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修订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会议资料,并经监事会充分讨论与分析,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修订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修订不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的修订《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以及《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但鉴于监事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回避表决,监事会将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闫应全、张小凤、蒲访成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