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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迈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禾迈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禾迈股份签订《保荐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禾迈股份业务经营情况,对禾迈股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禾迈股份在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期间未发生按相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禾迈股份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禾迈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序号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禾迈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等保荐机构督促禾迈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9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的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禾迈股份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禾迈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的及时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成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事项的情况
12持续关注上述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告,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行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法《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序号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具体的检查工作要求
16上述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禾迈股份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环节在设计环节,出于行业特点考虑,公司部分电路设计及软件算法采用技术机密的方式保存,并未申请专利,未来若因公司保护措施不足导致核心技术泄露,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技术优势。随着行业和公司的不断发展,人才竞争不断加剧,核心技术及核心人才已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因素。若未来出现因人才竞争加剧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才流失,将对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存在公司业绩受损的风险。

(二)技术研发风险

电力电子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相关产品作为光伏发电系统中的核

心设备,随着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对产品的要求也不断提升,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实现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未能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研发失败,则可能出现技术风险,造成公司相关产品的技术指标落后于同行业公司,使得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半导体器件及功率模块、线束/电线材料、断路器及开关元件等,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高,受疫情、国际贸易环境、物流等因素影响,如果未来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则面临着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引发的公司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四)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微型逆变器毛利率整体较高,主要系产销规模快速增长情况下规模效应逐步显现、产品结构及销售区域结构变化等因素所致,未来,上述影响因素对公司微型逆变器毛利率进一步提升的影响可能逐步减弱,同时,若未来出现微型逆变器产品主要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行业整体增长趋势放缓、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等情形,公司微型逆变器产品毛利率可能面临下滑风险。此外,若公司因技术创新不足、其他相关产品毛利率较低、新产品开发或现有产品的优化升级速度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或适应市场竞争环境,亦可能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下滑并进而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五)光伏贷担保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产品过程中,部分分布式光伏系统客户向银行申请了光伏贷款,约定以光伏系统发电收益作为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资金来源,同时由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若由控股股东担保,则公司相应提供反担保)。上述光伏贷款期限一般为5-15年,可能发生担保赔偿风险。公司按照用户贷款余额的15%计提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后续实际发生损失时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系根据历史补偿支出金额做出的对自身承担的光伏贷补偿支出义务的估计,实际需承担的补偿

支出则受对应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效益、用户违约概率等多重因素影响,未来若因天气因素导致日照时长不足并进而影响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效益,且用户大规模出现贷款违约情形,则可能导致公司需补偿的光伏贷支出金额超过账面预提预计负债余额的情形,并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六)汇率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产品远销美洲、欧洲、亚洲等多个区域。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主要通过外币结算,如果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产品出口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七)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大,如果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实施有效的对账和催收管理,或者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回收较慢甚至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行业风险

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光伏发电成本逐年下降,但与传统能源相比目前光伏发电成本仍有一定差距,在很多国家和区域仍然需要政府的补贴政策支持,光伏行业受政策的影响大,行业景气度与政策关联度较高。未来若公司主要销售市场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光伏补贴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如补贴大幅降低或取消,而光伏发电成本下降的幅度显著低于补贴下降的幅度,将导致市场需求和整个光伏行业的发展受到较大负面影响,从而使公司面临产品销量、价格及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九)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产品采取了全球化的销售策略,客户遍布美洲、欧洲、亚洲等地,随着光伏平价上网在全球各国中的不断推进,公司未来境外销售收入有望持续保持增长。但是,受制于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各国的贸易政策会随着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动和各自国家经济发展阶段而不断变动。若公司产品销售政策、生产模式无法紧跟全球光伏市场的波动,将影响公司产品的出口销售,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业

务发展。

(十)募投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为了微逆产品、储能产品、电气成套设备的产能扩建,与公司经营发展紧密相关。如果宏观环境、行业情况、产品价格、客户需求、项目建设进度等出现较大变化,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募投项目中,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在报告期内尚未大规模销售。如果公司储能技术竞争优势不足,或市场对于储能逆变器产品的需求不及预期,该等产业化存在失败的风险。如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摊销、费用支出的增加则可能导致公司盈利出现下降的情况。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13,721,221.75317,990,414.4861.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05,921.6178,675,983.0915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2,485,685.3976,509,494.94151.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657,069.3745,470,246.41266.5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67,084,088.335,985,278,166.721.37
总资产6,519,253,669.566,422,963,999.881.50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3.601.8792.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3.601.8792.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3.441.8289.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218.89减少15.5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618.37减少15.2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556.06减少0.51个百分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61.5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较同期大幅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加156.50%和151.58%,主要系:(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2)上年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66.52%,主要系: (1)本期营业收入增加且境外收入占比较高,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上年同期,(2)境外销售收入增加导致的出口退税增加;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加92.51%,主要系公司202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减少15.57个百分点,主要系上年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期初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研发优势

公司长期从事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电气成套设备领域的研发,在逆变器领域拥有着雄厚的研发实力与技术储备,形成了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为平台的高效研发体系,建立并培养了一支以博士后、博士为带头人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与研发实力,同时不断通过电力电子器件优化、电路拓扑优化、控制算法优化等方式,持续深耕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及电气成套设备领域并提升自身技术先进性。

公司重视知识产权积累,把握本行业发展动态,参与制订了《光伏并网微型逆变器技术规范》、《光伏组件功率优化器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及多个团体标准。

(二)产品优势

在研发团队的通力合作下,公司各产品均已形成了一定技术优势。公司微型逆变器的功率密度、功率范围、转换效率等核心技术指标在同类型产品中具有一定优势,模块化逆变器在可靠性、灵活性与易维护性等方面颇具特色,电气成套设备也凝结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并得到了众多用户的认可。报告期内,公司关断器产品推出上市、储能逆变器进入试产阶段,使公司产品线更加丰富。

公司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进行深度分析及挖掘,使得公司产品更贴近客户、市场,同时保证了公司产品研发的前瞻性和连续性。公司微逆产品已通过多项国际权威认证与测试,产品设计寿命达20年以上,具有组件级监控能力,没有单点故障,在分布式发电系统市场中更受终端客户欢迎。

(三)品牌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省重点研究计划项目承接单位、光伏制造行业规范企业。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优质的客户服务水平、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已经在国内外积累了良好的品牌认知和优质的客户资源;此外公司还通过国内外专业展会、专业杂志、网络平台等各种渠道进行品牌宣传,提高公司品牌“Hoymiles 禾迈”在业内的知名度,并建设有多语种的企业宣传网站以介绍、宣传公司产品和品牌,满足用户需求。2022年7月公司荣获“分布式逆变器十大供应商”、“光伏逆变器技术突破奖”奖项。

(四)全球营销服务网络

公司已在全球范围内构建完善的营销体系,自主品牌产品已销往美洲、欧洲、亚洲等多个区域,营销服务网络覆盖全球数十个国家及地区,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将继续推进全球发展的进程,强化海外本土化建设,提高全球销售的影响力。

(五)服务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国际光伏产品的首选供应商,公司全球营销业务以区域为单位划分各个营销大区,每个区均设有营销代表,并设立技术支持服务中心,以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服务;公司在部分主流国家设立本地化服务团队,

为客户提供当地服务支持;同时,积极开展线上培训、交流活动,以便更快、更好的向客户传达公司动态、产品信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动情况

2022 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28,504,609.58 元,较上年度同期增长48.0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了满足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产品迭代等战略发展需要,加快人才培养和储备,引进了更多的研发人员,研发人员整体薪酬增加,导致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大幅增加。

(二)研发进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项目进展顺利,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已授权知识产权136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41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62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已授权知识产权16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8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禾迈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首发5,578,000,000.005,406,383,915.10557,923,900.00557,923,900.00186,294,126.2933.39186,294,126.2933.39

(二)募投项目明细

单位:元

项目名称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首发257,562,200257,562,20046,294,126.2917.972023.8.10施工进度、部分关键设备采购进度相较原计不适用不适用

划有所延

划有所延期
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首发88,771,00088,771,0000.000.002023.8.2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首发71,590,70071,590,7000.000.002023.8.2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首发140,000,000140,000,00014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36.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购买的协定存款45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签约人受托人产品名称金额(万元)起始日到期日截至期末是否到期
本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协定存款65,000.002022/1/12022/12/31
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协定存款20,000.002022/1/12022/12/31
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协定存款100,000.002022/1/12022/12/31
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协定存款80,000.002022/1/12022/12/31
本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科技支行协定存款75,000.002022/1/12022/12/31
本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协定存款110,000.002022/1/12022/12/31
合 计450,000.00

3、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8.25%。

4、其他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022年2月14日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59.0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杭开科技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20,000万元,实收资本将由人民币4,230.62万元增至人民币11,389.69万元。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8月10日。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截至报告期末,禾迈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禾迈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禾迈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的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职务期初持股数(股)期末持股数 (股)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股)增减变动原因
杭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12,395,05117,353,0714,958,020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杨波董事2,253,6463,155,104901,458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赵一董事676,094946,532270,438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金 波 董 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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