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户,股份数量为1,5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0000%,限售期为24个月。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1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4号)同意注册,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德鑫泰”)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并于2020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7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股份数量为1,5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000%。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深圳南通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南通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0000%,深圳南通博在公司上市前承诺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自盛德鑫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自愿延长锁定承诺
“自愿将所持有的盛德鑫泰首次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0万股自2021年8月31日限售期满之日起延长锁定期12个月。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所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如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 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经公司核查以及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1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000%。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限售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1 | 首发前限售股 | 1,500,000 | 1.5000% | 1,500,000 | 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 | 占比 | 增加 | 减少 | 股份数量 | 占比 |
一、有限售流通股
一、有限售流通股 | 75,000,000 | 75.0000% | - | 1,500,000 | 73,500,000 | 73.5000% |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 | 0 | 0 | - | - | 0 | 0 |
首发前限售股
首发前限售股 | 75,000,000 | 75.0000% | - | 1,500,000 | 73,500,000 | 73.5000% |
二、无限售流通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 25,000,000 | 25.0000% | 1,500,000 | - | 26,500,000 | 26.5000% |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 100,000,000 | 100.0000% | - | - | 100,000,000 | 100.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盛德鑫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