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并经讨论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黄敏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黄敏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任职资格审查并提议,董事会同意推荐黄敏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我们经过对黄敏辉董事候选人认真审核,认为:黄敏辉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黄敏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黄敏辉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