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王明兰监事会主席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