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111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26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8%。
公告编号:2022-11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7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确定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
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发行底价,具体如下:
序号 | 调整前 | 调整后 |
1 |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22.00元/股。 |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15.00元/股。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告编号:2022-1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26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 | 2,871,300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青、纪宇轩
(三)结论性意见
公告编号:2022-111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