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9时以现场方式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良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2年半年度经营发展情况,编写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