和借款抵押 |
应收账款 | 5,335,900,026.46 | 借款质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6,827,055,241.18 | 借款抵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34,464,405.88 | 借款质押 |
在建工程 | 62,167,745.60 |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9,200.00 | 五年期定期存款 |
合计 | 12,292,993,449.76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555,555.54 | 北海公司滩坑水电站的防洪库容建设补助 | 555,555.54 |
政府补助 | 175,699.96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75,699.96 |
政府补助 | 227,000.00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4年水库加固补助资金 | 227,000.00 |
政府补助 | 31,666.67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2小水库改造省补助资金 | 31,666.67 |
政府补助 | 50,277.78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1农田水利省补助资金 | 50,277.78 |
政府补助 | 38,784.00 | 松阳谢村源公司线路改迁后期运营补助 | 38,784.00 |
政府补助 | 102,255.8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02,255.81 |
政府补助 | 354,339.60 | 杭州浙源市补贴 | 354,339.60 |
政府补助 | 1,415,094.34 | “凤凰行动”计划市级扶持资金 | 1,415,094.34 |
政府补助 | 158,096.99 | 青田县2022年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 | 158,096.99 |
政府补助 | 600,000.00 | 2021年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补助 | 600,000.00 |
政府补助 | 185,000.00 | 2022年杭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补助资金 | 185,000.00 |
政府补助 | 271,910.47 | 其他 | 271,910.47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亚洲新能源公司 | 2022.1 | 586.93 | 100.00 | 购买 | 2022.1.2 | 控制权已转移 | 2,348.59 | 35.29 |
远景绥滨公司 | 2022.4 | 57,974.81 | 95.00 | 购买 | 2022.4.1 | 控制权已转移 | 3,954.01 | 1,599.70 |
镇江领翌新能源公司 | 2022.6 | -- | 100.00 | 购买 | 2022.6.1 | 控制权已转移 | -- | -- |
丹阳领跑新能源公司 | 2022.6 | -- | 100.00 | 购买 | 2022.6.1 | 控制权已转移 | -- | -- |
丹阳领航新能源公司 | 2022.6 | -- | 100.00 | 购买 | 2022.6.1 | 控制权已转移 | -- | -- |
常山浙能电力公司 | 2022.5 | -- | 100.00 | 购买 | 2022.6.1 | 控制权已转移 | -- | -- |
常山浙能光伏公司 | 2022.5 | -- | 100.00 | 购买 | 2022.6.1 | 控制权已转移 | -- | -- |
建德浙光公司 | 2022.5 | -- | 100.00 | 购买 | 2022.5.1 | 控制权已转移 | -- | -- |
其他说明:
镇江领翌公司下设丹阳领跑公司和丹阳领航公司。常山电力公司下设常山光伏公司。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亚洲新能源公司 |
--现金 |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586.93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
--其他 | -- |
合并成本合计 | 586.93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586.93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 |
合并成本 | 远景绥滨公司 |
--现金 | 57,974.81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
--其他 | -- |
合并成本合计 | 57,974.81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58,034.62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59.81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合并成本公允价值,不涉及或有对价及其变动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其他说明:
镇江领翌公司(包括丹阳领跑公司和丹阳领航公司),常山电力公司(包括常山光伏公司)在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合并成本均为零。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亚洲新能源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亚洲新能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 | 4,050,843.22 | 4,050,843.22 |
非流动资产 | 601,207,775.89 | 601,207,775.89 |
其中:在建工程 | -- | -- |
资产总计 | 605,258,619.11 | 605,258,619.11 |
流动负债 | 179,707,188.61 | 179,707,188.61 |
非流动负债 | 419,682,150.67 | 419,682,150.67 |
负债合计 | 599,389,339.28 | 599,389,339.28 |
净资产 | 5,869,279.83 | 5,869,279.83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合并取得的净资产 | 5,869,279.83 | 5,869,279.83 |
远景绥滨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 | 31,369,166.27 | 54,425,839.26 |
非流动资产 | 1,628,599,250.00 | 1,172,970,181.32 |
其中:在建工程 | -- | -- |
资产总计 | 1,659,968,416.27 | 1,227,396,020.58 |
流动负债 | 140,427,305.28 | 89,297,744.82 |
非流动负债 | 800,507,339.29 | 851,636,899.75 |
负债合计 | 940,934,644.57 | 940,934,644.57 |
净资产 | 719,033,771.70 | 286,461,376.01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合并取得的净资产 | 719,033,771.70 | 286,461,376.01 |
镇江领翌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镇江领翌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 | 129.50 | 129.50 |
非流动资产 | 67,903,368.80 | 67,903,368.80 |
其中:在建工程 | 548,641.69 | 548,641.69 |
资产总计 | 67,903,498.30 | 67,903,498.30 |
流动负债 | 8,641,947.61 | 8,641,947.61 |
非流动负债 | 59,261,550.69 | 59,261,550.69 |
负债合计 | 67,903,498.30 | 67,903,498.30 |
净资产 | -- |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合并取得的净资产 | -- | -- |
常山电力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常山电力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 | -- | -- |
非流动资产 | -- | -- |
其中:在建工程 | -- | -- |
资产总计 | -- | -- |
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负债合计 | -- | -- |
净资产 | -- |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合并取得的净资产 | -- | -- |
建德浙光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 | -- | -- |
非流动资产 | -- | -- |
其中:在建工程 | -- | -- |
资产总计 | -- | -- |
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负债合计 | -- | -- |
净资产 | -- |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合并取得的净资产 | -- | --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购买日公允价值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新设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公司名称 | 设立时间 | 纳入原因 |
青海青发公司 | 2022-02-28 | 新设立 |
克拉玛依浙能公司 | 2022-01-19 | 新设立 |
双鸭山浙能新能源公司 | 2022-03-28 | 新设立 |
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 | 2022-02-25 | 新设立 |
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 | 2022-02-25 | 新设立 |
博乐浙能公司 | 2022-04-25 | 新设立 |
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公司 | 2022-04-26 | 新设立 |
秦皇岛抚宁浙能公司 | 2022-04-27 | 新设立 |
浙能绿能(磐安)公司 | 2022-05-31 | 新设立 |
浙能富阳公司 | 2022-06-27 | 新设立 |
浙江新能和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新设立青海青发公司,其中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对青海华拓公司、青海华恒公司、青海华益公司、青海华俊公司持有的股权作为出资对价,占青海青发公司49%的股权比例;浙江新能以其对青海浙能持有的股权和现金作为出资对价,占青海青发公司51%的股权比例。出资完成后,青海华拓公司、青海华恒公司、青海华益公司作为青海青发公司的子公司纳入浙江新能的合并范围,青海华俊公司作为联营企业进行核算。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海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杭州 | 水力发电 | 65.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华光潭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水力发电 | 9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景宁大洋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水力发电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龙泉岩樟溪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水力发电 | 68.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松阳谢村源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水力发电 | 66.3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松阳安民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水力发电 | 63.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龙川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水力发电 | 51.00 | -- | 投资设立 |
长兴新能源公司 | 浙江湖州 | 浙江湖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投资设立 |
环亚松阳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光伏发电 | -- | 32.10 | 投资设立 |
衢州力诺公司 | 浙江衢州 | 浙江衢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
并 | ||||||
永修浙源公司 | 江西九江 | 江西九江 | 光伏发电 | -- | 53.50 | 投资设立 |
杭州浙源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光伏发电 | -- | 32.10 | 投资设立 |
嘉兴风电公司 | 浙江嘉兴 | 浙江嘉兴 | 风力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松阳浙源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光伏发电 | 51.00 | -- | 投资设立 |
宁波江北公司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光伏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中卫正泰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卫清银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金昌帷盛公司 | 甘肃金昌 | 甘肃金昌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民勤正泰公司 | 甘肃武威 | 甘肃武威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永昌正泰公司 | 甘肃金昌 | 甘肃金昌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高台正泰公司 | 甘肃张掖 | 甘肃张掖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嘉峪关正泰公司 | 甘肃嘉峪关 | 甘肃嘉峪关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敦煌天润公司 | 甘肃敦煌 | 甘肃敦煌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敦煌正泰公司 | 甘肃敦煌 | 甘肃敦煌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瓜州光源公司 | 甘肃酒泉 | 甘肃酒泉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金昌清能公司 | 甘肃金昌 | 甘肃金昌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浙能松阳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风力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宁波杭州湾公司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光伏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舟山浙源公司 | 浙江舟山 | 浙江舟山 | 光伏发电 | 51.00 | -- | 投资设立 |
江苏双创公司 | 江苏南通 | 江苏南通 | 项目投资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锦康新能源 | 江苏南通 | 江苏南通 | 光伏发电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东台双创公司 | 江苏东台 | 江苏东台 | 风力发电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新能企管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投资管理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宁夏新能源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风力发电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五家渠新能公司 | 新疆五家渠 | 新疆五家渠 |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清能发展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投资管理 | 53.5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瑞旭投资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投资管理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新疆爱康公司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青海昱辉公司 | 青海省海西 | 青海省海西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
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并 | ||||
柯坪嘉盛公司 | 新疆阿克苏地区 | 新疆阿克苏地区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苏州慧康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湖南中康公司 | 湖南长沙 | 湖南长沙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无锡中康公司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丹阳中康公司 | 江苏丹阳 | 江苏丹阳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宿州新能源公司 | 安徽宿州 | 安徽宿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四子王旗能源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徐州新能源公司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泰州新能源公司 | 江苏泰州 | 江苏泰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赣州新能源公司 | 江西赣州 | 江西赣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济南新能源公司 | 山东济南 | 山东济南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特克斯太阳能公司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博州新能源公司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伊阳能源公司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聚阳能源公司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博乐新能源公司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光伏发电 | -- | 37.4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龙游新能源公司 | 浙江衢州 | 浙江衢州 | 光伏发电 | -- | 48.1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聚和新能源公司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控股公司、实业投资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聚合光伏公司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氢能技术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60.00 | -- | 投资设立 |
五家渠光伏公司 | 新疆五家渠 | 新疆五家渠 | 光伏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丹阳光煦公司 | 江苏丹阳 | 江苏丹阳 |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丹阳帷瑞公司 | 江苏丹阳 | 江苏丹阳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
合并 | ||||||
四川沙湾公司 |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 水力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四川长柏公司 |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 水力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乾安浙新能公司 | 吉林乾安 | 吉林乾安 | 光伏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武强特百乐公司 | 河北衡水 | 河北衡水 | 光伏发电 | 9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浙能绿能电力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投资管理 | 51.00 | -- | 投资设立 |
浙能绿能新能源公司 | 宁夏银川 | 宁夏银川 | 光伏发电 | -- | 26.01 | 投资设立 |
浙能富阳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水力发电 | -- | 26.01 | 投资设立 |
浙能绿能(磐安)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 | 浙江省金华市 | 光伏发电 | -- | 40.80 | 投资设立 |
常山浙能电力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 | 浙江省衢州市 | 光伏发电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常山浙能光伏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 | 浙江省衢州市 | 光伏发电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镇江领翌新能源公司 | 江苏省丹阳市 | 江苏省丹阳市 | 光伏发电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丹阳领航新能源公司 | 江苏省丹阳市 | 江苏省丹阳市 | 光伏发电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丹阳领跑新能源公司 | 江苏省丹阳市 | 江苏省丹阳市 | 光伏发电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浙能嵊泗海上公司 | 浙江舟山 | 浙江舟山 | 风力发电 | 51.00 | -- | 投资设立 |
新疆国综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 | 新疆乌鲁木齐 | 风力发电 | 51.00 | -- | 投资设立 |
塔什库尔干浙能新能源公司 | 新疆喀什 | 新疆喀什 | 发电业务 | -- | 51.00 | 投资设立 |
莎车浙能新能源公司 | 新疆喀什 | 新疆喀什 | 发电业务 | -- | 51.00 | 投资设立 |
浙能临海海上公司 | 浙江台州 | 浙江台州 | 风力发电 | 55.00 | -- | 投资设立 |
青海浙新能青发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西宁 | 青海西宁 | 风力发电 | 51.00 | 投资设立 | |
青海浙能公司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 | 青海德令哈市 | 投资管理 | -- | 47.6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大柴旦公司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政区 | 青海大柴旦行政区 | 风力发电 | -- | 47.6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格尔木光伏公司 | 青海省格尔木市 | 青海省格尔木市 | 光伏发电 | -- | 45.01 | 投资设立 |
青海华拓公司 | 青海尖扎 | 青海尖扎 | 风力发电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青海华恒公司 | 青海格尔木 | 青海格尔木 | 风力发电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青海华益公司 | 青海大柴旦 | 青海大柴旦 | 风力发电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亚洲新能公司 | 甘肃瓜州 | 甘肃瓜州 | 风力发电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克拉玛依浙能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 | 新疆克拉玛依 | 投资 | 66.00 | -- | 投资设立 |
克拉玛依浙能新能源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 | 新疆克拉玛依 | 光伏发电 | -- | 66.00 | 投资设立 |
双鸭山浙能新能源公司 | 黑龙江双鸭山 | 黑龙江双鸭山 | 风力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博乐浙能公司 | 新疆博州博乐市 | 新疆博州博乐市 | 风力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秦皇岛抚宁浙能公司 | 河北省秦皇岛市 | 河北省秦皇岛市 | 投资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远景绥滨公司 | 黑龙江省鹤岗市 | 黑龙江省鹤岗市 | 风力发电 | 95.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建德浙光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上述持股比例为认缴比例。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海公司 | 35.00 | 85,603,332.33 | -- | 784,463,893.76 |
华光潭公司 | 10.00 | 1,926,642.38 | -- | 22,766,435.32 |
江苏双创公司 | 49.00 | 29,081,463.71 | -- | 591,957,279.94 |
清能发展公司 | 46.50 | 54,425,831.93 | -- | 1,203,856,549.7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海公司 | 447,449,437.68 | 3,609,523,514.24 | 4,056,972,951.92 | 595,060,134.97 | 1,220,587,406.20 | 1,815,647,541.17 | 71,774,432.68 | 3,684,071,753.63 | 3,755,846,186.31 | 497,777,258.20 | 1,261,324,466.87 | 1,759,101,725.07 |
华光潭公司 | 54,761,611.70 | 397,710,754.51 | 452,472,366.21 | 103,668,693.63 | 121,139,319.41 | 224,808,013.04 | 37,664,661.70 | 404,853,649.21 | 442,518,310.91 | 58,903,705.88 | 175,216,675.64 | 234,120,381.52 |
江苏双创公司 | 552,944,000.66 | 4,618,472,504.13 | 5,171,416,504.79 | 560,973,211.60 | 3,402,358,924.20 | 3,963,332,135.80 | 510,329,290.64 | 4,540,107,831.85 | 5,050,437,122.49 | 580,039,013.49 | 3,476,353,492.25 | 4,056,392,505.74 |
清能发展公司 | 6,431,396,010.23 | 8,000,836,411.51 | 14,432,232,421.74 | 2,179,650,557.95 | 8,200,908,161.33 | 10,380,558,719.28 | 3,072,149,743.55 | 5,012,843,668.97 | 8,084,993,412.52 | 1,647,500,855.50 | 4,030,830,071.95 | 5,678,330,927.4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海公司 | 484,635,968.00 | 244,580,949.51 | 244,580,949.51 | 244,606,684.94 | 207,898,865.01 | 44,966,313.77 | 44,966,313.77 | 76,512,555.94 |
华光潭公司 | 56,945,440.47 | 19,266,423.78 | 19,266,423.78 | 704,644.69 | 49,853,897.48 | 12,511,412.76 | 12,511,412.76 | -3,210,861.71 |
江苏双创公司 | 272,610,420.35 | 59,349,925.94 | 59,349,925.94 | 112,318,507.07 | -- | -242,491.85 | -242,491.85 | -210,936.38 |
清能发展公司 | 848,281,176.66 | 141,827,382.68 | 141,827,382.68 | 211,497,018.49 | 789,447,844.15 | 112,754,743.15 | 112,754,743.15 | 151,133,604.79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 | 19.45 | -- | 权益法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原水供应、水力发电 | 15.36 | -- | 权益法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湖州 | 浙江杭州 | 水力发电 | 11.11 | -- | 权益法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水力发电 | 23.00 | --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集团持有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主要系在被投资单位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派有两名董事;2018年之前对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派有两名董事,2018年起派有一名董事,且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586,844,603.18 | 297,327,822.71 | 1,490,353,264.45 | 172,267,041.34 |
非流动资产 | 5,064,503,298.80 | 2,315,342,146.61 | 4,892,494,065.86 | 2,356,552,856.06 |
资产合计 | 6,651,347,901.98 | 2,612,669,969.32 | 6,382,847,330.31 | 2,528,819,897.40 |
流动负债 | 2,248,003,934.89 | 507,818,945.61 | 2,225,137,256.11 | 643,617,032.19 |
非流动负债 | 1,665,331,811.57 | 299,195,000.02 | 1,480,989,201.48 | 155,897,986.45 |
负债合计 | 3,913,335,746.46 | 807,013,945.63 | 3,706,126,457.59 | 799,515,018.64 |
少数股东权益 | 627,595,098.28 | 3,792,441.86 | 595,472,270.17 | 3,336,294.5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110,417,057.24 | 1,801,863,581.83 | 2,081,248,602.55 | 1,725,968,584.1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42,827,278.12 | 276,766,246.17 | 833,197,998.11 | 265,108,774.53 |
调整事项 | -- | -- | --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42,827,278.12 | 276,766,246.17 | 833,197,998.11 | 265,108,774.53 |
营业收入 | 790,761,835.64 | 291,657,519.52 | 698,646,406.34 | 259,613,618.27 |
净利润 | 120,459,988.50 | 76,351,144.93 | 126,245,878.07 | 46,729,499.3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20,459,988.50 | 76,351,144.93 | 126,245,878.07 | 46,729,499.3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 -- | -- | -- |
续: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1,244,525,699.84 | 494,191,872.11 | 858,188,649.13 | 454,138,926.60 |
非流动资产 | 1,090,437,142.86 | 919,111,424.34 | 1,140,283,131.62 | 971,669,491.98 |
资产合计 | 2,334,962,842.70 | 1,413,303,296.45 | 1,998,471,780.75 | 1,425,808,418.58 |
流动负债 | 251,165,180.29 | 63,849,553.69 | 166,937,515.12 | 100,946,278.71 |
非流动负债 | 18,422,234.42 | 261,885,536.22 | 14,082,763.55 | 312,776,916.82 |
负债合计 | 269,587,414.71 | 325,735,089.91 | 181,020,278.67 | 413,723,195.53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 -- | -- |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29,463,210.05 | 250,140,687.51 | 201,918,861.88 | 232,779,601.30 |
调整事项 | -- | -- | --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29,463,210.05 | 250,140,687.51 | 201,918,861.88 | 232,779,601.30 |
营业收入 | 1,016,765,693.14 | 201,376,571.79 | 1,084,867,219.88 | 201,320,394.26 |
净利润 | 247,923,925.91 | 75,482,983.50 | 267,085,568.59 | 82,427,475.7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47,923,925.91 | 75,482,983.50 | 267,085,568.59 | 82,427,475.7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 -- | -- | --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46,160,769.20 | 621,218,367.7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7,806,406.57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7,806,406.57 |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94,187,585.09 | 522,437,665.8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4,497,142.48 | 22,023,535.49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44,497,142.48 | 22,023,535.49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
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集团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91.48%(2021:90.22%);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83.00%(2021:97.38%)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1,964,384.95 万元(2021年12月31日:1,281,231.92万元)。
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6.30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1,619.35 | -- | -- | 311,619.35 |
应付账款 | 178,507.72 | -- | -- | 178,507.72 |
其他应付款 | 83,614.08 | -- | -- | 83,614.0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3,170.98 | -- | -- | 203,170.98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00 | -- | -- | 300.00 |
长期借款 | -- | 345,094.41 | 1,680,033.03 | 2,025,127.44 |
应付债券 | -- | 29,790.31 | -- | 29,790.31 |
租赁负债 | -- | 3,236.24 | 13,619.06 | 16,855.30 |
长期应付款 | -- | 288,764.96 | 98,943.70 | 387,708.66 |
金融负债合计 | 777,212.13 | 666,885.92 | 1,792,595.79 | 3,236,693.84 |
期初,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5,171.63 | -- | -- | 505,171.63 |
应付账款 | 200,831.36 | -- | -- | 200,831.36 |
其他应付款 | 271,944.91 | -- | -- | 271,944.9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1,494.66 | -- | -- | 261,494.66 |
其他流动负债 | 87.42 | -- | -- | 87.42 |
长期借款 | -- | 689,922.56 | 731,713.26 | 1,421,635.82 |
应付债券 | -- | 29,772.19 | -- | 29,772.19 |
租赁负债 | -- | 1,281.11 | 6,045.44 | 7,326.55 |
长期应付款 | -- | 150,108.45 | 59,343.04 | 209,451.49 |
金融负债合计 | 1,239,529.98 | 871,084.31 | 797,101.74 | 2,907,716.03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集团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0.05%(2021年12月31日:71.10%)。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6,109,187.25 | 136,109,187.2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6,109,187.25 | 136,109,187.25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35,432,494.75 | 135,432,494.75 | ||
(2)权益工具投资 | 676,692.50 | 676,692.5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9,499,241.37 | 39,499,241.3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75,608,428.62 | 175,608,428.62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 | 能源行业 | 1,000,000.00 | 69.23 | 69.2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适用√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忻州浙新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黄岩热电厂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乐清市瓯越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长兴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东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越华能源检测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浙能天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天然气运行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浙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青田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三门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兰能热力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杭州昊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电设备监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温州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企业参股的企业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上海正泰自动化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张建春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邹承慧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海西华汇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龙泉市水电总站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遂昌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976,415.62 | 473,428.84 |
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03,141.33 | 406,721.77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2,195,221.24 |
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275,839.65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1,777,951.43 | 18,391,587.01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046,242.57 | 18,599,811.32 |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599,611.53 | 6,797,129.54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950,283.03 | 102,564.11 |
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92,034.08 | --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00,754.72 | 1,503,207.56 |
龙泉市水电总站 | 接受劳务 | 782,388.55 | 454,114.24 |
乐清市瓯越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59,433.96 | 259,433.96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27,358.49 | 127,358.50 |
浙江浙能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8,858.51 | 181,092.84 |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9,484.96 | 9,049.21 |
上海正泰自动化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929.20 | 55,551.84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1,097,363.36 |
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186,792.46 |
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183,018.87 |
浙江东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135,849.06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126,415.09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39,476.74 |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1,339.81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86,983.70 | 76,195.45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05,309.73 | --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 | 15,575,221.66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340,412.34 | 6,791,681.51 |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 | 586,457.55 |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 | 37,500.00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3,584.95 | 23,902.11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2,858.49 | -- |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7,924.53 | 8,400.00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2,830.19 | --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415.09 | 566.04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132.08 | -- |
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849.06 | 1,132.08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15,114.01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
浙江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283.02 | 566.04 |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283.02 | -- |
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41.51 | 283.02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3,509.44 |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2,264.16 |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773.59 |
浙江浙能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698.12 |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698.12 |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698.12 |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528.30 |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415.10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132.08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132.08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020.00 |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020.00 |
浙江浙能天然气运行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849.06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849.06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566.04 |
三门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566.04 |
温州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566.04 |
浙江越华能源检测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566.04 |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566.04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566.04 |
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283.02 |
浙江兰能热力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283.02 |
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283.0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EPC工程款 | -- | 640,116,318.50 |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青田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125,000.00 | 25,000.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 | 276,578.77 | -- | -- | 210,000.00 | 20,100.00 | 5,996.68 | -- | 358,407.08 | --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 | 297,358.47 | -- | -- | -- | -- | -- | -- | -- | --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 | -- | -- | -- | 95,829.00 | -- | 5,811.93 | 2,383.11 | 60,098.32 | 184,805.4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676,654.06 | 2021.9.29 | 注1 | 否 |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RHZL 2021-102-0619-ZSZH】《融资租赁合同》、【RHZL-2021-108-0620-ZSZH】国内保理业务协议-1、【RHZL-2021-108-0620-ZSZH-1】国内保理业务协议-2、【RHZL-2021-108-0620-ZSZH-2】国内保理业务协议-3和【RHZL-2021-108-0620-ZSZH-3】国内保理业务协议-4项下的实际投放本金的20%以及该部分本金相应的利息、税金等款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与浙源海洋渔业科技(嵊泗)有限公司签订的《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暨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基地项目水产养殖棚承包租赁合同》项下产生的其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应收租金及其他款项,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权益作为反担保物向本公司提供以本公司作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反担保质押,该反担保质押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公司向《融资租赁合同》或任一《国内保理业务协议》项下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三年。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对应主债权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主债权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说明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1,注7 | 2020.1.3 | 注1,注7 | 否 | |
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注1 | 2018.1.9 | 注1 | 否 |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7,000,000.00 | 2018.12.24 | 2031.3.2 | 否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57,000,000.00 | 2019.3.18 | 2029.3.2 | 否 |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2018.12.24 | 2032.8.27 | 否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2019.3.18 | 2030.8.27 | 否 |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2018.12.24 | 2032.8.27 | 否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2019.3.18 | 2030.8.27 | 否 |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18,000,000.00 | 2018.11.20 | 2029.5.20 | 否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18,000,000.00 | 2018.7.4 | 2027.5.20 | 否 | |
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625,000,000.00 | 2018.12.24 | 2033.4.16 | 否 |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25,000,000.00 | 2018.12.24 | 2031.4.16 | 否 | 注2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50,000,000.00 | 2018.12.28 | 2027.10.28 | 否 | 为高台正泰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18.12.27 | 2025.10.28 | 否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2019.3.21 | 2025.10.28 | 否 |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18.12.24 | 2032.10.21 | 否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50,000,000.00 | 2018.12.20 | 2021.7.30 | 是 | 注8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40,000,000.00 | 2018.12.27 | 2022.1.18 | 是 | 注9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60,000,000.00 | 2019.3.19 | 2022.1.18 | 是 | 注9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42,000,000.00 | 2018.1.22 | 2033.10.26 | 否 | |
遂昌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00 | 2018.12.19 | 2027.12.19 | 否 | |
海西华汇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注3 | 2019.12.6 | 注3 | 否 | |
张建春 | 注3 | 2019.12.6 | 注3 | 否 | |
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2019.3.12 | 2027.3.11 | 否 | 注4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4,850,000.00 | 2018.10.30 | 2023.10.29 | 否 | |
邹承慧 | 244,850,000.00 | 2018.10.30 | 2023.10.29 | 否 | |
邹承慧 | 269,150,000.00 | 2018.10.30 | 2023.10.29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9,150,000.00 | 2018.10.30 | 2023.10.29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90,000,000.00 | 2016.9.26 | 2028.9.25 | 否 | |
江苏爱康实业 | 690,000,000.00 | 2016.9.26 | 2028.9.25 | 否 |
集团有限公司 | |||||
邹承慧 | 690,000,000.00 | 2016.9.26 | 2028.9.25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15.3.27 | 2027.3.26 | 否 | |
邹承慧 | 110,000,000.00 | 2015.3.27 | 2027.3.26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8.10.31 | 2023.10.30 | 否 | |
邹承慧 | 200,000,000.00 | 2018.10.31 | 2023.10.30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358,327.11 | 2017.6.27 | 2024.6.26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3,600,000.00 | 2019.3.12 | 2024.3.11 | 否 | 注5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5.4.10 | 2027.4.9 | 否 | |
邹承慧 | 150,000,000.00 | 2015.4.10 | 2027.4.9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2015.11.24 | 2027.11.23 | 否 | |
邹承慧 | 140,000,000.00 | 2015.11.24 | 2027.11.23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2013.3.19 | 2030.3.18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2012.7.27 | 2029.7.26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2013.3.19 | 2030.3.18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5.9.24 | 2027.9.23 | 否 | |
邹承慧 | 150,000,000.00 | 2015.9.24 | 2027.9.23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15.10.29 | 2027.10.28 | 否 | |
邹承慧 | 110,000,000.00 | 2015.10.29 | 2027.10.28 | 否 | 注6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4.4.17 | 2024.4.16 | 否 | |
邹承慧 | 100,000,000.00 | 2014.4.17 | 2024.4.16 | 否 | |
邹承慧 | 100,000,000.00 | 2013.4.25 | 2025.4.24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3.4.25 | 2025.4.24 | 否 |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7 | 2020.8.4 | 注7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7 | 2020.8.4 | 注7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1: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转让方)为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同时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完成之日/完成之日起1年/完成之日3年/完成之日20年。2020年1月3日,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对股权质押进行了工商登记,质权人由本公司变更为清能发展公司。2020年8月4日,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扩大担保范围,扩大内容详见第7个注释。
注2:截至2022年6月30日,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该主债权起始日为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签订日。
注3:海西华汇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履行《关于青海浙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协议》提供担保,出质标的为持有的青海浙能公司10%股权,担保到期日为股权交割日起满三年;同时张建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到期日为主合同标的股权交割完成之日起满三年或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
注4:此项担保为股权质押,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办理股权登记,此处披露的起始日为收到首笔租赁款之日;合同规定的租赁本金为1.46亿元,并以最终实际支付的为准,实际支付为1.3亿元。
注5: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就主债权1.236亿元中的1.2亿元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6:保证合同注明的保证金额为1.5亿元,其所对应主债权合同主债权金额为1.1亿元。
注7: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九州博乐公司30%及金昌清能49%股权设立质押担保(分别于2020年12月24日以及2020年1月3日进行工商登记)。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承诺书》和《关于提前支付往来款的补充协议》等)项下对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项目公司的义务,包括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以及债务重组事项下的所有债权等。该担保事项至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均履行完其全部义务或已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此外,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同一事项提供保证担保。
注8:该被担保项下的主债权金额850,000,000.00元已于2021年7月30日清偿完毕,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正在办理。
注9:该被担保项下的主债权金额60,000,0000.00元已于2022年1月18日清偿完毕,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正在办理。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往来借款: |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22,890,000.00 | 2018/6/26 | 2028/7/25 | 资金周转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16,365,000.00 | 2019/10/25 | 2029/11/24 | 资金周转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2018/6/26 | 2022/6/17 | 资金周转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855,000.00 | 2019/10/25 | 2022/6/17 | 资金周转 |
委托借款: |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1/14 | 2022/1/12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3/18 | 2022/3/7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3/18 | 2022/3/17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1/13 | 2023/1/12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3/8 | 2023/3/7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3/18 | 2023/3/17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1/1/14 | 2024/1/12 | 资金周转 |
黄岩热电厂 | 5,000,000.00 | 2021/3/23 | 2022/3/22 | 资金周转 |
黄岩热电厂 | 5,000,000.00 | 2022/3/23 | 2023/3/22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1/3/19 | 2022/3/18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2/3/17 | 2023/3/1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2021/10/9 | 2026/10/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1/11/26 | 2024/11/25 | 项目建设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500,000.00 | 2021/1/14 | 2024/1/12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1/4/7 | 2024/4/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60,500,000.00 | 2021/4/7 | 2024/4/5 | 资金周转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2021/4/7 | 2024/4/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9/30 | 2022/9/29 | 生产经营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2/1/14 | 2023/1/13 | 生产经营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2021/9/30 | 2022/6/1 | 生产经营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760,000,000.00 | 2021/12/30 | 2022/6/1 | 生产经营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25,000,000.00 | 2021/10/18 | 2022/3/25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85,000,000.00 | 2021/10/18 | 2022/5/6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1/11/26 | 2022/5/5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2021/10/15 | 2024/10/14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21/10/28 | 2024/10/25 | 流动资金借款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2021/1/14 | 2024/1/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80,000,000.00 | 2021/1/15 | 2022/1/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1/3/19 | 2022/3/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1/4/23 | 2022/4/2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 | 500,000,000.00 | 2021/9/6 | 2022/5/24 | 资金周转 |
限公司 |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40,000,000.00 | 2021/12/30 | 2022/5/2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2021/12/31 | 2022/4/2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1/12/31 | 2022/5/2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0 | 2022/1/19 | 2023/1/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2/3/29 | 2023/3/2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2022/3/31 | 2023/3/30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6/14 | 2023/6/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2021/1/22 | 2023/1/19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4,500,000.00 | 2021/1/22 | 2023/1/19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2021/4/7 | 2024/4/6 | 流动资金借款 |
一般借款: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540,000.00 | 2021/6/25 | 2022/6/2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1/9/29 | 2022/6/2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0,540,000.00 | 2022/6/23 | 2037/6/22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 | 2020/6/4 | 2023/6/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00.00 | 2020/6/10 | 2023/6/9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0/8/14 | 2023/8/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2020/8/19 | 2023/8/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00 | 2020/12/21 | 2023/12/20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 | 2021/3/16 | 2024/3/1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1/3/12 | 2024/3/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00 | 2021/1/11 | 2024/1/10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2/2/14 | 2025/2/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500,000.00 | 2020/5/20 | 2035/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 | 28,000,000.00 | 2020/6/12 | 2035/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0/6/12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500,000.00 | 2020/7/15 | 2035/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750,000.00 | 2021/1/28 | 2035/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00 | 2021/11/8 | 2022/1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22/3/15 | 2023/3/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21/3/24 | 2022/3/17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22/3/18 | 2023/3/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820,000.00 | 2019/4/29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100,000.00 | 2019/5/31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770,000.00 | 2019/9/19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540,000.00 | 2019/11/25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650,000.00 | 2019/12/27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50,000.00 | 2018/12/26 | 2022/6/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150,000.00 | 2018/12/26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600,000.00 | 2019/5/27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 | 2019/5/27 | 2022/6/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60,000,000.00 | 2021/8/9 | 2022/8/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2/6/15 | 2023/6/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3,000,000.00 | 2018/6/25 | 2035/6/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00 | 2018/6/25 | 2022/6/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19/3/26 | 2035/6/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1/1/4 | 2022/4/2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2/4/24 | 2022/6/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200,000.00 | 2019/1/18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 | 2019/1/18 | 2022/6/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250,000.00 | 2019/3/26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250,000.00 | 2021/1/15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19/4/26 | 2022/6/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5,000,000.00 | 2019/4/26 | 2035/12/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300,000.00 | 2019/11/27 | 2022/6/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0,100,000.00 | 2019/11/27 | 2035/12/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0/1/31 | 2022/6/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5,000,000.00 | 2020/1/31 | 2035/12/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300,000.00 | 2020/7/28 | 2022/6/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0,100,000.00 | 2020/7/28 | 2035/12/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0/12/18 | 2022/6/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500,000.00 | 2020/12/18 | 2035/12/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0/12/29 | 2022/6/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7,000,000.00 | 2020/12/29 | 2035/12/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1/1/8 | 2022/6/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7,000,000.00 | 2021/1/8 | 2035/12/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00.00 | 2020/9/28 | 2035/10/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0/9/28 | 2022/4/21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7,400,000.00 | 2020/10/15 | 2035/10/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00 | 2020/10/15 | 2022/4/21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7,400,000.00 | 2020/11/10 | 2035/10/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00 | 2020/11/10 | 2022/4/21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500,000.00 | 2020/12/15 | 2035/10/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 | 750,000.00 | 2020/12/15 | 2022/4/21 | 项目建设借款 |
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8,900,000.00 | 2021/1/12 | 2035/10/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50,000.00 | 2021/1/12 | 2022/4/21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0 | 2022/4/6 | 2040/4/5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00 | 2022/5/25 | 2038/4/20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 | 2022/6/15 | 2038/4/20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8,600,000.00 | 2018/12/24 | 2033/12/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800,000.00 | 2018/12/24 | 2022/6/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76,900,000.00 | 2020/1/16 | 2033/12/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700,000.00 | 2020/1/16 | 2022/6/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2,000,000.00 | 2020/3/20 | 2033/12/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2020/3/20 | 2022/6/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7,200,000.00 | 2020/4/17 | 2033/12/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0.00 | 2020/4/17 | 2022/6/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6,000,000.00 | 2020/5/27 | 2033/12/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0/5/27 | 2022/6/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6,000,000.00 | 2020/7/27 | 2033/12/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0/7/27 | 2022/6/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6,000,000.00 | 2020/12/9 | 2033/12/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0/12/9 | 2022/6/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9,100,000.00 | 2021/1/11 | 2034/12/18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1/1/11 | 2022/6/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9,100,000.00 | 2021/1/26 | 2034/12/18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1/1/26 | 2022/6/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1/12/27 | 2022/12/26 | 流动资金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0 | 2020/2/27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0/2/27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1,000,000.00 | 2020/3/9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0/3/9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400,000.00 | 2020/4/9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 | 2020/4/9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520,000.00 | 2020/5/14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00 | 2020/5/14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1,000,000.00 | 2020/6/10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0/6/10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3,000,000.00 | 2020/7/15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0/7/15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0/8/20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0/8/20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3,000,000.00 | 2020/11/11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0/11/11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200,000.00 | 2020/12/16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 | 2020/12/16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660,000.00 | 2020/9/28 | 2036/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60,000.00 | 2020/9/28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5,800,000.00 | 2020/10/15 | 2036/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 | 2020/10/15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100,000.00 | 2020/11/10 | 2036/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50,000.00 | 2020/11/10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 | 11,700,000.00 | 2020/12/15 | 2036/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50,000.00 | 2020/12/15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800,000.00 | 2021/3/19 | 2036/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2021/3/19 | 2022/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8,480,000.00 | 2022/5/27 | 2037/11/20 | 项目建设借款 |
续上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本期拆入 | -- |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本期归还 | -- | 16,599,179.30 |
①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2022年6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融资租赁借款方 | 资产种类 | 本期融资抵押资产价值 | 本期发生明细 | 期末应付融资租赁公司借款余额 | ||
本期偿还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 费用化利息及服务费 | 资本化利息及服务费 |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 | 1,193,978,121.95 | 19,902,475.65 | -- | 96,991,284.44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384,056,027.64 | 217,621,600.56 | 48,481,422.98 | 8,732,780.52 | 2,451,620,629.72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120,054,918.40 | 46,863,369.57 | 9,890,337.47 | 17,940,985.48 | 553,965,350.52 |
合计 | 504,110,946.04 | 1,458,463,092.07 | 78,274,236.10 | 26,673,766.00 | 3,102,577,264.68 |
2021年6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融资租赁借款方 | 资产种类 | 本期融资抵押资产价值 | 本期发生明细 | 期末应付融资租赁公司借款余额 | ||
本期偿还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 费用化利息及服务费 | 资本化利息及服务费 |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 | 46,913,685.60 | 33,459,000.48 | 4,401,344.51 | 1,374,668,090.96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 | 8,885,905.24 | 2,996,217.90 | -- | 108,647,856.04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 | 19,323,912.16 | 14,566,013.24 | -- | 534,761,802.68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 | 2,205,686.11 | 2,205,686.11 | -- | 82,524,002.78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 | 136,027.12 | -- | -- | -- |
合计 | -- | 77,465,216.23 | 53,226,917.73 | 4,401,344.51 | 2,100,601,752.46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182,091.06 | 2,914,950.2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① 关联方利息收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006,496.68 | 4,451,158.34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3.90 |
合计 | 7,006,496.68 | 4,451,162.24 |
② 关联方利息支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贴现息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679,097.23 |
往来借款利息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95,222.70 | 8,421,328.13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872,003.26 | 931,664.82 |
委托借款利息 |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2,224,852.78 | 33,926,375.01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678,243.08 | 2,486,868.05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2,107,935.41 | 1,201,250.01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397,445.83 | 186,645.83 |
黄岩热电厂 | 112,166.67 | 115,638.89 |
一般借款利息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2,261,285.52 | 67,957,279.77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0,630.14 | -- |
合计 | 178,899,785.39 | 115,906,147.74 |
③ 关联手续费支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46,527.50 | 712,075.46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合同资产 | 长兴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5,000.00 | 500,000.00 | 25,000.00 |
货币资金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773,203,754.87 | -- | 3,420,194,055.05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1,781,306.78 | -- | 122,441,206.78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39,540,707.86 | -- | 39,540,707.86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4,325,471.71 | -- | 4,325,471.71 |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 | 41,360,000.00 | 41,360,000.00 | 41,360,000.00 | 41,36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17,345,492.58 | 867,274.64 | 25,248,870.77 | 1,262,443.54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7,300,000.00 | 365,000.00 | 7,300,000.00 | 365,000.00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75,123.58 | 23,756.18 | 5,340.00 | 267.00 |
其他应收款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7,531.23 | 376.56 | -- |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72.01 | 3.60 | 72.01 | 3.60 |
应收股利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8,707,100.70 | -- | 38,707,100.70 | -- |
应收股利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0,300,870.80 | -- | -- | -- |
应收股利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246,097.37 | -- | 8,246,097.37 | -- |
应收股利 | 丽水玉溪水 | 3,340,000.00 | -- | 3,340,000.00 | -- |
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
应收账款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7,232,254.70 | 136,161.28 | 9,194,102.17 | 45,970.51 |
应收账款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0,566,371.63 | 102,831.86 | 20,566,371.63 | 102,831.86 |
应收账款 | 长兴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30,000.00 | 7,500,000.00 | 37,500.00 |
应收账款 | 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50,291.57 | 2,751.46 | 48,065.42 | 240.33 |
应收账款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57,500.00 | 287.50 | -- | -- |
预付账款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36,274.16 | -- | -- | -- |
预付账款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80,021.45 | -- | 11,989.84 | -- |
预付账款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61,499.15 | -- | 61,499.15 | -- |
预付账款 |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 53,650.00 | -- | --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短期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477,990,625.00 | 3,943,085,347.22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990,625.00 | 3,085,347.22 |
短期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1,322,927.78 | 366,997,810.60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22,927.78 | 457,810.60 |
短期借款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35,066,821.57 | 35,068,211.85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66,821.57 | 68,211.85 |
短期借款 | 黄岩热电厂 | 5,006,041.69 | 5,007,027.80 |
其中:应付利息 | 黄岩热电厂 | 6,041.69 | 7,027.80 |
短期借款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020,807.92 | --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807.92 |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27,473,089.62 | 335,267,155.94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13,823,655.66 | 213,976,217.29 |
其他应付款 | 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6,549,676.95 | 6,549,676.95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2,309,500.00 | 2,327,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1,515,910.74 | 986,354.30 |
其他应付款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362,780.13 |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104,520.65 | 497,416.34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52,334.66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 | 54,716.98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海西华汇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5.00 | 10.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8,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9,107,644.62 | 143,069,674.1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12,019.94 | 334,026.2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 | 4,115,456.20 |
应付股利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3,936,758.26 | 123,936,758.26 |
应付股利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932,316.05 | 20,932,316.05 |
应付股利 | 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5,661,629.65 | 5,661,629.65 |
应付股利 | 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184,000.00 | 7,184,000.00 |
应付股利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882,000.00 | -- |
应付账款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 | 601,549,936.01 | 746,233,216.69 |
公司 | |||
应付账款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3,082,095.50 | 314,962,116.90 |
应付账款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27,246,263.11 | 23,817,967.69 |
应付账款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8,056,054.92 | -- |
应付账款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7,623,700.94 | 13,198,393.96 |
应付账款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3,138,236.39 | 15,359,496.39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198,128.01 | 349,183.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4,225,650.18 | 4,664,650.18 |
应付账款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3,645,628.48 | 2,142,567.93 |
应付账款 | 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 | 2,324,269.96 | -- |
应付账款 | 龙泉市水电总站 | 782,388.55 | 823,500.00 |
应付账款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337,500.00 | 135,00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 | 303,795.95 | 322,775.94 |
应付账款 |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 242,326.01 | 258,783.98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电设备监理有限公司 | 129,900.00 | 129,90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 70,363.25 | 70,363.25 |
应付账款 | 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45,000.00 | 45,00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38,867.93 | 34,150.95 |
应付账款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077.50 | -- |
应付账款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2,741,552.74 |
应付账款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 | 2,471,546.91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 -- | 580,023.78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363,650.83 |
应付账款 | 上海正泰自动化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 | 152,00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141,234.91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 | -- | 103,551.25 |
限公司 |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72,806.42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 -- | 55,704.24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49,733.46 |
应付账款 |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14,150.94 |
预收账款 | 青田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 -- | 25,000.00 |
长期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61,652,076.05 | 2,423,453,010.17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82,076.05 | 3,413,010.17 |
长期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65,528,333.36 | 405,504,633.33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28,333.36 | 504,633.33 |
长期借款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90,116,250.02 | 90,127,875.01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116,250.02 | 127,875.01 |
长期借款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93,620,770.82 | 83,117,929.15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20,770.82 | 117,929.15 |
长期借款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17,021,958.33 | 17,024,154.16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21,958.33 | 24,154.16 |
长期应付款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618,546,248.27 | 3,131,625,296.61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38,091,601.17 | 1,542,871,390.31 |
长期应付款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87,930,978.75 | 452,942,478.74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8,060,983.66 | 27,532,329.07 |
长期应付款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39,255,000.00 | 37,249,384.58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1)商标授权使用
2019年9月23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注册号为5730638、5731188的商标无偿许可给本公司使用,并授权本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本公司下属企业依本公司在本合同项下之权利使用许可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许可商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有效期:2009.11.28-2029.11.27);若许可商标续展注册的,则自动延至续展注册后的有效期届满之日。
(2)共同投资
①2019年8月7日,本公司、新能企管公司和浙江制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组建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认缴出资3,900.00万元,占比
4.875%,新能企管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比0.125%。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29,568,122.12元,新能企管公司已实缴资本金100万元。
②2019年8月28日,新能企管公司和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浙江浙晶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7.60万元,占比0.01%;主要经营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截至2022年6月30日,新能企管公司已实缴资本金59,708.53元。
③2020年1月2日,本公司、新能企管公司和上饶市创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制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杭州昊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认缴出资1,025.00万元,占比4.5556%;新能企管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比0.4444%。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和新能企管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④2021年3月11日,本公司、新能企管公司、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认缴出资6,850万元,占比4.928%;新能企管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比0.072%。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67,189,059.54元,新能企管公司已实缴资本金100万元。
⑤2020年2月13日,新能企管公司和杭州昊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杭州昊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1年2月26日注销,截至注销时,新能企管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⑥2021年7月12日,本公司、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原立业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和太原环投能源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忻州浙新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比30%;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5.00万元,占比25%。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⑦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51,000.00万元,占比51%;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000.00万元,占比49%,注册资本金按照投资进度逐步到位。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18,239.68万元。
⑧2021年8月3日,本公司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浙江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认缴出资20,400.00万元,占比51%;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9,600.00万元,占比49%。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⑨2021年8月16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共同收购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龙”)100%股权,其中绿能电力受让25%股权,浙能电力受让75%股权,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后适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增资。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收益法评估作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5月31日),新华龙股权评估价值确认为人民币 8,013.20万元,故绿能电力受让价格为2,003.30万元,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实缴1,000.00万元。股权转让及实缴出资完成后,绿能电力和浙能电力拟将新华龙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新增注册资本1.50亿元,由绿能电力和浙能电力按出资比例增资,其中绿能电力新增注册资本3,750.00万元,浙能电力新增注册资本11,250.00万元。2022年4月13日,绿能电力和浙能电力拟将新华龙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加至4.68 亿元,其中绿能电力认缴 1.17 亿元,浙能电力认缴 3.51 亿元,后续具体实缴出资按张北综合能源项目资金需求结合增资情况分批到位。截至2022年6月30日,绿能电力累计实缴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⑩2021年10月1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绿能电力认缴出资7,650.00万元,占比51%;浙能电力认缴出资7,350.00万元,占比49%。截至2022年6月30日,绿能电力累计实缴注册资本1,601.40万元。?2021年11月18日,本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和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临海设立合资公司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认缴出资46,640.00万元,占比55%;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1,200.00万元,占比25%。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1,000.00万元。
?2022年2月10日,本公司拟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专项基金“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0万元,并以此作为投资主体参与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3,000.00万元。
?2018年10月30日,本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按初步投资总额约定为14.20亿元,双方各出资7.10亿元,根据项目投资发展需要逐步出资到位。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缴64,50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实缴64,500.00万元。
?2022年6月27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山居”)、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共同设立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安抽蓄”),其中绿能电力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6.63亿元,占股 51%。截至2022年6月30日,绿能电力尚未实缴出资。
?2022年6月29日,本公司与拟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环保”)、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燃气”)、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研究院”)共同组建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2.1 亿元,占股 10.5%。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承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2022.6.30 | 2021.12.31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3,944,101,945.89 | 139,687,465.8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子公司为本公司贷款提供保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担保余额 | 期限 |
中卫正泰公司 | 固定资产抵押 | 82,500,000.00 | 2018.12.24-2029.3.2 |
中卫正泰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82,500,000.00 | 2018.12.24-2029.3.2 |
中卫清银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40,250,000.00 | 2018.12.24-2030.8.27 |
中卫清银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80,500,000.00 | 2018.12.24-2030.8.27 |
民勤正泰公司 | 固定资产抵押 | 164,000,000.00 | 2018.11.20-2027.5.20 |
民勤正泰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164,000,000.00 | 2018.11.20-2027.5.20 |
敦煌正泰公司 | 固定资产抵押 | 359,000,000.00 | 2018.12.24-2031.4.16 |
敦煌正泰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359,000,000.00 | 2018.12.24-2031.4.16 |
高台光伏公司 | 固定资产抵押 | 200,000,000.00 | 2018.12.28-2025.10.28 |
高台光伏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200,000,000.00 | 2018.12.28-2025.10.28 |
瓜州光伏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95,000,000.00 | 2018.12.24-2030.10.21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租赁作为承租人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和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当期计入费用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短期租赁 | 599,293.34 | 744,738.69 |
低价值租赁 | 159,707.18 | 9,523.82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40,121.94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787,465.67 | 85,766,753.62 |
合计 | 4,546,466.19 | 86,561,138.07 |
说明: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通常是20年,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合同多数包含续租选择权条款。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26,941,969.84 |
1至2年 | 5,251,646.78 |
2至3年 | 1,956,174.84 |
3至4年 | 283,356.27 |
合计 | 34,433,147.7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433,147.73 | 100.00 | 661,898.60 | 1.92 | 33,771,249.13 | 23,778,855.65 | 100.00 | 491,005.54 | 2.06 | 23,287,850.11 |
其中: | ||||||||||
组合1 | 468,555.94 | 1.36 | 2,342.78 | 0.50 | 466,213.16 | 577,934.40 | 2.43 | 2,889.67 | 0.50 | 575,044.73 |
组合2 | 6,817,179.84 | 19.80 | 633,751.25 | 9.30 | 6,183,428.59 | 5,808,644.34 | 24.43 | 460,979.34 | 7.94 | 5,347,665.00 |
组合4 | 27,147,411.95 | 78.84 | 25,804.57 | 0.10 | 27,121,607.38 | 17,392,276.91 | 73.14 | 27,136.53 | 0.16 | 17,365,140.38 |
合计 | 34,433,147.73 | 100.00 | 661,898.60 | 1.92 | 33,771,249.13 | 23,778,855.65 | 100.00 | 491,005.54 | 2.06 | 23,287,850.1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468,555.94 | 2,342.78 | 0.50 |
组合2 | 6,817,179.84 | 633,751.25 | 9.30 |
组合4 | 27,147,411.95 | 25,804.57 | 0.10 |
合计 | 34,433,147.73 | 661,898.60 | 1.9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491,005.54 | 170,893.06 | -- | -- | -- | 661,898.6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7,285,735.78 | 21.16 | 636,094.03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575,127.84 | 16.19 | -- |
东台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711,411.76 | 10.78 | -- |
浙江浙能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00,000.00 | 6.10 | --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374,107.68 | 3.99 | 6,870.54 |
合计 | 20,046,383.06 | 58.22 | 642,964.5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210,850,068.87 | 206,549,198.07 |
其他应收款 | 7,808,610.64 | 1,417,691.58 |
合计 | 218,658,679.51 | 207,966,889.6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环亚松阳公司 | 4,776,000.00 | 10,776,000.00 |
长兴新能源公司 | 43,000,000.00 | 43,000,000.00 |
衢州力诺公司 | 5,600,000.00 | 5,600,000.00 |
永修浙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中卫正泰公司 | 3,825,000.00 | 3,825,000.00 |
中卫清银公司 | 7,650,000.00 | 7,650,000.00 |
金昌帷盛公司 | 918,000.00 | 918,000.00 |
永昌正泰公司 | 41,310,000.00 | 41,310,000.00 |
民勤正泰公司 | 3,825,000.00 | 3,825,000.00 |
高台正泰公司 | 14,280,000.00 | 14,280,000.00 |
敦煌天润公司 | 3,621,000.00 | 3,621,000.00 |
瓜州光源公司 | 2,805,000.00 | 2,805,000.00 |
金昌清能公司 | 17,646,000.00 | 17,646,000.00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3,340,000.00 | 3,340,000.00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8,707,100.70 | 38,707,100.70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246,097.37 | 8,246,097.37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0,300,870.80 | -- |
合计 | 210,850,068.87 | 206,549,198.07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长兴新能源公司 | 43,000,000.00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永昌正泰公司 | 41,310,000.00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8,707,100.70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金昌清能公司 | 17,646,000.00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高台正泰公司 | 14,280,000.00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246,097.37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合计 | 163,189,198.07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8,177,852.88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41,360,000.00 |
合计 | 49,537,852.88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往来款 | 42,153,008.03 | 45,565,554.42 |
保证金和押金 | 6,150,000.00 | 10,000.00 |
备用金和其他 | 1,234,844.85 | 2,775.96 |
合计 | 49,537,852.88 | 45,578,330.38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638.80 | -- | 44,160,000.00 | 44,160,638.80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68,603.44 | -- | -- | 368,603.44 |
本期转回 | -- | -- | 2,800,000.00 | 2,800,000.00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369,242.24 | -- | 41,360,000.00 | 41,729,242.2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挂账未收回的东阳市南江水库管理局 2,800,000.00 元在本期收回,本期转回坏账准备2,800,000.00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44,160,638.80 | 368,603.44 | 2,800,000.00 | -- | -- | 41,729,242.2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东阳市南江水库管理局 | 2,800,000.00 | 现金收回 |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 | 资金往来款 | 41,360,000.00 | 3年以上 | 83.49 | 41,360,000.00 |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和押金 | 5,000,000.00 | 1年以内 | 10.09 | 250,000.00 |
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和押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2.02 | 50,000.00 |
高台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款 | 242,350.00 | 1年以内 | 0.49 | -- |
陈月平 | 备用金和其他 | 200,000.00 | 1年以内 | 0.40 | 10,000.00 |
柴剑鸿 | 备用金和其他 | 200,000.00 | 1年以内 | 0.40 | 10,000.00 |
合计 | 48,002,350.00 | 96.89 | 41,680,000.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064,200,831.45 | -- | 8,064,200,831.45 | 5,701,142,002.27 | -- | 5,701,142,002.27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611,403,755.13 | -- | 2,611,403,755.13 | 2,629,085,480.80 | -- | 2,629,085,480.80 |
合计 | 10,675,604,586.58 | -- | 10,675,604,586.58 | 8,330,227,483.07 | -- | 8,330,227,483.0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龙川公司 | 40,800,000.00 | -- | -- | 40,800,000.00 | -- | -- |
松阳谢村源公司 | 70,146,238.19 | -- | -- | 70,146,238.19 | -- | -- |
华光潭公司 | 171,381,898.71 | -- | -- | 171,381,898.71 | -- | -- |
北海公司 | 1,184,400,065.87 | -- | -- | 1,184,400,065.87 | -- | -- |
松阳安民公司 | 22,519,224.86 | -- | -- | 22,519,224.86 | -- | -- |
景宁大洋公司 | 44,168,189.49 | -- | -- | 44,168,189.49 | -- | -- |
龙泉岩樟溪公司 | 65,110,800.00 | -- | -- | 65,110,800.00 | -- | -- |
嘉兴风电公司 | 1,365,000,000.00 | 50,000,000.00 | -- | 1,415,000,000.00 | -- | -- |
松阳浙源公司 | 24,531,000.00 | -- | -- | 24,531,000.00 | -- | -- |
宁波江北公司 | 40,000,000.00 | -- | -- | 40,000,000.00 | -- | -- |
舟山浙源公司 | 11,220,000.00 | -- | -- | 11,220,000.00 | -- | -- |
宁波杭州湾公司 | 10,300,000.00 | -- | -- | 10,300,000.00 | -- | -- |
江苏双创公司 | 489,583,380.20 | -- | -- | 489,583,380.20 | -- | -- |
青海浙能公司 | 106,299,900.00 | -- | 106,299,900.00 | -- | -- | -- |
新能企管公司 |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
五家渠新能公司 | 130,000,000.00 | 44,100,000.00 | -- | 174,100,000.00 | -- | -- |
宁夏新能源公司 | 253,000,000.00 | -- | -- | 253,000,000.00 | -- | -- |
聚和新能源 | 17,270,000.00 | -- | -- | 17,270,000.00 | -- | -- |
氢能技术公司 | 11,700,000.00 | -- | -- | 11,700,000.00 | -- | -- |
五家渠光伏公司 | 40,000,000.00 | -- | -- | 40,000,000.00 | -- | -- |
清能发展公司 | 1,259,081,304.95 | -- | -- | 1,259,081,304.95 | -- | -- |
丹阳光煦公司 | 66,830,000.00 | -- | -- | 66,830,000.00 | -- | -- |
武强特百乐公司 | 27,000,000.00 | -- | -- | 27,000,000.00 | -- | -- |
浙江绿能电力公司 | 40,800,000.00 | 141,596,800.00 | -- | 182,396,800.00 | -- | -- |
四川沙湾公司 | 175,000,000.00 | 875,000,000.00 | -- | 1,050,000,000.00 | -- | -- |
四川长柏公司 | 25,000,000.00 | 125,000,000.00 | 150,000,000.00 | -- | -- | |
青海青发公司 | -- | 565,924,539.77 | -- | 565,924,539.77 | -- | -- |
浙能临海海上公司 | --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 |
亚洲新能公司 | -- | 65,869,279.83 | -- | 65,869,279.83 | -- | -- |
远景绥滨公司 | -- | 579,748,109.58 | -- | 579,748,109.58 | -- | -- |
建德浙光公司 | -- | 12,120,000.00 | -- | 12,120,000.00 | -- | -- |
合计 | 5,701,142,002.27 | 2,469,358,729.18 | 106,299,900.00 | 8,064,200,831.45 | --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645,000,000.00 | -- | -- | 27,806,406.57 | -- | -- | -- | -- | -38,245.43 | 672,768,161.14 | -- |
小计 | 645,000,000.00 | -- | -- | 27,806,406.57 | -- | -- | -- | -- | -38,245.43 | 672,768,161.14 | -- |
二、联营企业 | |||||||||||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38,595,191.86 | -- | -- | 5,158,581.74 | -- | -- | -1,775,000.00 | -- | -- | 41,978,773.60 | -- |
金华市沙畈二级电站有限公司 | 8,783,428.15 | -- | -- | 600,736.79 | -- | -- | -- | -- | -- | 9,384,164.94 | -- |
泰顺仙居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17,929,004.11 | -- | -- | 3,882,231.45 | -- | -- | -- | -- | -- | 21,811,235.56 | --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50,344,826.37 | -- | -- | 5,755,203.79 | -- | -- | -- | -- | -- | 56,100,030.16 | -- |
云和县石塘水电站 | 24,209,519.01 | -- | -- | 5,873,697.84 | -- | -- | -- | -- | -- | 30,083,216.85 | --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32,779,601.30 | -- | -- | 17,361,086.21 | -- | -- | -- | -- | -- | 250,140,687.51 | --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833,197,998.11 | -- | -140,586,024.95 | -12,310,972.74 | 1,840,893.24 | -29,013,744.74 | -10,300,870.80 | -- | -- | 642,827,278.12 | -- |
浙江景宁惠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3,218,222.38 | -- | -- | 2,130,908.11 | -- | -- | -1,847,973.41 | -- | -- | 13,501,157.08 | -- |
瑞安市高湖水电有限公司 | 1,132,044.64 | -- | -- | 162,732.54 | -- | -- | -- | -- | -- | 1,294,777.18 | --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65,108,774.53 | -- | -- | 11,657,471.64 | -- | -- | -- | -- | -- | 276,766,246.17 | -- |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79,141.57 | -- | -- | 134,076.62 | -- | -- | -- | -- | -- | 1,113,218.19 | --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201,918,861.88 | -- | -- | 27,544,348.17 | -- | -- | -- | -- | -- | 229,463,210.05 | -- |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9,400,466.73 | -- | -- | 32,713.51 | -- | -- | -- | -- | -- | 29,433,180.24 | -- |
浙江衢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38,720,000.00 | -- | -- | -- | -- | -- | -- | -- | -- | 38,720,000.00 | -- |
杭州武强水电实业有限公司 | 11,166,361.92 | -- | -- | 74,332.68 | -- | -- | -1,435,000.00 | -- | -- | 9,805,694.60 | --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9,779,609.75 | -- | -- | 2,256,657.51 | -- | -- | -- | -- | -- | 52,036,267.26 | --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47,822,428.49 | -- | -- | 7,354,027.99 | -- | -- | -- | -- | -- | 155,176,456.48 | -- |
浙江泰顺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9,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19,000,000.00 | -- |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 | 6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60,000,000.00 | -- |
小计 | 1,984,085,480.80 | 60,000,000.00 | -140,586,024 | 77,667,833.85 | 1,840,893.24 | -29,013,744. | -15,358,844.21 | -- | -- | 1,938,635,593.99 | -- |
.95 | 74 | ||||||||||
合计 | 2,629,085,480.80 | 60,000,000.00 | -140,586,024.95 | 105,474,240.42 | 1,840,893.24 | -29,013,744.74 | -15,358,844.21 | -- | -38,245.43 | 2,611,403,755.1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598,458.06 | 2,508,066.10 | 4,790,887.67 | 2,618,989.08 |
其他业务 | 21,516,029.26 | 9,869,383.44 | 25,332,575.03 | 12,471,282.59 |
合计 | 25,114,487.32 | 12,377,449.54 | 30,123,462.70 | 15,090,271.6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收入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水电业务 | 3,598,458.06 | 3,598,458.0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地区 | 3,598,458.06 | 3,598,458.06 |
合计 | 3,598,458.06 | 3,598,458.06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638,413.30 | 29,576,809.91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7,656,235.25 | 102,070,958.0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34,994,741.94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股利 | 3,864,466.24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44,440,230.92 | 39,545,374.34 |
合计 | 435,594,087.65 | 171,193,142.3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238.5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25,818.2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705,146.43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598,120.9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800,00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3,507,554.5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4,266.95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79,267,262.0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284,235.6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80,585.8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52,953.42 | |
合计 | 200,256,104.09 |
说明:
2022年1-6月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中8,309,893.23元系被投资企业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对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974,342.40元系洞头分公司2016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对该期的影响。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39 | 0.33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97 | 0.24 | --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吴荣辉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