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或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田俊
黄松
龙超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