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2号)注册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99.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5.38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2,083,1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9,923,237.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159,862.61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2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1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 129950100100404845 | 存续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 129950100100407367 | 本次注销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592903159610903 | 存续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592905099510501 | 存续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592906639110806 | 存续 |
6 | 中国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 420881656611 | 存续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1、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 129950100100407367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本次注销 |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