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增加注册资本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2022年6月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55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20元/股,并于2022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02,000,000股增加至207,560,000股。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2,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07,560,00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事实,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 | 新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56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2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756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