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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王汉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09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一一年度述职报告
                                        王汉民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
极出席公司二〇一一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二○一一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会议。每次
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并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
议所需要的各类资料,主动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加董事会
会议做了充分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
出合理化建议,努力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贡献力量。二○一一年
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二○一
一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 通讯表决(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王汉民        8                 2              6              0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列席次数            现场列席(次)            缺席(次)
   王汉民                 3                       3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在2011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上,本人对公司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11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上,
本人对董事会换届及董事候选人提名、年报中涉及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二〇一〇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与山东海化集团签订《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服务协
议》及《补充协议》、公司二〇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司部
分董事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以及公司二〇一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11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上,
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向控股子公司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及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上,
本人对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11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上,
本人对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签订《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服务协议之补充协
议》及调整二〇一一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2011年8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上,
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
意见。
    7、在 201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1 年第四次会
议上,本人对变更公司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和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等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8、在 201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上,本人对挂牌转让山东海化盛兴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二○一一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
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保
持经常性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同时,主动关注报纸、网络等媒
体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能够及时知悉公司动态。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
施,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公司制定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并
向董事会报告,配合监事会监督检查活动。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参与了公司高管的提名与资格审
查,并就公司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运用各自擅长的经济、财务、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就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
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2、了解并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通过学习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3、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积极开展投
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扩展公司自愿信息披露工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进一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4、认真审议公司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
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
予以重点关注。听取公司年度报告审计人员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重要审
计事项及审计策略及审计结果等情况的汇报,以确保公司的会计信息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
    六、其他事项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二〇一一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也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在二〇一一年度,公司在各方面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
供了必要条件。在今后的履职工作中,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尽职尽责,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促进公司
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的不断提高,尽一份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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