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66 公司简称:吉贝尔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耿仲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朱智磊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86,941,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4,865,98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三)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 | 指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天投资 | 指 | 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汇瑞投资 | 指 | 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 |
汇吉科技 | 指 | 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临床研究、临床试验 | 指 | 药品研发的一个阶段,包括Ⅰ、Ⅱ、Ⅲ、Ⅳ期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 |
临床前研究 | 指 | 药物进入临床研究之前所进行的,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 |
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医保、医疗保险 | 指 |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2021)》 | 指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 |
药物半衰期/半衰期 | 指 | 药物半衰期一般可称作生物半效期或者是生物半衰期,也可以简写为“t1/2”,指的是血液中药物浓度或者是体内药物量减低到二分之一所花费的时间。 |
原料药 | 指 | 用于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是制剂中的有效成份,由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的各种用来作为药用的粉末、结晶、浸膏等,但病人无法直接服用的物质。 |
放射治疗 | 指 | 利用放射线治疗肿瘤的一种局部治疗方法。 |
化学治疗 | 指 | 通过使用化学治疗药物杀灭癌细胞达到治疗目的。 |
药代动力学 | 指 | 药物代谢动力学主要研究机体对药物的处置的动态变化。包括药物在机体内的吸收、分布、生化转换(或称代谢)及排泄的过程,特别是血药浓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药物的代谢与人的年龄、性别、个体差异和遗传因素等有关。 |
白细胞 | 指 | 白细胞(英文名:leukocyte,white blood cell,简称:WBC)是一类无色、球形、有核的血细胞。正常成人白细胞总数为(4.0~10.0)x109/L,可因每日不同时间和机体不同的功能状态而在一定范围内变化;白细胞根据其形态、功 |
能和来源部位分为:粒细胞、单核细胞和淋巴细胞,其中粒细胞又可分为中性粒细胞、嗜酸粒细胞和嗜碱粒细胞三种;白细胞是人体与疾病斗争的“卫士”。 | ||
粒细胞 | 指 | 白细胞根据形态差异分为颗粒和无颗粒两大类,颗粒白细胞(粒细胞)中含有特殊染色颗粒,用瑞氏染料染色可分辨出三种颗粒白细胞,即中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绝大部分的粒细胞是中性粒细胞;中性粒细胞具有变形运动和吞噬活动的能力,是机体对抗入侵病菌,特别是急性化脓性细菌的最重要的防卫系统。 |
脂质体 | 指 | 药物包封于类脂质双分子层内而形成的微型囊泡,直径为亚微米或纳米级别,在体内可以生物降解,无免疫原性。 |
白细胞减少症 | 指 | 白细胞减少症为常见血液病,指成人外周血白细胞绝对计数持续低于4×109/L。当成人外周血粒细胞绝对计数低于2×109/L时,称为粒细胞减少症;低于0.5×109/L时,称为粒细胞缺乏症。 |
钙通道阻滞剂 | 指 | 钙通道阻滞剂(calcium channel blockers,CCB)又称钙拮抗药(calcium antagonists),是一类能选择性地阻滞钙离子Ca2+经电压依赖钙通道流入细胞内,降低细胞内Ca2+浓度的药物。 |
β受体阻滞剂 | 指 | Beta-Blockers(BB),能选择性地与β肾上腺素受体结合、从而拮抗神经递质和儿茶酚胺对β受体的激动作用的一种药物类型。 |
氘代率 | 指 | 化合物中代谢点的氢被氘替换的比例。以目标分子量所得色谱峰的峰面积占目标分子量所得色谱峰的峰面积与氘代位置零氘代分子量所得色谱峰的峰面积之和的比例表示。 |
AUC | 指 | 血药浓度曲线对时间轴所包围的面积,是评价药物在体内吸收程度的参数。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数值一般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吉贝尔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Jibeier Pharmaceutical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ibeier Pharmaceutic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耿仲毅 |
公司注册地址 | 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2000 |
公司网址 | https://www.jbepharm.com/ |
电子信箱 | ir@jbepharm.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网址及投资者关系电子信箱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翟建中 | 成祥东 |
联系地址 | 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 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
电话 | 0511-88898101-8081 | 0511-88898101-8081 |
传真 | 0511-88889488 | 0511-88889488 |
电子信箱 | ir@jbepharm.com | ir@jbepharm.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公司证券投资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吉贝尔 | 688566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57,211,150.88 | 250,803,104.55 | 2.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111,630.84 | 55,649,582.17 | -24.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0,866,460.74 | 47,368,235.14 | -34.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17,847.68 | 55,756,491.97 | 18.7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10,104,975.76 | 1,601,985,101.69 | 0.51 |
总资产 | 1,838,075,765.52 | 1,818,686,866.85 | 1.0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30 | -2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30 | -2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25 | -32.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9 | 3.48 | 减少0.8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0 | 2.97 | 减少1.0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35 | 6.77 | 增加4.5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药研发投入加大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计提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98,136.32 | 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989,934.25 | 七、6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2,817.55 | 七、74,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88,732.9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50.00 | |
合计 | 11,245,170.10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隶属于“C 制造业”中的“医药制造业(C27)”。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人们的保健意识逐渐提升,医疗保健需求持续增长,医药市场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202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已达到12,988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17,114亿美元,2020年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7%。预计到203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1,059亿美元,2025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2%。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在市场驱动力的高速增长下,中国医药市场增速超过全球医药市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预测,2020年至2025年,中国医药市场年复合年增长率将达到9.6%,至2030年,中国医药市场将达到29,911亿元人民币。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随着新一轮技术变革、跨界融合加快、医药工业战略地位提升、产业链重塑、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以及居民健康消费升级和建设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共同作用下,2021年按可比口径统计,国内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取得新突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9,288.5亿元,同比增长20.1%;利润总额6,271.4亿元,同比增长77.9%,医药制造行业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趋势。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和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以及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居民健康消费升级等多重因素推动下,未来医药行业有望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而另一方面,医药行业的行业壁垒较高,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资大、难度高的特点,尤其是创新药研发行业,通常需要长时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积淀,对企业技术、资金、人才均有很高的要求,需要整合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技能,对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要求较高,具有很高的行业壁垒。
(二)主营业务情况
1、主要在产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在产产品包含片剂、胶囊剂和滴眼剂三种剂型。
(1)片剂
报告期内,公司片剂产品主要为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细辛脑片。
①利可君片
利可君片是一种具有升白功效的化学药品制剂,对白细胞有促进增生的作用,可广泛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等,特别是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具有显著疗效。产品为半胱氨酸衍生物,具有独特的分子结构,服用后能被肠道迅速吸收,体内代谢产物为氨基酸类,具有稳定升高白细胞的作用,不良反应十分罕见,适合长期服用。目前该产品已单独或联合其他药物用于临床上白细胞减少症的治疗,具有良好的疗效。
2022年,受国家卫健委委托,由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及多位国内权威肿瘤疾病专家精心策划并编著的《临床路径释义·肿瘤疾病分册》(2022版)已正式出版,利可君片被该书收录并推荐用药,充分体现了该药品在临床治疗中得到的广泛认可。相关研究表明,利可君片对预防及治疗恶性肿瘤患者在放疗、化疗发生的骨髓抑制现象具有显著效果。
作为国内主流的升白药口服制剂,利可君片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2021)》等,其使用范围广泛,目前已在国内数千家医院实现销售,基本覆盖国内三甲医院。公司利可君片在升白市场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利可君原料药合成、分离、提纯难度大,质量控制技术门槛高,公司对其检测方法学进行系统研究,将工艺优化、质量提升、方法学研究等综合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授权(专利号:ZL200510041037.X),该专利对产品形成了多层次技术壁垒和保护。公司目前仍是国内外独家生产利可君原料药的企业,是国内外唯一有能力生产利可君片的企业,也是利可君片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
②尼群洛尔片
尼群洛尔片是国内首个一类复方抗高血压新药,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更适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合并心率加快患者。尼群洛尔片是公司首创的由低剂量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和β受体阻滞剂组成的复方制剂,钙通道阻滞剂具有的扩张血管和轻度增加心率的作用,恰好抵消β受体阻滞剂的收缩血管及减慢心率的作用。尼群洛尔片及其制备方法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其中专利“复方抗高血压制剂”(专利号:201310152399.0)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尼群洛尔片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2021)》,同时被《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8年修订版)》和《基层心血管病综合管理实践指南2020》列为推荐用药,也是国家卫计委和中国医师协会牵头修订的《高血压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的推荐国产创新药。
公司是尼群洛尔片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和独家生产企业,市场上不存在尼群洛尔片的仿制药。
③醋氯芬酸肠溶片
醋氯芬酸肠溶片主要用于治疗由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并能够有效缓解术后疼痛。该药品为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主要是通过抑制环加氧酶活性,从而使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该药品属于肠溶片,可减少药物对胃粘膜的刺激,口服吸收迅速且完全,生物利用度几乎达到100%,具有良好的临床效果。该药品获得国家化药二类新药证书,是国家重点新产品,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2021)》。
④细辛脑片
细辛脑片主要用于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细辛脑片能对抗组胺、乙酰胆碱,缓解支气管痉挛,起到平喘作用,对咳嗽中枢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同时本药品可引起分泌物增加,使浓痰变稀,降低痰液粘滞,易于咳出,具有类似氨茶碱松弛支气管平滑肌作用。此外,本药品还具有起效快、作用时间长的特点。
(2)胶囊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胶囊剂产品为玉屏风胶囊及益肝灵胶囊。
①玉屏风胶囊
玉屏风胶囊主要功效为益气,固表,止汗。用于表虚不固,自汗恶风,面色?白,或体虚易感风邪者。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添加任何辅料,干法制粒直接灌装成胶囊剂,与其他剂型相比稳定性好且便于携带和服用。玉屏风胶囊是公司独家产品,为中药四类新药,江苏省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产品,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2021)》,并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②益肝灵胶囊
益肝灵胶囊为保肝药,主要成分为水飞蓟素,具有改善肝功能、保护肝细胞膜的作用,可用于急慢性肝炎和迁延性肝炎,且副作用较小。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当机体免疫力下降时造成的肝组织损害具有预防作用。该产品辅料中使用的大豆磷脂对水飞蓟素保护肝细胞有协同作用,同时大豆磷脂具有抗氧化作用,对肝肿瘤的形成有一定的预防作用。该药品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2021)》。
(3)滴眼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滴眼剂产品包括加替沙星滴眼液和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①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主要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急性细菌性结膜炎。该产品抗菌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拓扑异构酶Ⅳ,从而抑制细菌DNA复制、转录和修复过程。本药品是国家化药二类新药,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2021)》。
②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主要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泪囊炎、角膜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该产品抗菌谱较广,适用于多种病菌感染;通过添加玻璃酸钠,药物黏度得到有效提高,延长了滴眼液在眼中的停留时间,并阻止滴眼液通过鼻泪管流向口腔,提升产品疗效,增加舒适度。
2、主要在研产品
公司坚持“以患者需求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新药研发理念,构建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研发技术平台,开启了一系列创新性药物的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研产品如下:
(1)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及其制剂的研究开发
公司在研抗抑郁一类新药JJH201501是一种新型的多受体作用机制的抗抑郁药,具有明显的抗抑郁作用,并且具有明显改善学习记忆的作用。I期临床研究表明,JJH201501可明显延长药物在人体内的半衰期,延长药物体内滞留时间,提高药物在
体内的血药浓度以及AUC,减慢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速度,有望成为新型抗抑郁症药物。JJH201501已完成I期临床研究,正处于IIb临床试验阶段,截止目前,已有多家临床中心启动,正在有序开展受试者入组工作。
(2)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药及其纳米制剂的研究开发公司和上海交通大学颜德岳院士及其团队对多西他赛进行结构改造,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得到全新化合物JJH201601,利用脂质体技术将其开发为脂质体制剂,并按照新药相关研究要求完成了临床前药效、药理、毒理等研究,目前正在准备提交临床申请。
(3)抗胃酸新药JJH201701原料药及其制剂的研究开发
抗胃酸新药JJH201701是一种新型钾离子竞争性酸阻滞剂(potassium-competitive acid blocker,P-CAB),药物起效迅速,且半衰期长,抑酸作用显著。JJH201701是公司在沃诺拉赞的基础上,采用结构修饰改造,开发出的全新化合物,一方面增大了药物活性,另一方面解决药物的不良代谢问题,通过初步药效和药代研究表明,JJH201701对大鼠基础胃酸的分泌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目前,已确定合成路线,并合成了符合要求的样品,正在按照申报要求有序开展临床前药学研究和药理毒理研究。
(4)治疗胆囊炎胆结石药物JJH201801原料及制剂的研究开发
牛磺熊去氧胆酸(tauroursodeoxycholic acid)临床主要用于治疗胆囊胆固醇结石、原发硬化性胆管炎、原发胆汁性肝硬化和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等。公司利用氘代技术,对牛磺熊去氧胆酸进行结构改造,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筛选出目标化合物JJH201801,该化合物在血液中稳定,对正常细胞的毒性明显降低。目前,正在进行合成路线及工艺优化。
(5)治疗干眼症药物——立他司特(Lifitegrast)衍生物原料及滴眼液的研究开发
公司采用结构修饰改造,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开发出新型立他司特衍生物,该化合物的发明专利申请已在国内获得授权(专利号:ZL201710017151.1),与阳性对照药物相比,可显示有利的物理性质(在角膜和结膜组织中的药物浓度明显提高)和具有更有效的治疗干眼病的作用。
药学研究方面,原料已完成初步小试合成工艺研究,并制得符合要求的小试样品,正在进行合成路线及工艺优化和质量研究。药理研究方面,完成初步的药效和
药代研究,药代研究结果表明在角膜和结膜组织中立他司特衍生物比立他司特的浓度明显提高,药效研究结果表明立他司特衍生物比立他司特具有更有效的治疗干眼病的作用。
(6)降糖药——桑叶提取物以及桑酮碱胶囊的研究开发
公司以桑叶中的总生物碱与总黄酮开发治疗Ⅱ型糖尿病的中药新药,通过多途径降低血糖,同时可以有效地预防并发症发生,并缓解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症状,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药学研究方面,公司已完成桑叶药材来源并鉴定,建立药材的质量标准,完成桑叶有效部位总黄酮和总生物碱提取工艺筛选和优化,并初步建立相应的质量标准,正在开展工艺放大研究、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制剂已完成处方工艺筛选,制定初步质量标准,正在进一步开展处方工艺优化和质量研究。
(7)减肥药——盐酸氯卡色林衍生物原料及制剂的研究开发
减肥新药lorcaserin(盐酸氯卡色林)于2012年6月27日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正式批准上市,该药获准用于成人体质指数≥27的肥胖或超重者,并且患者至少有一项与体重相关的疾病(如高血压、2型糖尿病或高脂血症)。公司采用结构修饰改造,开发出新型盐酸氯卡色林衍生物,该化合物与阳性对照药物相比,一方面增大药物活性,另一方面解决药物的不良代谢问题,进一步减少用药过程中的毒副作用。目前正在进行合成路线及工艺优化研究。
(8)麻醉镇痛药——JBE-01原料及制剂的研究开发
麻醉镇痛药JBE-01,是依托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开发的二类新药。术后疼痛是手术之后立即产生的疼痛,一般术后三天正是患者最疼痛难忍的阶段,本品普通注射液单次注射仅维持数小时镇痛效果,易造成患者顺应性不佳。JBE-01脂质体与普通注射液相比,能够在较长时间内维持有效血药浓度,从而维持长时间镇痛效果,且没有药物突释行为造成的不良反应。目前正在开展合成工艺研究和制剂处方工艺研究。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患者需求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新药研发理念,构建了完整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专业的研发技术团队,研究所下设合成室、制剂室、质
量室、综合业务室、综合管理办公室五大职能部门,全面涵盖新药从化合物筛选与成药性评价、合成工艺研究、制剂工艺研究、质量研究、临床前药理毒理研究、临床研究、药品注册以及工业化等模块。公司建立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以项目负责制为管理模式开发创新药物。在自身研发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及CRO公司等的技术合作,通过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采用技术开发合作的方式,完成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的转化,达到开发成本、效率的优化。
2、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供应。公司定期召开产销协调会,在产销协调会上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确定未来销量,并根据销量确定产成品数量,进而确定原辅材料的采购量。采购部门根据上述计划,结合库存量,保证生产所需并留有一定的安全库存,安排每个月的实际采购品种与采购量。
采购部门、生产部门、质量部门等协商筛选供应商,从选择供应商开始严格把关。公司在选定供应商前,公司质保部会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通过对物料风险分析,包括所生产的药品质量风险、物料用量以及物料对药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物料的安全等级,并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对物料执行不同的供应商评估和批准操作规程。如质量评估需采用现场质量审计方式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并对质量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行使否决权。
公司现场质量审计会核实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核实是否具备检验条件。对其人员机构、厂房设施和设备、物料管理、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设备、仪器、文件管理等进行检查,以全面评估其质量保证系统。
经过供应商审计后,选择实力雄厚、资质较好、具有持续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作为公司的长期供应商,并纳入《原辅包装材料定点单位》。公司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由质量控制部门进行质量检查,合格的材料直接进入仓库,对于不合格产品进行退货处理。
公司与供应商以原材料当期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采购价。公司已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物料供应商评估和批准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采取“按计划生产”的方式进行。营销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及过往经验预估市场需求量后通知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现有产品库存,制定相关医药产品的生产计划并交付所属生产车间。通常公司在保证库存安全的情况下,均会保持一定的产品库存量,确保产品能够充分满足医院及零售药店等药品销售终端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各生产车间接到部门生产计划后,立即组织相关生产人员安排产品生产。目前,公司所有在产剂型均已经通过GMP认证,严格按照GMP认证要求开展各类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公司质量控制部门将全程对生产进行监督、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生产结束后,质量控制部门将对药品质量进行进一步把控,确保流向市场的产品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4、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的药品除玉屏风胶囊外均为处方药,患者必须凭执业医师的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可见公司产品销售量直接取决于专家、医生等对公司药品疗效的认识,因此公司主要采用“学术推广+药品流通商”的销售模式。该模式主要由公司自建的学术推广团队对专家、医生等进行专业化的学术推广,使其全面了解和熟悉公司药品,从而产生使用需求,公司通过具备资质的药品流通商将产品销售至医院、药店等终端,并最终销售给患者。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情况
1、现有产品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利可君片适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具有稳定升高白细胞的作用,且安全性高。利可君片作为升白化药的代表性药品,对白细胞有促进增生作用,可广泛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特别是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具有显著疗效,应
用场景包括肿瘤科、内分泌科、传染科、精神科、血液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多个科室,市场份额在口服升白化药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
公司另一主要产品尼群洛尔片属于抗高血压类药物,是国内首个一类复方抗高血压新药,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更适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合并心率加快患者。与市场上其他抗高血压药品种相比,尼群洛尔片在降低血压的同时,又能降低心率,针对高血压合并心率加快患者具有明显的优势,临床不可替代。尼群洛尔片是公司目前主要推广的产品之一,公司正进一步加大市场推广力度,通过组建专门事业部,开展专题学术研讨会,病例收集等多种方式,加大学术推广力度,加快扩大尼群洛尔片销售规模,预计后续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增长。此外,公司现有产品还涉及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
2、在研产品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公司在研抗抑郁一类新药JJH201501是一种新型的多受体作用机制的抗抑郁药,具有明显的抗抑郁作用,并且具有明显改善学习记忆的作用,已完成I期临床研究,正处于IIb临床试验阶段,截止目前已有多家临床中心启动,正在有序开展受试者入组工作。 I期临床研究表明,JJH201501可明显延长药物在人体内的半衰期,延长药物体内滞留时间,提高药物在体内的血药浓度以及AUC,减慢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速度,有望成为新型抗抑郁症药物。
公司在研抗肿瘤新药JJH201601是公司依托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开发的一类抗肿瘤新药。公司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得到全新化合物JJH201601,利用脂质体技术将其开发为脂质体制剂,按照新药相关研究要求完成了临床前药效、药理、毒理等研究,目前正在准备提交临床申请。
此外,公司在研产品还涉及抗胃酸、治疗胆囊炎和胆结石、干眼症、肥胖症及麻醉镇痛等。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以创新药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持续地开发研究,形成了与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相关的核心技术,涵盖利
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醋氯芬酸肠溶片等目前主要产品,相关技术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以利可君的合成工艺及检测技术为例,其原料药合成、分离、提纯难度大,质量控制技术门槛高。公司对利可君原料药及制剂进行了系统性二次开发:对工艺进行了优化,使原料质量得以提升,并提高了技术壁垒,克服了原来利可君质量检测方法中含量测定方法的不足,准确性、灵敏度和可靠性都高于原方法,从而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形成了现行的利可君片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利可君系统性二次开发后原料含量提升至99%以上。
公司对检测方法学进行系统研究,将工艺优化、质量提升、方法学研究等综合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授权(专利号:ZL200510041037.X),该专利对产品形成多层次技术壁垒和保护,并确保利可君片产品质量和临床疗效。至今,公司仍是国内外独家生产利可君原料药的企业,是国内外唯一有能力生产利可君片的企业,也是利可君片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
(2)复方制剂研发技术
复方制剂的疗效优于单方剂型,且副作用相对较少,是临床上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公司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联合研制并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尼群洛尔片,是国家首个复方抗高血压一类新药,通过创新性地运用CCB和β受体阻滞剂的协同降压机制,消减不良反应、提升疗效,在长时间有效控制血压的同时,又能有效保护靶器官,近年来,在长城心脏病学大会暨亚洲心脏学会大会上,尼群洛尔片以“疗效确切,安全性高,血压心率双达标”等特性,成为高血压合并高心率患者治疗的有效方案,获得专家一致好评和推荐。一项对2997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临床研究表明,患者治疗后心率平均下降7次/分。不同访视结果显示,治疗一个月后,心率下降值趋于缓和稳定,尼群洛尔片尤其适用于高血压伴高心率患者,疗效显著,临床不可替代。
尼群洛尔片研发项目曾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复方抗高血压制剂(专利号:ZL201310152399.0)”被评为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公司是尼群洛尔片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和独家生产企业,市场上不存在尼群洛尔片的仿制药。尼群洛尔片研发相关技术曾申请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江苏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耿仲毅以尼群洛尔片研究成果为基础的
“心脑血管药效学平台技术体系构建及应用”项目获得了2019年上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尼群洛尔片的成功研发是我国制药企业在抗高血压复方制剂领域迈出的重要一步,扩大了适应范围和人群,减轻了药物的副作用,提高了患者的依从性。尼群洛尔片已被《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8年修订版)》和《基层心血管病综合管理实践指南2020》列为推荐用药,也是国家卫计委和中国医师协会牵头修订的《高血压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的推荐国产创新药。
(3)氘代药物研发技术
氘代药物是把药物分子上处于特定代谢部位的一个或多个碳氢键(C-H)用碳氘键(C-D)替代所获得的药物,从而延长药物半衰期、减少有毒代谢物的产生或药物间的相互作用,降低给药剂量、提高安全性以及获得更佳的疗效。
氘代药物在开发的过程中,主要难点表现在:
①氘代位点的确定
氘代改构主要适合具有严苛构效关系的药物,即其特定位点上空间位阻或电负性等的改变会显著影响其代谢速度。选择适合氘代改构的原研药物及位点时,需要全面了解氘代改构前药物的代谢过程。
②合成难度较大
氘代起始原料来源受限,增加了合成路线的开发难度。在进行氘代药物合成设计时,常规化学基团引入的方式可能不适用,导致合成路线选择性较少,分离提纯难度较大。为了避免脱氘现象导致的氘代率降低,反应条件通常比较苛刻或繁琐。
③临床优势明显
氘代药物要有足够的同位素效应,才能产生有意义的药动学影响,才能临床表现明显优势。但也不是所有的药物都适合开发成氘代药物。
④质量要求高
氘代药物对质量的要求较高,除常规药物质量指标外,还有一个较难达到的氘代率指标。
2017年4月上市的氘代丁苯那嗪是全球首个获批上市的氘代药物,并于2020年5月18日在中国获批上市,用于治疗与亨廷顿病(HD)有关的舞蹈病及成人迟发性运动障碍(TD),是中国首个获批上市的氘代药物。中国目前有1个自主研发的氘代药物获批上市,为苏州泽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治疗肝癌的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
其他各制药公司对于氘代药物的研究均处于临床前或临床试验阶段。公司的氘代药物研发技术成熟,长期致力于创新药的研究,形成了较强的从化合物筛选、合成工艺和制剂工艺研究、质量标准研究、中试放大到规模化生产的创新能力。公司拥有先进的药物分子筛选技术,具有先进的氘代药物合成技术,生产成本可控,并满足氘代率的要求。公司氘代平台创新出的目标化合物大多数能有效延长药物半衰期,提高血药浓度和减缓药物代谢的速度,以达到降低给药剂量、提高安全性,获得更佳的疗效。公司氘代平台药物临床适应症覆盖范围较广,目前在氘代研发技术平台开发出了抗抑郁新药JJH201501、抗胃酸新药JJH201701、治疗胆囊炎胆结石新药JJH201801等多个氘代化合物,其中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获得临床批件,现已完成I期临床研究,正处于IIb临床试验阶段,截止目前已有多家临床中心启动,正在有序开展受试者入组工作。。
抗抑郁新药JJH201501 Ⅰ期临床试验中,和对照药物的单次给药PK结果显示,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在t1/2、Cmax、AUC以及主要代谢物的AUC等PK参数上均比对照药物表现出明显的优势。单次给药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可明显延长药物在人体内的半衰期,延长药物体内滞留时间,提高药物在体内的血药浓度以及AUC,减慢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速度,药物与主要代谢产物的体内AUC比值远高于阳性对照药物。
(4)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
脂质体是将药物包封于类脂质双分子层内而形成的微型囊泡,直径为亚微米或纳米级别,在体内可以生物降解,无免疫原性。脂质体进入人体后可以改变被包封药物的体内分布,使药物主要分布在肝脾肺和淋巴等组织器官中,因而有一定的器官靶向性。
公司脂质体技术研发平台水平先进。主要体现在:产品生产周期短、工艺稳定、操作简便等方面,适合工业化生产。此外,公司研发的脂质体包封率和成品率较高,具有粒度分布均一、泄漏率低、制剂质量可控以及稳定性高等特点。
公司和上海交通大学颜德岳院士及其团队对多西他赛进行结构改造,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得到全新化合物JJH201601,利用脂质体技术将其开发为脂质体制剂,并按照新药相关研究要求完成了临床前药效、药理、毒理等研究,目前正在准备提交临床申请。
同时,公司依托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平台,正在开发国家化药二类麻醉镇痛新药JBE-01脂质体制剂,与普通注射液相比,可延长释放时间,起到良好的缓释镇痛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研发成果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 | 0 | 39 | 23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0 | 0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 | 1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2 | 0 | 40 | 24 |
(二)报告期内获得的科技立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1 | 江苏省微丸制剂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2022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优秀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9,185,634.09 | 16,978,177.06 | 71.90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9,185,634.09 | 16,978,177.06 | 71.9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35 | 6.77 | 增加4.5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0 | 0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药研发投入加大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归属于研发费用部分)计提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JJH201601 | 12,075.00 | 686.37 | 4,102.51 | 已完成原料药合成工艺研究、多批次中试放大研究、质量标准研究及制订、脂质体制剂的处方工艺研究、中试放大研究及质量标准制订。截至目前,已按照新药相关指导原则完成药理毒理研究,正在准备提交临床申请。 | 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 | 1、生产周期短,工艺稳定,操作简便,适合工业化生产; 2、包封率和成品率显著提高; 3、粒度分布均一,泄漏率低,制剂质量可控,稳定性好。 | 用于胰腺癌、肝癌等治疗。 |
2 | JJH201501 | 9,650.00 | 1,342.25 | 6,820.94 | 已完成I期临床研究,正处于IIb临床试验阶段,截止目前,已有多家临床中心启动,正在有序开展受试者入组工作。 | 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 | 1、先进的药物分子筛选技术,获得结构优化的化合物; | 用于抑郁症的治疗,并具有改善认知功能的作用。 |
3 | JJH201701 | 12,450.00 | 157.63 | 969.90 | 已确定合成路线,并合成了符合要求的样品。截至目前,正在按照申报要求 | 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 | 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预 |
有序开展临床前药学研究和药理毒理研究。 | 注册批件。 | 2、先进的合成技术,合理引入氘源,降低生产成本,满足氘代率的要求; 3、显著改善药物吸收过程,有效延长药物半衰期,提高血药浓度和减缓药物代谢的速度,从而降低给药剂量、提高安全性,获得更佳的疗效。 | 防服用低剂量阿司匹林期间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的复发,预防服用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期间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的复发;有利于幽门螺旋杆菌的根除治疗。 | |||||
4 | JJH201801 | 12,450.00 | 41.67 | 409.38 | 正在进行合成路线及工艺优化。 | 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 | 用于治疗胆囊胆固醇结石、原发硬化性胆管炎、原发胆汁性肝硬化和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等。 | |
5 | 立他司特(Lifitegrast)衍生物 | 10,400.00 | 38.26 | 547.52 | 正在进行合成路线及工艺优化。 | 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 | 用于有体征和症状的干眼病患者的治疗。 | |
6 | 盐酸氯卡色林衍生物 | 12,350.00 | 32.05 | 911.45 | 正在进行合成路线及工艺优化。 | 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 | 用于肥胖症的治疗。 | |
7 | 桑酮碱提取物 | 8,550.00 | 12.11 | 1,110.07 | 正在进行提取工艺优化和 | 获得新 | 提取工艺具有 | 用于2型糖尿病 |
质量方法学研究。 | 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 | 先进性。 | 的治疗。 | |||||
8 | 醋氯芬酸片 | 1,370.00 | 193.65 | 766.53 | 已完成预BE(生物等效性)研究,结果显示与参比制剂生物等效,正在开展BE研究。截至目前,完成BE餐后给药研究,正在开展BE空腹给药研究。 | 获得生产批件。 | 质量与原研一致。 |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9 | 阿替洛尔原料 | 520.00 | 30.70 | 443.19 | 完成审评发补资料申报。 | 获得登记号及状态为“A” | 质量达到欧美药典标准要求。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10 | 卡波姆原料及滴眼液 | 1,250.00 | 66.67 | 465.57 | 已探索出合成路线,正在进行工艺优化,正在开展制剂处方工艺研究。 | 获得生产批件 | 质量与原研一致。 | 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的替代治疗。 |
11 | 盐酸洛美沙星原料 | 540.00 | 90.85 | 397.60 | 已完成三批验证生产。正在开展稳定性研究和申报资料整理。 | 获得登记号及状态为“A” | 质量与原研一致。 | 喹诺酮类抗菌药。 |
12 | 加替沙星原料 | 720.00 | 57.75 | 140.64 | 已完成工艺优化,截至目前,完成三批小试工艺研究,正在进行初步稳定性研究。 | 获得登记号及状态为“A” | 质量与原研一致。 | 喹诺酮类抗菌药。 |
13 | JBE-01 | 15,000.00 | 51.48 | 64.60 | 正在开展合成工艺研究和制剂处方工艺研究。 | 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 | / | 主要用于外科硬膜外阻滞麻醉和术后镇痛。 |
注册批件。 | ||||||||
合计 | / | 97,325.00 | 2,801.44 | 17,149.90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01 | 10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41 | 11.9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6,991,783.82 | 7,337,183.7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69,225.58 | 70,549.84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2 | 1.98 |
硕士 | 20 | 19.80 |
本科 | 67 | 66.34 |
大专 | 11 | 10.89 |
大专以下 | 1 | 0.99 |
合计 | 101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及以下 | 22 | 21.78 |
31岁至40岁 | 54 | 53.47 |
41岁至50岁 | 13 | 12.87 |
50岁以上 | 12 | 11.88 |
合计 | 101 | 1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品类丰富,质量保证体系健全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
从医药种类来看,公司具备化学药品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等药品的生产能力,且目前主要产品均涵盖上述药品种类,满足不同客户对不同类型药品的需求;从产品剂型来看,公司产品包含涵盖片剂、硬胶囊剂、滴眼剂、凝胶剂、乳膏剂(含激素类)、原料药、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等多个品种等诸多剂型,可根据产品特性及市场需求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类别;从主要产品应用领域来看,公司产品主要覆盖提升白细胞数量、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常见疾病的诸多市场领域,尤其是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等产品受到市场广泛认可。另外,目前公司在研新药也在有序推进,包括在研抗抑郁一类新药JJH201501、在研抗肿瘤一类新药JJH201601、在研抗胃酸一类新药JJH201701、在研治疗胆囊炎胆结石一类新药JJH201801、治疗干眼症新药立他司特(Lifitegrast)衍生物、减肥新药盐酸氯卡色林衍生物、降糖新药——桑酮碱胶囊及麻醉镇痛新药JBE-01等,随着公司新药产品开发及推广,公司产品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质量保证体系方面,公司一贯重视医药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并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产品生产以保障产品质量,2014年度起连续荣获全国医药行业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奖项。公司在生产、仓储及质检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2、产品销售渠道广泛,营销网络体系完善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全面的营销网络体系,公司营销总部设置于镇江市,下设院线、OTC、尼群洛尔事业部,已全面覆盖东北、华东、华中、华南四大区域,基本辐射华北及西南两个区域。
另外,由于医药销售终端分布较广,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客户分布等实际情况,在全国各地设置了63个办事处,促使公司营销网点下沉,从而有效覆盖更为广泛的客户群体,基本能够覆盖公司主要的目标市场,具备较为完善的营销辐射能力。
3、技术创新持续推进,外部合作广泛开展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秉承“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技术发展理念,以世界医药科技发展为导向,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公司拥有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抗肺癌和乳腺癌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微丸制剂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设有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公司技术创新提
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公司也由此获得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公司构建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研发技术平台,开启了一系列创新性药物的研发工作,在研新药包括抗抑郁一类新药JJH201501、抗肿瘤新药JJH201601、抗胃酸新药JJH201701、治疗胆囊炎胆结石新药JJH201801、治疗干眼症新药立他司特(Lifitegrast)衍生物、减肥新药盐酸氯卡色林衍生物、降糖新药——桑酮碱胶囊及麻醉镇痛新药JBE-01等。
公司具有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公司对检测方法学进行系统研究,将工艺优化、质量提升、方法学研究等综合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授权(专利号:
ZL200510041037.X),该专利对产品形成多层次技术壁垒和保护,并确保利可君片产品质量和临床疗效。至今,公司仍是国内外独家生产利可君原料药的企业,是国内外唯一有能力生产利可君片的企业,也是利可君片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其他产品中玉屏风胶囊曾为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并荣获江苏省火炬计划省市高新技术产品;尼群洛尔片为国内首个复方抗高血压一类新药,该产品研发项目曾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复方抗高血压制剂(专利号:ZL201310152399.0)”被评为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耿仲毅以尼群洛尔片研究成果为基础的“心脑血管药效学平台技术体系构建及应用”项目获得了2019年上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加替沙星滴眼液、醋氯芬酸及醋氯芬酸肠溶片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另外,公司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加替沙星滴眼液、美洛昔康凝胶等多个产品曾分别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充分体现出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的创新能力。同时,公司重视知识产权储备与保护,所获专利涵盖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等多个公司现有产品及在研产品,有效对公司核心产品形成保护,提升产品竞争能力。
近年来,公司与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江苏省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天津天诚新药评价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发机构开展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合作,并和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谋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博润阳光科技有限公司等CRO公司合作开展药理毒理以及临床研究,有效地整合了内外部资源,确保了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和产业化,实现了新产品开发成本和开发效率的平衡,为公司持续创新提供技术支持。
4、经营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健全
公司坚持“选一流人才,拥一流技术,出一流产品,创一流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建立了完善的经营机制和管理制度。生产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GMP认证标准对生产进行管理,所有产品均制定了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执行与注册相一致,有效保障产品质量符合药品质量标准;同时,针对生产设备,公司制定了预防性的维修计划和故障维修规程,确保生产线的正常运转,保障产品的及时供应。
研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标准化研发流程,强化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上市等环节的管理控制;积极加强与外部高校、科研机构及CRO公司的合作,促进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加强外部高校及科研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销售管理方面,公司对销售进行完整记录,确保产品能够实现追溯。公司还积极应用信息系统,实现销售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从而有效规范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服务效率。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
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战略发展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有序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积极推进新药研发工作,较好的完成了生产经营计划及创新研发工作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721.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11.1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83,807.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1,010.50万元。
1、安全稳定开展生产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GMP的有关要求,有序开展药品生产工作,不断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质量监督和检验机制,有效保障产品质量符合药品质量标准。同时,持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格把控安全生产责任关。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继续实现
“0质量事故”、“0安全事故”等。同时,强化生产管理和成本控制,降低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攻坚克难,稳定生产。
2、深入推进重点产品销售规模快速放量
升白药整体市场容量巨大,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广阔,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和潜力。公司利可君片作为升白化药领域的典型代表,产品优势明显,在升白化药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但在不同地区、城市、医院间存在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仍然存在较大的空白市场,销售规模处于上升期,发展前景广阔,远未达到饱和状态。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科室推广会、病例研讨会、专题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活动,还与中华医学会合作,开展“关注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症——新视点:临床病例集锦”暨利可君片临床应用典型病例征集项目,该项目已于2021年5月29日在北京正式启动,截至2021年末已征集到881篇利可君片优秀病例,其中50篇被中华医学会杂志社收入中国临床案例成果数据库,有效形成了专家共识。2022年,受国家卫健委委托,由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及多位国内权威肿瘤疾病专家精心策划并编著的《临床路径释义·肿瘤疾病分册》(2022版)已正式出版,利可君片被该书收录并推荐用药,充分体现了该药品在临床治疗中得到的广泛认可。相关研究表明,利可君片对预防及治疗恶性肿瘤患者在放疗、化疗发生的骨髓抑制现象具有显著效果,可以预期未来公司的利可君片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高血压市场巨大的市场潜力,积极布局高血压伴高心率细分市场。根据沙利文报告显示,预计2022年,中国抗高血压药物市场将突破千亿规模。根据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孙宁玲教授的《中国高血压患者心率现状调查》(《中华高血压杂志》2015年)研究显示,单纯高血压伴快心率患者比例达38.2%,公司尼群洛尔片在此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应用前景,市场空间巨大。近年来,在长城心脏病学大会暨亚洲心脏学会大会上,尼群洛尔片以“疗效确切,安全性高,血压心率双达标”等特性,成为高血压合并高心率患者治疗的有效方案,获得专家一致好评和推荐。公司通过专门组建的事业部不断加大对外学术推广力度,连续参与了长安心血管病论坛、第八届中国血压监测学术会议、2022中国国际高血压大会、北京高血压防治协会20周年庆典、2022北京医学会内科年会等全国性会议,并与北京高血压防治协会、上海市高血压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开展了一系列学术会议及交流推广活动,受到众多专家高度评价和推荐,在业内持续产生积极影响,产品销量稳
步提升,作为公司目前主要推广的产品之一,预计后续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增长 。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与积淀,已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各省市的营销网络,主要产品在全国各地得到有效推广。未来公司利用渠道优势,将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玉屏风胶囊、益肝灵胶囊等疗效突出的药品推向更广阔的市场,满足广大患者多元化的用药需求。
3、积极推进新药研发
公司作为一家医药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新药研发,致力于打造一流创新药企。公司坚持“以患者需求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新药研发理念,建立了一支高素养的研发团队,构建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研发技术平台,开启了一系列创新性药物的研发工作,在研新药包括抗抑郁一类新药JJH201501、抗肿瘤新药JJH201601、抗胃酸新药JJH201701、治疗胆囊炎胆结石新药JJH201801、治疗干眼症新药立他司特(Lifitegrast)衍生物、减肥新药盐酸氯卡色林衍生物、降糖新药——桑酮碱胶囊及麻醉镇痛新药JBE-01等。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新药研发工作,截至目前,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期临床研究,正处于IIb临床试验阶段,目前已有多家临床中心启动,正在有序开展受试者入组工作,JJH201501化合物专利已获得国内、美国和欧洲授权;抗肿瘤新药 JJH201601已按照新药相关指导原则完成了药效、药理、毒理等研究,正在准备提交临床申请,JJH201601化合物专利已获得国内授权;抗胃酸药JJH201701已确定合成路线,并合成了符合要求的样品,正在按照申报要求有序开展临床前药学研究和药理毒理研究,JJH201701化合物专利已获得国内、美国和欧洲授权。此外,公司其他在研新药正在按照国家新药研究要求积极推进。
4、有序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工程建设。截至目前,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办公楼、质检楼、综合楼、公用工程中心、化学品库、企业展厅、综合库房、中药材库、中药提取车间等以及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等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部分建筑玻璃幕墙安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等工作。
为加快推进拟开发为一类新药的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的项目进程,公司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在研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及制剂车间项目”,用于在研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的临床研究用药及后续产品的生产,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土建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公司将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反复、部分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南方夏季高温等不利影响,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5、持续强化和完善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对产品生产、工程建设、研发投入、财务管理、质量监督等重要环节实施有效控制,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6、稳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不断完善人才的培养及引进机制,建立涵盖研发、管理、营销的全方位人才体系,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稳定且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更全面的人才培训体系,优化绩效考核制度,科学合理使用人才,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同时,对核心技术人员等技术骨干持续开展培训,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发展路径,促进技术人员和公司的共同发展,加强技术人员对企业的依存度,从而发现人才、留住人才,保持公司技术人员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主要产品被仿制或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利可君片具有多层次的技术壁垒,若其他药企仿制出利可君原料药,则公司利可君原料药独家生产将受到影响。
2、新药研发风险
(1)在研临床前研究项目可能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
药物在进入临床研究之前需要进行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等大量的研究,以论证其安全性与有效性,并决定是否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目前公司在研创新药物中,除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外,公司其他创新药物尚处在临床前研究阶段,存在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
(2)在研项目临床试验进度可能不如预期的风险
在研项目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后,项目的完成进度取决于主管部门审批、临床试验中心的启动、患者招募、研究过程中方案执行、药物供应、数据处理及统计分析以及过程中与监管机构沟通等各阶段的进度,任何政策变动、临床方案调整或变更、监管机构沟通时间延长等,可能对临床试验的如期完成和在研药物开发的顺利推进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在研产品治疗领域出现突破性创新药物或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竞争十分激烈,且可能受到快速及重大的技术变革的影响。公司在研药品聚焦肿瘤类、精神障碍类、消化系统类等重大疾病领域,这些领域也都是国内外各大医药公司、生物科技公司争相研发的领域。若在公司在研药品相关领域出现突破性研发进展,或是在公司在研药品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现有在研药品产生重大冲击。
(4)公司在研药品的新药上市申请未能按预期取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新药研发周期长、投资大,相关政策也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在研药品的新药上市申请存在未能按预期取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公司收入依赖利可君片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玉屏风胶囊等,其中利可君片的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若后续利可君片受到竞争或客观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药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如果在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药品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偶发性或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将可能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若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公司将面临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导致公司声誉严重受损,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的风险
在生产过程中,若因自然灾害、流程设计缺陷、设施设备质量隐患、违章指挥、防护缺失、设备老化或操作失误、工作疏忽等原因,可能会导致设施设备损坏、产品报废或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未来不排除因上述原因造成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研发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药品的技术路线、制剂配方、制备工艺是公司的主要竞争力,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药品研发、持续创新的重要基础。随着医药行业的发展,业内的人才竞争将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来在职业发展、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无法保持持续的竞争力,可能造成公司的研发人才流失,将对公司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药品是关系到人民健康与安全的特殊商品,医药行业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近些年,国家陆续出台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以及《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等政策意见,对药品的生产、流通、支付做出了明确要求。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我国医药行业的政策环境仍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公司亦存在因政策变化带来的经营上的挑战。
2、带量采购等政策带来的降价风险
国家全面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模式将成为常态,中标药品的降价均较为明显。尽管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尚未纳入带量采购目录,但如果以后公司主要产品被纳入到带量采购目录,将对公司的收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受医保支付、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制度等政策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存在被动降价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若未来公司未能持续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若未来国家主管税务部门对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也将对公司的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2、信用风险
公司主要的信用风险来自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的账面价值 11,851.5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09%,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6.08%。未来,随着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可能呈增加趋势,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公司产生坏账的可能性或将增加。
(五)宏观环境风险
2020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简称“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蔓延且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而国内疫情随着新冠病毒毒株的不断变异仍存在不断反复,防疫形势严峻复杂,给公司原料采购、物流运输、推广营销等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如未来国内新冠疫情不能及时得到控制,将会对公司生产及销售活动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57,211,150.88 | 250,803,104.55 | 2.56 |
营业成本 | 31,787,054.64 | 30,012,659.44 | 5.91 |
销售费用 | 132,717,445.87 | 127,554,873.69 | 4.05 |
管理费用 | 25,503,625.66 | 21,038,874.97 | 21.22 |
财务费用 | -4,125,720.06 | -1,799,079.31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9,185,634.09 | 16,978,177.06 | 71.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17,847.68 | 55,756,491.97 | 18.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53,364.87 | -628,789,528.6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038,600.70 | -44,275,435.20 | 不适用 |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归属于管理费用部分)计提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药研发投入加大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归属于研发费用部分)计提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3,000,000.00 | 6.69 | 200,000,000.00 | 11.00 | -38.5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
应收票据 | 18,198,466.72 | 0.99 | 64,038,646.54 | 3.52 | -71.5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回款减少以及背书支付所致 |
在建工程 | 309,591,923.46 | 16.84 | 175,478,801.07 | 9.65 | 76.43 |
主要系报告期内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在研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 料 及制 剂 车间项目投入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64,770.00 | 0.20 | 8,211,695.63 | 0.45 | -54.15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95,449,143.45 | 5.19 | 69,918,472.97 | 3.84 | 36.5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2,480,681.82 | 0.13 | 1,507,017.32 | 0.08 | 64.61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1,924,094.83 | 0.65 | 19,622,724.44 | 1.08 | -39.23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
应交税费 | 7,013,650.08 | 0.38 | 12,537,626.31 | 0.69 | -44.0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比上年末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22,488.64 | 0.02 | 195,912.25 | 0.01 | 64.61 | 主要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快推进拟开发为一类新药的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的项目进程,公司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在研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及制剂车间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用于在研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的临床研究用药及后续产品的生产。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在研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及制剂车间项目的议案》。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在研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及制剂车间项目
(2)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的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镇江新区新能源产业园内,具体地址位于青龙山路以东,镇江耐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西,金港大道以南,扬子江路以北。
(4)项目占地面积:18.40亩
(5)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
(7)预计建设期:结合项目总体规划,本项目总建设期预计为15个月。
(8)具体建设内容:
新建化学合成车间二厂房1,847.24m
及冻干粉针车间厂房5,352.07m
,并购置主要生产设备239台套。
(9)具体投资概算(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设进程、相关产品研发进度及市场开发等情况进一步调整):
车间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化学合成车间二 | 建筑工程费 | 483.24 |
设备及工器具 | 704.80 | |
安装工程费 | 312.20 | |
冻干粉针车间 | 建筑工程费 | 1,344.17 |
设备及工器具 | 8,426.00 | |
安装工程费 | 668.00 | |
其他费用 | 3,061.59 | |
合计 | 15,000.00 |
受新冠疫情反复及南方夏季高温等不利影响,截止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工作。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有一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一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1 | 江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 | 韩崇应 | 100% | 34,66.05 | 2687.09 | -289.47 |
2 |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 | 1,940 | 韩崇应 | 70% | 2,217.27 | 2,031.37 | -70.35 |
技有限公司 | |||||||
3 | 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4,285.71 | 王新文 | 30% | 17,973.10 | 17,852.89 | -1,022.1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5-26 | www.sse.com.cn | 2022-5-27 |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将在公司研发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在公司核心产品研发中具有重要作用、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尤其是新药研发方向)、具有丰富药品研发从业经验的核心员工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包括新药研发的项目领头人、项目负责人和研究所主要成员,具体人员为耿仲毅、吴莹、吴修艮、李海岛、秦序锋、李召广。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4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
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7) |
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首次披露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1) |
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
公司董事会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
公司董事会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排污情况如下:
废水 | |||||||
排放 | 排放 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 | 排放的最大浓度(mg/L)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L)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 | 达标 情况 |
废水排放 | 间接排放 | 氨氮 | 1.11 | 35 | 0.049 | 0.163 | 达标 |
悬浮物 | 52 | 400 | 0.931 | / | 达标 | ||
化学需氧量 | 46 | 500 | 1.626 | 17.745 | 达标 | ||
总氮 | 3.6 | 70 | 0.172 | 0.324 | 达标 | ||
硝基苯类 | ND | 5 | 0 | / | 达标 | ||
pH值 | 8.0 | 6~9 | / | / | 达标 | ||
总磷 | 0.35 | 8 | 0.022 | 0.117 | 达标 | ||
废气 | |||||||
排放 | 排放 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 | 排放的最大浓度(mg/L)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L)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 | 达标 情况 |
废气 排放 | 有组织排放 | 非甲烷总烃 | 9.23 | 60 | 0.123 | 0.901 | 达标 |
颗粒物 | ND | 20 | 0 | 1.317 | 达标 | ||
硫酸雾 | ND | 45 | 0 | /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ND | 50 | 0 | 0.892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36 | 50 | 0.234 | 7.57 | 达标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公司设有专门的污水治理、废气处理设施,并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其运行和维护,报告期内,公司污水治理及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也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启动建设与运行,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增幅最小化,以实现企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效期5年;公司于2020年11月取得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效期5年。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5月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镇江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321102(X)-2022-040-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并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了《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其对公司的废水、废气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加强厂区绿化。强化公司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培养专业知识的环保技术人才。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各类污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行政许可、自行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排污许可证件等环境保护档案及制度文件均齐全、有效。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源头管控、过程控制、终端追踪等途径减少碳排放量。空调系统采用PLC控制变频器、水泵和风机,实现空调冷冻水和冷却水的节能运行。此外,公司夜间生产用电利用变频器调频,采用低负荷运行模式,进一步降低了对用电量的消耗。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天投资 | 注1 | 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耿仲毅 | 注2 | 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汇瑞投资 | 注3 | 注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汇吉科技 | 注4 | 注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 | 注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吴修艮 | 注6 | 注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首发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注7 | 注7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8 | 注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9 | 注9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0 | 注10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1 | 注1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注12 | 注1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3 | 注13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 | 注14 | 注14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首发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注15 | 注15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首发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注16 | 注16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17 | 注17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注18 | 注18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中天投资 | 注19 | 注19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2020年4月20日,控股股东中天投资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情形除外),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2:2020年4月20日,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耿仲毅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情形除外),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自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在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首发上市前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8、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9、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注3:2020年4月20日,股东汇瑞投资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4:2020年4月20日,股东汇吉科技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5:2020年4月2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股东、董事胡涛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情形除外),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5、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8、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俞新君,董事倪茂云,监事童隆生、韩崇应、王正,高级管理人员吴莹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5、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8、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3)高级管理人员吴莹作为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作出如下补充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如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5、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注6:2020年4月20日,核心技术人员吴修艮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发前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如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5、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注7:2020年4月20日,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耿仲毅、控股股东中天投资、股东汇瑞投资、汇吉科技、胡涛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确因财务需要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当公司或本公司/本人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时,本公司/本人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2、本公司/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股份期限和数量的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届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另有要求的,本公司/本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3、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公司/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注8:2020年4月20日,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上市后按照《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规定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和停止
(一)启动条件:公司自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采取如公司回购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一项或者多项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该等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二)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应当在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立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25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
案。相关责任方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停止条件: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正式公告之日起至其实施完毕之日的期间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如在连续5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实施完毕后90个交易日内,如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立的,公司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90个交易日后,启动条件再次成立时,公司将再次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审议程序。
尚未实施或者未履行完毕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因停止条件成立而停止实施的,则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停止实施后的90个交易日内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90个交易日后,启动条件再次成立时,公司将再次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审议程序。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而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该等规定的要求履行有关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程序。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如公司采取回购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应遵循下述原则: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3、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
4、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若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措施的,则在实施完毕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的公司回购股份措施后,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遵循下述规则: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单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最近一次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20%;
2、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情况下,股东在该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最近一次获得的公司
现金分红金额的50%;
3、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超过上述第2项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若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措施的,则在实施完毕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措施后,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应遵循下述原则: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单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
2、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累计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30%;
3、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四)其他稳定股价措施
当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立时,公司还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上述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相关承诺要求。”注9:2019年6月18日,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
本公司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具体回购方案如下:
1、在相关行政处罚或生效判决作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作出决议,通过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同时发出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并进行公告;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根据届时的法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注10:2019年11月7日,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1:2019年6月18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摊薄后的即期及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面临下降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拟通过以下方式,提高运营水平,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1)加大公司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以适应新老客户的需求;
(2)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营销能力,开发新的优质客户;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监督,尽快实现项目收益;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5)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公司/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即期回报的要求;支持由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该等制度。
(5)本人承诺在公司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如有)时,应积极支持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在本人职权范围内督促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注12:2019年6月18日,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同时,本公司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注13:2019年6月18日,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向投资者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向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或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公开发行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皆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中国证监会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注14:2019年6月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二、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
三、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四、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停止生产相关竞争产品、停止经营相关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的业务纳入吉贝尔药业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相关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从事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产品及/或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五、本公司/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吉贝尔药业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注15:2019年6月18日,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保障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二、本公司/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关系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向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公司/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与公司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公司/本人保证以上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保证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注16:2019年6月18日,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为明确公司未能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中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且公司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17:2021年7月28日,公司在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承诺: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注18:2021年7月28日,公司在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承诺: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注19:2021年7月2日,针对公司与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2021)鄂01民初563号诉讼事项,中天投资承诺:
如果因本次案件导致公司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中天投资将全额承担。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与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简称“九州通和”)因公司产品尼群洛尔片推广服务产生合同纠纷,九州通和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获法院立案受理。 | 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
公司与九州通和因公司产品尼群洛尔片推广服务产生合同纠纷,九州通和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九州通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进行反诉,获法院受理。 |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反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
公司与九州通和因公司产品尼群洛尔片推广服务产生合同纠纷,九州通和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九州通和提起反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件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鄂01民初563号〕。 | 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
公司与九州通和因公司产品尼群洛尔片推广服务产生合同纠纷,九州通和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九州通和提起反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件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鄂01民初563号〕,九州通和不服一审判决,提交上诉状。 |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
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履行职责,诚实守信,诚信状况良好。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发 | 1,107,161,626.00 | 1,020,888,461.19 | 690,000,000.00 | 690,000,000.00 | 225,655,910.65 | 32.70 | 94,984,060.42 | 13.77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 | 否 | 首发 | 442,543,300.00 | 442,543,300.00 | 146,824,324.21 | 33.18 | 注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 | |||||||||||||
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 | 否 | 首发 | 79,264,800.00 | 79,264,800.00 | 17,955,781.28 | 22.65 | 注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研发与试验项目 | 否 | 首发 | 168,191,900.00 | 168,191,900.00 | 60,875,805.16 | 36.19 | 注3 | 否 | 是 | 不适用 | 注4 | 否 | 不适用 |
注1:本项目建设期42个月。注2:本项目建设期36个月。注3:本项目主要根据临床试验情况推进,预计项目实施阶段如下表所示:
注4:已获授权专利情况
项目 | 发明专利 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 申请日 | 授权单位 | 专利权人 | 专利期限 |
JJH201501 | [(苯硫烷基)-苯基]哌嗪的衍生物及其药物组合物和用途 | ZL 2014 1 0244856.3 | 2014.05.30 |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江苏吉贝尔药股份有公司;镇江圣 安医药有限公司 | 20年(自申请日起算) |
JJH201501 | 氘取代1-[2-(2,4-二甲基-苯硫基)-苯基]哌嗪化合物或其衍生物及其药物组合物和用途 | EP3150587B1 | 2014.09.28 | 欧洲专利局 | 江苏吉贝尔药股份有公司;镇江圣 安医药有限公司 | 20年(自申请日起算) |
JJH201501 | 氘取代1-[2-(2,4-二甲基-苯硫基)-苯基]哌嗪化合物或其衍生物及其药物组合物和用途 | US9896423B2 | 2014.09.28 | 美国专利局 | 江苏吉贝尔药股份有公司;镇江圣 安医药有限公司 | 20年(自申请日起算) |
JJH201501 | 一种氘代沃替西汀氢溴酸盐的合成方法 | ZL 2016 1 0432004.6 | 2016.06.17 |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江苏吉贝尔药股份有公司 | 20年(自申请日起算) |
JJH201601 | 含酮羰基的疏水性抗肿瘤药物及其缀合物、含有缀合物的纳米制剂及其制备方法及应用 | ZL 2018 1 0185012.4 | 2018.03.06 |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年(自申请日起算) |
JJH201601 | 紫杉烷类化合物及其药物组合物和用途 | ZL 2018 1 0558992.8 | 2018.06.01 |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年(自申请日起算)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结余为43,000.00万元。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8,075,616 | 57.81 | -1,869,416 | -1,869,416 | 106,206,200 | 56.8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8,075,616 | 57.81 | -1,869,416 | -1,869,416 | 106,206,200 | 56.8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83,469,416 | 44.65 | -1,869,416 | -1,869,416 | 81,600,000 | 43.6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4,606,200 | 13.16 | 24,606,200 | 13.1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8,865,984 | 42.19 | 1,869,416 | 1,869,416 | 80,735,400 | 43.1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8,865,984 | 42.19 | 1,869,416 | 1,869,416 | 80,735,400 | 43.19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86,941,600 | 100 | 186,941,6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869,416 股,于2022年5月18日开市起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1%。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869,416 | 1,869,416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5-18 |
合计 | 1,869,416 | 1,869,416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79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股东名称 (全称)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数量 | 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数量 |
1 | 许伟 | 500,173 | 0.27 | 209,549 | 290,624 |
2 | 贾放鸣 | 325,993 | 0.17 | 55,291 | 270,702 |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0 | 54,400,000 | 29.10 | 54,400,000 | 54,4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 | 0 | 27,200,000 | 14.55 | 27,200,000 | 27,2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耿仲毅 | 0 | 24,606,200 | 13.16 | 24,606,200 | 24,606,2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胡涛 | 0 | 17,680,000 | 9.46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0 | 16,320,000 | 8.73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4,673,540 | 2.50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0 | 1,869,416 | 1.00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郭军 | 31,596 | 1,155,136 | 0.62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许伟 | -3,000 | 500,173 | 0.27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贾放鸣 | 171,171 | 325,993 | 0.17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胡涛 | 17,6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80,000 |
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20,000 |
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673,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73,540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869,416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9,416 |
郭军 | 1,155,1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5,136 |
许伟 | 500,173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173 |
贾放鸣 | 325,993 | 人民币普通股 | 325,993 |
窦青芽 | 291,8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91,811 |
沈刚 | 271,983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983 |
彭迎春 | 255,619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619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耿仲毅、胡涛、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形。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形。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耿仲毅持有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4.94%股份,持有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持有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7.21%份额,除此之外,股东耿仲毅(含其控制的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胡涛、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54,400,000 | 2023-5-18 | 0 | 上市起36个月 |
2 | 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 | 27,200,000 | 2023-5-18 | 0 | 上市起36个月 |
3 | 耿仲毅 | 24,606,200 | 2023-5-18 | 0 | 上市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耿仲毅持有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4.94%股份,持有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0-5-18 | -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2020-5-18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耿仲毅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98 | 0 | 0 | 0 | 98 |
俞新君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12 | 0 | 0 | 0 | 12 |
张春 | 董事 | 12 | 0 | 0 | 0 | 12 |
吴莹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2 | 0 | 0 | 0 | 12 |
赵锁富 | 财务总监 | 20 | 0 | 0 | 0 | 20 |
翟建中 | 董事会秘书 | 20 | 0 | 0 | 0 | 20 |
吴修艮 | 核心技术人员 | 86 | 0 | 0 | 0 | 86 |
李海岛 | 核心技术人员 | 7 | 0 | 0 | 0 | 7 |
秦序锋 | 核心技术人员 | 7 | 0 | 0 | 0 | 7 |
李召广 | 核心技术人员 | 7 | 0 | 0 | 0 | 7 |
合计 | / | 281 | 0 | 0 | 0 | 281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022,165,625.16 | 1,025,039,743.0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23,000,000.00 | 20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8,198,466.72 | 64,038,646.54 |
应收账款 | 七.5 | 100,316,805.69 | 82,565,994.2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2,848,924.54 | 2,518,580.5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75,433.75 | 104,351.6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6,511,358.28 | 31,825,596.7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84.61 | 1,186.80 |
流动资产合计 | 1,303,117,498.75 | 1,406,094,099.4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3,558,679.91 | 56,625,042.0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90,978,237.24 | 96,029,741.34 |
在建工程 | 七.22 | 309,591,923.46 | 175,478,801.0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60,479,559.54 | 61,275,107.2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710,897.53 | 3,254,320.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3,874,199.09 | 11,718,059.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764,770.00 | 8,211,695.6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4,958,266.77 | 412,592,767.37 | |
资产总计 | 1,838,075,765.52 | 1,818,686,866.8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95,449,143.45 | 69,918,472.9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480,681.82 | 1,507,017.3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924,094.83 | 19,622,724.44 |
应交税费 | 七.40 | 7,013,650.08 | 12,537,626.3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8,794,089.90 | 20,278,559.6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22,488.64 | 195,912.25 |
流动负债合计 | 135,984,148.72 | 124,060,312.9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26,639,123.94 | 26,639,123.94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59,253,402.80 | 59,697,175.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5,892,526.74 | 86,336,299.31 | |
负债合计 | 221,876,675.46 | 210,396,612.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86,941,600.00 | 186,941,6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031,679,166.84 | 1,020,804,939.6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78,601,158.70 | 74,091,144.3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12,883,050.22 | 320,147,417.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10,104,975.76 | 1,601,985,101.69 | |
少数股东权益 | 6,094,114.30 | 6,305,152.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16,199,090.06 | 1,608,290,254.5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38,075,765.52 | 1,818,686,866.85 |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17,181,166.31 | 995,978,976.4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3,000,000.00 | 20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8,198,466.72 | 64,038,646.54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00,146,780.33 | 82,050,245.5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848,924.54 | 2,518,580.5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0,928.30 | 37,09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6,806,853.08 | 32,590,082.9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98,193,119.28 | 1,377,213,621.9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83,616,197.97 | 82,826,060.9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0,722,545.54 | 85,275,942.49 | |
在建工程 | 309,591,923.46 | 175,478,801.0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9,308,276.65 | 60,079,113.2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425,761.55 | 2,868,548.0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744,195.92 | 10,490,077.3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64,770.00 | 8,211,695.6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51,173,671.09 | 425,230,238.75 | |
资产总计 | 1,849,366,790.37 | 1,802,443,860.7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2,855,668.82 | 84,964,198.3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480,681.82 | 1,507,017.3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810,679.61 | 18,009,309.22 | |
应交税费 | 4,275,723.26 | 9,814,630.98 | |
其他应付款 | 12,424,516.99 | 13,424,875.7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2,488.64 | 195,912.2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4,169,759.14 | 127,915,943.8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6,639,123.94 | 26,639,123.94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9,196,402.80 | 59,635,675.3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5,835,526.74 | 86,274,799.31 | |
负债合计 | 250,005,285.88 | 214,190,743.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6,941,600.00 | 186,941,6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31,679,166.84 | 1,020,804,939.61 |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8,601,158.70 | 74,091,144.33 | |
未分配利润 | 302,139,578.95 | 306,415,433.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99,361,504.49 | 1,588,253,117.5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49,366,790.37 | 1,802,443,860.74 |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57,211,150.88 | 250,803,104.5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57,211,150.88 | 250,803,104.5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8,922,066.52 | 198,470,144.3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1,787,054.64 | 30,012,659.4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854,026.32 | 4,684,638.50 |
销售费用 | 七.63 | 132,717,445.87 | 127,554,873.69 |
管理费用 | 七.64 | 25,503,625.66 | 21,038,874.97 |
研发费用 | 七.65 | 29,185,634.09 | 16,978,177.06 |
财务费用 | 七.66 | -4,125,720.06 | -1,799,079.31 |
其中:利息费用 | 172,616.70 | ||
利息收入 | 4,327,371.90 | 1,860,826.6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598,136.32 | 2,215,793.4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923,572.13 | 8,086,707.5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066,362.1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828,058.41 | 278,039.6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982,734.40 | 62,913,500.8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54,317.55 | 401,210.9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5,829,916.85 | 62,512,289.9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929,324.60 | 7,196,172.5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900,592.25 | 55,316,117.3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900,592.25 | 55,316,117.3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111,630.84 | 55,649,582.1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1,038.59 | -333,464.8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1,900,592.25 | 55,316,117.3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111,630.84 | 55,649,582.1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1,038.59 | -333,464.8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3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3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57,211,150.88 | 250,105,643.62 |
减:营业成本 | 32,256,046.12 | 29,504,694.77 | |
税金及附加 | 2,939,707.16 | 3,642,852.77 | |
销售费用 | 125,306,820.10 | 128,026,079.11 | |
管理费用 | 24,862,088.35 | 20,606,397.10 | |
研发费用 | 29,185,634.09 | 16,978,177.06 | |
财务费用 | -4,100,609.79 | -1,749,671.8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2,616.70 | ||
利息收入 | 4,286,461.10 | 1,774,698.97 | |
加:其他收益 | 1,087,835.57 | 1,036,114.0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923,506.02 | 7,987,888.0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066,362.1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82,335.07 | 280,246.9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990,471.37 | 62,401,363.7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4,317.55 | 401,210.9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837,653.82 | 62,000,152.73 | |
减:所得税费用 | 4,737,510.10 | 6,850,201.6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100,143.72 | 55,149,951.0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100,143.72 | 55,149,951.0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 |
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5,100,143.72 | 55,149,951.0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七、78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4,889,129.16 | 293,530,992.0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83,235.65 | 5,312,050.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4,372,364.81 | 298,843,042.7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949,061.86 | 24,152,634.6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5,828,468.77 | 72,989,469.7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495,628.04 | 46,038,233.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 112,881,358.46 | 99,906,213.07 |
的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8,154,517.13 | 243,086,550.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17,847.68 | 55,756,491.9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989,934.25 | 8,086,707.5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0,100,000.00 | 1,238,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7,089,934.25 | 1,246,086,707.5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8,043,299.12 | 26,876,236.1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3,100,000.00 | 1,848,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1,143,299.12 | 1,874,876,236.1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53,364.87 | -628,789,528.6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5,038,600.70 | 44,275,435.2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038,600.70 | 44,275,435.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038,600.70 | -44,275,435.2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74,117.89 | -617,308,471.8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4,709,743.05 | 1,287,033,687.7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1,835,625.16 | 669,725,215.88 |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4,589,129.16 | 292,791,329.1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36,524.10 | 4,035,481.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9,525,653.26 | 296,826,810.6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487,845.96 | 21,689,402.5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092,928.70 | 37,720,812.5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288,699.87 | 35,000,560.5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1,361,957.17 | 154,504,296.7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9,231,431.70 | 248,915,072.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294,221.56 | 47,911,738.2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989,868.14 | 7,987,888.0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0,000,000.00 | 1,238,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6,989,868.14 | 1,245,987,888.0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8,043,299.12 | 26,876,236.1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3,000,000.00 | 1,848,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1,043,299.12 | 1,874,876,236.1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53,430.98 | -628,888,348.1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5,038,600.70 | 44,275,435.2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038,600.70 | 44,275,435.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038,600.70 | -44,275,435.2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202,189.88 | -625,252,045.0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85,648,976.43 | 1,280,125,055.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6,851,166.31 | 654,873,010.46 |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6,941,600.00 | 1,020,804,939.61 | 74,091,144.33 | 320,147,417.75 | - | 1,601,985,101.69 | 6,305,152.89 | 1,608,290,254.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6,941,600.00 | 1,020,804,939.61 | 74,091,144.33 | 320,147,417.75 | - | 1,601,985,101.69 | 6,305,152.89 | 1,608,290,254.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874,227.23 | 4,510,014.37 | -7,264,367.53 | - | 8,119,874.07 | -211,038.59 | 7,908,835.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111,630.84 | 42,111,630.84 | -211,038.59 | 41,900,592.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874,227.23 | - | 10,874,227.23 | - | 10,874,227.23 | ||||||||||
1.所有者投 |
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874,227.23 | 10,874,227.23 | 10,874,227.2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510,014.37 | -49,375,998.37 | -44,865,984.00 | -44,865,98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510,014.37 | -4,510,014.3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865,984.00 | -44,865,984.00 | -44,865,984.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6,941,600.00 | 1,031,679,166.84 | 78,601,158.70 | 312,883,050.22 | 1,610,104,975.76 | 6,094,114.30 | 1,616,199,090.06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6,941,600.00 | 1,013,472,089.06 | 62,307,980.01 | 306,761,206.93 | 1,569,482,876.00 | 6,859,330.70 | 1,576,342,206.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6,941,600.00 | 1,013,472,089.06 | 62,307,980.01 | 306,761,206.93 | 1,569,482,876.00 | 6,859,330.70 | 1,576,342,206.7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14,995.11 | 5,268,603.06 | 10,783,598.17 | -333,464.80 | 10,450,133.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649,582.17 | 55,649,582.17 | -333,464.80 | 55,316,117.37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514,995.11 | -50,380,979.11 | -44,865,984.00 | -44,865,98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514,995.1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865,984.00 | -44,865,984.00 | -44,865,984.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6,941,600.00 | 1,013,472,089.06 | 67,822,975.12 | 312,029,809.99 | 1,580,266,474.17 | 6,525,865.90 | 1,586,792,340.07 |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6,941,600.00 | - | - | - | 1,020,804,939.61 | - | - | - | 74,091,144.33 | 306,415,433.60 | 1,588,253,117.5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6,941,600.00 | - | - | - | 1,020,804,939.61 | - | - | - | 74,091,144.33 | 306,415,433.60 | 1,588,253,117.5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10,874,227.23 | - | - | - | 4,510,014.37 | -4,275,854.65 | 11,108,386.9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100,143.72 | 45,100,143.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0,874,227.23 | - | - | - | - | - | 10,874,227.23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874,227.23 | 10,874,227.23 | |||||||||
4.其他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4,510,014.37 | -49,375,998.37 | -44,865,984.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4,510,014.37 | -4,510,014.37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865,984.00 | -44,865,984.00 | |||||||||
3.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6.其他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2.本期使用 | - | ||||||||||
(六)其他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6,941,600.00 | - | - | - | 1,031,679,166.84 | - | - | - | 78,601,158.70 | 302,139,578.95 | 1,599,361,504.49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6,941,600.00 | 1,013,472,089.06 | 62,307,980.01 | 290,098,922.70 | 1,552,820,591.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6,941,600.00 | 1,013,472,089.06 | 62,307,980.01 | 290,098,922.70 | 1,552,820,591.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14,995.11 | 4,768,971.98 | 10,283,967.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149,951.09 | 55,149,951.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5,514,995.11 | -50,380,979.11 | -44,865,98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514,995.11 | -5,514,995.1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865,984.00 | -44,865,984.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6,941,600.00 | 1,013,472,089.06 | 67,822,975.12 | 294,867,894.68 | 1,563,104,558.86 |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系由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镇江汇瑞投资有限公司、耿仲毅、胡涛、镇江兄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其分别持有的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取得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2110040000372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注册资本 13,600 万元,股份总额13,600 万股,每股 1 元,其中: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4,400,000 股占股份总额 40%)、镇江汇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7,200,000 股(占股份总额 20%)、耿仲毅持有 20,400,000股(占股份总额 15%)、胡涛持有17,680,000 股(占股份总额 13%)、镇江兄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16,320,000 股(占股份总额 1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4号),本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673.5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23.69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科创板上市的通知》(上证上[2020]126号)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8,694.16万股。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8,694.16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073.54万股,占总股本的43.19%。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耿仲毅;本公司住所: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本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技术产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利可君片、细辛脑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等。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2年 8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江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2家子公司。
报告期合并范围的变化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股东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公司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
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公司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
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公司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公司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本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
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遵照谨慎性原则对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本公司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会计处理方法为: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计量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
票据性质组合 | 商业承兑汇票参照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账龄仍是本公司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标记,因此,本公司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损失以账龄为基础。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 “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五、
11.应收票据”。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2021 年年度报告 199 / 301 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 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 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 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 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 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12.应收款项相关内容描述。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如果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如果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股权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无需转入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
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不包括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等。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0 | 5% | 9.5%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3-5 | 5% | 19%-31.67% |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取得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或剩余出让年限平均摊销;本公司购入的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5年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
够可靠地计量’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用等。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装修费用的摊销年限为五年。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福利。
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由于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所产生,如果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福利主要包括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计提、使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计量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
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折现率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①、本公司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公司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
现)。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片剂收入、销售胶囊收入、销售滴眼剂等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
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本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本公司于产品已出库,取得客户相关签认凭据后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
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本公司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本公司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8.使用权资产以及四、25.租赁负债。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商品销售收入/服务收入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增值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增值税额 | 3%/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江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 |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 详见税收优惠部分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①、本公司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032004298)’,有效期限为3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本公司2022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②、子公司——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根据《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规定“(七)药用植物初加工: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种子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凉晒、切碎、蒸煮、炒制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
本公司子公司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务中中药饮片属于药用植物初加工,故2022年度的中药饮片业务免征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一)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六)药用植物: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根据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根据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根据2019年3月20日,《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于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本公司子公司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中药原材料业务和中药饮片业务2019年4月1日以后使用9%增值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021,835,625.16 | 1,024,709,743.05 |
其他货币资金 | 330,000.00 | 330,000.00 |
合计 | 1,022,165,625.16 | 1,025,039,743.0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3,000,000.00 | 200,000,000.00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23,000,000.00 | 200,000,00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23,000,000.00 | 2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198,466.72 | 64,038,646.54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8,198,466.72 | 64,038,646.5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1,424.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71,424.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2,524,459.63 |
1年以内小计 | 102,524,459.63 |
1至2年 | 4,167,032.91 |
2至3年 | 4,115.00 |
3年以上 | 3,230,577.59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09,926,185.1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9,926,185.13 | 100 | 9,609,379.44 | 8.74 | 100,316,805.69 | 90,347,315.23 | 100 | 7,781,321.03 | 8.61 | 82,565,994.2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9,926,185.13 | 100 | 9,609,379.44 | 8.74 | 100,316,805.69 | 90,347,315.23 | 100 | 7,781,321.03 | 8.61 | 82,565,994.20 |
合计 | 109,926,185.13 | 100 | 9,609,379.44 | 8.74 | 100,316,805.69 | 90,347,315.23 | 100 | 7,781,321.03 | 8.61 | 82,565,994.2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2,524,459.63 | 5,126,222.98 | 5 |
1-2年 | 4,167,032.91 | 1,250,109.87 | 30 |
2-3年 | 4,115.00 | 2,469.00 | 60 |
3年以上 | 3,230,577.59 | 3,230,577.59 | 100 |
合计 | 109,926,185.13 | 9,609,379.4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见“五、12.应收账款”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7,781,321.03 | 1,828,058.41 | 9,609,379.44 | |||
合计 | 7,781,321.03 | 1,828,058.41 | 9,609,379.4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4,228,630.68 | 22.54 | 1,380,386.91 |
第二名 | 12,631,951.45 | 11.75 | 648,530.74 |
第三名 | 11,790,115.17 | 10.97 | 589,505.76 |
第四名 | 7,526,330.41 | 7.00 | 1,156,873.73 |
第五名 | 6,343,905.05 | 5.90 | 349,750.25 |
合计 | 62,520,932.76 | 58.15 | 4,125,047.3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753,714.53 | 99.66 | 2,482,279.03 | 98.56 |
1至2年 | 94,030.01 | 3.30 | 3,184.01 | 0.13 |
2至3年 | 1,180.00 | 0.04 | 33,117.50 | 1.31 |
3年以上 | ||||
合计 | 2,848,924.54 | 100 | 2,518,580.54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期 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
第一名 | 1,147,327.09 | 一年以内 | 40.27 |
第二名 | 340,000.00 | 一年以内 | 11.93 |
第三名 | 107,194.00 | 一年以内 | 3.76 |
第四名 | 95,572.80 | 一年以内 | 3.35 |
第五名 | 91,075.00 | 一年以内 | 3.20 |
合计 | 1,781,168.89 | 62.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5,433.75 | 104,351.65 |
合计 | 75,433.75 | 104,351.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928.30 |
1至2年 | 40,501.45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27,004.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5,433.7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69,033.75 | 67,951.65 |
保证金、押金 | 6,400 | 36,400.00 |
合计 | 75,433.75 | 104,351.6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员工备用金 | 40,379.12 | 1-2年 | 53.53 | |
第二名 | 员工备用金 | 24,004.00 | 3年以上 | 31.82 | |
第三名 | 租房押金 | 3,400.00 | 1年以内 | 4.51 | |
第四名 | 保证金 | 3,000.00 | 3年以上 | 3.98 | |
第五名 | 员工备用金 | 2,830.19 | 1年以内 | 3.75 | |
合计 | / | 73,613.31 | / | 97.5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012,739.95 | 11,012,739.95 | 7,815,128.52 | 7,815,128.52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0,615,105.15 | 10,615,105.15 | 11,834,681.82 | 11,834,681.8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合同履约成本 | ||||||
自制半成品 | 14,011,952.95 | 14,011,952.95 | 11,383,200.73 | 11,383,200.73 | ||
低值易耗品 | 871,560.23 | 871,560.23 | 792,585.63 | 792,585.63 | ||
合计 | 36,511,358.28 | 36,511,358.28 | 31,825,596.70 | 31,825,596.7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884.61 | 1,186.80 |
合计 | 884.61 | 1,186.80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56,625,042.03 | -3,066,362.12 | 53,558,679.91 | ||||||||
小计 | 56,625,042.03 | -3,066,362.12 | 53,558,679.91 | ||||||||
合计 | 56,625,042.03 | -3,066,362.12 | 53,558,679.91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0,978,237.24 | 96,029,741.3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0,978,237.24 | 96,029,741.3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2,516,547.99 | 51,377,758.39 | 5,621,713.07 | 15,778,018.50 | 215,294,037.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0,973.45 | 362,249.08 | 623,222.53 | ||
(1)购置 | 260,973.45 | 362,249.08 | 623,222.53 | ||
(2) |
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42,516,547.99 | 51,377,758.39 | 5,882,686.52 | 16,140,267.58 | 215,917,260.4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8,245,891.90 | 33,228,771.96 | 4,951,135.54 | 12,838,497.21 | 119,264,296.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91,757.58 | 1,697,602.06 | 120,302.04 | 465,064.95 | 5,674,726.63 |
(1)计提 | 3,391,757.58 | 1,697,602.06 | 120,302.04 | 465,064.95 | 5,674,726.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71,637,649.48 | 34,926,374.02 | 5,071,437.58 | 13,303,562.16 | 124,939,023.2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0,878,898.51 | 16,451,384.37 | 811,248.94 | 2,836,705.42 | 90,978,237.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74,270,656.09 | 18,148,986.43 | 670,577.53 | 2,939,521.29 | 96,029,741.3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09,591,923.46 | 175,478,801.0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09,591,923.46 | 175,478,801.07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 | 228,348,267.35 | 228,348,267.35 | 121,902,510.61 | 121,902,510.61 |
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 | 20,156,401.10 | 20,156,401.10 | 15,743,300.66 | 15,743,300.66 | ||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及制剂车间 | 61,087,255.01 | 61,087,255.01 | 37,832,989.80 | 37,832,989.80 | ||
合计 | 309,591,923.46 | 309,591,923.46 | 175,478,801.07 | 175,478,801.0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 | 473,776,300.00 | 121,902,510.61 | 106,445,756.74 | 228,348,267.35 | 48.20 | 48.20 | 自筹/募投 | |||||
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 | 84,178,800.00 | 15,743,300.66 | 4,413,100.44 | 20,156,401.10 | 23.94 | 23.94 | 自筹/募投 | |||||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及制剂车间 | 150,000,000.00 | 37,832,989.80 | 23,254,265.21 | 61,087,255.01 | 40.72 | 40.72 | 自筹 | |||||
合计 | 707,955,100.00 | 175,478,801.07 | 134,113,122.4 | 309,591,923.46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办公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4,601,315.54 | 1,002,243.40 | 75,603,558.9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615.93 | 61,615.93 | |||
(1)购置 | 61,615.93 | 61,615.9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74,601,315.54 | 1,063,859.33 | 75,665,174.8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439,208.05 | 889,243.62 | 14,328,451.6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1,985.54 | 95,178.12 | 857,163.66 | ||
(1)计提 | 761,985.54 | 95,178.12 | 857,163.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201,193.59 | 984,421.74 | 15,185,615.3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0,400,121.95 | 79,437.59 | 60,479,559.5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1,162,107.49 | 112,999.78 | 61,275,107.2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本公司 | 29,185,634.09 | 29,185,634.09 | ||||||
合计 | 29,185,634.09 | 29,185,634.09 |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
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用 | 1,971,002.57 | 364,746.34 | 1,606,256.23 | ||
药品注册费用 | 1,283,317.70 | 178,676.40 | 1,104,641.30 | ||
合计 | 3,254,320.27 | 543,422.74 | 2,710,897.53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609,379.44 | 1,553,442.04 | 7,781,321.03 | 1,276,947.1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40,554.39 | 51,083.16 | 809,545.87 | 121,431.88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59,253,402.81 | 8,890,860.42 | 59,697,175.37 | 8,957,651.31 |
股份支付 | 18,207,077.78 | 3,378,813.47 | 7,332,850.55 | 1,362,029.47 |
合计 | 87,410,414.42 | 13,874,199.09 | 75,620,892.82 | 11,718,059.7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购置长期资产预付款 | 3,764,770.00 | 3,764,770.00 | 8,211,695.63 | 8,211,695.63 | ||
合计 | 3,764,770.00 | 3,764,770.00 | 8,211,695.63 | 8,211,695.63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12,669,866.74 | 11,396,758.56 |
工程、设备款 | 82,458,247.08 | 57,616,863.28 |
其他 | 321,029.63 | 904,851.13 |
合计 | 95,449,143.45 | 69,918,472.9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3,989,609.66 | 工程未完工 |
第二名 | 2,689,873.38 | 供应商结算尾款 |
第三名 | 184,750.52 | 供应商结算尾款 |
第四名 | 325,121.30 | 供应商结算尾款 |
第五名 | 346,899.08 | 工程未完工 |
合计 | 7,536,253.9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货款 | 2,480,681.82 | 1,507,017.32 |
合计 | 2,480,681.82 | 1,507,017.3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9,622,724.44 | 64,588,102.30 | 72,286,731.91 | 11,924,094.8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661,156.63 | 3,661,156.63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9,622,724.44 | 68,249,258.93 | 75,947,888.54 | 11,924,094.8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079,560.00 | 57,142,365.14 | 64,571,925.14 | 5,650,000.00 |
二、职工福利费 | 3,741,567.79 | 3,741,567.79 | ||
三、社会保险费 | 2,298,419.82 | 2,298,419.8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989,421.97 | 1,989,421.97 | ||
工伤保险费 | 198,188.45 | 198,188.45 | ||
生育保险费 | 110,809.40 | 110,809.40 | ||
四、住房公积金 | 1,116,628.00 | 1,116,628.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543,164.44 | 289,121.55 | 558,191.16 | 6,274,094.8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9,622,724.44 | 64,588,102.30 | 72,286,731.91 | 11,924,094.8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550,136.85 | 3,550,136.85 | ||
2、失业保险费 | 111,019.78 | 111,019.78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661,156.63 | 3,661,156.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469,958.55 | 5,018,955.8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15,501.16 | 5,192,557.16 |
个人所得税 | 1,080,155.53 | 1,042,956.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94,644.85 | 400,224.83 |
房产税 | 304,907.61 | 327,403.08 |
土地使用税 | 266,593.23 | 269,654.36 |
教育费附加 | 281,889.15 | 285,874.85 |
合计 | 7,013,650.08 | 12,537,626.3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8,794,089.90 | 20,278,559.67 |
合计 | 18,794,089.90 | 20,278,559.67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3,355,309.87 | 3,109,373.30 |
预提费用 | 6,712,210.83 | 9,183,214.02 |
押金、风险金 | 8,726,569.20 | 7,985,972.35 |
合计 | 18,794,089.90 | 20,278,559.6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预收销货款增值税 | 322,488.64 | 195,912.25 |
合计 | 322,488.64 | 195,912.2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26,639,123.94 | 26,639,123.94 |
合计 | 26,639,123.94 | 26,639,123.94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9,697,175.37 | 0 | 443,772.57 | 59,253,402.80 | |
合计 | 59,697,175.37 | 0 | 443,772.57 | 59,253,402.8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1,462,846.66 | 21,462,846.66 | 与资产相关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237,153.34 | 4,237,153.34 | 与资产相关 | ||||
锅炉建设营运项目 | 2,038,165.80 | 226,191.1 | 1,811,974.70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基础设施配套补助 | 1,012,804.71 | 11,868.81 | 1,000,935.92 | 与资产相关 | |||
玉屏风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840,000.00 | 30,000.00 | 8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金山英才”计划资助资金 | 817,844.09 | 6,564.84 | 811,279.25 | 与资产相关 | |||
尼群洛尔技改项目 | 440,792.09 | 46,512.96 | 394,279.13 | 与资产相关 | |||
省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 | 350,000.00 | 3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两大高地”计划科技条件建设 | 206,263.62 | 20,255.15 | 186,008.47 | 与资产相关 | |||
科技创新资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设备补助-布袋除尘器 | 61,500.00 | 4,500.00 | 5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投资计划资助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中央财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两大高地科技类项目资金补助 | 642,856.56 | 50,971.72 | 591,884.84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度第二批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382,191.03 | 36,816.61 | 345,374.42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两大高地科技类项目资金补助 | 104,757.47 | 10,091.38 | 94,666.0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9,697,175.37 | 443,772.57 | 59,253,402.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86,941,600.00 | 186,941,6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13,472,089.06 | 1,013,472,089.06 | ||
其他资本公积 | 7,332,850.55 | 10,874,227.23 | 18,207,077.78 | |
合计 | 1,020,804,939.61 | 10,874,227.23 | 1,031,679,166.8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4,091,144.33 | 4,510,014.37 | 78,601,158.7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74,091,144.33 | 4,510,014.37 | 78,601,158.7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0,147,417.75 | 306,761,206.9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20,147,417.75 | 306,761,206.9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2,111,630.84 | 114,901,343.1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510,014.37 | 11,783,164.3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4,865,984.00 | 89,731,968.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2,883,050.22 | 320,147,417.7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57,211,150.88 | 31,787,054.64 | 250,803,104.55 | 30,012,659.44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57,211,150.88 | 31,787,054.64 | 250,803,104.55 | 30,012,659.4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07,865.83 | 1,962,732.37 |
教育费附加 | 1,005,618.46 | 1,401,820.4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609,815.22 | 654,806.18 |
土地使用税 | 533,186.46 | 539,308.72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66,915.90 | 102,177.80 |
其他 | 130,624.45 | 23,792.96 |
合计 | 3,854,026.32 | 4,684,638.5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学术推广费 | 60,943,383.41 | 59,431,151.08 |
职工薪酬 | 36,278,463.11 | 33,466,622.21 |
差旅费 | 30,794,903.48 | 33,664,822.03 |
股份支付 | 3,856,499.17 | |
业务招待费 | 586,818.50 | 684,854.26 |
办公费用 | 238,310.28 | 175,205.95 |
其他 | 19,067.92 | 132,218.16 |
合计 | 132,717,445.87 | 127,554,873.6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249,577.84 | 14,704,518.48 |
折旧、摊销费 | 2,196,103.76 | 1,893,748.21 |
中介服务费 | 763,693.58 | 943,600.46 |
股份支付 | 3,556,382.50 | |
业务招待费 | 936,294.85 | 1,168,909.06 |
停工损失 | 805,686.64 | 871,241.84 |
差旅费 | 200,830.37 | 437,567.72 |
办公费用 | 479,792.46 | 657,142.43 |
其他 | 315,263.66 | 362,146.77 |
合计 | 25,503,625.66 | 21,038,874.9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991,783.82 | 7,337,183.78 |
委托试制设计 | 5,506,275.50 | 3,637,023.58 |
新药临床试验费 | 11,390,287.15 | 3,538,000.01 |
股份支付 | 3,191,240.56 | |
材料 | 1,215,900.87 | 962,568.47 |
折旧摊销 | 456,436.32 | 392,252.68 |
燃料动力费 | 332,605.22 | 289,743.00 |
其他 | 101,104.65 | 821,405.54 |
合计 | 29,185,634.09 | 16,978,177.0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72,616.70 | |
减:利息收入 | -4,327,371.90 | -1,860,826.69 |
加:其他支出 | 29,035.14 | 61,747.38 |
合计 | -4,125,720.06 | -1,799,079.3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598,136.32 | 2,215,793.46 |
合计 | 5,598,136.32 | 2,215,793.46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66,362.12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6,989,934.25 | 8,086,707.55 |
合计 | 3,923,572.13 | 8,086,707.5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828,058.41 | 278,039.6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828,058.41 | 278,039.6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废品收入 | 1,500.00 | 1,500.00 | |
合计 | 1,500.00 | 15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152,397.55 | 399,290.97 | 152,397.55 |
其他 | 1,920.00 | 1,920.00 | 1,920.00 |
合计 | 154,317.55 | 401,210.97 | 154,317.5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085,463.93 | 7,076,594.9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56,139.33 | 119,577.56 |
合计 | 3,929,324.60 | 7,196,172.5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5,829,916.8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874,487.5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77,990.8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7,340.7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59,954.3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1,814.8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 -3,266,282.04 |
所得税费用 | 3,929,324.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155,863.75 | 2,544,399.42 |
利息收入 | 4,327,371.90 | 1,860,826.69 |
往来款 | 906,824.59 | |
合计 | 9,483,235.65 | 5,312,050.7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付现支付 | 91,063,615.67 | 87,404,880.46 |
管理及研发费用付现支付 | 21,424,739.45 | 12,464,839.72 |
财务费用付现支付 | 29,035.14 | 34,572.89 |
营业外支出付现金 | 1,920.00 | 1,920.00 |
往来款 | 362,048.20 | |
合计 | 112,881,358.46 | 99,906,213.0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产品 | 1,060,100,000.00 | 1,238,000,000.00 |
合计 | 1,060,100,000.00 | 1,238,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983,100,000.00 | 1,848,000,000.00 |
合计 | 983,100,000.00 | 1,848,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1,900,592.25 | 55,316,117.3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1,828,058.41 | -278,039.6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674,726.63 | 5,569,068.5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857,163.66 | 900,833.5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43,422.74 | 516,608.6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72,616.70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23,572.13 | -8,086,707.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56,139.33 | 119,577.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85,761.58 | -1,196,898.0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692,687.73 | 8,162,495.3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60,174.63 | -5,266,563.79 |
其他 | 10,874,227.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17,847.68 | 55,756,491.9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11,835,625.16 | 669,725,215.8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14,709,743.05 | 1,287,033,687.7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74,117.89 | -617,308,471.8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11,835,625.16 | 1,014,709,743.05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11,835,625.16 | 1,014,709,743.0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1,835,625.16 | 1,014,709,743.0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30,000.00 | 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33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本公司 | |||
2020年镇江市镇江市科技创新券奖励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2021年镇江市授权专利资助资金 | 10,064.00 | 其他收益 | 10,064.00 |
稳岗补贴 | 338,499.00 | 其他收益 | 338,499.00 |
江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税收返还 | 4,500,000.00 | 其他收益 | 4,500,000.00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5,800.75 | 其他收益 | 5,800.75 |
递延收益转入 | |||
本公司 | |||
锅炉项目的建设及运营项目 | 226,191.10 | 其他收益 | 226,191.10 |
“金山英才”计划资助资金 | 6,564.84 | 其他收益 | 6,564.84 |
“两大高地”科技补贴 | 81,318.25 | 其他收益 | 81,318.25 |
尼群洛尔片技改 | 46,512.96 | 其他收益 | 46,512.96 |
玉屏风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36,816.61 | 其他收益 | 36,816.61 |
土地基础设施配套补助 | 11,868.81 | 其他收益 | 11,868.81 |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 |||
环保设备补助-布袋除尘器 | 4,500.00 | 其他收益 | 4,500.00 |
合计 | 5,598,136.32 | 5,598,136.3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永瑞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 江苏镇江 | 江苏镇江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出资设立 | |
亳州吉贝尔现代 中药饮片科技有 限公司 | 安徽亳州 | 安徽亳州 | 中药饮片生产销 售、中药材、农 副产品购销 | 7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 限公司 | 30.00 | -211,038.59 | 6,094,114.30 |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 1,000.11 | 1,217.17 | 2,217.27 | 180.20 | 5.70 | 185.90 | 1,018.93 | 1,343.72 | 2,362.65 | 180.76 | 6.60 | 187.36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70.35 | -70.35 | 24.05 | 69.75 | -111.16 | -111.16 | -106.09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华泓 海洋生物 医药有限 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生物医药 技术研发 | 3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有限 公司 | 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有限 公司 | |
流动资产 | 46,982,776.34 | 53,260,991.38 |
非流动资产 | 132,748,251.05 | 137,423,297.55 |
资产合计 | 179,731,027.39 | 190,684,288.93 |
流动负债 | 1,202,094.37 | 1,935,573.64 |
非流动负债 | -1,424.79 | |
负债合计 | 1,202,094.37 | 1,934,148.85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78,528,933.02 | 188,750,140.0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3,558,679.91 | 56,625,042.03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3,558,679.91 | 56,625,042.03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10,221,207.07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3,000,000.00 | 123,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3,000,000.00 | 123,0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3,000,000.00 | 123,00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
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
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张怀申 | 持有本公司子公司 30%股东配偶 |
王侠 | 持有本公司子公司 30%股东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34.33 | 219.9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张怀申 | 20,704.39 | 20,704.39 |
其他应付款 | 王侠 | 90,000.00 | 9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张怀申 | 1,528,582.41 | 1,528,582.41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12.30 元/股,剩余合同期限26 个月 |
其他说明
2021 年 8 月 7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73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694.16 万股的 3.94%。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年 8月 23 日,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12.30 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733 万 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30%、30%、40%。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合计作废失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23.40万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选择估值模型计算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激励对象 数量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8,207,077.78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0,874,227.23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尼群洛尔片推广服务合同纠纷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以下简称“九州通和”,原告)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州通和诉求为:1)依法确认本公司于2020年 7月16日单方面主张解除双方签订的《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关于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补充协议》的主张无效;2)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关于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补充协议》;3)判令本公司返还货款保证金人民币82,620元、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5,000,000元、惩罚性违约赔偿金人民币60,000,000元及合同履行后可得利益损失人民币34,000,000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司基于本案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1)确认解除双方签订的《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和《关于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补充协议》;2)判令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经济损失600万元;3)判令被反诉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本案一审已判决,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鄂01民初563号〕,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签订的《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2020年5月签订的《关于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补充协议》;
(二)被告(反诉原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告(反诉被告)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返还货款保证金82,620元;
(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若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37,21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42,213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26,900元,鉴定费10万元,合计126,9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截止本财务报告对外公告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九州通和向法院提交的《民事上诉状》,九州通和对《民事判决书》〔(2021)鄂01民初563号〕不服,上诉请求如下:
(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01民初563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判决;
(二)改判确认被上诉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单方面主张解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和《关于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补充协议》的主张无效;
(三)改判解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关于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补充协议》,解除时间为上述人起诉书副本送达被上诉人之日;
(四)改判被上诉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上诉人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违约赔偿金人民币6,000万元;
(五)改判驳回被上诉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基于本公司法律顾问及律师意见,九州通和上诉请求中要求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本公司胜诉可能性极大,九州通和上诉请求将很大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2)截至2022年6月30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
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02,524,459.63 |
1至2年 | 3,924,139.54 |
2至3年 | 4,115.00 |
3年以上 | 1,062,743.09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07,515,457.2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7,515,457.26 | 100 | 7,368,676.93 | 6.85 | 100,146,780.33 | 87,636,587.36 | 100 | 5,586,341.86 | 6.37 | 82,050,245.5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7,515,457.26 | 100 | 7,368,676.93 | 6.85 | 100,146,780.33 | 87,636,587.36 | 100 | 5,586,341.86 | 6.37 | 82,050,245.50 |
合计 | 107,515,457.26 | / | 7,368,676.93 | / | 100,146,780.33 | 87,636,587.36 | / | 5,586,341.86 | / | 82,050,245.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2,524,459.63 | 5,126,222.98 | 5 |
1-2年 | 3,924,139.54 | 1,177,241.86 | 30 |
2-3年 | 4,115.00 | 2,469.00 | 60 |
3年以上 | 1,062,743.09 | 1,062,743.09 | 100 |
合计 | 107,515,457.26 | 7,368,676.9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见“五、12.应收账款”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5,586,341.86 | 1,782,335.07 | 7,368,676.93 | |||
合计 | 5,586,341.86 | 1,782,335.07 | 7,368,676.9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24,228,630.68 | 22.54 | 1,380,386.91 |
第二名 | 12,631,951.45 | 11.75 | 648,530.74 |
第三名 | 11,790,115.17 | 10.97 | 589,505.76 |
第四名 | 7,526,330.41 | 7.00 | 1,156,873.73 |
第五名 | 6,343,905.05 | 5.90 | 349,750.25 |
合计 | 62,520,932.76 | 58.15 | 4,125,047.3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928.30 | 37,090.00 |
合计 | 10,928.30 | 37,09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员工备用金 | 4,528.30 |
押金保证金 | 3,400.00 |
1年以内小计 | 7,928.3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3,0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0,928.3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4,528.30 | 690.00 |
押金、保证金 | 6,400.00 | 36,400.00 |
合计 | 10,928.30 | 37,090.0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0,057,518.06 | 30,057,518.06 | 26,201,018.89 | 26,201,018.8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3,558,679.91 | 53,558,679.91 | 56,625,042.03 | 56,625,042.03 | ||
合计 | 83,616,197.97 | 83,616,197.97 | 82,826,060.92 | 82,826,060.9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621,018.89 | 3,856,499.17 | 16,477,518.06 | |||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 13,580,000.00 | 13,580,000.00 | ||||
合计 | 26,201,018.89 | 3,856,499.17 | 30,057,518.0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深圳华泓 海洋生物 医药有限 公司 | 56,625,042.03 | -3,066,362.12 | 53,558,679.91 | ||||||||
小计 | 56,625,042.03 | -3,066,362.12 | 53,558,679.91 | ||||||||
合计 | 56,625,042.03 | -3,066,362.12 | 53,558,679.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9月2日,本公司、深圳华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增资协议》:本公司对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持有30%股权。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57,211,150.88 | 32,256,046.12 | 250,105,643.62 | 29,504,694.77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57,211,150.88 | 32,256,046.12 | 250,105,643.62 | 29504694.7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66,362.12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6,989,868.14 | 7,987,888.05 |
合计 | 3,923,506.02 | 7,987,888.0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98,136.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989,934.2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2,817.5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88,732.9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50.00 | |
合计 | 11,245,170.1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9 | 0.23元/股 | 0.23元/股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0 | 0.17元/股 | 0.17元/股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耿仲毅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9日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