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且基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发生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关于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情况下,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翼飞 丁兴号 戚树森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