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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了解,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已制订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风险;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其他非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詹伟哉梁 融孙进山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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