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0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14,192,495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4.3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249,238.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750,756.15元。
上述资金于2021年7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35号《验资报告》。
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金额377,145,713.88元。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833,993.01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积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227,020,293.11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年7月26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莞电池、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东莞横沥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按规定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汇报。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其它有关规定。
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 | 3901110029200393335 | 20,506,047.06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宁波解放路支行 | 39053001040007712(注1) | 0.00 |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 | 2010026329200438741 | 4,341,728.91 |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 | 2010026314200007214(注2) | 0.00 |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 | 2010026314200007338(注2) | 51,676,773.00 |
合 计 | 76,524,548.97 |
注1:银行账号“39053001040007712”为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于2021年6月30日开户,于2021年11月30日销户。
注2:银行账号“2010026314200007214”和“2010026314200007338”为
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东莞电池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专项报告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9月8日止,本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18,731.36万元,其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但尚未到期承兑的金额为6,953.23万元。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778.13万元。2021年9月18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1]D-0529号)。2021年9月23日,中天国富证券出具了《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表示公司应在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后,公司财务部每月初统计上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制成已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申请单,并报送保荐机构审核。保荐机构同意置换后,再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2021年9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对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款项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下属公司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总额为187,313,618.84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4.00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3.00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协议方 | 理财产品名称 | 实际使用金额 | 起息日 | 签约到期日 | 实际到期日 | 收益(含税) | 2022年6月30的投资金额 | 是否如期归还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 | 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8157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19,000.00 | 2021/11/19 | 2022/2/18 | 2022/2/18 | 149.63 | 是 |
行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8301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1/12/24 | 2021/1/24 | 2021/1/24 | 12.92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6085期(三层看跌)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2/1/24 | 2022/2/23 | 2022/2/23 | 12.92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6194期(三层看跌)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14,000.00 | 2022/2/18 | 2022/5/20 | 2022/5/20 | 119.85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领汇财富”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2/2/18 | 2022/5/20 | 2022/5/20 | 31.11 | 是 |
宁波分行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 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111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2/2/25 | 2022/3/25 | 2022/3/25 | 7.50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 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6339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2/3/25 | 2022/4/25 | 2022/4/25 | 7.88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6813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2/4/25 | 2022/7/25 | 2022/7/25 | 3,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6961期(三层看 | 17,000.00 | 2022/5/20 | 2022/8/18 | 2022/8/18 | 17,000.00 |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
合计 | 73,000.00 | 341.81 | 20,000.00 |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2.00亿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表: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975.0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583.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297.9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 是 | 53,000.00 | 本年度 无调整 | 53,000.00 | 9,583.40 | 30,289.63 | -22,710.37 | 57.15 | 否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17,000.00 | 本年度无调整 | 17,000.00 | 17,008.34 | 8.34 | 100.05 | 否 | ||||
合 计 | 70,000.00 | 70,000.00 | 9,583.40 | 47,297.97 | -22,702.03 | 67.5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